“梦想?”刘义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程菀:“就是你的抱负与志向。”
这个……
刘义挠了挠头, 他还真没想过:“夫人您太看得起草民了,咱们这种人,除了多赚些银两,吃饱喝足, 攒钱娶媳妇养娃以外, 还能有什么抱负?”
程菀摇头:
“此言差矣。你想, 只要是人, 最多百年都是要逝去的,到时候尘归尘, 土归土, 除了你的家人,还有谁会记得你?可若成为一名老师, 教书育人就不一样了。你每教出一个学生,就会多一个人感激你;教出一群学生,就会有一群人牢记你。”
“你如此钻研心算,不外乎是想要在账房这一行业脱颖而出。可你一个人, 单打独斗,就算再有本事, 名字也无法传遍整个京城。
但你若是教出一群账房,那就不一样了,不管谁问起, 他们都会说自己师从于你。到那时,别说京城了, 随着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多,你刘账房的大名说不准还能响彻大江南北!成为账房界的一面丰碑!”
“这难道不比打了胜仗的将军、金榜题名的状元还要威风?你们老刘家真是祖坟上冒青烟,才出了你这么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啊!”
刘义一开始还没把夫人的问题放在心上,可随着夫人铿锵有力的说话声响起, 刘义一张黑透了的脸都开始发红了。
他好像看到自己被无数人铭记;他的名字在账房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老刘家因为他太过出息,父辈族亲抢着请他吃饭,甚至还要进祠堂,在族谱上给他的名字单开一页……
刘义上一次因为做假账蹲局子都没此时这般激动,他咽了咽口水,确认道:“夫人,您是想要我来这个、这个……”
程菀提醒:“清北技校。”
可恶,他们清北技校还是太没名气了,刘义上了这么久的课都记不住名字。
“您是想让我来清北技校当教书先生吗?”
程菀点头:“没错。刘账房你可是我见过在算术上能力数一数二的人了。先前可有不少账房找我,想要进来教书,我都拒绝了。只有你这般有真材实料的人才,才是学校和学生真正需要的。”
虽然还没名气,但要先把咖位抬起来。
刘义心跳如擂鼓,他感觉有一张又圆又香的大饼在朝他招手,但他还没丧失最基本的理智,问出最关键的:“那,月钱怎么算?”
程菀非常不心虚:“目前学校还在起步初期,虽说每月只有三贯,但你要想:钱财如粪土,梦想值千金啊!”
资本家就是这样的,你和我谈薪酬,我就跟你聊梦想;你跟我聊梦想,我再跟你谈待遇。
刘义在账房这一行算是数一数二,每个月至少也有五贯钱,这还不包括他可以偷偷赚外快,做假账被塞红包等。相比之下,程菀开出的工资确实低了些。
但就像夫人说的,钱都是次要,谁能拒绝族谱单开一页的诱惑?
刘义再也顾不上其他,狠狠握拳,下定决心深深鞠了一躬:“承蒙夫人看得起,草民一定竭尽全力!”
程菀虚虚扶了他一把,满意的笑了:“好,不过以后在学校,咱们都是老师。”
说完,又带着刘义签契书,这就是现在的劳动合同,程菀今日上午一起准备好的。
刘义二话不说就写上自己的大名,刚想将契书递给程菀,就听到夫人幽幽叹了口气道:“若是赵强还没离开就好了,学校可还缺他这种人才。”
赵强就是之前和刘义一起,兰氏介绍过来的,那个擅长采买的人。
在后世,采购什么东西大部分都能在网上询价,生产商之间的利润都是透明的。可在消息闭塞的古代,要能在这一行干出头,那可不容易。
别的不说,赵强若是来了,至少可以来给孩子们上上市场营销等课程,说不准还能发掘出什么销售人才呢。
程菀是故意这么说的,她知道刘义和赵强肯定私下有联系。
果不其然,她一说,刘义便若有所思起来。
正好,他和学校签了契,就要和前东家告辞。
之前雇佣他们的人是兰氏,刘义去的也是程府。
自程菀回来后,兰氏一直心神不宁,就连晚上闭上眼,都是自己在大娘子幼时逼着她读书的情景。
兰氏后悔吗?她不后悔。
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她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就连苒儿也绝对不会怪她。这一切一定是程菀编造出来,用来离间她和束哥儿之间的借口。
没错!就是这样!
程菀那个小娼妇,柳姨娘分明是自己病死的 ,可她却把这些都怪在了自己头上,嫉妒她和苒儿母子情深,现下有了倚仗后就故意来作践她们的感情!
她真是恨!好恨!早知如此,她当初还不如将程蓉嫁去国公府,至少程蓉蠢在表面上,不似程菀,那就是一条藏在暗处的毒蛇。
但这事同时也令兰氏警惕起来,国公府现在的心已经越发偏向程菀了,若是有一天,程菀真的偷偷怀了孕,那束哥儿的地位肯定会大受威胁。
所以在此之前,她一定要为束哥儿提供足够多的筹码——程若和宁南侯府郑循的婚事,要提上日程了。
宁南侯府的世子之位悬而未决,圣上已经失去了耐心,只给了他们最后两月时间。郑循几次求娶,只要程若嫁给她,才能将世子之位收入囊中。
兰氏想着让程若和郑循见一面,如果没什么问题,就可以暗示郑家的媒婆上门来提亲了。
毕竟就算宁南侯府已经没落了,可那到底是王公贵族,是程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够到的最好婚事。既能给束哥儿提供一个有背景的外家,也能让程若过上人上人的好日子。
“若儿呢?”
叶嬷嬷的脸色不太好:“七娘子,好像出门了……”
“又出门了?”前些日子程若十分顽劣,兰氏气得不行,将她狠狠骂了一顿。好在第二天,程若就收敛了许多,还主动提出要跟着闺中小娘子们出去采风作诗。
兰氏欣慰之下应了,这两天被大娘子的事气到了,也没空管她,没想到她又出去了。
正当她准备说什么时,刘义过来了,谈解契的事。
兰氏之前给程菀请管事,是想着她拿到中馈后更能护住束哥儿,哪知这就是个白眼狼,见到刘义后,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怎么,世子夫人那留不住你们了?还是她拿到中馈了,就将你们赶走了?”
刘义疑惑,夫人在办学校的事,兰氏这个当母亲的竟然不知道?
他本来想说自己要去当老师了,可一想到夫人说的有好几个账房找她,顿时升起了危机感,就怕兰氏要给程菀介绍新账房。
忙道:“现下国公府大小事务依旧是二夫人掌管,草民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他要转行了!
“哦?”兰氏听这话,还以为是薛二娘又将中馈抢了回去,郁闷的心情终于好了几分,在心底狠狠奚落了程菀一番,痛快的放人走了。
刘义又去找了赵强,劝他一起去学校,但哪知赵强听完后,大骂他中邪了。
“这种话你都信?若是世子爷办学,那还有几分些可信度。但夫人一介女流,收的学生还都是些乡童奴籍,这种人哪里配读书?况且书院的先生最次也是举人老人们,你这种……”
他话没说完,但刘义已经听出了那浓浓的嘲讽与轻蔑,气得他直接给了赵强一拳,而后怒气冲冲的走了。
好你个赵强,我看在同乡的面子上好心拉拔你,结果你却这般奚落我!今日你对我百般轻贱,明日……我要让你看着我们老刘家祖坟上冒青烟!
——
此时发怒的还不止刘义一个,薛二娘更是郁闷的直咬牙。
她原以为自己回来了,下人们会欣喜不已,毕竟她才是他们真正的主子。可谁知见她出现,除了她真正的心腹外,其他人都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薛二娘当即气的一拍桌子,威胁说你们要是不想干,那就站出来,直接将你们轰出府去!
往日薛二娘说这些,自然是无人敢反驳的,毕竟赶出府就要被发卖了。
可现在不一样,早在中秋宴结束那晚,程菀就说过,府里人员过多,会和老夫人禀明分一批人出去,正好她的铺子上有空缺。
所以,此时被赶出府,就意味着可以继续跟着大少夫人!
那还等什么?我来了!
于是很快,一个人站出来了,两个人、三个人……程菀其实只要十个人,毕竟国公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就是需要人多,撑场面,才能显现出与众不同来。
可到了最后站出来的,都有快四十人了。
“你们!你们!”薛二娘没想到不仅谢老夫人偏心程菀,现在连这些下人奴才也帮着程五娘作践她!
她恨不得将这些有二心的狗奴才全都发卖赶出去,但她刚拿回掌家权,还是需要缩着脖子做人的时候,只要恶狠狠将这个仇记下,来日新仇旧账一起算!
最后送了十二人出去,其中有六人,都是程菀在预备宴席时发现的格外伶俐的丫头,特意提拔了组长,给了双份赏钱的。
薛二娘将她们全都送出来,便能表明哪怕程菀得了谢老夫人的宠爱,整个国公府也是握在她手里的,即便她“卧床养病”,也对外头的事了解的一清二楚。
但程菀压根没在意她这些小心思,她正是缺人手的时候,薛二娘把能干的小丫鬟送过来给她帮忙,可是解决大麻烦了!
时间紧迫,她连什么寒暄的话都没说,将丫鬟们都聚集起来,拿出一张张图纸:“你们去东城门那边找木匠,问问他们能不能打这些,价格、多长时间内免费修理、工期等等都要问清楚。”
程菀感觉自己好像在玩一个经营小游戏,但比起市面上常见的农场、饭店等,现在她要经营打造的,是一所学校。
每完成一个任务,就能解锁组成学校的某个部分。
现在老师、学生、场地、资金都已初步就位,下一步便是建立学校的硬件设施。
鉴于学校还是发展初期,不宜太大动作,关于硬件最需要的就是教室、宿舍,还有浴室和厕所。
现在除了贵族外,平民老百姓洗澡频率偏低,哪怕是住在城里的同样如此,毕竟连木柴都要钱。
这样可不行,讲好个人卫生,是身体健康的第一步!
这么多学生,但凡有一个脑袋上长了虱子,都知道会有多么可怕的后果。
由于场地有限,也要培养学生们抓紧时间、吃苦耐劳的性格,洗澡的地方便统一建成澡堂,中间用隔板拦成一个个小单间。
厕所也是,程菀上辈子曾去过乡村学校考察,发现那里的厕所连个门都没有,同学们来来往往,毫无隐私可言。这肯定是不行的。
“必须要装门!薄一点就行,但一定要结实。”程菀将第一张图纸给了出去。
第二张图纸是宿舍。
先前难民孩童们,是因为刚经历过家破人亡的悲痛,程菀特意让大家住的靠近一些,就能像一群小动物一般,难受时可以抱团取暖,哪怕想家了,也有人能陪着说说话。
但现在大家已经从悲痛中走了出来,再住的太近,没有私人空间,反而容易闹矛盾。
目前人太多了,大家的床铺都摆在地上,连带着甜点铺那边也是如此。这只是临时措施,必须在九月重阳降温前后,就将学生们彻底安顿下来。
北方天冷,最暖和的肯定是暖炕,但炕占地面积大,工期也长。
程菀觉得还是上下铺最方便,八人一间房,再每个人配个柜子——这种住宿环境在后世,学校得被喷死。但换成古代,能有地方避免孩子们挨饿受冻,已经很好了。
人多,到时候在屋子里供炭盆,多通风,被子厚实一些,也就不怕冷了。
“这个是桌椅,以及挂在墙上的木框。”程菀指着第三张图纸道。
学生桌椅倒是没什么,左不过是现在的椅子加个靠背,程菀想着让人去定制一种可以捆绑的腰部靠背。
她从前就是因为读书时久坐,特别容易腰疼,用靠背抵着,更符合人体工学。
“夫人,这个木框,是做什么的?”小丫鬟有些不懂。
程菀笑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当然是用来放学习名言,悬挂在教室里,比如什么“入室即静、入座即学”,烘托学习氛围。
不得不说,这几个小丫鬟确实很能干,又存着在夫人面前好好表现的心思,半天的时间就将事情都办妥了。
事情办的快,钱花出去的速度就更快。
等到铺子里的人拿着凭证过来取钱时,看着粟米将一张一张的银票递出去,程菀觉得自己的游戏小人头上,一定不停刷屏着“-1-1”的符号。
但没办法,木材贵,手工贵,做被子的布料和棉花更是贵上加贵。虽然这里面有一半是用孩子们的工钱抵的,但现在都要从程菀手中花出去。
幸好谢钰之大方,给了大笔的投资,不然还真周转不过来。
但问题是,她也不能逮着谢钰之一个人薅,得想想办法怎么拉投资才行。
“母亲,您快来!有人打架!”束哥儿着急的出现在门口,拉着程菀就往外走。
现在还没正式上课,束哥儿原打算和上次一样,与新同学们交流感情,了解他们的信息。
可这群人都是从国公府出来的,哪里敢和小郎君说话,一个个害怕的不行。
束哥儿见此也不强求,因为母亲说过,朋友在精不在多,不用勉强大家都喜欢你。
因此当程菀在忙着装修学校时,束哥儿就教大家上课的规矩和基本知识,这样等正式开课后,同学们就不会给母亲添麻烦啦。
哪知说着说着,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吵架,打架闹事这是母亲严令禁止的,束哥儿半点也不含糊,非常有学生会会长的自觉,连忙去把程菀喊了过来。
“住手!这是干什么?”程菀一出声,正在争吵的两个孩子连忙停了下来,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程老师。”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吵架?”倒是没打起来,就是这个小男孩不停的拉着小女孩,后者在不断挣扎。
程菀原以为是男孩欺负小姑娘,没成想他道:“老师,她是我妹妹。她偷偷跑出来的,爹娘都不知道,我要把她送回去。”
程菀看向小姑娘:“是真的吗?你是自己偷偷跑过来的?”
