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王恨不得擦擦眼睛,凑近去研究一下,那到底是不是一只小老虎。
李世民慢悠悠骑着小老虎,因为他人小,虎崽又长得快,短短几个月,已经敦实得能载他和扶苏了。
——当然得是单独的,两个孩子如果毛茸茸地凑在一起,小老虎就走不动了。
这都是华阳太后的功劳,她就是有把什么都喂得圆滚滚的本事。
吕不韦作为新任典客,率诸多官员迎至郊外,做足了礼节。谨慎的老臣蔡泽一看他回咸阳,自请出使去了,很有政治觉悟地让位。
秦王身份高贵,当然不能亲迎到城外,所以闲不住的小太子就溜达过来了。
“见过齐王。”
李世民与田建互相见礼,“齐王一路迢迢,甚是辛苦,略饮一杯水酒,稍事歇息,而后再进咸阳吧。”
田建好脾气地答应下来,展望四周。
咸阳的道路很干净。——能不干净吗?谁敢乱丢垃圾?
看得出是撒了细细的黄土,又浇了清水的,非常平整。天气虽冷,沿路的树上却系了红绸做的花,远远看去像许多迎风招展的靓丽花朵,在这冬日里也增添几分春天的气息。
田建一开始还以为是真的花,啧啧称奇:“这是什么花?怎么这么冷的天还开这么多?”
吕不韦笑道:“贵客来秦,王上大为欣喜,令少府拿出几百匹丝绢,剪裁成花,以慰齐王远道而来之风霜。”
“竟都是丝绢吗?”田建十分感动,不禁有点沾沾自喜。
任谁来他国做客,看见在外风评不怎么样、特别凶残的秦国,对自己客客气气,礼遇有加,都会有点骄傲惊喜的。
太子都亲迎到郊外了,看人家秦国,对他多礼貌,给足了面子。
这种场合吕不韦如鱼得水,他与六国都有生意往来,对齐国的豪商高官也是如数家珍,几句话过后,就和田建聊得热火朝天。
而李世民呢,在所有重要的公开场合,他都分外端庄优雅,落落大方,不该做的事绝不做,不该说的话绝不说,连带着小老虎都是征求了嬴政同意才带的。
一行人浩浩荡荡进入咸阳。
田建换上四匹马拉的轺车,好奇地看着井然有序的城门口。
“这行人马车都靠右行驶,是有什么说法吗?”
“这是太子提出来的。”吕不韦谦和道。
“哦?”田建又去看太子。他还以为这么小的孩子来迎他,纯粹就是起个装饰作用,原来不是吗?
“有人同我说,这样做能让道路不拥挤,更有条理。齐王觉得如何?”李世民与小老虎同在轺车上,随手摸了摸它的耳朵。
“似乎确实如此。”田建赞同道,“这样的良策,是会得到嘉奖的吧?”
“这是自然。”李世民笑得温柔。
其实他没有注意到这么细节的地方,只是同嬴政从上林苑回来的时候,因为车辆众多,一时半刻封控了城门,等王驾过去才会放开限制,无所事事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点前世的事。
他两辈子都站得太高,难免会忽略一些对他而言普通的小事,但好在他身边不缺看得到民生疾苦的人,总会以各种方式帮助和提醒他。
每每想起一点故人旧事,李世民都觉得甚为欢喜。好像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在渐渐补全前世今生的自己。
及至章台宫,已到申时,秦王大备酒宴,九鼎八簋,演奏《韶乐》,极尽奢华,就差摆上龙肝凤髓了。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这世间并没有龙凤,不然嬴政和李世民高低也要打下来,养一养或尝一尝。
两位国君一东一西坐下来,李世民坐在嬴政下手,规规矩矩地听着奏乐,一瞬之间,莫名其妙地想到了蔺相如。
渑池之会和完璧归赵,大抵也是这样庄重的场合吧,就是过程剑拔弩张,又有点儿诡异的好笑。
主要是讲故事的是嬴政,故事里的主要角色是嬴政的曾祖父嬴稷,这两个故事奇妙的发展与结局,再联系一下长平之战,及嬴政讲述时平平淡淡的语气,就更好笑了。
为六国掬一把猫哭耗子的同情泪,没办法,谁遇上秦王谁倒霉。
嬴政与齐王举爵互敬,余光瞄了一眼端坐但走神的太子,李世民连忙跟着举爵,意思意思抿了一口铜爵里的甜水,假装这也是酒。
“这奏的怎么不是《无衣》?”酒过三巡,齐王也松快下来,见秦王与太子都彬彬有礼,也开始玩笑起来。
“《无衣》在秦,常配战鼓而奏,杀伐之气太重,不适合用来款待兄弟之国。”嬴政微微一笑,“秦齐之友好,自惠文王啮桑会盟,至昭襄王时秦齐互帝,正因两国相隔千里,彼此并无争端,才能永保太平。既如此,秦国又怎么敢怠慢贵客呢?”
田建听得心里美滋滋,几乎忘了两国之所以有啮桑会盟,就是因为它们打了起来。
不过距离确实远,打也打不大。况且,那离田建太遥远了,不及五国伐齐给齐国带来的伤害大。
但是五国伐齐,秦国也有参与啊……
李世民看着田建愉悦的表情,暗自琢磨,为什么会有国君一点也不记仇呢?
光记吃不记打?
“秦王所言,真是情真意切,让我觉得这一趟没白来。”田建诚恳道,“我来秦之前,国中亦有些人反对。雍门司马还横戟拦在吾马前,逼吾不得不折返……”
“竟有此事?”嬴政做震惊状,“他因何阻拦齐王入秦?莫非是我大秦递交的国书不够郑重?言辞不够恳切?”
李世民强忍着笑意,也惊讶道:“兴许此人与秦有仇吧?”
“倒无私仇。司马只是进言道,‘齐为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1]我心有愧,便调头回去了。”田建一五一十道。
好实诚,居然连君臣对话都原原本本告诉秦国人。这……这很难评。
“此人险些害此会盟。”嬴政肃然慨叹,“秦齐友好将近百年,历代先君皆为维持这样的盟友关系而为之努力,我虽年轻,又怎么会违背先君们的嘱托、轻启战端呢?况秦之国策,乃远交近攻,齐国正是我大秦致力于远交结盟的兄弟啊。”
“正是此理!相国也是这么说的。”田建欣然接受。
嬴政与李世民同步地想:后胜当然会这么说,秦使的金饼可不是白砸的。
谁能拒绝金子的诱惑呢?连李世民都差点不能,不然吕不韦送的银弹金弓,他怎么会爱不释手玩了很久,明知道不实用也舍不得丢,到现在还跟宝贝似的收藏着呢。
虽然嬴政送了他更结实耐用的柘木小弓,他用着很趁手,也很高兴,但时不时还会把金弓拿出来看看。
华丽丽的,光看看也很开心啊。
嬴政是不会送他这么华而不实的东西的(装饰品除外),华阳太后怕银弹丸弹到哪再蹦回来,伤着他的眼睛或者脑袋,更不同意了。
“多亏后相中正,才有今日之宴,当遥敬相国一爵。”嬴政又举起酒爵。
“谢秦王。相国若在此,必为之欣喜。”
宾主皆欢,其乐融融之际,田建又问:“我至城郊,见太子御虎,甚是惊奇,其中可有什么缘故?”
嬴政撇一眼一本正经的李世民,温和道:“并无什么缘故,稚子贪玩,爱与小兽作伴,是以秋猎时便捉了幼虎,予他玩乐消遣罢了。”
“秦王竟不怕猛兽野性难驯,伤了太子吗?”田建不解。
嬴政暗忖:他不伤野兽就不错了,还野兽伤他?那小虎喂得跟豚(猪)似的,一张蠢脸,全无野性。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养的?
李世民偷偷撇嘴:哪有什么野性?傻乎乎的,还胆小,全凭一副老虎外表唬人。阿父肯定是故意挑选这么笨的老虎送我的。
两人纷纷把胖虎怂包的责任推到对方身上,而后却默契应对道:
“太子虽幼,却有驯兽之能,即便是凶猛野兽,在他手中也分外乖巧。”
——不乖巧的已经变熊掌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王爱我,是以捉来的小山君也乖巧懂事,不曾有伤人之心。”
——敢伤人的也没了。
父子俩同时露出一点礼节性的笑意来,仿佛连嘴角的弧度都有点像。
“秦王父子情深,真令人羡慕啊。”田建一无所知地感叹,继而又道,“我还有一事不明,不知秦王是否方便为我解惑?”
“齐王请说。”
“我观拉轺车的马匹俱是高头大马,神骏英武,目光炯炯,毛发蓬亮,这么好的上等马,竟用来拉车吗?”田建试探着问。
不用来拉车,你怎么会发现呢?
秦王父子很满意,年轻的老父亲矜持道:“像这样的胡马,大秦有几千匹,不足为奇。”
“几千匹?”田建震惊,“不曾听说秦国又大胜了匈奴?”
“并未与胡人开战,全赖吕侯之功。”嬴政三言两语把吕不韦出使月氏的事讲了一下。
田建神色复杂,尽管他也倾向于听后胜的,不修战备,不想打仗,与秦结盟,但是听说秦国轻轻松松获得了几千上等马,也会由衷生出嫉妒和挫败感来。
齐国没有这个地利,也没有这个心气了……
“臣乃将功折罪,实不敢邀功。”吕不韦巧妙道,“秦齐既为友邦,那么秦国的强大,就是齐国的强大。日后齐王但有需要,我们王上必不遗余力,发兵相助。”
“如此,我便放心了,这次赴秦没有白来。”田建微微动容,多云转晴,与嬴政共饮,欣赏乐舞。
吕不韦:真好骗啊。
李世民:真好骗啊,有这样的君主,齐国能不亡吗?
嬴政:还好吾儿聪慧。
觥筹交错,浮翠流丹,衣香鬓影,飘飘然若天上仙宫,与咸阳宫一贯的威严肃穆相差迥异,但田建十分受用,不多时便酒足饭饱,旧话重提:“韶乐虽美,齐亦有之。不知可否让我一听秦乐、一观秦舞呢?”
好家伙,这是嫌场面不够刺激?
真刺激起来,他受得了吗?
这对面要是换了赵王,就可以逼赵王弹琴——又不是没弹过;
换了魏王呢,可以逼魏王牵马——也不是没牵过;
换了韩王,那更不用说,韩非现在还在太学当质子呢。什么?为什么是太学?当然因为这么大一只韩子不去教学生太可惜了。至于到底是韩非还是韩非的学生更惨,那不好说。
但是齐王,好歹十年内还用得着他,目前保持友善很重要。再说他的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嬴政是怕吓着田建,才犹豫的。谁知齐王好奇心太重,主动道:“杀伐之曲,当以剑相配。我愿为秦王击鼓,可否一观太阿剑舞?”
啊?
他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让嬴政舞剑,他怎么敢的?
李世民呆呆地看着他们,忍不住想:但是别说,他还挺想看。
第72章 哪只秦王在舞剑?
田建的表情和语气都十分诚恳自然,没有一点挑衅的意思。
他竟然是真的很期待,也主动说要击鼓伴奏,反倒让秦国这边不好意思一口拒绝。
到底是齐国风气比较开放,还是秦国的风气不够开放?
李世民倒是无所谓,宴会上主宾和乐一起歌舞,那不是很正常吗?
他也很期待地望着嬴政,弯起的眼睛里全是活泼笑意。
嬴政看到了,便微笑道:“太子亦学剑,可为君舞。”
期待是吧?你期待你自己来表演。
秦国这边毕竟没有君王在会盟的宴会上舞剑的传统,如此正式的场合,是有史官记录的,双方的使者大夫,九宾在侧,嬴政礼服组佩,确实有点不大合适。
他本身也不是很情愿。
既如此,父有事,子当服其劳。太子的年纪摆在这里,哪怕他拿着剑一顿乱甩,只要别扎到人,都能获得在场一众称赞。
李世民也明白嬴政的意思,笑着应允:“若齐王不嫌弃,我亦学过一两年的剑,可为贵客助兴。”
他最初玩的是木剑,一开始是成品小木剑,跟着蒙家父子兄弟,谁有空谁教他一点。
蒙武和蒙恬都是武将,出手尽是杀招,狠辣果决有余,温和谦冲不足。蒙毅还没上过战场,很好地补足了这一点。
李世民后来有匕首了,就自己偷偷削木剑,还很爱美地在剑柄的位置描摹雕刻花纹。
小太子蹭到嬴政身边,偷偷摸摸拿他的朱砂用,还黏在他旁边,去研究太阿的纂刻铭文,像一个暖烘烘的小鸡仔,散发着软软的热度。
“作甚?”
“我要仿照太阿做一把剑。”
“哦?尺寸多少?”嬴政似笑非笑地低头看去。
“大不了折半。”
“那也够呛。”
短手短腿的一只崽,什么东西在他手里都显得长而大,所以嬴政明知道他馋太阿快馋流口水了,恨不得把眼睛都黏在上面,也不能再答应他给他玩剑。
剑的损伤倒是其次,秦王的武库里有不少收藏的剑,也不差这一把。
孩子要是伤了可麻烦。
李世民哼哧哼哧忙活了半天,嬴政把公务处理完,得空瞅了一下,对着那雕刻的疑似胖鸡的东西,问:“这是雉吗?”
“这是凤凰!”小太子振声。
“凤在何处?”嬴政纳闷。
“这里啊,好长好长的尾巴,我还涂了颜色呢。”
“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哪有胖?我是照着青云和鸽子画的,还参考了凤鸟的玉佩。”李世民不服。
然后就画成了胖鸡,雕刻出来之后,还从少府那弄来了一堆染料,趴在嬴政边上认真涂色,最终搞成了一只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有翅膀胖东西,致力于闪瞎嬴政的眼睛。
“你的剑术学得如何了?”
“还可以吧。”
“演示几招给我看看。”
“哦。”李世民放下还没干透的凤凰木剑,抽出另一支旧木剑来,跑远站稳,随手挽了个剑花,如风生水起,信手拈来,很随意地剑随身转,无比灵动自然,变幻自如,好像那不是一把剑,那就是他的手臂。
嬴政看了一会,很满意。
等孩子耍完一套剑招,热气腾腾地跑过来求夸时,矜持了一下下:“尚可。”
“只是尚可吗?”李世民问,“难道不值得喝彩?”
“你既喜欢太阿……”
李世民眼睛发亮:“阿父要把太阿送我玩吗?”
“我让少府仿照太阿造一把短剑给你。”
李世民眨巴眨巴眼睛,看着他笑了,像一只偷鸡的小狐狸。
嬴政立刻就明白:“你已经让少府去做了?”
“嗯嗯。”
“已经做好了?”
“对呀。”
不愧是这小崽子,永远动作快得很。
“那便取来,我与你喂招。”
“阿父要亲自教我吗?好耶!”李世民欢呼一声,马上就要走。
“让蒙毅去取,你歇一会。”
他给孩子揉揉小肉爪子,顺便换了一身不那么繁琐的衣服。
“阿父要用太阿吗?”
“不,以免误伤你。”
其实以他对剑的掌控,应该也不会轻易伤到李世民,但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做有风险的事。
他牵着孩子的手来到殿外,正值霞光满天,瑞气千条。秦王的剑光凛凛如雪,泼泼洒洒,轻轻松松地拨弄着小太子的短剑,将那小剑引导到他想要的方向。
犹如应龙出海,行云布雨,尾巴环绕拍打着稚嫩的小龙,带点试探和指导意味。
玄色的衣摆飞旋,修长有力的手指执握长剑,织金的袖口在风中飒飒,电光石火之间,就差点把李世民的剑打出去。
“哇哦!”李世民迎难而上,越挫越勇,完全不在乎两人体型和力量上的巨大差异,选择借力打力,以巧应强。
他的眼睛灼灼如火,紧紧盯着嬴政的每一个剑招,心里一瞬之间就推测出对方许多变招,而后剑随心动,忽然上挑,避开长剑锋芒,刺向嬴政左腿。
天下对局的道理其实都是一样的,避实就虚,变幻莫测,携势如破竹之锋锐,猛击对方弱点,是李世民最拿手的事。
若不是身高不够,这一剑本该刺心脏或刎颈。
“不错。”嬴政忍不住夸了一句。
长剑随之削过去,好似一道不痛不痒的雷霆,打在黄昏的海面上。双剑碰撞时,发出一阵嗡鸣,空气中似乎都荡起了无形的波浪。
李世民不动声色地化挑为横,转攻为守。
嬴政轻笑一声,漫不经心地施加压力,泰山压顶一般,将他的剑直接压下去。
好霸道的姿态,真心让人毫无还手之力。
李世民调整重心与步伐,迅速抽剑后退,惊叹道:“阿父好厉害!”
“这就认输了吗?可不像你。”这小孩鬼主意不是多的很吗?
孩子乖巧举手:“可以用暗器吗?”
“不可以。”
“那可以用弓箭吗?”
“也不可以。”
“可是我们实力悬殊,硬碰硬我太吃亏了。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可不是智者所为。”
“然,我在教你剑术。”
“好吧。”李世民放弃了所有帮助他取胜的盘外招,只一心一意练起剑来。
时不时的,会拖到夜幕降临,天悬星河,练到他手都抬不起来才结束。
但李世民从不叫苦,因为他知道,没有一滴汗是白流的。
正如此时此刻,等蒙毅取来仿太阿的短剑,他从容自若地拔剑而起,踢剑悬空,反手接剑,踩着鼓点疾步而舞。
所有人屏气凝神,好像看到春日的梨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凝成盛夏如水的月光,萦绕在他剑尖,四季流转的星光与花香,和着过去的秋风,倾泻而出。
剑气纵横,飘飘洒洒,仿佛流风回雪,云破月来,恣意潇洒,美不胜收。
那是李世民的剑,也是嬴政的剑。
众人无不入神,在编钟与鼓点里心脏嘭嘭直跳,竟觉得那剑气如虹贯日,势不可挡,明明充满了观赏性,也毫无杀气,怎么会让人心旌神摇,无法自已地激动起来呢?
齐王看得目眩神迷,手中的鼓点不禁越来越快,连带着乐师们为了迎合他,也调整节奏,将那威风凛凛的凝重曲调急速敲击拨弄,本是千军万马蓄势待发,转变成了两军交战紧张激烈。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本刻意隐藏的杀气几乎要弥漫开来。
这可不行,再奏下去跟要开战似的,不利于会盟。
嬴政一个眼色使过去,李世民就心领神会,似乎一个失手,长剑(对他来说很长)脱手而出,刺入柱子里。
“哎呀。”小太子不好意思地一笑,连绵不绝的剑势瞬间消失,鼓点与节奏也跟着缓慢下来。
他跑过去拔剑入鞘,抱歉道:“我学艺不精,让诸位见笑了。”
田建赞叹不已:“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万万不会相信这般年纪的幼童竟有如此剑术,舞得好啊,好极了。”
嬴政微微而笑,谦逊道:“幼子拙劣,连剑都拿不稳,不值得齐王这般夸赞。”
“该夸,正如这宴上的吃食,也精致美味得远胜过临淄宫,怕是连郢都也比不了。”
临淄在齐,郢都在楚。楚国那可是精致到头发丝的国度,好华服美食雅乐,精益求精,拿楚国来比,看来田建是真的很满意了。
齐王满意,秦王也很满意。
翌日双王于上林苑游猎,顺便小小地彰显了一下秦国的武力。
秦国军力之强,六国没有不知道的,仅仅拿出一小部分中尉军,由年轻的蒙恬率领,步兵列阵,战车浩荡,骑兵冲锋,弓弩齐射……
杀声震天,呼喝雷动,烟尘滚滚,遮天蔽日。
嬴政轻轻抬手,以袖掩了掩孩子的脸,避免烟尘飘进他的眼睛,轻描淡写地注视着田建无法言喻的表情。
震惊、忌惮、羡慕、恐惧、庆幸……不一而足。
最后只化作一句:“好在秦国不是我们齐国的敌人。”
“正是如此。”这就是嬴政想要的,威逼利诱,加之一点点军事恐吓,让田建坚定会盟的决心,并且回国后也支持后胜这帮亲秦派,打压主战派,在接下来秦国的对外战争里保持沉默。
这就够了,等秦国把五国吃完,齐国也就不战而降了。
阅兵完毕,嬴政令人放出圈养的一群野兽,邀请田建打猎去。
齐王缓了缓心情,欣然应允。
“没有熊吗?”李世民从斗篷里冒出一个脑袋,小声嘀咕。
一到冬天,长辈们就恨不得里三层外三层把他裹成球,出门必备厚厚的裘衣披风,还怕他受风,特意增加帽子,常常闷得他一头汗。
她们也就算了,嬴政怎么也染上这种坏习惯?李世民很无语,有客人在,又不好任性,只能乖乖呆父亲怀里,热得小脸蛋通红。
“寒冬腊月,熊罴多会冬眠。”嬴政把他的脑袋按下去,从箭袋抽出弓箭,打马而去,“怎么尽想着熊?”