小姑娘点点头,她以为老师要将她送回去了,吓得眼泪都出来了,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哀求道:“夫人,我求求您,不要将我赶走。我想读书,我一定会认真干活的!求求您留下我吧。”
这是一个很难受的真相。
哪怕那日在国公府,程菀已经提前说明了学费很低,比起如今京城的书院、私塾要交的束脩,不过三分之一。甚至餐饮、住宿这些也不用钱,就用孩子的工钱来抵。
可即便如此,最终八十多个新同学里,女孩只有三人。
程菀当了这么多年老师,她深知这个世界对男女并不公平,可眼下摆在她面前的事实更加残酷。在这里,受教育权本就稀缺,绝大部分都被贵族垄断,纵使有寒门、平民辛辛苦苦供出了能读书的金凤凰,也都是男子。
女子并没有进学堂的资格。即便有极小部分的出生大户人家的娘子能学习,也仅仅是为了有份贤名,作为谋取一门更好婚事的筹码。
这唯三的女同学,同样是出于这个原因。
小芹在家中偷听到爹娘要送兄长去读书,哭着喊着说自己也想去。但爹娘却说家里穷,供不起两个孩子。小芹不相信,明明爹娘昨天才收了隔壁二狗家的两贯银子,想将她送去当童养媳,现在却说没钱。
她不愿当童养媳,所以当爹娘送兄长出门时,偷偷溜了过来。
她个头小,嘴巴又乖,这几天对着翠翠等人一口一个阿姐,喊得大家可喜欢她了。白天待在这里,傍晚时再离开,还帮着大家干活,就是想知道夫人什么时候会过来。
小芹听爹娘说夫人菩萨心肠,若是她求求夫人,或许能留下来上学呢?
可爹娘还是发现了她偷溜出去的事,特意到这里来找她,兄长见到她了,就想把她送回去。她知道自己若是回去了,就再也没有上学的机会了,便和兄长扭打了起来。
“快起来。”程菀将头发都变成鸡窝头,无比狼狈的小娘子扶起,见她个子矮矮的,最多才五岁。
爱怜的给小芹整理好头发,程菀柔声问道:“你想读书很好,但在这干活很辛苦的,你可以吗?”
“老师,她可以的。她这些天一直帮忙干活,可勤快了,芸娘姐姐说她揉面比我们揉的都好!”生怕老师不肯收下小芹,翠翠几个小姑娘都跑了过来,替她求情。
小芹也立马保证自己行,还发誓道:“若是我偷懒,就叫我脸上生疮……”
“停下!可不许胡说。”程菀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小娘子可了不得,五岁不到的年纪,竟这般泼辣有胆量。这要是真的培养出来,保不准还真是个人才呢。
“好,老师知道了,你的学费就从你的工钱里扣。”程菀赶在小芹喜极而泣之前,又补充道,“但你和你兄长,两个人既然违反了校规,就要受惩罚。”
“纪律是最重要的。哪怕事出有因,你们也可以求助其他同学或者老师,擅自动手就是不对的。这样吧,你们两扫三天的院子,日后再犯,就要写检讨了。”
“好的老师。”
看着欢快去扫地的小芹,还有翠翠等人,程菀脑中又升起一个想法——她想提高女子受教育的机会,最好的法子,便是向那些父母证明,女子在赚钱方面,并不比男子差。
算术、农桑等课程都要保留,除此之外,是否能开设一些特色课程?
琴棋书画这类的不必想,最实用的就是女红、养蚕……只是这样,就又要多一笔开支了。
钱怎么这么不经花呢?
就在程菀惆怅之时,枢密院的各位也不好过。
起因是从今天开始,谢钰之推行的新型例会方式,正式开始实施了。
不管大家有多么不愿意,都得一个个拿着策划,站在所有人面前演讲,讲完后,还有面临众位同僚的刁钻提问。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在他人上前讲解时,所有人都一个劲的提问,恨不得问的问题越多,轮到自己的时间就越少。在朝堂上单拎出来都是大杀四方的文臣们,第一次体会到了武将被质问时汗流浃背的痛苦。
但最痛苦的还在后面,大家说完后,谢钰之还要一个个进行点评。
策划做的有条理,够清晰的,暗中松了口气;可要是没做好的,还要被谢大人叫过去单独指点!
“……这般酷刑竟每隔七日就要来一次,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可以告老还乡了。”
“到底是谁说谢大人的夫人顽劣懒散?我看她分明是适合去刑部就职。如果我有罪请让律法来惩罚我,而不是体会这种生不如死的痛苦!”
大家聚在一起商讨许久,最后得出了一个新法子:让某位同僚的夫人出面劝程菀,让她吹吹枕边风,打消谢大人这荒唐又折腾人的例会和策划案。
最后选定让张大人的夫人去,张大人年纪最大,他夫人站在程菀面前,都算是长辈了。她有什么请求,程菀一个小辈,肯定乖乖照办。
张夫人第二天确实去了,但她按照张大人给的地址走进去,没看到程菀,只看到了一群孩子,明明和她孙子差不多大,却一个个撸起袖子在院子里干活。
揉面的、打蛋的、烧火的……张夫人还从没见过这种场景,疑惑极了。
程菀听说有人找她,走出来,正好听到张夫人问这是在做什么。
她见这位妇人打扮非富即贵,以为是礼部官员的家眷下来微服私访,想看看他们学校是否正规,就亲自过去解答。
把这些孩子凄惨的身世、想要读书的恒心、勤工俭学的艰苦等都说了一遍。
程菀发誓,她真的只是将事实说了出来,顶多她这种波动起伏且富含情感的小学教师上课腔调起了作用,待她说完,张夫人眼底都有了泪花。
张夫人看着自己身上的绫罗绸缎,又看着额上布满汗珠的孩子们,擦了擦眼泪,“程夫人,你们这需要捐助吗?我有两件铺子都是开米行的,别的不说,至少可以捐些粮食,让这些孩子们吃顿饱饭。”
程菀:!!
她就说怎么今日出门喜鹊在叫,原来是有贵人来投资了!
她连忙走到张夫人身旁,亲自搀扶着她,笑着道:“夫人,您叫我五娘就好,外头热,您来屋子里坐;藜麦,去将铁牛叫来,让他给夫人表演个心算,还有……”
旁的不说,赞助的大善人来了,不管孩子们有什么才艺,都搬上来!
这一刻,程菀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游戏小人头顶上出现的“+1+1……”还是金色的!
于是乎,当张夫人耗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回到家里。望眼欲穿的张大人,不仅没等来程菀同意帮忙的消息,反倒得知他夫人捐了一大把银子连带着粮食出去。
张大人:“……”
第52章
不得不说, 这算是歪打正着给程菀找了个来钱的好路子。
名校的各种建设资金,除了国家投资外,大头便是知名校友回报母校捐助。
可清北技校成立初期,只有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崽子们。甚至还需要程菀贴钱, 压根看不到回报。
不过, 校友校友, 只要是对学校友好之人, 谁说不能发展成校友呢?
像张夫人这种有善心又有闲钱的贵妇人,京城可太多了, 只要她们愿意献出一点爱, 清北技校做大做强,那简直是指日可待啊!
这一刻, 程菀又一次感受到了国公府世子妃夫人,这一身份带给她的好处。
粟米也可高兴了,连忙问道:“夫人,需不需要给张夫人送些礼品过去?以表谢意?”
就比如甜品铺最近卖的最好的酸奶、果酱蛋糕, 经常断货,好些人想买都买不到呢。
程菀却摇了摇头:“不必。”
不是因为她舍不得, 而是她了解诸如张夫人这种人,她们已经拥有了一切,普通礼品对于她们来说, 就是小恩小惠,做好事也不是为了这种回报。所以送这些并不能打动她们, 反而有一种“还清人情”的感觉。
最好的方法,便是持续不断地向她汇报她资助的学生的学习情况,让她感受自己的一丝善心,于贫困孩童而言是多大的恩惠, 这样便有一种精神上的成就感,下一次,她才会愿意继续做善事。
程菀想了想,又将铁牛等几个孩童唤了进来,这几个是最让张夫人心疼的,也是最后让她决定掏钱的小孩。
她笑着把张夫人为了让他们好好学习而出资捐款的事说了一遍,孩子们震惊极了。
毕竟在乡村,大家连供自己孩子读书都无能为力,怎么可能会有人出钱,却让非亲非故的其他小孩去上学?
程菀笑道:“骗你们做什么?明日一早粮食便会运过来了。但有件事,老师希望你们做到。”
程菀想让孩子们每隔半月,就亲自给张夫人写信,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并且表达感激。哪怕不会写字,画画都行。
“过年过节时,第一件事便是去张夫人府上拜谢,她可能没空,可能不想见你们,这都不要紧,关键是你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升米恩斗米仇的事程菀见多了,但她不允许自己的学生是那种不懂感恩戴德之人,更希望他们得了旁人的恩惠,就要存着一颗善心,日后碰到更需要帮助的弱小对象,也要尽可能的伸出援手。
只有这种三观正直的孩子,才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未来的希望。
这几个孩子生养于乡间,日子过得苦,父母与孩子的交谈也仅限于如何干活,很少听到这种为人处世方面的教导。他们虽然有些懵懂,但很听老师的话,认认真真将程菀说的一切都记了下来。
等孩子们离开后,程菀在新制的课表上加了一门思想德育课。
眼看着快要回府了,粟米说程莹过来了。
“三姐?”程菀没想到程莹会过来,毕竟从前在闺中,受兰氏的影响,两人的关系就不亲近。后来程莹远嫁,联系就更少了。
程莹长相随了程家人,也偏清秀淡雅,但不知是不是生养了两个孩子的缘故,程菀觉得她瞧着比同龄人都要显老一些。
“五妹妹,你这铺子营生看起来不错。”程莹笑着道。
前些日子,王修文被调回京城为官,他们全家也就一同搬了回来。
程莹一直想找机会同程菀说。
今日兰氏得知程菀又被夺走了中馈,喜不胜收,特意在程莹面前狠狠奚落了她一番。程莹有些担心,就正好借着叙旧,来看看程菀的情况。
哪知来到铺子里,才发现这里的生意很好,进进出出的人热闹极了。
想来就算没了中馈,凭借着嫁妆铺子,程菀也能有所依仗。
程莹有些羡慕,但更多的是替她感到开心。
程菀笑道:“三姐夫调回来?那可真是大喜事了,日后你们住哪?”
程莹指了指:“就在那头,赁了个两进的宅子,离你这边还挺近的,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五妹妹只管开口就是。”
程菀有些惊讶,王家虽然没落了,但不至于穷困潦倒。而且王修文为官这么多年,程莹出嫁时嫁妆也挺丰厚了,竟然买不起宅子吗?
不过这不关她的事,她笑了笑道:“好,日后三姐若无事,也可以过来坐坐,这边一直都有人的。”
程莹见她眉宇间非但没有郁气,反倒颇有几分意气风发,和嫡母口中“在婆家不受待见,定然以泪洗面”的说辞完全不符。
虽有些疑惑,但她也没细究,寒暄两句后,让婢女将带来的土仪递上:
“这是那边最有名的药酒,醇而不烈,多饮也不会醉。我们待的地方离京城太近,也没什么特色土仪,只有这个还能拿得出手了。”程莹笑道。
程菀也没多想,从外头回来,带些土仪太正常了。她道谢后接过,让粟米过两日也给三姐府上送些礼物。
但程莹今日过来,倒是给程菀添了点灵感。
于是等回到国公府,她就找到藜麦,问她愿不愿意去学校教导学生。
“学校?”藜麦愣住了,连连摆手,“夫人您折煞我了,我大字不识几个,如何能教?”
藜麦急得不行,甚至忍不住想,是不是如今能干的婢女太多,夫人嫌她粗笨,这才寻了个由头想将她赶走?
直到下一秒,她听到夫人带笑的声音响起:“谁说让你教识字了?你忘了,你的绣技可好了,教这么一群孩子,那简直是大材小用了。”
程菀想给小女孩们开设特色课程,那么女红算是最实用的了。哪怕日后嫁人了,绣技好的,也能去当绣娘,或者卖些绣品赚银钱。
她原本想着去绣坊请一位绣娘过来,方才看到程莹,突然想起这位三姐的绣技是最好的,只是她一个官家娘子,断不可能来小小的技校当女先生。
退而求其次,藜麦也很不错。从前程菀还没开始编书,全靠藜麦绣荷包去外头换银两,这才能时不时去小厨房点些菜改善生活,让日子好过一些。
藜麦这才松了口气:“教女红?”
“对,你可愿意?”