“因为熊皮很大很厚。”
上回那只黑熊后来成为了华阳太后榻边的地毯,她乐得合不拢嘴,逢人就夸。
芈夫人得了嬴政赠的貂皮,没过多久就给孩子们做衣服了。李世民想着,有机会再给她也搞一张差不多的。
“白罴不冬眠。”嬴政淡定道,“要么?”
“要!”
“坐好,别乱动。”
“哦。”李世民这次没有执着于要自己狩猎,而是很听话地窝在嬴政怀里,在寒风中疾驰,兴奋地追逐着那奔跑的野兽。
齐王与秦王几乎是同时开弓,向着同一只猎物瞄准引箭。
“嗖嗖”两声过后,那白罴应声而倒,尘土飞扬。
黑白分明的野兽大腿中箭,无法再逃。只是不知这箭是谁射的?
嬴政不紧不慢地控马,降低速度,等田建的侍卫先去察看。
“是秦王的箭。”田建遗憾地得知。
秦王很有风度地颔首,显然已是放了水的,才会只射中野兽的腿。他让卫尉把试图爬起来逃跑的白罴抓起来。
“它长得还挺可爱的欸。”李世民的目光跟着那受伤的白罴转悠。
“可爱?”嬴政怀疑他的审美。
那龇牙咧嘴的肥胖黑白脏东西哪里可爱?浑身都是土,本该是白色的地方也黄不溜秋,跟在泥坑里打过滚似的。——说不定真打过。
“可以养吗?”李世民蠢蠢欲动。
嬴政:“……”
他坚强地收起心情,与想一出是一出的孩子斗智斗勇,平静论述:“你不是想要熊皮吗?”
对哦,李世民是想要熊皮送芈夫人的。
那咋办?是留下来养,还是做地毯?
第73章 几根草都要到处送
最后白罴因为这个稀奇的毛色,惹得李世民看了又看,甚至很想上手,幸运地得以幸免,继续养在上林苑。
嬴政很无语:“不是你说要熊皮的?”
“可它的脸圆圆的,很可爱嘛。”
“黑熊、狐狸、鹿、兔、貂……就不可爱了?”
“呃……这些都很常见啊,没什么特别……”
物以稀为贵这件事,在大部分人、尤其孩子那里,有天然的道理。就像李世民会拿一般好看的小石头去扔田鼠,但不会用“飒露紫”和“黄河小龙石”。
嬴政懒得理他,纵马向有鹿的方向奔去。
逐鹿,逐禄,涿鹿之战,也许是因为功名利禄的谐音,亦或者是与黄帝蚩尤的涿鹿之战有关,总之,在几十种猎物里,“鹿”这种浑身是宝,好看又好吃的动物,逐渐被赋予了不太一样的意义。
秦王与齐王在上林苑逐鹿,左右奔走,狼奔豕突,鸡飞狗跳,吓得那鹿急奔如飞。
为了给千里迢迢来到秦国的客人一个良好的狩猎体会,嬴政甚至让了一手,故意弯弓搭箭但不射出,等田建的箭先离手但射偏,才好整以暇地一箭毙命。
要么不出手,只要出手就一定要置猎物于死地,这就是秦王及秦国的行事准则。
“他的箭术好烂哦……”李世民悄咪咪吐槽。
当今天下,攻伐频频,是以七国之君主,多多少少都要学习骑射,别的不说,万一哪天打输了,是吧?骑马驾车逃跑,跑起来都要快一点。
——这是刚需。
但齐国,不仅仅是田建,他带来的使者大夫们,也都有点像空心的萝卜,外表看上去没什么问题,都像模像样的,一旦上了餐桌,问题就全暴露出来了。
那鹿自然归属了秦王。
而后以嬴政为首,秦国这边都表现出了谦让的美德,回回都让一次两次,一个猎物也不争,哪怕兔子都快撞马蹄上了,也等后面的齐人赶上来先捡。
“我感觉我不骑马都能追到那只白兔。”李世民戏谑。
“贵客当前,不得无礼。”嬴政疑心他拿“白兔”玩笑。
李世民摸摸“白兔”的头,看看地上逃窜的白兔。
那么近的距离,田建硬是让兔子逃之夭夭了。
啊,这,这很难评,李世民只能祝他成功。
秦国这边甚至有余力挑挑拣拣,选起猎物来了。
“野猪好难吃的,肉都嚼不动。”
蒙恬正要张弓,闻言默默地看向嬴政。
“挑三拣四。”秦王随口一句话,掌中之箭已然离手,随即左右响应,三面的箭都如雨下,把那凶猛的野猪射成了刺猬。
“真的很难吃,做成肉炙吧,嚼不动,上次我给无忧带了一些,她就吃了一口,就再也不吃了。”
“你给人家小女子带野彘肉?”嬴政侧目,“不是有鹿兔?”
“都带了呀,我想着把不同品种的猎物的肉,都带给她尝尝……结果我们一致认为,野猪肉是最难吃的。——扶苏也这么觉得哦。”
“扶苏……你说草是甜的,他都得跟着咬一口,说真甜。”嬴政已经看透这兄弟俩的相处模式了。
“但是茅根草真的是甜的。”
“那也不是你们四月蹲在河边蹲两个时辰,拔了几百根茅根草的理由。”
“多有意思啊。”李世民快乐地回想。
“你们自己吃也就罢了,还到处送。”
嬴政真的不想回想,两孩子锦囊塞得满满的,两只手里全是细细长长黄黄绿绿的茅根草,走到哪送到哪,到处送人邀请别人品尝的场景。
一度让他怀疑,他是不是养了两只羊?
在家丢脸也就算了,偏偏太子的社交圈太广,到了第二天早朝,上朝的大臣们互相问候的句子竟都变成了:“你收到太子赠的茅根了吗?”
“我从廷尉府回去的时候看到了一把。”
“那我应该比你早点,我在国尉府的时候,太子就过来了,他说正好去王家路过。”
“我也有。”
“!你从哪冒出来的?”
“太医令与医丞似乎也有,我去请医的时候,他们在熬茅根柘(甘蔗)水。”
“还能这么吃?是有什么好处吗?我吃了一根,感觉没啥味道,就送家里小儿了,他倒是很欢喜。”
……
多荒唐啊!几根草也好意思到处送,嬴政都觉得丢脸。
“阿父!看!凤凰!”
“那是鵔鸃。[1]”嬴政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赵武灵王曾做鵔鸃冠,赏赐给近臣。”
“那肯定很好看了。”李世民眼巴巴,“可不可以让我用一下弓,我想把这个送给阿母。”
嬴政看己方的猎物也够多了,宽容道:“可。”
于是脸红得跟柿子似的小太子总算得以松快松快,扒拉开碍事的斗篷,像一个主动脱外套的玉米,高高兴兴伸出手来。
蒙毅这才把李世民的箭囊递过去,嬴政却道:“给他留三枝箭即可。”
“好少哦。”
“一枝也行。”
“那还是三枝吧。”李世民紧急改口,珍惜地抚摸他的箭羽,开始挑选幸运鸟。
十几只五彩斑斓的锦鸡在枝头或飞或落,金红色的尾羽比头和身体都长,犹如神女的飘带,轻若无物地垂落,曼妙多姿。
“阿父冕服的十二章纹里,是不是就有这个鸟?”
“‘华虫’或许是。”
“明明是鸟,为什么叫虫呢?”
“那你得去问舜帝。”[2]
“阿父明明知道,却不告诉我。”
“你明明知道,却还要问。”
“与亲友言谈,不就是这样吗?就像我看到荀先生在看书,我当然要说,先生好,先生在看什么书?而后荀先生就笑眯眯回答他在看《尚书》,问我要不要一起看?我说好呀好呀,他就与我讲起书中妙处……”
“难怪每日有那么多闲话要讲。”
“闲话的作用是很大的哦。”李世民不紧不慢地回头一笑,“阿父你不信吗?”
嬴政不能助长他的气焰,因为这小孩已经够嚣张了。
“你阿母还在等你的鵔鸃。”
李世民撇撇嘴,转回去凝视那群凤凰一般的飞鸟,转眼弓箭就在手,弹指之间,便有一只最漂亮华丽的鸟儿从枝头坠落,尾翼飘散如虹彩,惊飞了其他的锦鸡。
他动作好轻巧,和嬴政那种势若千钧的沉稳端凝正好相反,他的弓箭仿佛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可以拿在手里随意旋转,也可以给箭尾装饰不同的羽毛,甚至可以把弓挂树上看它像小船似的荡啊荡,一看就是一下午……
不见他有多用力,也似乎不用瞄准一样,就这样简简单单地拿起弓,箭一搭,弦一拉,破空之声响起,却看不见箭的踪迹。
唯有猎物无力坠落时,那箭才有了形状和轨迹。
嬴政微微颔首,尤其是瞥见齐王在远处震惊呆滞的样子,越发想笑。
三枝箭,换来了一只彩色鵔鸃,一只黄色小鹿,以及红得耀眼的狐狸。
——充分体现了李世民的审美。
最后两边人马汇集到一处时,那猎物的数量甚至都不用细数,一打眼看过去,不管数量还是质量,秦国都遥遥领先。
秦王让了那么多都赢不了,还要怎么样?