“愿意的愿意的!只要夫人不要将我赶走就好了。”藜麦连忙笑了起来。
程菀也很高兴,原本想着要等她日后有足够的身份地位了,才能带着藜麦几个一同搬出去,过快活日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换句话说,开办学校一事,也是实现了她的梦想。
“那明日一早你便去官府,将奴籍改成良民。再去铺子签封契书,以后就是我们清北技校的卢老师啦。”程菀笑着道。
藜麦才四岁时就被卖到了程府,这么多年了,早已忘了自己姓甚名谁,现在听到夫人这么说,愣了片刻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也有姓呢。
程菀又看向粟米和红雪,“你们二人也是如此,咱们学校现在规模还太小,但等日后再扩大些,你们就都进去当老师。”
程菀现在无比庆幸,在离开程府前就将她们三人的卖身契要了过来。
听到夫人这般说,粟米和红雪都高兴极了。
若是能有正经营生,谁又愿意为奴为婢呢?只是想待在夫人身边而已。
现在既能留下来,甚至还能去当老师,这可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以前被家人卖给人牙子时,她们原以为只能做一辈子下人,再对个同样当小厮的嫁出去,生的孩子也只是家生子,再重复她们的苦楚罢了。
可现在,夫人却给了她们另外一个全新的选择,为奴为婢、卑躬屈膝了一辈子,竟然还能有受人尊敬的一天!
程菀主仆四人说的话,其他人并不知晓。
只听粟米说,藜麦要被夫人放出去,去铺子上帮忙当女掌柜了。所以需要再提一个人上来当贴身丫鬟。
这话一出,整个东院都震惊了。
尤其是应嬷嬷,那日周嬷嬷说夫人是个厚道人,让她老实听话,她还觉得周嬷嬷是背信弃义。
可前日,夫人让周嬷嬷安排去了庄子上当管事,不必再背井离乡了;昨日,又将如画调到了小郎君身边;今日,藜麦那个小丫头竟然也要去当女掌柜了……
她们为夫人办事,得到了实打实的好处;而应嬷嬷回想自己,对太太言听计从、鞍前马后,可最后呢?屁都没有!
所有人都有了更好的前程,只除了她以外。
应嬷嬷自诩是个聪明人,她深吸一口气,朝着粟米走去,挤开那一群献殷勤的小丫鬟,来到粟米面前,无比殷勤的卖好:“粟米姑娘,天热,要不我请你喝杯饮子吧?”
粟米从前在程府受过应嬷嬷不少冷眼,如今见她这般,实在没忍住笑了出来,苍天!真痛快!
——
屋外热火朝天,屋里也不安静。
谢钰之一回来,就感觉程菀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好像特别高兴,他思酌片刻:“捡到银子了?”
程菀:“……”她有这么庸俗吗?
不过她今日心情太好,也不跟谢钰之计较了,还亲手斟了碗茶过去,笑盈盈的,“郎君,你今日可帮了我大忙!”
“什么忙?”
程菀就把张夫人的事简要说了一遍,她虽然不知张夫人为何而来,但若张大人不是谢钰之的同僚,她肯定也不会过来,更不会有捐钱这一说了。
她现在都怀疑谢钰之是不是有什么旺妻命了,她要开学校,他给钱;他给的钱不够,还有他同僚家属来捐钱……就凭这一点,从现在开始,谢钰之在她心里已经不仅仅是孩子他爹了,还是清北技校的贵人!她正确的结婚对象!
“这个应该不涉及什么贿赂上级家属吧?而且账本什么的,我都准备好了,每笔开支都一一纪录下来,绝对不会贪一个铜板。”程菀保证道。
谢钰之多少能猜到几分张夫人过去的目的,不过这不重要:“无事,只要是正经来往,不必担忧太多。”
“那就好!张夫人这里只是个开始,有了她开头,就能想法子吸纳更多好心人捐款。”程菀越想越高兴,正好瞥见桌上的药酒,就想着喝酒庆祝一番。
程莹说的没错,确实是好酒,刚一打开,浓浓的酒香味就冒了出来,但并不刺鼻。
“郎君,来一杯?”
谢钰之自律养生,因此不喜饮酒,尤其是夜间。但五娘这番好的兴致,他不欲扫兴,颔首道:“一杯便好。”
程菀很少喝酒,先浅浅试了一口,发现这个一点都不辣口,还有一股甘甜,就像喝鸡尾酒一般,直接一口干了。
谢钰之疑惑:“就这般开心?”
他今日回府,特意问过管事有无人拿着他的私章来报账。管事说没有,也就是说,五娘根本没花他的银子。那为何张夫人捐了银子,她喜悦成这般?
程菀道:“当然不能只让郎君你一人掏钱,你愿意支持我,我已经很高兴很知足了,总不能为了我的事,真的将你的私库掏光吧?老夫人知道了,定要训我的。”
谢钰之想说老夫人自己都送了这么多头面出去,私库的情况未必就比他好多少。
又想问程菀为何要说这么多“你的我的”,好似充满了生分与疏离。
但话到嘴边,又感觉自己有些钻牛角尖了,最后只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将话都给咽了下去。全然忘记了自己方才还恪守的自律之道。
程菀不知道身边人纠结的思绪,她这会儿已经说开了,一会儿谈学校的建设,一会儿说束哥儿的事,甚至还不小心透露出,她要将束哥儿教育的比谢钰之这个状元更出色的野心……说着说着,感觉身上渐渐热了起来。
程菀还没发觉不对,以为是野心的激情令她热血沸腾。
直到她再次准备拿起酒杯时,却被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按住了,谢钰之略带喑哑的声音响起:“别喝了,这酒不寻常。”
“当然不寻常,这是……”药酒。
程菀眨眨眼,在醉意的干扰下,艰难的发现了这不对劲的热意究竟从何而来。
谢钰之见她呆住了,以为她是暗恼,便唤人将晚膳撤走,又让粟米将程菀扶到床榻上,自己则是去了侧间洗漱。
程菀确实愣住了,毕竟她没想过古人如此开放,这种不正经之物能大张旗鼓的售卖?
不过,她这几日本就因生理周期有些躁动,既如此,干脆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等到谢钰之发尾微湿出现在面前,她开口暗示:“郎君,先前说的事,你已看过大夫了吗?”
谢钰之垂眸看向她眼尾如同胭脂一般的绯红,眸色变深,不再浪费时间,单手取下床幔,将床榻间的人笼罩在更深的阴影中。
程菀感觉更热了,但还理智尚存,艰难推开他:“郎君,药呢?”
谢钰之将她手指紧紧握住:“去侧间便已用过……”
程菀恍然,她就说这人方才怎么没有半点反应。
——
接下来几日,当学校的各种装修一到位,就可以正式开始上课了。
第一堂课上,程菀宣布了接下来的安排:一是学校实行双休。
其实按照现在的情况,单休甚至不休才是最好的。
读书考状元还好,像清北技校这种的“旁门左道”,哪怕程菀说的再天花乱坠,再没有感受到实际利益前,很多家长是不可能供孩子一连读几年书的。
这样一来,就顾不上休息,让学生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多学些知识才是最好的。
可程菀还开设了生物、地理课。
这两门课程一开始是为了束哥儿打造的,现在学校都开了,那就大家一起学,说不准能多发现几个有天赋的学生呢。
不同于现代有地球仪、实验室,在如今想学这些知识,那就只能去下地去田里,实地操作。
当然,地理生物不只涉及到种地,可民以食为天,这也是老百姓乃至天子最关心的事。想要证明清北技校不输各种书院,从这上面入手就是最好的。
因此,程菀想着休息那两天,就去田间干活,也算是劳逸结合了。
第二件事,程菀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铁牛叫上了讲台。
铁牛腿还没好,现在依旧要靠着拐杖行动。突然被老师叫上去,他紧张的不行,手心冒汗,差点握不住拐棍。
眼看着要摔倒,一旁的束哥儿连忙冲过去将他扶了起来。
旁边其他从国公府来的同学,见小郎君都去扶了,也赶忙伸出手,卯足了劲将铁牛抬上了讲台,连拐棍都用不上了。
程菀这才道:“大家都知道,学校的铺子最重要的活计便是烤面包。但烤窑因为时间、火候不好控制,很容易出现烤焦或者不熟的情况。因此,前段时间,我交给李铁牛同学一个任务,让他想办法做出一个计时器,这样就能严格把控时间。”
“现在,这个计时器已经做好了,并且于三天前正式投入使用,大大减少了面包在烤制时间上出现的问题。”
“为了感谢铁牛做出的贡献,这就是学校给出的奖励。”
程菀说完,从桌案下拿出一整套簇新的笔墨纸砚,朝着铁牛递去,小助教束哥儿还送上一张奖状,上面写着“贡献之星——李铁牛!”
看着那一套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笔墨纸砚,已经够令大家震惊了,再加上那张奖状,所有小孩都羡慕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嘴巴都合不拢了。
铁牛更是激动的脸蛋通红,若不是束哥儿好心扶着他,他高兴的又要摔倒了。
从小到大,他被那么多人嘲笑过,甚至有些不喜欢他的孩子更是说他脑子有病。
但这一刻,铁牛一直佝偻着的背终于直了,甚至将胸膛挺了起来,枯瘦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奖品。爹、娘,你们看到了吗,我用自己的脑子,赢得了学校里所有学生中第一份荣誉!
别说底下坐着的同学了,连束哥儿都羡慕极了。
在一众同学艳羡的目光中,程菀指着挂在墙边的木框,里面写着六个字:“知识就是力量。”
在此之前,即便程菀已经带着大家学会了这几个字,可他们还是一知半解,而此时此刻,终于能切身实地的体会到了这句话蕴含的真理。
许多年后,哪怕已经从清北技校毕业许久,但束哥儿,连带着所有的同学,都还牢牢记得在开学第一课上,程老师告诉他们的那句话:
“同学们,你们都要努力。总有一天,你们也能利用学识改变自己的人生。”
第53章
在上了两天课后, 规定好的周末到了。
程菀提前一天让小厮去车马行定了好几辆马车,第二天一早,就如同秋游一般,带着一百多个小萝卜头们出城游学了。
今天天气不错, 但风有些大, 程菀特意安排每辆马车上都有一个跟车的大人, 照看孩子们不要将车帘掀开, 若是灌了冷风着凉了,那就麻烦了。
而她自己, 则是一边咬着外酥里软的可颂, 一边听束哥儿进行工作汇报。
这是甜品铺最近热卖的新品,但比起一般的面包蛋糕, 可颂特别追求口感,不能放在货架上售卖。正好现在学生多了,人手充足,铺子上便支起了早食摊。
先在窑里将可颂烤好, 而后拿到摊子上,等顾客来了, 再进行复热。在铁板上烤的焦焦脆脆的,还能往里面加上肉肠、煎蛋、酱料等,一口咬下去, 味道和口感的双重享受。
听铺子上管账的春樱说,现在可颂带来的利润, 都已经快赶上单价高昂的果酱蛋糕了。不过这也是程菀一开始的策略,想要做成连锁的,最好能覆盖多个消费群体,这样才能源源不断的有新客上门。
“……应到102人, 实到102人。”束哥儿说完,合上自己的小册子,而后抬头挺胸道,“老师,汇报完毕,请指示。”
程菀看着小家伙一本正经的模样,有些想笑,但更多的是欣慰:“谢束同学辛苦了,可以休息了。”
她让束哥儿当会长,不是说说而已,基本上学校里能交给束哥儿的事,都会让小孩去做——也幸好现在铺子里的人都对程菀言听计从,不然这要是传出去,程菀就真的坐实了“恶毒后娘”的罪名。
但效果也是很明显的。
从前的束哥儿封闭自己,谢老夫人宠着他,也不会强迫他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他能接触到的,除了家人,便只有国公府的下人们,一个个敬着他,也拘着他,生怕小郎君有什么磕了碰了,祸及自身。
也因此,那时的束哥儿即便出身顶级权贵家族,教养、仪态全都没的说,可看上去就像个橱窗里精致的洋娃娃。
而现在的束哥儿,因为程菀什么事都让他去做,哪怕做不好也没关系,她会带着束哥儿总结、复盘,争取下次比这次更有进步就好。
而且不管结果如何,程菀都会一遍遍的告诉他,你才五岁,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优秀了!
大户人家培养继承人的标准,肯定与普通老百姓不同。但束哥儿吃了没见识的亏,他不知道其他高门大户的同龄人是如何,只在母亲一句句夸赞声中忘记了自卑与胆怯。
才短短几月,束哥儿黑了些,壮了些,虽然看上去依旧是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可充满了勃勃生机与自信,就好像一根迎风生长的小白杨。
哪怕昔日的苦痛依旧在他尚且幼小的树干上留下了深深的刻痕,但沐浴在崭新的阳光雨露下,总有一日,这些伤疤会被时间抚平,成长为参天大树。
束哥儿还是第一次出城,之前去过最远的地方,都只是学校。这会儿特别想掀开帘子看看窗外的景色,但母亲说风太大,只好压抑着好奇心问道:“母亲,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呢?”
“明天吧,今天过去住一晚。”除了生物、地理课,程菀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做。至少也要待两天了。
怕束哥儿害怕,程菀特意道,“要是束儿不习惯,今晚便同我一起睡?”
太好啦!
又能出来玩,还能跟母亲一起睡……回想起那日被母亲抱着的感觉,束哥儿又幸福了!
虽然程菀不喜很多人跟着,但到底是出城,又带着束哥儿,安全最重要,因此这一趟还跟着十来个护卫。他们一行人太过醒目,才刚下马车,就吸引了周围田间所有农民的注意。
庄头昨日就得了信,一早就在此候着了,但他以为程菀只是来巡视,没想到还带了这么多孩子,心中疑惑,却不敢多问,只是赶紧过来行礼:“夫人。”
程菀点点头,先看向身后的孩子们,让他们将车上的行礼都卸下来。
他们人太多,又要住一晚,庄子上没那么多铺盖,就只能自己带,两个人挤一个床铺。
“让你准备的房间,可妥当了?”程菀问道。
“妥当了。夫人请随草民来。”庄头忙在前头带路。
从下车开始,束哥儿看着一片片金黄的田野,整个人都呆愣住了。
他知道粮食是从田地里长出来的,但从不知道是这种场景,更没亲眼见过。
田间种植的粟已然成熟,秸秆被沉甸甸的米粒压弯了腰,黄澄澄的,风一吹过,就好像随风舞动一般,涌起层层波浪。
严格说来,在谢家布局精妙,堪称巧夺天工的后花园面前,田间单调的景色根本不算什么。
但束哥儿却完全挪不开眼,他觉得这一切好神奇好壮观,原来种粮食的地方这般大、这般宽敞,一眼都望不到头,人走在田间,似乎都变成了小小的蚂蚁,只剩一个黑点了。
这里的风是沙沙响的,吸一口气都能闻到谷物和青草的香气,束哥儿皱了皱小鼻子,深深吸了一口,兴致勃勃的同母亲分享:“母亲,这个比熏香还要香!”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笨拙又真诚的道:“我觉得好舒服呀。”
程菀上辈子老家也是农村的,虽然很早就进了城市读书、工作,可有时回老家时,依旧觉得乡野间自然、纯粹的氛围更加吸引她。
所以她才想带着束哥儿来这里,不止是为了学知识。
束哥儿出身贵族,他的身份、他所处的环境无法改变,但比起那些冰冷的规矩与精致,程菀更希望他能接触田野,真正的感受土地,这样才能脚踏实地生活,认真的去感悟生命中每一件小事带来的美好。
她牵起束哥儿的小手,笑着道:“不止呢,等到春天,水田里有一尾一尾的小蝌蚪;到了夏天,林间飞舞着闪闪发光的萤火虫……等到以后有机会了,我再带你过来可好?”
“好!”想到那个场景,束哥儿双眼亮晶晶的,用力的点头,在看到身后跟着的已经从小鸡仔变成大母鸡的小黄时,他连忙道:“母亲,小黄也要一起。”
没错,经过这些日子,小黄已经成功养大变成了大黄。
因为是小郎君的爱宠,这只鸡受到了全国公府上下的精心呵护,也不知道是不是营养太好,还是国公府这块宝地适合养鸡,总之几天前小黄就开始下蛋了。
国公府不缺鸡蛋,可学校缺。
束哥儿那天见到采购的人送了许多鸡蛋过来,第二天就巴巴的把自己捡的鸡蛋都免费赠与给学校,这样他就能帮母亲省钱啦!
程菀很感激小孩的孝心,也没阻止他。毕竟给学校送银子算投资,送鸡蛋自然也能算。
甚至在想,或许等开春了,可以召集学生们自己养鸡,确实能节省一笔开支。
庄子上的农舍虽然比城里宅子要宽敞很多,但学生太多,还是只能打地铺。
好在庄头提前准备了稻草,厚厚的在地上铺一层,再放上棉被,保暖效果很足。
收拾妥当后,趁着有时间,程菀就直接带着大家去了田间。
庄头以为她这次过来是为了催租,脸上满是担忧与恐慌。
能成为庄头的人,都是和主家沾亲带故的,兰氏把这个庄子给程菀后,庄头担心新东家不好相处,特意去程府找人打听过。
得到了两个坏消息:
一,要出嫁的五娘子是个庶女;
二,她的嫁妆听起来多,可大多都在外地,且基本为荒地。位于京城的,只有他们这一处。
是庶女,代表手头拮据;只有这一处庄子,就说明她会特别严苛,毕竟只能在此谋利。
在京郊,大多实施定额租。也就是每年、每亩地,庄头都要交大概六斗的租子,年成好时,还能涨到七斗。
程菀这间庄子差不多有三百亩,按照程府的地位,这种大小已经略显寒酸了。
偏偏这两年光景不好,前些日子去交租,庄头交上去的每亩地只有四斗,一下子就去了快一半。
庄头因着这件事忐忑不已,最近晚上连觉都睡不着,现在程菀又亲自过来了,他越想越觉得夫人是要过来责罚他。
可是天公不作美,地里产不出粮,他就算求爹爹告奶奶也没用啊!
不仅他们庄子,整个京郊的庄户都是如此。甚至有些庄头,为了更好向主家交差,直接逼得佃户家里断了粮,活生生饿死了好几个人。
他干不出这么缺德的事,这四斗粮,已经是庄子上十多户人家勒紧裤腰带交出来的了。若是夫人怪罪,他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然而就在庄头战战兢兢之时,程菀只让他陪着在田间略微看了看,就让他先回去了。
庄头不知道夫人这是要做什么,但只能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媳妇忙道:“如何?夫人有怪罪咱们吗?”
冯庄头摇了摇头:“夫人还没说,但一顿数落定是少不了的。”不然这种风沙大的时节,哪个贵妇人会跑到庄子上来?
妻子更加悲观些:“若只是数落都算好事了。”
就怕夫人怪罪,直接将他们贬为佃户……老天真是不给庄稼人留条活路啊!
程菀之所以将冯庄头遣走,只是因为她要上课了,为了不影响秩序,就连护卫都是在不远处等着。
对于田地里的环境,束哥儿和其他城里的孩子,都十分陌生,但像铁牛、翠翠这种乡间长大的,就很熟悉了。
程菀拍了拍手,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先问了第一个问题:“谁能告诉老师,地里种的是何种庄稼?”
这个问题很简单,立马就有学生回答:“是粟!”
程菀点头,又问:“那粟种完了,下一波播种哪种粮食?”
“黄豆!”比起上课时那些让人只想抓脑袋的语文数学,问起这些,孩子们简直是如鱼得水,充满了信心。
直到程老师问出下一个问题:“那种黄豆的目的是什么呢?”
孩子们卡住了。
但程老师不会训人,只会用鼓励的眼神看向他们。于是大家沉默片刻后,又纷纷开始发动想象力:“因为黄豆好吃!”“因为黄豆长得快!”“因为黄豆可以做豆腐!”……
程菀笑着摇摇头,在问出那个问题前,她就示意护卫去隔壁田间拔一根黄豆过来。
如今生产力低下,地里的庄稼是两年三熟,但景朝农民已经掌握了轮作复种,来代替前朝的长期撂荒休耕。
在北方,一个周期下来,基本按照:第一年春夏种粟,秋季收获后种冬小麦,来年夏天成熟,再于秋天播种一茬豆类。以此循环往复。
其实这种种植方式已经是比较科学的了,因为:“大家看这里,这个叫根瘤菌,黄豆生在于田地里就可以利用根系来固充氮肥,而小麦和粟又是十分耗费肥力的,在它们之后播种豆类,便能恢复地力。”
程菀指着黄豆的根部说完,又将植株递给孩子们,示意大家仔细看看。
看完后,她开口:“对于我刚才讲的内容,你们有什么想问的吗?”
大家摇摇头,什么都不敢说。
这算是这个年代学生的通病,大家习惯了尊师重道的规矩,只习惯去回答老师的提问,很少有人敢反过来质疑、询问老师。
只有束哥儿举起了小手:“老师,如果黄豆这么有用,为什么还是很多人吃不饱饭呢?”
谢束的身份,自然不可能吃不饱饭,他会这么问,是因为方才在程菀带着学生们安顿时,他看到庄头的儿子正蹲在屋檐下筛麦种。
那人没有说话,甚至面无表情,但束哥儿能感受到他很不开心。
他就过去同他说话。
从庄头儿子口中得知,是因为他很好的玩伴,家中无粮,只能跑到山上去打猎,却摔下山崖断了一条腿。现在连医药费都凑不到,很可能要死在家里了。
束哥儿从前陪曾祖母施粥,也见过许多吃不饱饭的难民,他曾经问过曾祖母为何那么多人吃不上粮食。
曾祖母说,是因为地上的人做了坏事,老天爷不高兴了,就会降下灾难来惩罚世人。
束哥儿原以为母亲也会这么说,但母亲却道:“因为黄豆能提供的肥力还远远不够,并且粮食欠收,不仅是由土壤是否肥沃来决定,还靠天气、水源、虫害等各个方面。”
“老师,上次发大水,我家的地就全被淹了,爹娘说什么都没了。即便日后水退了,也会有很多虫子,它们会把庄稼全都吃光。”
“我知道,去年我爹去米行买粮,东家就说粮价贵了一倍,因为到处是蝗虫。”
“那次我家喝了好久的清水粥,我娘都去城外扯树皮了。”
这一刻,不论是乡间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对程菀的话产生了剧烈的反应。
因为饿肚子的感觉实在太过难受,哪怕是尚且年幼的孩子们,饥饿也是他们最大的噩梦。
大家越说越担忧,害怕过往的灾难会再一次降临,年纪小的孩子甚至快吓哭了。束哥儿看着胆战心惊的同学们,连忙给大家打气:“你们别害怕呀,母亲一定会有办法的!”
他太着急了,甚至都忘了上课时间要叫老师,而后急忙盯着程菀,期待道:“母亲,您一定有办法的对吗?”
母亲就像仙女一般厉害,连爹那么恐怖的人都能赶走,肯定是有办法的!
束哥儿这么一说,一双双充满希望的眼神瞬间朝着程菀看来,就像毛茸茸的小动物一般,满是乞求。
程菀:“……”幸好她还真的有法子,不然老师的威信就要扫地了。
也是为了应对小孩的奇思妙想,上辈子程菀才会看各种各样的书,什么都看,现在才会各方面的知识都懂一些。
“对,所以今日我们来这里上地理课,就是要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程菀带着大家往田地间走,“有一个词叫因地制宜,指的便是每个地方,都有它独特存在的问题。在西北,粮食欠收可能是因为干旱;南方是因为雨水;而京城,最大的问题,便是风沙。”
即便到了后世,京城地区的风沙也依旧肆虐。在如今,更是经常因为风沙导致饥荒。尤其风霾过后,必有蝗虫,简直是难上加难。
“风越大,就会带走土壤里的水分和肥力。还会导致幼苗倒伏、折断。”程菀蹲下来,先示意大家看干裂的地面,而后指着叶片,“你们看,这里很薄,也是被沙粒打磨的。叶片的气孔受损,就会导致庄稼长得慢,产量也会降低。”
“现在秋季还好,到了春天,情况还会更差。”
“要弄懂为什么京城风沙大,就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受到地形影响,京城西有太行山、北有燕山……”
或许是害怕再一次吃不饱饭,这一堂地理课,所有孩子们学的格外认真,一个个聚精会神,恨不得将老师讲的所有知识牢牢映在脑子里。
程菀看看束哥儿,又看看所有人,因为大家都十分认真,她一时都分不清束哥儿在这方面是否更加有天赋了。
不过没事,时间还早。
而且这种学习效果才是最好的,粮食问题不比其他,这不仅涉及到了清北技校能否早日扬名,更是影响着老百姓的身家性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程菀打算将自己的庄子作为试验田,进行防风沙、新型施肥方式、新农具等的试点。
从现在一直到来年夏天,只要这片地能抗住春日的风沙,粮食产量显著上升,到时候不管国子监、太学或者各种书院出了几个进士,甚至是状元,都无法湮没清北技校的光芒!
普通学校卷文凭,他们就走真正的技术。
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提升学生就业率,推动科技进步的,就是好学校!
程菀一边思索着计划,一边带着大家往回走。
只是她刚刚在田埂上带着大家上课,蹲了许久,有些腿麻。
现下又在走神,以至于上坡时,不小心滑了一下。就在一旁的粟米准备扶住她时,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抢在她前面握住了夫人,还牢牢抓着不放。
粟米气得不行:“大胆,这可是我们少夫人,你这个……”
在看清楚那人的长相后,粟米震惊,连忙将话咽了下去。哦,是世子爷啊,那没事了。
程菀也愣住了,“你怎么来了?”
谢钰之怎么会在这里?他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还穿着护卫的衣服?
谢钰之看了看正在和同窗说话的束哥儿,让预备行礼的粟米先离开,这才低声道:“官署无事,我便来了。”
程菀不信,若只是因为闲着无聊,为什么还要换上护卫的衣服?
她想了想,突然从前几天醉酒的记忆里想起了自己的承诺:在放下豪言定要带着束哥儿超越谢钰之后,她又安慰孩子爹,说她一定会让束哥儿和他关系缓和,不做到父子情深,至少也要向普通父子那般吧。
程菀是心甘情愿的。她从前一直以为谢钰之是主动疏远束哥儿,后来才知道,他不是不想,只是不敢。那天她故意让谢钰之抱着束哥儿,就是想验证这个猜想。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况且程菀能教束哥儿各种知识,但她无法将他培养成国公府合格的继承人,她也不懂为官之道,这些都只能靠谢钰之这个当爹的来教导。
所以不管是出于感激谢钰之,还是为了束哥儿,程菀都必须这么做。
只是后来因为太忙,加上喝酒断片,一时不小心忘了。
“所以,你是为了束儿才特意赶来的?”程菀没想到谢钰之这般严谨,束哥儿害怕他,为了不刺激到孩子,先换个身份与他来往确实最好的。
谢钰之颔首。
之前程菀忘了,他公务太多,也没主动提起,这两天将事情忙完,今日才能告假将时间空出来。
他一开始确实是为了和束儿相处才特意赶来,但当他看着程菀身处田垄间,专心致志为孩子们授课的身影。那一刻,谢钰之突然觉得哪怕束儿依旧不搭理他,这一趟也来的很对。
“母亲?”束哥儿在前面等了又等,见母亲一直同护院说话,有些疑惑的催促道。
“来了!”程菀往前走两步,又扭头问道,“郎君何时回京?”