田建输得心服口服,后来正式签订盟约时都十分爽快,从头到尾都很配合。
他来秦这一趟,吃好喝好玩好住好,享受了秦国待客的最高礼仪,回去时依依惜别,秦王还赠了几车名贵的礼物。
小太子与吕不韦一直送到城外,目送齐国使团离开。
与齐的盟约一定下来,秦国就可以腾出手来专心对付附近的韩赵魏了。
最近这几个月本还算风平浪静,秦国忙着厉兵秣马,磨刀霍霍,各部门都忙得像陀螺,一年到头团团转。
秦国像一条贪吃蛇,一口一口地吞食着魏国和韩国,韩王甚至割地求和,也只能苟延残喘。
韩非向韩王寄了好几封策论,皆如石沉大海,他失望至极,却也毫无办法。
奉常本来没这么忙,但张苍如一条鲶鱼般被丢到了他的手下,大秦神秘侧代言人顿时手忙脚乱,整天与张苍掰扯历法,不是在研究太阳,就是在研究月亮,剩下时间琢磨星辰与气候,忙得头晕转向的时候,又接到了新任务。
——赵太后梦魇了。
赵姬自从搬回甘泉宫之后,总是睡不好觉,时常梦中惊醒,神智错乱地大喊大叫,今天说庄襄王要带她下地府,明天又说有老鼠咬她,后天呢变成了宣太后罚她天天夜里舂米……
秦王甚是关切,连派了几拨太医前去查看,各种药材如水般送过去,皆不见好。
没办法,最后上了当下治病常用的手段,派奉常过去占卜占卜,看看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奉常带了众多属官过去,严肃地行了一场仪式,为难道:“甘泉宫藏风聚气,乃吉祥之地,按说并无什么邪祟,太后可是身体欠佳,神思不属,因此才多梦?”
“甘泉宫……甘泉宫以前是宣太后住的,肯定是她,她在故意折腾我!”赵姬脸色苍白,吃不好睡不好,憔悴至极,崩溃地喊道。
“这……”奉常顿了顿,竟不知该怎么接话。
“你得想法子!不许他们再梦里欺负我!不然我这日子可怎么过?”
“臣……臣尽力而为。”
奉常作法焚香,撒豆布阵,念念有词了好半天,守着赵姬睡了,才敢退下。
他转头回了咸阳宫,把经过一五一十地汇报给秦王。
“真有先王与宣太后入梦之事吗?”
“臣观太后病体沉重,寐不安席,食不甘味,心忧成结,忡忡难释,恐怕是心病……”奉常道,“许是太后自觉愧怍难当,深负先王,才时常梦惊。”
“无法可解吗?”秦王长叹。
“心病难医。即便入梦是真,臣又怎么能挡住先王降临呢?请王上恕臣无能。”
“这也非卿之过。那宫里可有什么问题?”
“天光地脉,融汇于此,冬暖夏凉,锦绣花簇,本是个福运绵延之所,确实没有任何邪祟,臣可以担保。”
“那怎会梦见鼠呢?”秦王不解。
“臣不知,臣与医丞查看过,太后的饮食起居并无问题。兴许是一些旧事牵绊?”
“也许是因为……”时太子在侧,正要说些什么,被秦王接过话来,叹道,“想来是邯郸旧事,她曾被邯郸少年欺侮,以鼠吓之。”
奉常恍然:“大约是如此了。”
“母后心病难医,劳卿多多费神。”
“臣明日再去甘泉宫看看。”
就这样日复一日,赵姬的病越发重了,药石难医。
秦王亲自带太子前去探望,却在路上就听闻了她的死讯。
秦王政十年十二月十日,赵太后崩。
秦王甚哀,太子于灵堂哭泣不止,众臣皆劝慰之。
秦王追谥太后为“哀”,葬于芷阳,陪葬庄襄王。
葬礼是很忙很累人的,比婚礼还累,谁办过谁知道。
李世民和嬴政的生辰就在这场葬礼里忙过去了,彼此都以为对方太累,定然没空、也不好过什么生辰。
但正月初一那天,身着孝服的两人,却都收到了一份小小的、普通又别致的礼物。
第74章 别出心裁的礼物
这段时间嬴政和李世民都太忙,累得话都少了。
晚间看不见孩子时,嬴政随口问了一句:“太子呢?”
蒙毅接话接得很自然:“仿佛在敲冰。——可要叫太子过来。”
“不了,让他玩一会儿吧。他这些日子也累得很。”
在周礼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1]以此类推。但这个时代,显然不可能事事按周礼来,(别的不说,那要是夏天,对吧,都臭了。)否则孔子也不会悲叹礼乐崩坏,一生都试图恢复周礼了。
何况秦国是法家治国,自有自己的一套礼仪制度,比周礼要简化了一些。
但简化之后,依然有一整套肃穆繁琐的流程。
初终(招魂、复礼)、小敛、大敛、停灵(殡)、发丧、奔丧、吊唁、出殡、安葬、陪葬、服丧……[2]
停灵期间,秦王及太子皆着丧服,斩衰齐衰[3],衣麻食淡,接受百官和宗室吊唁,守灵到三更。
嬴政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按母丧的流程走就是,只是看孩子一直陪伴左右,熬到两更都还没睡,眼睛都哭肿(哭也是流程)熬红了,不免有点心疼。
“你去休息吧。”
“可以吗?”小孩声音都哑了,蔫蔫的,也没什么精神。
“你年纪小,受过伤,奉常与宗正都知晓,亦不会为难你。”嬴政低声道。
“我要在这里陪着阿父。”
“你先回去,我很快就来。”
“那我去帮阿父暖被。”
“好。”嬴政只是看着他,就觉得疲惫散了一半,心平气和起来。
小太子起身时,因为跪得太久腿脚都麻了,一时有点站不稳。
嬴政下意识伸手扶了一下,关切道:“如何?能走吗?”
“好像有蚁子在咬我脚。”他皱着脸。
嬴政忍着笑,免得失去守孝时该有的郑重与哀色,低低道:“没有蝼蚁在咬你。”
孩子站着时,已经比跪着的嬴政要高出一些了,歪歪斜斜地试图站稳,仿佛脚底有小星星在跳,跳得他的腿一闪一闪的。
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与嬴政道别,捂着嘴打哈欠,困倦地回去了。
但当嬴政回去时,却发现李世民还没睡。
毛绒绒的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来,小手向他招呀招。
“怎么还不睡?”
“阿父你过来。”
嬴政褪了外衣,靠近他,疑问道:“何事?”
“你闭上眼睛。”
“嗯?”
“闭一下嘛,会有神奇的事发生的。”
嬴政不言不语地合上双眼,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似乎有连续的吹气声,也不知道这小孩在捣鼓什么。
而后一双冰冰凉凉的小手盖住了他的眼睛,轻轻软软,像两片春天的云彩,落在他心间。
“好了,可以睁开了。”小手忽然移开。
嬴政睁开眼睛,只觉得周围光线一暗,近处的宫灯都被吹灭或盖住了,最亮的是一盏冰灯。
层层叠叠的水晶莲花一般,边缘饱满而圆润,一片片舒展开来,簇拥着中间的一截蜡烛。
那一小团火苗本不出奇,但它摇曳的金红色光芒反射在冰瓣上,便辉映出流光溢彩来,一室生辉。
“好看吗?”
“就为了这个把手冻得冰凉?”
“你就说好不好看?”
“……好看。”
李世民很满意地笑起来,悄咪咪而无声的,凑过去亲亲他的脸,小声道:“送给阿父的生辰贺礼。”
“开春就会融化了吧?”
“那……那阿父不喜欢吗?”那小脸垮下来,略有点沮丧。
“……喜欢。——你凿了很久吧?”
“也没有很久,才一个多时辰。只是前几个都不好看,这是最完美的一个。”
嬴政清楚,他花的时间其实应该更久,只是故作轻描淡写罢了。
父子俩看了一会冰灯,嬴政把孩子的手完全拢在手里,捂了捂。
“阿父你的手也好凉。”
李世民嘀咕着,拉着他坐到床上,从被窝里拿出一个被布包裹的暖手炉,把嬴政的手按在上面热一下。
“你的生辰,都没有为你过。”嬴政微叹。
“没关系的,明年阿父可以送我双倍的礼物,我要两匹最好的小马。”
“但我备了礼物。”嬴政迟疑着。
“咦?”李世民惊喜。
“只是……”只是撞上了赵姬的葬礼,这礼物有点不适合拿出来了。
李世民立刻就想到了这个可能,压低声音问:“是什么?”
嬴政让人取来一个盒子,送给他的孩子。
“哇!是那时候弄丢的凤鸟金镯。”
丢掉的那只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沦落到了谁手里,但嬴政让少府补了一只一模一样的,看上去簇新精致,和原来的没有分别。
这样的饰品,即便是不知李世民身份的外人看了,也会一秒钟就猜得出他出身极好,深受宠爱。
若有些见识的,就能把他的身份锁定到王孙公子了。
可惜——
“近一年,都不能佩戴。”嬴政轻声提醒。
所以他才没有及时送出去,因为时机不妥当。守孝期间有许多要注意的事项,衣着配饰都在其中。
“我可以看一看么?”李世民乖巧地问。
“可以。”
孩子便缩在被窝里,拿起金镯子细细端详,爱不释手地去摩挲那些精细的花纹,凤鸟衔着星辰,首尾相连,优美如画。
嬴政居然觉得孩子有点可怜。
明明只是守孝一年而已,惯例如此,有什么可怜的呢?
“阿父还不睡么?明日还要早起的。”他乖乖地把镯子放进盒子里,塞到那一堆或昂贵或廉价的玩具爱物里,用一圈花里胡哨的小石头围着,看一眼,再看一眼,美滋滋。
而后往旁边挪一挪,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嬴政过来陪他。
熄灭的灯,嬴政也就没让它们再亮起来,而是把小暖炉塞孩子怀里,随之卧在他身侧。
“我暖的床很暖和吧?”李世民困困地咕哝,像猫咪快睡着时喉咙间的响动。
“嗯。”
暖洋洋的,好像还有股熟悉的孩子味儿。
“阿父……”
“嗯?”
“有件事我可以偷偷问你吗?”李世民的声音小到只有两人可以听见。
嬴政便贴近他,缓声应道:“你问吧。”
“算了……”小太子闭上眼睛,忽然决定不问了。
“?”嬴政反倒觉得有点怪怪的,不知道他到底想问什么,又担心错过什么发现苗头的时机,万一哪天宫里又冒出头牛,床边躺着只死熊,那可麻烦得很。
所以做父亲的必须得问清楚:“何事?”
“我怕你介意。”
“你不问,我才会介意。”
“那我问喽?”
“你问。”
“关于梦魇……”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只提了个开头,就停住了。
嬴政却已明白他在问什么了,便沉默下来。
这一沉默,李世民也知道答案了,便轻巧地把话题带过去:“想来是天意吧?”
天子的意思,怎么不算天意呢?