“明日午后。”
“那正好。”今晚可以继续让他抱着束哥儿睡了。
只是,程菀端详片刻,摇了摇头,“不过你这伪装不行,束儿看到你的脸,肯定会将你认出来。有没有黑布?就像话本子里的少侠一般,将脸蒙起来才好。”
瞥见她眼中兴奋的光,谢钰之有些无奈,但还是将一早准备好的布料拿了出来,系在脑后。
“可以可以,这样很好!”终于看到了谢钰之如此装扮,她就说嘛,确实比狗血电视剧里男主角要更帅!
——
用过午膳后,让劳累的孩子们先去休息片刻,程菀也想睡,但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
她叫来冯庄头,刚想开口,就见庄头额上满是冷汗,吓得双腿都在发抖。
“冯庄头,你这是怎么了?”
冯庄头再也忍不住了,跪在地上,一边解释地里的收成真的不好,一边求情让夫人再给他一次机会。
交租的事,程菀知道。
她不至于像某些漠视人命的高高在上的贵族,只在意自己的钱包,甚至要将佃户活活逼死。原本想直接安慰冯庄头,让他不必多想,话到嘴边,程菀却道:
“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但我有个条件。接下来的一年,庄子里所有的事务,你都要听我的安排。”
冯庄头听到前半句时差点喜极而泣,而下一瞬,笑容立刻消失了:“夫人,您……您是主子,庄子上大小事务自然该大小听从您的安排。只是这田间的事脏污,不好让您因此费神。”
对于如今的庄稼人,田地就是一切,比命还要重要。
这两年本就收成不好,若是接下来还让夫人这种没下过地的贵人糟蹋,那他们真的都得饿死了!
程菀就知道他会这样说,农桑之事是他们的命根子,想要商量效率太低,干脆就强硬一些,“这样吧,我同你立一张字据。若是因为我的决定,导致田间收成减少,我不会怪罪你们半分,相反,还会在接下来五年免租,并且包下你们所有人一年的口粮。”
冯庄头震惊了:“您,您说真的?”
“当然。”程菀侧头,一旁的粟米将契书递了过来。
为了让契书更有可信度,程菀还在上面盖上了谢钰之的私章,“这是我夫君,也是国公府世子的私章,若我有半句反悔,你完全可以拿着契书去衙门状告。”
冯庄头不识字,他只能让程菀稍等片刻,叫儿子去将旁边庄子唯一识字的读书人叫了过来。
这个行为可谓是十分不尊重主家了,但程菀不介意,一直到那读书人确认后,冯庄头才视死如归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认定了程菀会将田地糟蹋,哪怕到了最后,还试图挽救:“夫人,不管您有什么决断,可否请您先告知草民一句?”若真的有什么过分的举动,他也好想法子挽救一二。
程菀笑道:“当然,我明日便会离开,日后有什么要做的,会命人传信于你。”
今日地理课,浅浅讲了风沙的形成原因和治理方法,程菀让冯庄头下去准备东西,到了明日,再实地操作一番,学生们更能印象深刻一些。
这一趟过来,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小半;接下来便是第二个任务——
经过这段时间,程菀发现,纵使已经开学了好几天,但新生与老生之间的交流还是很少,显得十分生疏。
孩子嘛,认生是正常的。但这些小孩的生疏,却不仅仅只是认生这么简单,更多的是因为双方阶层不同,彼此都有忌惮。
景朝是有奴籍的,父母是奴仆,那么孩子一生下来便是奴籍。
士农工商,农民虽然日子过得苦,但社会地位远比奴仆要高,那些后头进来的孩子们,担心老生们会嫌弃、嘲讽他们奴籍出身。
而那些老生,因为出生乡间,又怕生活在京城的新生们看不起他们。
所以平日里除了程菀有什么任务外,学生们彼此分成两派,渭泾分明,连话都不会多说一句。
这样自然不行。
现在看着还只是井水不犯河水,可等到日后有了什么矛盾时,就会变成两个群体的对立,甚至在学校上演霸凌事件。
这是程菀身为教师最深恶痛绝的,所以她要在孩子们尚且只是生疏之前,想法子促进他们的关系,让他们知道,同学之间只有友爱合作,才能克服种种难题。
于是午睡后,程菀将大家带到了后山处。
她问过冯庄头了,只要不进深山,外围都是很安全的,顶多有些野鸡山雀什么的。
先将所有人分成两列,然后抽签决定分组,五个人一组。
说是抽签,但程菀早就在上面动了手脚,不管怎么抽,最后成果都正好包含一个老生和四个新生。
然后以组为单位,在两个时辰内,上山找草药。
“大家也知道,学校接下来还有医药课程,为了让你们率先打好基础,接下来每个组都要按照描述的去寻找草药。找到一朵,就每人奖励一朵小红花,最多的那一组,还另外再奖励十朵。”
一组五个人,再按纵向分成甲乙丙丁卯,第一种草药放在木盆里,只有甲才能看;第二种只有乙才能看……以此类推,每人掌握两种草药。
但是看到草药的人,只能当寻药者,告诉剩下的四个同伴草药的特征、名称等,自己不能动手采摘;而采药的人只能采,不能主动去找。
这样一来,就需要队员之间不停的说话,增加彼此的熟悉感和信任度。
同时,程菀还在林间准备了一些小惊喜,比如挂在树上的野果、放在溪流石头上的甜瓜……都需要进行一些合作小游戏才能拿到。
小孩爱玩,也单纯,一场游戏下来,便会让彼此熟悉许多,知道对方都不存在什么坏心思。
“我会让老师们还有护卫来监督你们有没有作弊,要是不遵守规则,不仅会淘汰,回学校后还要抄写课文哦。”
在所有适合孩子的惩罚里,抄写课文无异于是酷刑。程菀说完,确定无人敢违反规则后,才一声令下,让所有学生分散开来。
程菀原本想带着束哥儿也去山上走走的,但在过来后山前,谢钰之突然说要带他们去一个地方,有很重要的事。
方才用过午膳后,程菀发现谢钰之不见了,原以为他是有急事,紧急离开了,现在却又去而复返。
虽然不明白他到底有什么事,不过谢钰之这种人应该不会夸张。
因此当孩子们都离开后,面对束哥儿跃跃欲试的神色,程菀只好装作没看到,牵着他往庄户走。
在田坡上,谢钰之已经牵着马在等着了。
“是那个护卫。”束哥儿远远的看着那道身影,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快步跑过去,仰起头,盯着他,“你是谁,为何蒙着脸?”
虽说上次在束哥儿睡着后,程菀直接将软乎乎的小孩塞到了他怀里,可那时束哥儿睡着了。
所以要算谢钰之最近一次和醒着的束哥儿相处,还要追溯到小孩一岁时。
任谢钰之再怎么聪慧卓绝,都没有和孩子相处的经历,下意识就将束哥儿当成一岁时来糊弄,低声开口:“我是府上的护卫。”
可束哥儿却一直盯着他的眼睛,摇摇头:“不对,你长得好熟悉,你、你……你蹲下来,让我看看你的眼睛。”说着,还要去拉谢钰之的袖子。
谢钰之差点被束哥儿抓住,心中猛地一惊,连忙躲开他的小手,求助的看向程菀:“夫人!”
难得看到这般窘迫的谢钰之,程菀噗嗤一声直接笑了出来。
她真想继续看好戏,最终还是没做到这般缺德,走过去将束哥儿牵了过来。
不过没忍住恶趣味一番,笑道:“束儿,这是母亲的好友,你可以叫叔父。”
束哥儿听到母亲这般说,虽然心里依旧感觉怪怪的,还是乖巧开口,行了个礼:“给叔父请安。”
喜得一大侄儿的谢钰之:“……束哥儿真懂事。”
第54章
出于不能让孩子同“陌生人”独处, 程菀在问清谢钰之方向后,先自己翻身上马,而后对着谢钰之伸手,“郎君, 将你侄儿递给我。”
束哥儿见母亲要带着他骑马, 开心极了, 眼睛亮晶晶的扭过身子, 张开胳膊:“叔父,麻烦您抱我。”
谢钰之:“……”第一次主动被儿子投怀送抱, 竟然是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叔父。
程菀许久不曾骑马, 现下坐在马背上,只感觉空气都充满了清新, 她将束哥儿塞在怀里,嘱咐他抱紧。对谢钰之道:“我们在前头河岸边汇合。”
说完,便单手怀抱着束哥儿,单手抖动缰绳:“驾!”
今日安排紧急, 程菀没带骑装,但那道微伏在马背上的身影依旧飒爽利落。谢钰之突然记起两人还未成婚时, 便有人说程家五娘骑术极好,还以此胜了公主,保住了与国公府的联姻。
谢钰之那时没有多余的想法, 只不喜柔嘉公主咄咄逼人的态度,又让祖母将送去程家的聘礼添的更为丰厚些。
但此时, 他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当时如若输了,五娘真会拒了这门婚事吗?
这一刻,谢钰之很想知道答案。
——
人劳累久了,就需要做些什么来放松自己紧绷的情绪。
程菀现下便是如此, 郊区比程府狭窄的马圈可好太多了,她可以肆意挥动着缰绳,感受着骏马飞驰,秋风迎面扑来。除了耳边呼啸的风声,再无其他。
这一刻只感觉肾上腺素在不停分泌,心中无比畅快!
束哥儿到底年纪小,一开始还有些害怕,坐在母亲怀里,紧紧的拽着衣袖,眼睛也不敢睁开。
可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到母亲抱着他的手一直紧紧的,没有松开的迹象,才试探的睁开了眼睛。
紧接着,他看到了金色的田野在身边飞驰,河流里有白色的鸭子在嬉水,母亲骑马好像比天上的小鸟还要快!
束哥儿张开小手,感觉风不停拍打着他的手心,痒痒的;他尝试着张开嘴“啊”了一声,风立刻将他的声音吹的忽大忽小,变成各种奇奇怪怪的响声,一会儿像鸭叫;一会儿像马鸣。
束哥儿被逗笑了,在母亲怀里笑的乐开了花,忘却了往日的仪态,终于和同龄普通孩子一般欢乐起来。
但当那个奇奇怪怪的叔父过来后,束哥儿连忙恢复了世家子的教养,变得一本正经,他可不能在外人面前给母亲丢人。
谢钰之不知道五岁小孩的小心思,只以为哪怕自己装扮成了他人,束哥儿依旧不太待见他。
“郎君,咱们往哪走?”
“随我来。”谢钰之夹紧马腹,在前面带路。
跨过河流后,又往前走了一段,面前便是一道山坡。程菀以为谢钰之也要带他们上山时,马蹄小步行至最高处,眼前忽然开阔了起来。
入目所及,别说束哥儿,连程菀都被惊住了。
如今秋风肃杀,周遭的景色都变得凋敝了下来,可山坡下,漫山遍野都是暖融融的红色。丹枫、黄栌、乌桕,成片成片,如同深浅不一的火海般,映照着天空都仿佛染上了霞光。
山谷间还有一条溪流,溪水叮咚,和着风吹拂树叶的簌簌清响,令人如同在仙境一般陶醉。
下坡不宜骑马,谢钰之率先栓好马,将束哥儿接了下来,又对着程菀伸出手。
程菀从没见过这般美丽的秋景,她闺中也陪同兰氏来过好几次京郊,却从未听闻过还有这种好地方。
她下意识的将手放在谢钰之手心,跳下马:“郎君是如何找到这块地方的?”
谢钰之带着他们往坡下走,“圣上未登大统前,曾有好几年在郊外养病。我只听闻这边风景好,却不知道具体的地址。”
程菀反应过来,难怪兰氏不知道呢,合着是皇庄,程家根本不够格,“所以,你今天中午不见踪影,便是来寻这里的位置?”
谢钰之颔首。
在过来之前,他就在想五娘和束儿应该会很喜欢这里,事实证明,他猜对了。
“母亲,有鱼!”束哥儿早就倒腾着小短腿跑到了溪流边,看着里面吐泡泡的小鱼,恨不得直接跑下水去抓。
皇上的私庄,一直都是有人打理的,这溪水极清澈,程菀发现里面除了锦鲤外,还有巴掌大的鲫鱼。
“束儿可想吃烤鱼?”谢钰之突然开口问道。
束哥儿连连点头,他曾经吃过母亲送过来的烤肠,想起那个味道,小脸上满是憧憬。但是溪水太凉,他不想劳累母亲,便问道:“叔父,您能抓到鱼吗?”
谢钰之嗯了一声,走到身后的树林里,找了根树枝,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树枝底部削尖,而后来到河边,手起棍落间,一条鱼就被叉了起来。
束哥儿还从未见过如此神功,像只激动的小奶狗围着谢钰之转了个圈,“哇!叔父,你好厉害!”
谢叔父面无表情,但在束哥儿话音落下,眨眼间,又是三条鱼被捕,“那边有个山洞,去那烤吧。”
程菀跟着谢钰之来到山洞,见地上被打扫的一尘不染,甚至还恰到好处放着柔软的干草,顿时恍然大悟,好家伙,谢钰之这是有备而来啊。
故意将他们带来,又学会了她用好吃的诱惑束哥儿这招,这是为了在束哥儿面前表现,好促进父子情分?