“……睡吧。”嬴政知他乖觉聪颖,不会将这等辛密透露出去,不至于像韩王一样,一上位就能暴露郑国的间谍身份,也不知道这个王怎么当的。
“我有时做梦,也会梦到先王他们……”
“哦?”嬴政将信将疑。
这是个八成的人都有点迷信的时代,只是迷信的程度深浅而已。哪怕是坚定的儒家弟子,也只能干巴巴说一句“子不语怪力乱神”,至于心里相不相信神神鬼鬼,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李世民渐渐闭上眼睛,梦呓似的呢喃:“武王好坏,老是捏我脸……”
嬴政看了看孩子圆润的脸,觉得若真有这回事,那可以理解。
“祖父乐呵呵地陪我玩……”
子楚从前待嬴政也很好,不知是为了弥补那些年的空缺,还是为了培养继承人。可惜他们父子相处的时间太短了些。隔代亲,也很正常。
“惠文王说我好爱哭,‘大秦男儿不可如此’,宣太后打断他,说‘难不成你没哭过?’”
嬴政诡异地陷入沉思,认真思考这小孩是在胡诌,在幻想,还是真的梦到了?
“还有吗?”
“昭襄王让我告诉你,那个和氏璧很漂亮,你以后要帮他拿回来……”
都多少年了,还惦记那和氏璧呢?
“白起有点凶,不过他讲赵国的地势讲得好细致……但我还是更喜欢听张仪说话,至少他比商君和武安君都有趣……”
纵横家说话,能不有趣吗?那是他们立身之本。
嬴政竟听得津津有味,也不去追究是真是假了。——这种玄乎的事,也没法追究。
嘀嘀咕咕的孩子安静下来,嬴政就把暖炉拿得稍微远一点,以免久了烫到他。
这被子里已经够暖了,足够暖嬴政一个冬天。
反正下一个冬天,这孩子还在他身边。
秦王守孝的这一年,暂停了对周边国家的战争。按理说,这是反击的最好时机。但是——
韩国不敢动,一点也不敢。
魏国别提了,就差奔走相告喜极而泣可以得到一年的安全期了。
赵国,本来是有充足的动机和实力和秦国硬碰硬的,但它内部却爆了一个大雷,根本没心思打外战。
它没心思打,秦国可就要动手了。
孝期刚过不久,嬴政就召集了军事上的几位重臣开小会。
太子惯常在侧,只是私底下人少,就不如朝会上那么正经,坐着坐着就有点歪,歪着歪着就开始打瞌睡。
众臣都看见了,但没人挑毛病,王翦甚至降低了音量,怕把李世民吵醒。
“赵王欲……”嬴政瞥见孩子头一点一点的,略有点小不满,一句话半路上提高音量,道:“废太子……”
李世民被他惊醒了,吓得一个激灵:“谁?谁要废太子?”
第75章 人菜瘾大
李世民一脸懵逼,带着点不知是不是做梦的茫然,望向几位重臣与他的父王。
不知是谁窃窃而笑,定睛看去又找不到了。
“有人要废太子?”
“是赵王偃要废太子。”尉僚含笑道。
“哦。”李世民松了口气,想起是怎么回事了。
这件大事主要涉及的人物有这么几个:
赵王偃,宠幼废长,被美色所迷,枕边风吹得他骨头都酥了,脑袋也昏了。
太子赵嘉,过世的王后所生,嫡长子,目前没有犯任何足以被废的错误。——注意是任何,可见品行不错。
幼子赵迁,目前十岁左右,子凭母贵,极为受宠,但没有什么关于他的好的故事传出来,估计也谈不上有什么能力。
废太子事件的源头倡后,赵王的第二任王后,原是邯郸的倡女(乐舞伎之类),——邯郸这个地方指定有点说法。赵王对她一见钟情,见色起意,不仅立她为王后,还想立她生的孩子为太子。
可是赵国已经有一个稳定的太子了,那怎么办呢?
赵王及倡后二话不说,就要废太子。
这个消息由郭开传给姚贾,又传到秦国来。嬴政眼都不眨,就挥金如土,让姚贾帮助郭开,大力促成此事,搅得这浑水更乱。
“现在最新的消息是什么?”李世民被吓一跳,偷偷摸摸怨念地瞅瞅嬴政,醒都醒了,也就关心两句。
嬴政把姚贾的密报放他手里,轻松道:“赵王后散布谣言,诋毁太子嘉,令其恶于赵王。赵王下令废太子,李牧等人上奏,力谏赵王,‘不可废长立幼’,均被驳斥了。太子即将被废,迁于邯郸幽禁。”
这件事看似是倡后和太子的博弈,实际上还隐藏着郭开这种宠臣和李牧这种武将之间的斗争。
也就是范雎和白起的翻版。
通常来说,武将都是斗不过宠臣的,白起不例外,李牧也不例外。
早在赵王要立倡女为王后时,李牧就曾经强烈反对说:“大王立此女子为后,就不怕造成祸乱吗?”
赵王当时很自信地回答:“乱与不乱在于我,与她一个女子有什么关系呢?”[1]
好的,现在确实乱了,也确实在于他,这人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李牧只是被驳斥了吗?”李世民脆生生道,“能不能让他被调离雁门?”
“恐怕不能。”尉僚回答道,“一旦李牧调离,北方匈奴就会趁机南下,赵王还没有蠢到这种地步。”
“好吧。”李世民很遗憾,“那我们打算做什么?”
“盟郭开,赂赵后,废赵嘉,扶赵迁为太子。”嬴政简单总结道,一看就知道,早已深思熟虑过了。
“那很好了,太子一废,朝堂一乱,等赵王一死,赵迁继位,主少国疑,太后主政,奸臣当道,李牧的死期也就不远了。”李世民愉悦地弯起眼睛,“我就喜欢看见这种事。”
尉僚失笑,温和道:“若能因此少动些刀兵,确是好事。”
“可是几位将军也在这里,是要准备开战了吗?”李世民眼睛一亮,精神抖擞。
“有这个打算。”嬴政凝声。
他们一起看向面前这个立体的地图,山丘的位置都捏造了模型,根据形状大小摆放在合适的位置,费了不少功夫才做成的,期间嬴政几次对满手陶土的小孩欲言又止,嫌弃得不行,却在得知是做地图后,只能视而不见。
最初是李世民在和尉僚聊兵法时,地图不在手边,就学后人撒米为山,划出河流,这样更直观些。
后来有空的时候,他就照着地图标注和山川地理的书籍,一个一个去捏土,黏在这张巨大的地图上。有疑问时就到处问人,社交圈里擅长军事地理的都被他问了个遍。
于是这耗时几个月的地图就得了个专有的安放场所,摆在麒麟殿的侧殿,不用的时候盖起来,需要时便围坐论战,十分方便。
“王将军,烦请与太子说一下燕赵交战的局势。”嬴政沉声。
“唯。”王翦颔首,而后细致地交代前因后果,“燕赵旧怨颇深,当年长平之战后,燕王喜听信传言,以为赵国可趁,便令丞相栗腹率大军去打赵国,结果被赵国大将军廉颇击败。廉颇趁胜追击,围困了燕国都城,燕王不得已割五城求和……”[2]
燕王喜,继就知道嘤嘤嘤送人质的韩王安,被欺负得没脾气的魏王增,不想打仗就想听舅舅话的齐王田建,废长立幼的赵王偃之后,这位重量级人物,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再好不过了。
——“人菜瘾大”。
当年赵国在长平之战里损失惨重,燕相栗腹出使赵国回去后,就兴冲冲地向燕王报告,绘声绘色地说赵国青壮年都死光啦,国内全剩下一些孤儿寡母,这个时候打赵国是最好的时机,不但能一雪前耻,还能开疆拓土。[3]
这话实在是说到燕王心坎上了,打,必须得打,这谁能忍得住不打?
想想看,你家那个处处比你强,处处压你一头、摩擦太多数不清的邻居,被秦国这个凶残的老虎咬碎了骨头,这燕国哪忍得住不去趁火打劫?
这个想法本身没有问题,但关键在于燕国反应太慢了,长平之战都发生九年了,邯郸之战(就是秦国围困邯郸,子楚逃回国导致嬴政被丢下的那场战争)都结束六年了,你燕国早干嘛去了?
该出手的时候不出手,赵国的困境都已经解了,开始回血了,燕国才反应过来,哦,赵国空虚,可以趁虚而入。
而后发兵数十万,雄赳赳气昂昂,风风火火去攻赵,结果被廉颇打得屁滚尿流,丞相栗腹死了,将军卿秦被俘,燕国输得一败涂地,反而被人反攻,一路打到了都城。
燕王喜不喜了,喜不起来了,哭丧着脸割城求和。
这场战争,燕赵算是结了死仇了,赵王恨,燕王也恨,恨上加恨,后来又打了好几场。
过去这十几年里,赵国所有的名将,包括但不限于廉颇、李牧、庞煖、乐乘,纷纷把燕国轮了一遍,其中廉颇乐乘尤其过分,围了燕都整整三次。
来来去去,如入无人之地。
燕国都城蓟是什么知名旅游景点吗?赵国将领打卡必备,有事没事就来兜一圈。
秦国打魏国有多勤快,赵国打燕国就有多勤快。
燕王喜是什么心情?这下子大家应该可以体会了。
所以赵国废太子的事一传出去,燕国喜不自胜,以为能趁机报一个仇,然而他还没动手,赵国就先下手为强了。
为了转移国内矛盾,赵王派庞煖率军伐燕,迅速突破边境,连下数城,燕王吓得半死,连忙向秦国求援。
对,向秦国求援。
所以说七国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剪不断理还乱,全是冤家,互为仇敌和亲家。
而在赵国攻燕之前,还特地跟秦国说了一声,希望秦国不要掺和,秦王也答应得很爽快。
李世民还记得当时嬴政是这么回复的:“燕赵之事,与我秦国何干?寡人尚在孝期,勿谈刀兵。此战,我大秦不会干涉。”
他这人一贯一本正经,那肃穆的神情差点把李世民都骗过去了。赵国更是被忽悠瘸了,真以为秦国不会管,放心攻燕去了。
结果这是秦国君臣商议好的驱虎吞狼之计,就等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了。
想到这里,小太子戏谑道:“阿父不是说不会管燕赵之战吗?”
“怎么?你也是楚怀王,谁的话都信吗?”嬴政不咸不淡地斜睨他。
“噗”
怎么感觉又有人在偷笑?李世民很纳闷,刷地一转头,发现是一张难得陌生的脸。
如今秦国朝堂上,能混到嬴政面前,太子却还没见过的人可是凤毛麟角。
这人是谁?
“太子见谅,臣杨端和久别咸阳,今日是第一次见太子,非是有意冒犯。”这人忙敛了那点笑意,躬身道。
李世民恍然大悟,哦,这就是那个从来没打过败仗但却没什么名气的杨端和。
还以为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稳重人呢,居然有点促狭。
诶?这两种人设都好熟悉?上辈子好像有这样性格相反的两个老朋友。
“无妨。”李世民摆摆手,认真道,“那看来这是场大战了。”
嬴政颔首:“赵军深入燕境,正是我们借救燕而攻赵的最好时机。寡人欲兵分两路,北夺阏与,南控漳河,诸位以为如何?”
阏与,就是三十二年前,赵奢(赵括他爹)打败秦军的地方,嬴政特地提到这里,众将心中俱是一凛。
“哇,这个任务有点难度,几位将军要辛苦了。”李世民笑道。
不需要上前线但要统筹规划的尉僚拱手肯定:“臣以为可以。”
需要上前线且挑大梁的王翦:“臣谨尊王令。”
正在思索两条线路哪条更适合自己的杨端和:“任凭王上号令,臣当效死。”
一直默默听着的桓齮:“臣也一样。”
嬴政微微而笑,矜持地表示满意。
散会之后,王翦和尉僚都走得慢吞吞的,杨端和与桓齮颇为奇怪。
“国尉与王将军是有事吗?”杨端和不解。
“有没有事,得看太子。”尉僚淡定回答。
杨端和疑惑:“这是咸阳宫里新的风尚吗?”
“也可以这么说。”尉僚忍俊不禁。
果不其然,他们刚下了台阶,身后就传来了活泼轻盈的脚步声。
“僚先生,稍等一下。”
尉僚立刻停下脚步,袖手以待。
“关于你上次给我的那篇文章,尤其是‘权敌审将而后举’那里,我写了我的批注,一条条贴在上面了。”李世民把卷起来的文章交给尉僚,笑眯眯的。
尉僚也笑了:“那好极了。臣下次会记得隔行写,给太子空出足够的地方来做注。”
“那你的文章看起来不就乱了吗?”
“太子的批注可比臣的文章金贵多了,哪天落魄了,还能收起来当传家宝呢。”
一大一小皆乐起来。
王翦也驻足停留,仿佛在看他们说笑,又仿佛在无声地等待什么意料之中的事。
果不其然,太子看向了王翦,有话要说。
第76章 刘邦冒出来了
李世民左看右看,所有人都望着他,顿时有点不好意思,扭扭捏捏地拿出别在背后的左手,变单手为双手,把一个盒子交给王翦。
“劳烦王将军帮我把这个递交给她。”
“她是谁?”不远处的杨端和小声地问桓齮。
“我也不知道啊。”桓齮一脸懵逼。
“我一个边将,不知咸阳之事也就罢了。你是中尉军的副将,常随王将军侧,怎么消息一点都不灵通?”
“连个名字都不说,我咋知道是谁?”
“我知道。”尉僚不动声色地揣着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俩的边上。
两人齐刷刷看向他。
尉僚以卷遮掩,神神秘秘,惹得杨端和与桓齮同时凑了脑袋过去。
“但我不能说。”
“……”x2
不能说你吊我们胃口干什么?两人控诉的目光怒戳尉僚心窝。
尉僚乐呵呵地想:哎呀,大秦的将军们真有意思,像一群奇形怪状的石头,还挺好玩的,难怪太子喜欢收集石头。
王翦不清楚盒子里是什么,犹豫着问:“王上可知此事?”
“阿父应该知道的吧?咸阳宫发生的事,他其实都知道的。”
只是知道得早晚的区别罢了。
“应该”这个词水分就很大了,王翦有听蒙武聊起过那牛的事——是的,那牛还在,所以对太子做的一切事情都颇为谨慎,凡事必先考虑,王上知不知道?王上同不同意?
先斩后奏的事,王翦是坚决不干的。
“那臣还是回去禀报王上一声。”
“诶?也不用这么郑重吧?”李世民苦恼着,打开来给他看,“就是一对很普通的泥人而已,因为太大了青云带不了,它只能带点书信。”
“那臣便收下了。”
“青云又是谁?”杨端和压低声音好奇道。
“我怎么知道?”桓齮无奈。
“你这个中尉军副将怎么当的?”
“中尉军副将也不能整天打听太子的事吧?那像什么话?”
尉僚忍不住笑了,惹得两人没什么怒气的怒目而视。
“青云是太子养的鹞鹰。”他好心地为这两位久不在廷的将军解惑,“太子还养了只狸狌……”
“这个我知道,我见过两次。”杨端和积极道。
“那狸狌在宫里都快七年了,杨将军才见过两次吗?”尉僚怜悯道。
“那有什么法子?”杨端和叹气,“我常年在外,难得回来一趟,也是整军备战。从前那狸狌也不会到章台宫或麒麟殿去。”
“其实现在也不会。”尉僚笑道,“只是我等也有需要出入北辰殿的时候。”
比起上朝和接待外宾的极为正式的章台宫,和处理政务比较正式的麒麟殿,北辰殿是秦王的住处,相对还是比较私密的,除了太子一天进进出出八百趟,朝臣甚少入内。
所以杨端和没好气地怼道:“国尉是在炫耀吗?”
“显而易见。”尉僚坦坦荡荡,笑得很爽朗,又很扎心。
杨端和默默道:“等我以后卸甲了,也能久居咸阳,常入宫廷的。”
“那狸狌活不了那么久吧?”桓齮真切地表达疑惑。
杨端和捂着心口,尉僚下意识看向太子,见他没注意这边,才松了口气。
“这种话以后不许说了。”x2
“啊?为什么?”桓齮愣愣地挠头。
“那玄猫有十来岁了吧?与太子感情甚好,你这样说,太子听了多难过。”尉僚连忙提醒他。
“此战取胜之后,说不定我也是能调到咸阳任职的。”杨端和坚强地抱有幻想。
“在外征战守边不好吗?有军功可以挣啊。”桓齮刚点了点头,就又开口道。
杨端和一言难尽地看着他:“我到现在写奏报用的还是竹简。”
尉僚拍拍他的肩膀,同情道:“那是有点可怜了。——治粟内史和少府给你们送粮草兵器的时候,没有人给顺便带点纸去吗?”
“他们说以前空白的竹简都没用完,不用可惜了,让我等用完再说……”
“那飞鸽怎么办?竹简那么重,哪怕只有一片也不轻。”尉僚思量。
“什么飞鸽?”杨端和诧异,“咸阳还养鸽子了?”
“……”尉僚无声地看了他一会,“你是真的可怜,我现在明白了。”
杨端和大受打击,幽怨地嘀咕:“我就知道,每次回咸阳都像野人进城,这几年尤甚,这也没见过,那也没见过,昨日吾妇做了一盆豆腐汤,我还问她这是什么,能吃否?她笑话了我好半天……”
桓齮张了张嘴,有心想安慰,没想出什么词来,干巴巴道:“你好歹吃上了,大秦还有很多黔首没吃过呢。”
“我谢谢你!”
“紧急奏报有帛书吧?”一个清亮的声音从他们背后响起。
几人连忙住口转身,整顿神色。太子悄无声息地出现他们后面,动静小得堪比一只踮起脚的猫猫。
“回太子,有的,臣方才只是在说笑,没有埋怨的意思。”杨端和立刻辩解。
“不要这么拘束嘛,杨将军。将军守边辛苦,吾等感佩在心,若非有将军这样忠实可靠的将领守卫边疆,咸阳的黔首也无法安心吃上豆腐汤。咸阳的安定,全赖几位将军之功。”李世民真诚地道谢。
杨端和受宠若惊,连称不敢。
“征战沙场,建功立业,为妻儿老小搏一个家业,本就是我辈该做的事。臣得王上信重,才能为大秦屡立战功,已是泼天之幸,实不敢居功。”
桓齮一看他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完了,连忙憋出一句:“臣也是这么想的。”
王翦笑了笑,比他们自然点,收起了那个不值钱却又价值千金的彩色泥人,沉稳道:“太子放心,此战,我有八分把握。”
“那我比王将军多一分,我有九分胜算。”尉僚幽默道,“以有心算无心,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胜算还是很大的。”
“这场仗交给诸位,我没有什么不放心的。”李世民笑得轻松从容。
几人正要走,尉僚却想到了什么似的,低声问道:“这两日怎么没见到山君?”
“什么山君?”杨端和一头雾水。
这可问到桓齮心坎上了,他总算有了可以正当接话的机会,马上道:“是太子养的小老虎。”
“哦,是太子养……养在哪儿?”
“咸阳宫啊。”
“咸阳宫都能养老虎了?”杨端和倒抽一口气。
“你的消息真的好滞后……这老虎都养一年了……”
“老虎”“一年”,这两个词合一起实在是太炸裂了,把杨端和炸得四分五裂。
“只是只幼虎,王上从上林苑捕捉的,入宫时不过三个月大。”王翦解释了一句。
“那养一年也比我重了吧?王上竟能允许这种猛兽行走于咸阳宫?这……这不妥吧?”杨端和不可置信。
“它没有那么重啦,才不到三百斤[1]哦。”李世民为老虎发声证明。
然而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杨端和还是欲言又止,一言难尽地望着他。
王翦了然于胸:“此虎已放归上林苑了吧?”
李世民幽幽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怀念道:“是的,前两天放回去了。”
“啊,有点可惜。”尉僚惋惜道,“它吃鸡被噎住的样子,还挺有趣的。”
“吃鸡被噎住?”杨端和都听愣了,“你确定你说的是老虎?”
“这只老虎之所以能在咸阳宫待一年,就是因为它出奇的蠢笨,不但不会伤人,甚至毫无凶性。”尉僚说着说着就想笑,“它大多数时候,都是充当太子午睡的枕头,整日沉迷玩乐,放回上林苑都不知活不活得下去。”
这种没用的智障虎,如果没有被捡走,可能早就饿死在野外了,也没机会被养得膘肥体壮,饭来张口。
“山君很乖的,它什么错也没有犯,它就是长得重了一点点。”李世民强调。
尉僚瞅他:“不止一点点吧?”
李世民:“……”
本来说好的时间是半年,后来有华阳太后说情,老虎又没养在北辰殿,眼不见心不烦,嬴政也就默许了那蠢虎再多养一阵子。
直到某天出了个小小的意外。
兄弟俩窝在芈夫人那里睡午觉的时候,扶苏先醒了,就去把老虎牵过来玩。
项圈革带一应俱全,一牵就走,遇到路口和来人,怂怂的老虎都会主动停下来,避让行人,真的很乖了。
“阿兄!”