不得不说,长相俊美之人哪怕做生火烤鱼这种粗活,也极有感觉。
谢钰之曾在边疆军中生活,不管是生火,还是将鱼处理干净,都十分娴熟。
束哥儿蹲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谢钰之如何用两块石头生起火。
片刻后,谢钰之开口:“我方才瞧见外头有些酸果,需要摘一些来佐味吗?”
闻着火苗炙烤鱼肉,散发出淡淡的香味,程菀连忙点头:“行,我去摘。”这么好的山泉水养出的鱼,可不能浪费。
她便带着束哥儿往外走,根据谢钰之提供的方位,不仅看到了酸果,还有野生紫苏。
她都采了一些,准备返回时,束哥儿却“咦”了一声。
“母亲,这下头好像有东西。”
程菀扭头去看,只见在她方才拔酸果的地方,泥土松散开后,还真露出了一点不一样的颜色。
她用树枝将上面的土拂开,发现是一个盒子。
束哥儿激动的差点跳起来:“母亲!是藏宝箱!!”
上次他被吓得直哭,程菀为了安慰他,讲了好几个故事,束哥儿一直对散落野外的宝藏深信不疑。
埋得这般浅,该不会是圣上遗失在这里的东西吧?
程菀可不敢窥探圣物,连忙拿着盒子回到山洞,递给谢钰之,“这个给你,你寻个机会还回去。”
谢钰之却皱眉,脸色看起来有些失望,问了句奇奇怪怪的话:“你不满意?”
“我满意什么?”程菀满头雾水。
“你先打开看看。”
他都这么说了,程菀这才依言打开,发现里面装着满满两层银元宝,束哥儿更加激动了:“母亲,真的是宝藏哎!”
程菀更加疑惑,谢钰之见她实在不懂,只好道:“你之前不是说学校开支太大?或许是上天特意捐助的。”
看着一本正经的谢叔父,程菀恍然大悟,原来这趟来皇庄,谢钰之不仅为了哄束哥儿,还给她也准备了东西。
但她想拉其他人一起投资,就是不希望花谢钰之太多的钱,之前收私章,也不过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已,没打算真的用。他却变着法的给她塞钱……
怕在束哥儿面前露馅,也没有一再拒绝他好意的道理。最后,程菀只是笑盈盈的看着他,意有所指道:“那就多谢上天的恩赐啦。”
说话间,山洞外突然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不过好在有躲雨的地方,鱼也烤熟了。围着火堆吃着鱼,听着雨滴落树叶的声音,别有一番意境。
等雨停后,眼看着天色不早了,三人正准备离开时,程菀走到山洞口,一落眼,却发现阴影处正在爬行着什么。
她定睛一看,背后就冒出冷汗。
“有蛇!”她赶紧抱着束哥儿躲闪至一旁。
束哥儿还没见过蛇,好奇的忙探头去看,在发现那条蛇比他的小腿还要壮,朝着这个方向露出森森獠牙后,吓得连忙钻到了母亲怀里。
“待着别动。”谢钰之将吓成鹌鹑的母子两推到安全的地方,抽出鞘中的剑就跃了出去。
程菀知道谢钰之常年习武,哪怕公务缠身,也会每日雷打不动的练完武再去官署。可她从没见过他练剑,也不知道他的剑术竟然这般好。
她抱着束哥儿,束哥儿也抱着她,一大一小就跟没见过世面一样,两双眼睛跟着谢钰之的动作从左看到右、从右看到左,惊讶的目瞪口呆。
尤其是束哥儿,他没想到叔父不仅抓鱼、生火厉害,打架也这般厉害!
若是他学会了,日后再有蛇时,他就可以保护母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个胆小鬼了。
于是等到谢钰之一剑钉住蛇的七寸,确定它已经死了后,束哥儿飞快的跑了过去。
这一刻,他眼里再也没有了最初对谢钰之的警觉与生疏,满是崇拜的问道:“叔父,您的功夫好厉害!您可以教教我吗?”
谢钰之当然不会拒绝,谢家子都要学武,这算是家族传承。但束哥儿愿意让他教,这是他从前绝对不敢想的。
程菀狐疑的看着他,轻声问道:“这条蛇该不会也是你一早安排好的吧?”就是为了在束哥儿面前耍帅。
谢钰之听完,无奈笑了:“五娘,我没这般神通广大。”
程菀一想,也是。
估计是下了雨,蛇跑出来遛弯,又被这边的火光吸引,才会出现。
“走吧,时辰不早了。”谢钰之担心程菀和束哥儿被蛇吓到。
正是自责时,却听程菀怕的直抖,还不忘惦记那一口吃的:“郎君,能不能想法子将蛇带走,听说蛇羹是大补之物,让孩子们都补补身子。”
谢钰之笑了:“好。”
于是在这个雨后带着凉意的秋夜,全校师生,连带着冯庄头一家人,都分到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蛇羹。
冯庄头媳妇厨艺一般,可跟着芸娘学了这么久的手艺,哪怕烹饪学院还没正式分到学生,但孩子们的厨艺都有了飞速进步。甚至有个八岁男孩,已然有了大厨的派头,做出来的蛇羹美味极了。
吃完饭,冯庄头的儿子找上束哥儿,小郎君今日不仅给了他银子让他帮助好友看病,现在还喝到了如此鲜美的蛇汤,他也想送些回礼。
但爹娘说小郎君金尊玉贵,如何看得上他们农村的粗野之物,让他不要自取其辱。
可他觉得小郎君平易近人,断然不是那种轻视他的人。
束哥儿还真有想要的:“不若你送我一只公□□!”
上天都变着法给母亲捐银子了,说明学校肯定很缺钱,束哥儿想给小黄找个公鸡,生物课上母亲说过,只有公鸡和母鸡一起养,下的蛋才能孵出小鸡。
等他孵出更多小鸡,就有更多的蛋捐给学校,帮母亲减轻负担啦。束哥儿觉得自己在孵蛋这方面,还是有些小本事的。
见束哥儿真愿意接受自己的礼物,小孩开心极了:“小郎君放心,我定为你寻一只最壮实的种鸡!”
束哥儿也高兴,等到洗漱完后,欢快的躺在床上,在母亲的故事声中进入了梦乡。
等他睡着后,谢钰之才闪身进来。他先在屋子里站了会儿,等到身上的凉意驱散,才走近床榻。
知道他不敢抱,程菀故技重施将束哥儿递给他,压低声音道:“郎君今日做得很好。”
谢钰之看了过来。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可我认为再多的筹划,都比不过言传身教。就好比今日,你教束哥儿如何抓鱼、生火、烤鱼,虽然看起来只是小事,但却能令他拥有在任何环境中都可以自保的能力。”
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程菀发现谢钰之在做父亲这方面,是胜于许多人的。
不知道是不是曾经犯下的教训,他没有“男主外,女主内”的刻板观念,而是想尽办法接触束哥儿,多和他交流沟通,进入到教养孩子的职责中来。
但他没有为人父的经验,也无法从父亲这个角色得到孩子的反馈。所以程菀特意将这些告诉他,好让他知道自己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日后继续保持。
谢钰之眼里划过笑意:“我知晓了。”
程菀劳累了一天,说完就直接睡了,她有闭眼瞬间入睡的能力。束哥儿就不用多了,跑跑跳跳了一天,现下睡的像小猪一般。
而谢钰之却久久没有睡意,他垂眸,看着身侧同样酣睡的两张脸,突然想起了白日里探究的那个问题。
现在他有了答案——没有如若,纵使五娘当时有想拒绝的打算,但最后同她成婚的也只是他。她不会嫁给旁人。
——
因为午后就要回京,第二天,所有人都起了个大早,连带着冯庄头和其他佃户们。
当然,他们不是过来上课的,只是听闻京中来的贵人要插手农务之事,害怕她将农田损坏,想着过来或许能阻止一二。
冯庄头昨日便将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了,程菀带着孩子们走到田埂上。
她今天依旧不打算插手,昨日寻找草药的活动,已经让学生之间的关系拉近了许多,现在正好让老生来指点新生种地。而且由他们自己动手,印象才是最深刻的。
小助教束哥儿在一旁让大家排队,一人领一份荆条和苜蓿。
这些都是在北方最常见、最易活的植物,不会因严寒冻死,等到春日气候回温就能返青。荆条高、苜蓿矮,种在田边,高矮交错,便能形成密集的防风墙。
种地不难,但要起到防风的作用,就必须根据风向来制定风墙的方位,好让风顺着地走。程菀适时带着大家复习昨日学过的知识:“还记得春天的风主要是从哪边吹来吗?”
“西北边!”
“很好,可以开始种了,记得要测量位置。”风墙也不能太密集,每隔二十步种一行为佳,不然会吸走地里的肥料。
程菀说完,孩子们就互帮互助的开始种植,她带着束哥儿一边查看一边出声纠正不对的地方。
站在田埂上的佃农们听不到东家在说什么,可见她竟然拿着野草往田边栽种时,人都傻了。现在种地,讲究的是:地要扫净,草要除根,这样才能保持土地肥力,减少虫害。
而东家这么干,野草全都抢走了庄稼的肥力,明年很可能会颗粒无收啊!
年纪最大的佃农甚至还想跑过去阻止程菀坑害粮食,却被一个一身黑衣打扮,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男人拦住了。
谢钰之也不与老者争论,只看向冯庄头:“不是签了契约?如此这般,就算是违约了。”
冯庄头脸色微变,只好赶紧将老者拉到了一旁,哭丧着脸道:“罢了罢了,等东家折腾完今年吧,到时候地里一颗粮食都收不上来,她就知道自己这法子行不通了。”
程菀不知道冯庄头的绝望,她这会儿看着孩子们像小蜜蜂一般的忙碌着,十分欣慰。
虽说现下已经不早了,但野草生长力顽强。趁着入冬前风还算可控,土地也没种实,将风墙种下去,它们便能趁着一整个冬天扎根发芽,等到春日大风来临之时,风墙就已经长成了。
成功防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不然一切都是白做工。
为了让风墙能茁壮成长,程菀还特意嘱咐冯庄头,让他隔段时间便给它们施肥。正好地里的粟快要成熟了,也不怕肥料不够。
冯庄头真是眼前一黑又一黑,苍天啊,从来只听说给地里的庄稼施肥,将田间的野草拔除。可现在竟然反过来了,还要给旁边的野草浇肥,这、这就算是不懂种地的人也说不出这种胡话啊!
程菀又道:“先前的那些施肥方法,弊处太多,等五日后我再带着学生们过来进行改进,到时你提前组织好所有的佃户一同学习。”
现在的农民都是直接施生肥,这样做,无法将肥力发挥到极致,还容易烧地,更加影响产量。
要解决这个问题,建造沼气池是最高效的,但这个成本太高,不是高门大户无法负担起,就先进行堆肥技术的推广吧。
冯庄头受了太多惊吓,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反对了,只能悲痛的应了下来。
结束田间的任务后,全班人马,以及新成员:一只公鸡,一同回了京。
谢钰之刚一进城,就径直去了官署。
今天还是规定的周日,孩子们不用上课,程菀就先带着束哥儿回了国公府。
谢老夫人一日一夜没见到思念的曾孙,正在门口张望个不停,等来等去曾孙还没出现,却看到两只鸡朝着这边跑了过来。
“这,哪来的两只鸡?”谢老夫人以为自己看错了。
束哥儿跟着鸡跑了过来,笑着道:“曾祖母,这是我给小黄找的新朋友,这样它们就能生很多小鸡了!”
作为一个将规矩刻在骨子里的老祖宗,同意让束哥儿养着小黄,已经是谢老夫人极其疼爱束哥儿这个曾孙了。可现在,一只变两只,两只变一群……
一想到日后正院会变成一个养鸡场,旁人家中是丝竹管弦之声,谢家是大大小小的鸡叫;旁人家中仓库里摆的是古董陶瓷,谢家是各种各样的鸡窝;钟鸣鼎食之家,养的都是仙鹤大雁,谁家养鸡?!
这一刻,谢老夫人也如同冯庄头一般,眼前一黑又一黑。
但众所周知,老夫人不会对束哥儿生气,只会将脾气发泄在旁人身上,比如束哥儿那无能的父亲母亲祖父二叔二婶……程菀连忙冲上去平息老夫人的怒火,“老夫人,您不知道,昨日束哥儿又是与郎君同榻而眠的。”
谢老夫人怒气瞬间消失三分之一,诧异的看了过来:“真的?”
“当然!郎君还带着束儿骑马、捉鱼、还给他烤鱼吃呢!”
谢老夫人一喜,怒火再消失三分之一:“确有此事?五娘你莫不是在哄骗我?”
“五娘怎么可能在您面前撒谎,不信您去问问郎君。”程菀笑眯眯的道,“束儿高兴之下,还说要跟着郎君学练剑呢!”