扶苏兴奋地往床上一跳。
“吼”
老虎也学他,兴奋地往床上一跳。
一声巨大的折断声同时响起,噼里啪啦,带起了连锁反应,惊醒了李世民,吓傻了扶苏。
老虎茫然地趴在他们边上,耳朵都塌了下来,委屈巴巴地顺着倾斜的床往下滑。
“怎么了?”芈夫人正在给孩子选布料做衣服,只觉得地面都在震,在巨大的声响里冲进去,慌慌张张地问。
李世民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晕乎乎的脑袋,冷静了一下,安抚道:“没什么事,只是床塌了。”
老虎毕竟是老虎,它再乖再听话也不是猫。再胖的猫也不至于压塌一张结实的、四角有木头支撑、足以让两个孩子到处打滚的床。
但是老虎能。
嬴政知道这件事后,冷笑一声,把那只压塌床的胖虎丢到了上林苑。
李世民把这个原因一说,引得众人全笑了。
“王上是对的,凶兽本不该养在咸阳宫,还是上林苑比较妥当。”
“主要还是长太大了,就算知道它胆小,也挺吓人的。”
“咸阳的趣事真是越来越多了,这事臣可以讲给家里人听吗?”
“臣也想。”
“你们就知道看我笑话。”李世民抬起胳膊,想拍掉脑袋上抚摸的手,一抬眼发现是王翦,就收回了手。
王翦摸摸他的头,宽慰道:“只是换了个地方养而已,太子不必难过。”
话虽如此,在不在身边,差别还是很大的。
送走军事会议小团体后,李世民很自然地回去骚扰他忙碌的父亲。
“阿父,你说山君以后会不会饿死啊?”
“有人喂。”嬴政用三个字打发了他。
“白罴会不会欺负它?”
“谁欺负谁?”
“我上次去看白罴,它好凶,我想给它洗个澡,它以为我要抢它笋,抱着笋和竹子就跑了,龇牙咧嘴,摸都不让摸,也不让骑。”
“骑?”
“我想效仿一下蚩尤嘛。”
“没咬你就不错了。”
“山君会不会想我呢?”
“它有吃有喝,想你作甚?”
“可我会想它的。”
嬴政不耐烦地撇他一眼,冷漠道:“那你哭吧。”
李世民:“……”
他倒不至于哭,只是下巴搭在桌边,一会儿叹口气,一会儿又叹口气。
嬴政无动于衷地分出一部分不那么重要的奏,直接推到他面前:“安静点,做点正事。”
“我好想念山君。”李世民很忧伤,“我可以在它身上打滚,枕着它的肚子,还可以抱着它的尾巴睡觉……好暖和,软绵绵的,好舒服……猫猫不够大,阿父没有尾巴,不能让我这样干……”
嗯?他在说什么鬼东西?谁没有尾巴?拿嬴政跟什么比呢?
烦死了,这倒霉孩子!
嬴政小发雷霆道:“再吵我就拆了它的骨头泡酒!你白天陪它玩,中午陪它睡觉,晚上还想陪它洗澡,天黑了都拖着不回来,一身老虎味,连马都不想靠近你了你没发现吗?”
李世民讪讪一笑,这个他早就发现了,每次都要哄小红马很久呢。
猫猫和青云倒还好,相处久了就习惯了,也算看着小老虎长大的,知道它有多怂,所以并不怕它,但小马不行,它习惯不了。
“养了一年把床都压塌了,你还好意思说?”
嬴政冷飕飕的眼刀过去,李世民不自觉地缩了缩身子,无辜地睁大眼睛,灰溜溜地把那叠奏抱走,挪到自己案前,突然安静得像只树懒。
不知道为什么,念念叨叨一阵子,惹父亲大人生气斥责他一顿,莫名其妙心里就不难受了,还有点小爽快。
搞不明白。
“哼。”嬴政出了一口气,低头专心忙正事。
不到半个时辰,完成任务的太子就丢下秦王,跑出宫去玩了。
惯例先去李斯家找赤松子,玩够了再看看时辰,决定去不去太学溜达。
刚到门口,就遇到两个陌生青少年,大的也就二十岁,小的大概才十岁,容貌有些相似,瞧着像兄弟,风尘仆仆,毫无形象地坐在门口。
那门僮本和青年聊得热火朝天,嘻嘻哈哈,嚼着肉干,嘴里一句没停:“你找到这儿算你找对了,不仅廷尉住这里,太学祭酒荀子也住这里,那边,那边看到了没?”
“哪呢哪呢?”
“往西边走两百步,那个院墙里有松树的,那是韩国公子住的地方,他可是远近闻名的法家巨擘,那学问比海都深,你要是想找个法家的老师,没有比公子非更合适的了!”
“哦!韩非也住这?那不错,挺顺路。”
“是吧?这条街宅子的钱都涨了,但多少钱都没人卖,傻子才卖呢!你猜为什么?”
那青年叼着肉干,笑道:“我猜是因为蒙家也在这里,那可够显赫的。”
“不止不止,我跟你说啊,最重要的呀,是……”
李世民正听得津津有味,那门僮却陡然之间看到了他,急忙闭了嘴,让人开门迎接。
于是他也大大方方地下了马车,好奇地抬头,正要问来者是谁,对方就已经踹了一脚没反应过来的弟弟,拱手行礼,洒然一笑:“刘季参见太子。难怪一大早有喜鹊追着我叫,倒真让我交了好运了。”
刘季?
第77章 二凤vs刘邦
“刘什么?”李世民一怔。
“刘季。”
“什么季?”
“刘,刘季,这名儿不是很常见吗?”刘季纳闷地瞅着李世民,随意地蹲下来,拿出一根小树枝就在地上画给他看,潇潇洒洒地勾勒出两个字来。“看清楚了么,就这两个字。”
李世民的脸色有一两分古怪,按捺住躁动欣喜,没话找话:“伯仲叔季,你排行第四吗?”
“不,我排行第三。”刘季已经知道他想问什么了,颇有点习以为常的烦恼,咂咂嘴,无奈解释道,“季是最小的意思。”
“可你有幼弟。”
“对,自从有了他,我就不是家里最小的了。”刘季看起来想冲给他起名又不负责任给他生弟弟,导致他这个名儿名不符其实的老爹一个白眼。
刘交还在乖乖行礼,动作都没收,比起八面玲珑仿佛和神仙妖怪都能谈笑风生的哥哥,他显得略有点拘束。
衣服洗得发白,但还算干净,年岁不大却能跟着哥哥一路奔波,且一声不吭,凭感觉是那种能跟着老师潜心学习十几年都不叫苦不叫累的那种好学生。
这正是很多学者都会喜欢的类型。
像李世民这种事务繁忙心思太散,过于聪明,但却要把大把时间花在其他事情上面的孩子,其实不适合做继承和传播学问的最好人选。还好他上面还有一堆师兄,不然荀门指望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你们是哪里人?”
“楚国沛县。”
“那好远哦,一千多里呢。”李世民好奇道,“这么远,你们是来做什么呢?”
“如果没有太子你,我们本来不用走这么远的。”刘季幽怨道,“我父想给交弟找一个博学的老师,我跟他夸下海口,说荀子有一堆弟子,个个都很很有学问,而且就在我们楚国,才两百里,我可以把他送过去,就当游山玩水了……”
李世民忍俊不禁:“然后你们就扑了个空?”
“可不是吗?我运道也太差了,怎么老是扑空?”刘季唉声叹气。
“哦?还不止一次?”
“我几年前出去游学,想去拜访一下信陵君……”
“几年前是几年?”李世民盘算着时间。
“我想想,五年前吧。”
“那信陵君已经过世了吧?”
“可不是吗?我到那的时候,连葬礼都赶不上了,人早没了,只能认识一下信陵君的门客,一起去墓前饮杯水酒。别说,那酒不错,很有滋味。”刘季忍不住回味了一下。
李世民又笑了,眉眼弯弯,说不出的愉快:“我们咸阳的酒也不错。蒙恬将军从月氏那里带回了葡萄的种子,今年刚试种了几棵,两三年挂果,到时候我会酿一些葡萄酒。那比世间所有的酒水都要甘甜醇香,玉露琼浆也不过如此了,你届时要不要尝尝?”
刘季悄悄咽了咽口水,又觉疑惑:“这果子还未种成,你怎知酿出的酒犹如琼浆?”
“只是大秦还未种成而已,西域各国各有各的的美味,有葡萄的地方就有葡萄酒,可见其风靡。”李世民没来由地感叹,“七国还是太小了,七国之外还有很大的地方呢。”
刘季面露向往:“这么说月氏是个有美酒的好地方了?”
“不仅有美酒,还有美人、香料、歌舞与骏马,与七国风俗语言大为迥异,但也颇有异趣。”李世民回忆着,前世零零碎碎的光点化为一幅幅绚丽的图画,如萤火般跳动闪烁。
他便发自内心地笑起来,绘声绘色,滔滔不绝,“那胡姬会横抱琵琶,赤足而舞,一动起来裙袂飘飘,金红的配饰叮当作响,分不清是臂钏还是铃铛,酒气与香气混合在一起,正是饮酒作诗、击节和歌的到时候……”
刘季听得怦然心动,又忍不住心底嘀咕,那月氏真有这么繁华吗?从前也没听过……但是他毕竟没去过,蒙恬和吕不韦却去做过生意,太子自然比他更有发言权,所以他也就只能心里痒痒,好像被猫爪子轻轻蹭了胸口。
“那边美人什么样啊?跟楚国有啥区别?”刘季不禁问。
“楚国美人多秀丽,如兰蕙美玉,对吧?”
“也有泼辣的,——但应不及巴蜀,听说那边不少女子当家的。”刘季刚反驳了一句,想到秦国的巴蜀,这一比较,忽然觉得楚国女子是偏温婉。
果然凡事都怕对比。
“我是在说容貌啦。”李世民解释道,“西域女子多浓烈,高鼻深目,常有卷发浅瞳,亦不乏碧眼,能歌善舞,日后她们若能到秦国来,很适合开酒肆,乐舞佐酒,观者如潮。”
刘季幻想了一会,低声道:“这……符合秦法吗?别到时候把人抓了,酒喝不了,美人也看不了了,那太可惜了!”