这话就很是烟雾弹了,束哥儿高兴?为何高兴?程菀故意不说。
落在谢老夫人耳中,就自然理解成:这么鸡是谢钰之为了让儿子能接受他,不得已想的法子。虽说这养鸡之事确实不雅,但只要能让他们父子之间关系好转,养就养了吧。
大不了日后五娘生育了坐月子,将这些鸡杀了给她养身体。
哄好了谢老夫人,程菀喜滋滋的抱着自己一盒新到手的银元宝回了东院,唔,这么久没背锅了,也不知道谢世子的背锅技巧是否熟练。
——
第二日一早,束哥儿还记得要练剑的事,他特意起了个大早,跑到东院问母亲能否练完剑后再上课。
程菀正在给书斋写新一期的科学课本,闻言点点头:“当然可以。”
“那母亲,叔父在哪?”
程菀也不知道他叔父在哪,昨日谢钰之回来的极晚,程菀以为他是告假后事情堆积太多,但谢钰之却说他是在提前完成明日的公务,这样就能抽出时间教束哥儿习武了。
“你去前院找找看吧。”程菀怕他真的去找那些护卫,到时候说出什么我母亲在护卫中有旧识,两人还一同骑马游玩等香艳之事,那就离大谱了。
“粟米,你陪着小郎君一同去。”
粟米陪着束哥儿往外走,到了前院,没碰到护卫,也没找到叔父,倒是看到了正在往外走的国公爷。
束哥儿跑过去行礼:“祖父。”
国公爷擦着汗,扭头一看,笑着道:“是束儿啊,来前院所为何事?”
“我来找一个护卫,他剑术可厉害了,想让他教我练剑,但是我没找到他。”束哥儿有些茫然。
国公爷最爱习武,哪怕当年从马上摔下来差点摔断腿,这些年也没终止过练习,最喜欢的,也是有武术天赋的后辈。现在听到束哥儿这么说,立马道:
“还要护卫干甚?祖父教你啊!哪个护卫的本事还有祖父好?”
束哥儿想想也行,“祖父您能杀蛇吗?”
“当然!连杀大虫都行!”国公爷放下狠话。
束哥儿兴奋点头:“好!那我就跟着祖父学!”
谢钰之昨晚本打算做些公务,这样早上就能抽空陪束哥儿练剑。
但他思索一番,觉得还不够。习武最初要打好基础,必须多花费些时间,日后才能事半功倍。
于是一大早就去了官署,将上午的公务全都处理完,想着就能空出至少两个时辰来教导束哥儿。
可等他好不容易忙完,摆脱问个不停的同僚,紧赶慢赶回到家时,迎接他的却是:他儿子和他爹,欢声笑语,祖慈孙孝,一派天伦之乐的场景。
谢钰之:“……”他是不是不应该出现在此处?
听澜候在外头,见世子爷面无表情的走了出来,有些疑惑,但还是跟上去:“世子,咱们要回官署吗?”
谢钰之停住脚步,沉吟片刻:“你先去外头等着。”说完,调转脚步飞快回了东院。
程菀见他一人突然出现,衣着整齐,发丝都没乱,“郎君,你为何现在回来了?没有教束儿练剑?”
谢钰之看起来像个无事人一样,“嗯”了一声。
走到书案,拉开抽屉,好像要找什么书,随口解释道:“我回来后,父亲已经在教束儿了。”
程菀拧眉:“国公爷?”
“嗯。”谢钰之拿着书,往外走,“有了父亲,束儿不需要我教导了,我还是先行回官署吧。虽然我的事务都已处理完,或许同僚那里还需要协助一二。”
他面上装的没事,可连背影都能看出浓浓的失望。
程菀一拍桌子,这怎么能行?谢钰之费心带着束哥儿游玩,还背了黑锅,甚至连夜处理公务,就是为了有机会和儿子多相处。就算是他亲爹,也不能捷足先登!
红雪见夫人写书写得好好的,突然撂下笔往外走,忙跟上:“夫人,您这是去做什么?”
“去主持公道!”
等到程菀到了正院,束哥儿已经离开了,他不知道母亲曾来过。
只是第二天,当他老时间来到正院,想继续跟着祖父习武时,就看到祖父突然腿上绑着绷带,手里还杵着拐杖。
“祖父!!”束哥儿吓得差点跳起来,飞快跑过去,“您,您的腿怎么了!”
他见到过铁牛的伤势,这会儿看到国公爷也拿着拐杖,就以为祖父也是腿要断了。
国公爷忙拉住他的小手,“祖父没事,只是今日天冷,祖父旧疾犯了,走路有些不利索,休养些时日便好了。”
“不过这些日子,祖父就无法教你习武了,我请了个本事高强的护卫过来,束儿跟着他可好?”
祖父话音落下,束哥儿抬头,就看到面前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眨眨眼:“叔父?”
第55章
看着束哥儿终于能接受自己的父亲, 哪怕只是假冒的身份,哪怕只是简单的练剑,但谢老夫人还是感动的眼冒泪花。
昨日程菀来了一趟前院,正好谢老夫人在, 她什么都没说, 只是委婉的表达了一番谢钰之为了和儿子相处耗费了多少心力, 谢老夫人就瞪了国公爷一眼, 无情的暗示:
“天凉了,你的旧疾估摸着快要犯了, 还是好生歇着吧, 让子邵来带孩子就行。”
谢老夫人一声令下,再想逗孙子玩, 国公爷也只能不情不愿的装病,毕竟儿子和孙子之间如此疏离,也是他的一块心病。
谢老夫人还安慰他:“到时等子邵房中多添几位,儿孙绕膝, 你还怕没有教孙子的时候?”
国公爷:“可子邵不是不愿意纳妾?”
谢老夫人也忧愁,大房这一脉也不知为何, 全都不肯纳妾,国公爷年轻时如此,谢钰之现下更是抗拒。
若是像二房多好……但是老二妾室多, 孩子又只有一个,甚至连嫡子都没有。
都是些不争气的!
不成, 等过段时日,她定要去求个送子观音,让五娘和二娘房中都供奉上。
“他不愿,那就让他对五娘好些, 再给我多添几个曾孙。”
对于大人之间的较量,束哥儿并不知晓,他只觉得大家都好重视他习武呀!今天早上,祖父、曾祖母、连同母亲都来了!曾祖母还时不时擦擦眼泪,是觉得他太厉害了吗?
其实习武并不容易,尤其是一开始,光是蹲马步都能让多少人受不了。
束哥儿现在小腿又酸又涨,一直在发抖。小孩本就腿短底盘低,这样一来就摔了好几个屁股墩,疼的他眼底都氲起了一泡泪。
可他不肯放弃,母亲和曾祖母都在旁边看着他,他若是没做好,她们肯定会不开心的。
束哥儿咬牙坚持,但就像军训时候一样,不行就是不行,再怎么硬撑也没用,于是程菀就看着谢钰之化身严厉教官,只要束哥儿的动作出现变形,他便会立刻上去纠正,丝毫不会通融。
程菀:“……”这是要让束哥儿对叔父也产生心理阴影?
谢世子你大号废了,小号也不珍惜?
程菀忙走到场内,借着送茶倒水,让训练先行暂停,又让粟米带着束哥儿去擦汗,免得吹风着凉。
看着孙媳这般贤惠,谢老夫人满意极了:“瞧瞧,五娘对子邵多殷勤。”
全然不知贤惠的孙媳第一句话便是:“郎君,你觉不觉得这种教导方式,或许存在着些许问题呢?”
谢钰之其实并不觉得有问题,因为他教束哥儿的方式,都是参考自己幼时的亲身经历,但他愿意听从程菀的意见。
程菀低声道:“我知道郎君对束儿要求高,是希望他学得更好,这样很好。”
“但习武与学习是一脉相通的,若是一开始便设置一个十分严格完美的标准,孩子达不到,就会陷入习得性无助。束哥儿本就在自信心方面有所缺乏,如此,便更会让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还是循序渐进,效果才最佳。”
“郎君为束哥儿一片真心,只是方式有些欠缺而已,稍微调整一番,就能事半功倍,束哥儿也更会同你亲近了。”
先夸夸他,再提建议,最后再夸,这样更能让对方听进去。
谢钰之若有所思:“好,我知晓了。”
在他走之前,程菀又提醒:“别忘了多夸夸束儿,小孩都喜欢听好话。”
谢钰之:“……”所以五娘时常夸他,是把他也当成孩子哄了?
谢钰之最可取的,就是有错便改。有了程菀的提醒,接下来他对束哥儿的要求放宽了许多,甚至在束哥儿又一次摔了屁股墩后,要哭不哭时,他还会道:“束儿很坚强。”
他虽然还蒙着脸,但天生的气质令他说话颇具信服力,束哥儿高兴极了,连忙将眼泪吸了回去。
等训练结束后,哪怕腿软的像面条了,还要跑过去跟母亲分享:“先生说我坚强呢。”
程菀帮他擦汗:“那当然啦,束儿五岁不到,就可以坚持这么久,疼了累了都不喊放弃,这般坚强的小郎君母亲可从未见过!”
束哥儿笑的更开心了,而一旁的谢钰之则沉默不语。
国公爷见此,以为他是带孩子带累了,试图抓住机会:“子邵你在想什么?”
谢钰之:“无事。”
他只是觉得五娘很厉害,夸人能夸这么多,还不重复。不似他的话语,干巴巴的,他将逐字学习。
谢老夫人算得上是最高兴的那个,今日十五,全家人要一起用午膳。
用膳后,怕二房的人拆穿,还特意叮嘱了一番。
薛二娘眼珠子一转,忙道:“既然如此,就让林哥儿也跟着学吧?不必如同小郎君那般精细教导,就让他在一旁跟着学点也好,这样走出去,才不至于丢了咱们国公府的颜面。”
程菀已经带着束哥儿去学校,现下不在。
但谢老夫人觉得薛二娘这话说的有些刺耳了,虽然她不喜林哥儿性子骄纵,可他到底是束哥儿的兄长,哪怕是庶兄,那也是一家人。谢家本就人丁单薄,都是要互相扶持的。
薛二娘这话若是让两个孩子听见了,岂不是有挑拨他们兄弟的意思?
“你往后说话要稍注意些,林哥儿性子不好,但也算个好孩子。你当嫡母的,也要好好管教他,这是你的职责。”
就像上次程菀第一日嫁进来,薛二娘便让林哥儿发脾气,好引起中馈之事那般。林哥儿性格骄纵,只是薛二娘用来塑造自己贤母形象的工具罢了。往常谢老夫人都是夸她仁慈,现在却来敲打她。
薛二娘知道她是有些着急了,最近说话屡屡失了分寸,于是连忙告罪。等回了西院,又将林哥儿叫了过来,让他往后跟着国公爷习武。
听到这个消息,林哥儿顿时一喜,但很快他就镇定了下来,他知道嫡母给的一切都是有条件的。
果不其然,薛二娘很快开口:“你要与束哥儿打好关系,替我打探,他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最好能找机会去一趟东院,看看程五娘最近在忙些什么。”
薛二娘上次打探来的消息,知道束哥儿受大娘子影响,别说如同他父母那般聪慧,甚至很有可能是个傻的。她想要以此来讨好公主,就必须了解的更清楚些。
但最近程五娘不知道在搞些什么穷酸事,成天带着束哥儿往她那小铺子上面跑,人影子都看不到。
纵使薛二娘已经知晓程菀铺子上生意不错,可一间小食谱,生意再好,在他们这些高门大户也算不了什么,又能赚几个钱?
程菀成天带着束哥儿行这种商贾之事,间接说明这孩子确实没救了。
她让林哥儿去学武,一是可以接近束哥儿,打探消息;二是她不喜这个庶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还算争气。
林哥儿越出息,越能对比出束哥儿的平庸。他们二房被大房压了这么多年,别的不敢做,在这方面出口恶气又如何?
听懂她的言外之意,林哥儿扑通跪下,急切道:“母亲,我学业繁忙,无心习武,恳求您原谅。”
他想习武,更想像束哥儿那般受到长辈们的关爱,可他明白他只是个不入流的庶子,他不愿也不敢同束哥儿争。
薛二娘翻了个白眼,庶出的果然是些没用的东西,她也懒得多说,只是道:“你若不想去,也可以。只是听闻吴姨娘病了,正好我最近诸事繁忙,恐怕没有空闲为她请大夫了。”
林哥儿脸色一凝,而后重重的磕了个头:“儿子谨遵母亲吩咐。”
——
第二日,束哥儿穿着新衣服出现在前院时,就看到了一道意想不到的身影。
“二弟。”林哥儿过来同他打招呼,突然发现这位金尊玉贵的弟弟,今日穿着有些奇怪,比自己身上的料子似乎还要差一些。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多管闲事,但还是开口问道,“你的衣服为何是这般?”
束哥儿用小手爱惜的摸了摸,笑道:“大哥,这个是母亲亲手给我做的。让我专程在习武的时候穿。”
现在虽已有了棉花,但贵族多穿绫罗绸缎,平民穿麻布或者葛布,束哥儿这身,是程菀特意给他找了棉布做成的小短衫。
练武要出一身汗,棉布吸汗又透气,穿在身上更舒服一些。只是如今棉布少,又没有丝绸华贵,并不受待见,但束哥儿可喜欢了,他觉得好软好舒服。
林哥儿脸上的笑容僵住,满是羡慕道:“伯母待你极好。”
束哥儿是长房嫡子,被所有长辈宠爱,可他生母去世了;而自己虽然不受父母待见,但姨娘还在世。大娘子去世时,林哥儿觉得他们似乎是一样的。
可现在看来,束哥儿似乎永远都比他更幸运,连继母都对他这般好。
束哥儿察觉到他很难过,是因为不想看到他的新衣服吗?
他想安慰林哥儿,可这衣服是母亲亲手给他做的,他不想也舍不得浪费母亲的心意,一时间僵在了原地。
直到国公爷出现,将林哥儿叫走,谢钰之也过来了,两人分开练习,束哥儿才松了口气。
接下来几天,林哥儿都会特意找机会与束哥儿交谈,还对他的宠物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束哥儿以为大哥也想养鸡,便将自己的养鸡心得倾囊相授,还说若是他现在就想开始,可以跟他一起去找母亲帮忙。
林哥儿抓住关键词:“所以,你最近都忙着养鸡下蛋?”
为何要浪费时间在这种无用之事上?他只想抓紧一切时间好好读书,考取功名为母亲撑腰。
束哥儿点头:“嗯啊。”
他现在就想帮母亲减轻负担,脑子里想的都是养鸡的事,可有了公鸡后,小黄下的蛋依旧没有红点点,束哥儿现在就像想抱孙子的老爷爷,可愁了。
“大伯母还帮你养鸡?”
提起这个束哥儿就可骄傲了:“母亲什么都会。”
“那你们在铺子上呢,也是养鸡吗?”
“铺子上还没鸡,要等这里孵出来了才能搬过去……”束哥儿满脑子的养鸡致富,又烦恼小黄不下崽,说话也有些颠三倒四的。林哥儿不敢太直白,只能隐晦的收集信息。
第三天,他找到薛二娘,将她要的消息说了出来,“束哥儿说他想养鸡,最近一直在忙着这件事。铺子上大家在做吃的卖钱,有人跟着账房学打算盘,还有人学女红、种地……束哥儿说那些都是老师,大伯母也是老师。”
林哥儿说着,脸上也有些向往,他其实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地方,但听束哥儿说的大家跟着老师学本事,未来可能还要去药房,他觉得可有意思了。
若是他也能去药房学习就好了,姨娘身子不好,月钱又长期被母亲克扣,若是他会看病,就不用低声下气的求母亲了。
“哈?老师?!”薛二娘好像听到了什么惊天大笑话一般,不就是做些穷酸晦气的活,还称上老师了?
这些倒和她在下人处打听来的相符,原来程菀真的在搞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把戏。
林哥儿点头:“束哥儿应该不会撒谎……”
“他当然不会撒谎,因为他也被程五娘骗了。”薛二娘笃定,程菀就是手头缺钱,连嫁妆铺子都只有可怜兮兮的一间,只能想尽办法赚钱。什么做女工、做面包、当账房,这些不都是低贱的活?
程菀身份所限,不敢太热衷于商贾之事,也怕别人知道她有多穷酸,就口头上喊老师,带着那些孩子一起做工赚钱,她就能坐享其成了。
只是那才几个钱?哪怕薛二娘现在手头拮据,也看不上那几个铜板。
“那束哥儿读书的事呢?”
“束哥儿什么都不会……”那天他假装眼睛花了,让束哥儿帮他看看书上的内容,但束哥儿不仅一个字不认识,看见他手里的千字文,还脸色发白,连忙跑了,连鸡都顾不上了。
而且他看过束哥儿的“养鸡秘籍”,上面全是鬼画符一般的符号,束哥儿应该是连字都不会写。
“什么都不会?好!这就太好了!”薛二娘终于放了心,笑的得意极了。
这件事也不知道程五娘是否知晓?应该是知道的吧,所以才故意带着束哥儿吃喝玩乐,就是想养废他。
真是好深的心机啊!薛二娘感叹道。
程菀试验过,束哥儿对具体的书本心理阴影是最大的,所以哪怕现在小孩已经会认会写不少字了,但他依旧不敢看书。
能达到如今的效果,程菀已经很满意了,她不想把孩子逼的太紧。就继续一个字一个字的学,等到日后就水到渠成了。
只是最近她在琢磨一件事。
束哥儿明显对孵鸡下蛋这种事很有兴趣,之前就显露出了无与伦比的细心。
甚至这几天程菀上课发现他有些心不在焉的,一问,才知道小孩在为小黄和公鸡的不下崽的事烦恼。
再加上那日在郊外,他对施肥、种植一类的知识也听得津津有味,他该不会特别擅长生物地理这一类吧?难道束哥儿的天赋真点在种地饲养方面?
有这种专注民生类的官员,简直就是天下百姓之幸,若是还能为攻克饥荒做出贡献,就更是国之栋梁,名垂青史。完全符合书中所说!
但程菀先前白高兴太多次了,现在不能再这么快下决定了。
她要得找个法子试验一下,确保万无一失才行。
第二天,当束哥儿再一次拿着鸡蛋跑到东院去时,母亲就告诉了他一个很好的消息。
“母亲!母亲!您看,这个鸡蛋终于有小点点了!”束哥儿这几日习武有了效果,小短腿跑的更快了,像一阵风一样卷到正在写策划案的程菀面前。
终于有了小鸡崽,束哥儿担心天气冷了,会将它冻死,特意将蛋藏在衣襟里,放在自己的胸口处带过来的。
“很好。”程菀夸赞了他一番,问道,“束儿,你之前孵蛋已经很有经验了,想不想试试一次性孵五十枚鸡蛋?”
束哥儿惊讶:“可是小黄没有五十个蛋。”
“不要紧,我直接让人去买就好。”
这件事不仅涉及到了检验束哥儿的天赋,更在于清北技校下一步的发展。
如今老师就位,基础设施都已置办妥当,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如同花朵一般汲取着各类知识的营养,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但那日,程菀在后花园,被一个在花房干活的男人拦住了。
这个男人就是小芹,那个差点被父母换彩礼,哭着求着要来上学的小姑娘的父亲。
男人先是感谢夫人的大恩大德,愿意给小芹出学费,又问等这个年头过了,能否让他们把小芹带回家去。
“为何?莫非你真要将她送去当童养媳?”程菀不愿多管人家的家事,但她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学生沦落到那般境地。
男人连忙解释,说不是当童养媳,只是那户人家的儿子腿瘸了,原先是在亲戚饭馆跑堂的,如今亲戚不愿再要他,那户人家就说将小芹送去。亲戚家,不嫌弃孩子小,而只要小芹有了这份差事,只要她好好干,未来就不怕谋求不到差事了。
“小人想小芹在您那边上课,固然是好,可她出来之后可能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差事了。”从五岁就开始赚钱,到出嫁前也能攒下不少银子了。
程菀最终严厉拒绝了他,但这事也令她猛然惊醒。
她开创这个技校,初衷是利用新型教育,帮助更多的贫苦孩童谋生,从而进一步改善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但问题是,如今生产力低下,哪怕是在偌大的京城,能谋生的岗位就那么些。她确实可以将上不起学,又没有关系的穷苦孩子,培养成诸如账房、药童、绣娘、厨子等角色。
可在岗位不够的情况下,真正能冲破潜规则上位的,只有那些成绩优异的人。
就好比铁牛在数学一科可以上顶尖大学,而班上数学差的人只能去末流学校。铁牛这种账房,自然是有人抢着要,甚至还能走明经科入仕途,那么那个末流学校的学生呢?他又该何去何从?
人确实都有自己擅长的点,但这世上九成都是平凡人,对于平凡人来说,利用教育去培养他最擅长的天赋,也顶多是能让他上普通本科而已。如何能和顶尖学府那些真正的天才,以及家中有门路有关系之人竞争?
清北技校不能只让天才闪闪发光,更应该解决的,是天资平凡的普通人如何谋生。
只有这样,家长才会更加愿意送孩子来上学,而不是五岁就卖去当童养媳,六岁就让他们开始种地的一生。
若是她和老师们辛辛苦苦的教,学生们辛辛苦苦的学,到了最后,却不被岗位需要,那如何对得起大家的信任?
如何对得起她说过的“知识能改变命运”?
怎么做?
最好的法子就是将这块蛋糕再做大一些,如今行业太少,人又多,各种岗位饱和了,竞争才会这么激烈。
但若是出现了一个新行业,自然就能提供新的就业岗位,解决生计。
但这事又不能完全趋近于商业化,在如今,商人到底地位低,有些人或许更愿意种地当农民,要从两者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那日看着新买宅子里的地窖。程菀有了主意——种植冬菜。
众所周知,北方天气冷,都不用到严寒冬日,秋天一打霜,地里的菜就会冻死,所以差不多九月中旬开始,百姓们便会采收冬储菜了。
譬如蔓菁、芦菔、晚菘之类的,基本做成腌菜或者菜干。
因为现在的气温比后世更低,加上房屋保暖条件没那么好,新鲜的菜顶多放个半个月就会冻坏。
但贵族就截然相反。
已经发展出了成熟的半地下暖室,如同炕一般可以烧火加热,提高温度,在保持水分的情况下,菜地里随时都有鲜菜供应,甚至连韭黄、早春葵、菠菜都有。
那么,是不是可以想法子种植冬菜,然后售卖给城中其他百姓呢?
这种类似于“大棚技术”种出来的产物自然不便宜,但程菀瞄准的不是底层人民,而是那些中层富户。
他们有钱,却无权,无法享受到火窖、暖室这种层次的东西。若是掏钱就能在漫长冬日,吃上一口鲜嫩脆爽的青菜,改善生活还能给自己长面子,应该是极其乐意的。
为了这个,程菀特意找理由去了一趟谢家的地下暖室。
谢家原本就有火窖,后来长公主与国公爷成婚,虽然是住在公主府,但为了知道谢老夫人常年信佛吃斋,为了孝敬婆婆,长公主请人将暖室又扩建了一番。
十分宽敞,十分奢华,全天都有专人烧火伺候这些金贵的作物。
现在温度还没下降,就已经开始种植了,除了一垄垄鲜嫩的蔬菜,还有几排矮小的果树,在角落里还有个小型鱼池,里面养着从其他州运来的江鱼,以备贵人随时的需求。
程菀转了一圈,心中有了计较。这种暖室,就算花光她的积蓄也建不起来,同样也没有就业前景,成本太高。
但现在人建造暖室,是比较简单粗暴的,他们知道要烧火升温,温度够了,菜就会生长。却不懂其中的原理,也不明白如何节省开支。
而且这些技术就如同厨子的食谱、女红的绣技,都是保密的,绝不会外传给平民。
正好,程菀也不会照搬,进行改造后哪怕那些权贵阶级有所不爽,也无法诋毁她偷技术。
当然,这种代表了身份的冬菜,可能会有迂腐之人不满她将此卖给平民,甚至大做文章说什么礼崩乐坏。
程菀也想了法子:一来,她有谢家庇护;二来,她是为了水患受难的孩童谋生,陛下都赞许的善举。
最重要的是,她不打算去碰那些珍贵的菜种:冬菇臻品、茄果之类的;就卖些最平凡、上不了贵人饭桌的芥菜萝卜青菜。若是能长出蘑菇,就晒干,做成干货来卖。
到时再请书斋那边号召一下舆论,将此修饰成陛下与权贵开恩,与民同乐之类的,也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而且萝卜白菜产量高,保存期也长一些。
回来后,程菀细细思考了好几天,按照她上一世自己在阳台种菜的经验,改造后画了好几份图纸,设计了半地下的暖棚,正好如今已经有了油纸,可以借鉴大棚技术。
还需要管道进行加热,如此,就能一同试验养鸡之事了。
“不过这和你先前用暖炕,且只孵一个蛋有很大差异。一开始要仔细对比,会很费神;可能还会有许多鸡蛋浪费,束儿你要好好考虑一番,若是能接受,我再把这个任务交给你。”
冬菜和孵蛋一样,初步肯定很麻烦,要不断试验。但走上正轨后,孩子们只需要每天按时进行工作,比做面包要空闲多了,就能从一天只上一下午课,变成朝九晚五。
当然,清波路那边的铺子也要开起来,这个等冬菜试验好了再着手,关于卖什么商品,她已经有初步计划了。
先前程菀想的是:单一产业做成连锁店,孩子们上手快,也能保持销量和营收。
但现在她想将蛋糕做大,就要多尝试不同的类型。
因为她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想提供很多种可能性。
所以在做出这个决定后,程菀还让粟米去将那些想来面包店拜师学艺的人重新叫了过来——市场都是跟风的,看到面包店赚钱,京城就冒出来了好几家。
但这是有门槛的,窑的建造、温度的把控、各种口味的搭配等等,自己尝试成本太高,还是拜师更加靠谱些。
芸娘当时听到这些人拿着银子要来拜师,直接将他们轰走了,她可是要带学生的,才不会收你们这些徒弟呢。况且你们学会了,夫人的铺子还如何赚钱?
程菀当时觉得芸娘做得对,连锁店肯定竞争越小越好。
但现在她的思想发生了改变,就要将这些人都召回来。
因为他们学会后,面包店才会越来越多。当京城居民吃面包形成一种习惯,便能反过来以消费刺激生产,这就也是一种从前未有的新产业了。
她再和那些学艺之人定下契约,日后若是他们铺子缺人,必须优先招收清北技校的学生。这样她才会继续给他们提供新方子。
那几人听完,二话不说就签了。
按照拜师的套路,这些孩子们还算是他们的师兄师姐呢,学到最后,手艺肯定很好,到时候能去他们铺子上帮忙,这是大好事啊!
看着那几份契书,虽然只是小小的面包铺,暂时也只有几个名额,但程菀可高兴了。
毕竟这可是包分配工作的开端呢!
【星座小说】XINGZUOXS.COM【星座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