“来者是客,大秦又不是囹圄,倒也没有这么可怕。”李世民轻描淡写地笑笑。
“若真有这般奇景,我以后都想留在咸阳了。”
“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不冷吗?”赤松子趿拉着木屐,两只手揣在袖子里,互相暖暖之后,懒洋洋地摸出酒葫芦,嘬了一口,随便往门边一倚。
“啊,聊得太起劲,失礼了。”李世民忙道,“两位客人请,这是我的老师赤松子。”
“赤松子?雨师?你会招雨吗?”刘季饶有兴趣。
“我会点祈雨的小妙招,灵不灵就得看天意了。”赤松子笑眯眯:“倒是你们俩,挺会招云的。”
“招云?”两人疑惑地异口同声。
赤松子努努嘴,示意他们仰头看天:“云气都聚集过来了,你们能看到么?”
刘季仰头,李世民也仰头,一大一小望了半天,同步地摇了摇头。
“晴空万里,哪有云?”
“我也没看到。”李世民瞪得眼睛都快酸了。
“那可能散了吧。”赤松子淡定改口,也不知道说的是真是假。
刘季当着他的面,拉着李世民到一边去,嘀咕道:“你这个老师,别是骗吃骗喝的方士吧。你年纪小,得小心点,别被老头骗了。”
“说谁老头呢你!”
“哟,耳朵还挺灵。”刘季被发现了,一点也不心虚,反而理直气壮道,“方士嘛,本来就是一帮骗子,把天下的方士全杀了也许有冤枉的,但杀一半肯定有漏网的。”
李世民噗嗤一笑,尤其是想到嬴政和刘季的身份,以及某些不好明说的原本的将来,更觉可乐。
“谁跟你说我是方士了?”赤松子没好气道,“还进不进屋了,你们就爱在外面受冻是吧?”
刘季:“进!搁外面蹲这么久,骨头都要结冰了。走了,交儿,喝酒去。”
“多谢赤松子先生。”刘交规规矩矩道谢。
“你傻吗?应该向太子道谢。”刘季呼噜了一把弟弟的头毛。
“多谢太子。”刘交不急不恼,从善如流。
“不必客气。”
“不错,这心性适合读书。”赤松子赞了一句。
刘季撇他一眼,溜溜达达跟回自己家似的,悠悠然张望道:“我不适合吗?”
“你有这个耐性读上二十年的书?”
“那肯定……”
“哦?”
“没有。”刘季笑嘻嘻,“我还是更喜欢到处跑到处玩,见识见识不同的人和风景,人也是书,与人交谈也是读书。像今天,如果我没有到咸阳,怎么有机会见到秦国太子,并得知月氏的景况呢?而我有幸了解了这些,岂不是胜过千千万万死读书的?”
“有道理,太有道理了。”李世民眸光大亮,如遇知己,“我也想到处去看看!我长这么大,还只去过雍城呢。”
“你才几岁?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连沛县都还没有跑遍呢。——你听说过沛县吗?”
“听说过,在楚国东北边吧?靠近齐鲁,四季分明,也是个钟灵毓秀的好地方。”
“你还怪文雅的。哪有什么钟灵毓秀,一帮混日子的屠狗之辈和狂狂汲汲的青蝇罢了,我就是不想待在那儿瞎混,才出来闯荡的。”
“原来是不甘心和光同尘吗?”李世民了然。
“谁二十岁的时候甘心毫无作为?你会甘心吗?”刘季自然而然道。
年轻就是不一样,这个年纪的刘季还有些任侠,但那股与生俱来的潇洒味儿,已然很足。
李世民不由地顺着这话仔细回想,他二十岁……他上辈子二十岁的时候在干什么来着?好像在打仗?
打的是谁来着?不太记得了。
“随便坐,我不讲究什么礼数,碗在桌上,汤在陶釜里,箸和勺都有,想吃自己动手。”赤松子懒懒散散地盘腿坐下来。
“先生今日炖的什么汤?”李世民好奇。
“这一闻就是羊骨头汤,还有些菌芝冬笋老姜的味道。”刘季动了动鼻子,“哎呀,香得很,今天可有口福了。”
赤松子冬天特别喜欢煮汤喝,肉炖得软烂脱骨,再加上泡好的菌,竹林现挖的笋,及家里储备的干菜,葵藿之类,有什么放什么,满满当当的一釜子,咕嘟咕嘟冒着泡,整个屋子都是暖炉和食物的热乎气,比外面暖和舒适多了。
刘交还有点不好意思,刘季已经盛了一碗吃上了,还给弟弟也带了一碗,喜形于色:“嗯!不错!鲜美可口,都可以去做庖厨了。”
李世民其实不饿,但不妨碍他跟着吃上半碗解解馋,顺便打探一下刘季的动向。
“你阿弟来拜师,那你呢?你拜不拜?”
第78章 如果他能回到嬴政幼时
“我是陪交儿来的,他年纪小,不能自己一人上路,老父说外人终不及自家兄弟可靠,让我上点心,等把他安置妥当了,才许我回去。”刘季不假思索。
“那你去找信陵君时,是一人吗?”
“怎么可能?那多不安全。虽然我身上没几个子,但架不住匪徒多,万一路上被群匪劫了,老父老母岂不是白养我这么大了?”刘季笑道,“所以出远门之前,要么呼朋唤友一道出发,要么找个商队,给点钱挂靠一下,这样有人做伴,还能蹭吃蹭喝,方便得很。”
“听起来不错诶。”李世民有点儿心动,“大梁有什么好玩的吗?”
“大梁嘛,要是跟咸阳比,也强不到哪儿去,我就算告诉你,你身为太子,什么好玩意儿没见过,肯定会以为,这算什么,也不过如此嘛。”刘季摆摆手,不肯说了。
“就算是田野麦田,也有苕花(紫云英)烂漫,亦是值得驻足欣赏的风景,我不曾涉足的地方何其之多,又怎么敢轻视魏国都城呢?”
李世民舀起汤,一口一口慢吞吞喝着,和对面手拿羊骨头大口啃肉的刘季形成鲜明对比。
“不够还有,不着急,别噎着。”李世民下意识说了一句,“你们一定等了很久吧?”
刘交听他提问,连忙放下箸,恭敬回答:“不过一个时辰罢了,不算很久。”
“屁!两个时辰都不止!我都快饿晕了。”
“三兄……不可无礼……”刘交略有点尴尬地轻轻扯了扯刘季的衣角,动作很隐秘,但逃不过李世民的眼睛。
于是他便乐了:“你们兄弟的性情,怎么截然相反?”
“咋的?你跟你兄弟的性情差不多?”刘季随口反问。
“呃……”李世民被他问住了。
这就得看是哪辈子了。上辈子不说了,不想提,某人的存在一度让他怀疑这种人是怎么成为他弟弟的?他还是人吗?
忽略忽略,就当他不存在。
兄长……也忽略吧,结局不好。
阿姊很好,志趣相投,英姿飒爽,可惜去的早了些。
还有个同年的弟弟,身体不好,去得更早……唉……
这辈子的话,其他弟妹都还太小,也就扶苏时常相伴,几乎每日都见面,但若说性情,其实他们也并不一样。
“你说的也对。”李世民失笑。
“我说的这么对,有没有酒喝?”刘季得寸进尺。
“温着呢。”赤松子指了指炉子上的铁鐎斗,那长长的柄连接着一方底的盛酒器,菱形的壶嘴像鹤类的尖喙,方便握着柄把里面的酒水倒出来,既不会烫着手,也不会浪费酒。
“这是什么?”刘季看着稀奇。
“鐎斗,温酒的。——其他地方也有吧?”李世民温和回应。
“除了咸阳,很少见铁的,温酒的玩意儿一般都是铜和陶,瓷都稀罕。”刘季看着那鐎斗里几近透明的液体泛起涟漪,不由惊叹,“这么干净的酒,我还没喝过呢。”
“沾了太子的光,这儿好酒是不缺的。”赤松子乐呵呵,“你爱喝温的,还是热的?”
“温的温的,太热烫嘴,喉咙都疼,那哪是喝酒,那是饮火!”
“小儿能饮否?”赤松子又问。
“给他也来一杯!难得的美酒,可不能错过。”刘季指了指欲言又止的刘交。
“我不……不能饮酒,阿父阿母交代过,出门在外,不可……”刘交慌忙摆手拒绝。
“他们还交代你要听我的呢,你听不听?酒水可是好东西,寒冬腊月饮一杯温酒,肚腹里都暖了起来,就不怕冷了。是不是这个理?”刘季拍拍弟弟的肩膀,浑不管手上的油是不是蹭到刘交衣服上了。
就算注意到了,他估计也不在乎。
如果是李世民这么脏兮兮地拍扶苏,指定要被嬴政斥责了。
“是极是极。”赤松子这个酒鬼和刘季一拍即合,手腕一挑,那一方鐎斗就稳稳当当地上移,微微倾斜,清亮的桃子果酒顺着壶嘴往下淌,犹如山间的涓涓细流,漫开成熟浆果的浓郁香气。
“咦?竟不是黍酒米酒?”刘季鼻子尖,立刻就闻出了妙处,“拿果子酿的?好生奢侈。”
“很奢侈吗?”李世民微怔,本能地反思了一下,略有点心虚地求证,“酿成酒也没有浪费,谈不上奢侈……吧?”
刘季诧异地看他一眼:“我只是随口一说。——秦王管你管得这么严么?连一点果子都不让乱用?”
“……那倒没有。”李世民摇了摇头,很难跟他说清,这种听到关键词心里就一咯噔是什么心理。
都怪某些爱劝谏的人,事事都爱在他耳边啰哩巴嗦,导致他现在都有点心有余悸。
“他告诉我的法子,偷偷摸摸同我酿的酒,宫里还不知道呢。”赤松子指指李世民,给刘交倒了小半杯,然后与刘季一人一杯。
“宫里也不许你饮酒吗?”刘季见李世民面前没有酒,颇为同情。
“也没有啦……”太子讪讪一笑。
“他不能饮,没这个口福。”赤松子滋咂一口,回味无穷。
“这酒很烈?”刘季纳闷地品了品,不解道,“也不烈啊,跟醪糟差不多,还有点酸甜味儿,我觉着小女子都能喝。”
李世民捂着脸,无言以对。
“哈哈哈……”赤松子乐不可支,大笑道,“是这样,谁都能喝,就他不能。”
“一点都不能?”刘季回过味来,“他身体不好?”
“好得很,就是很奇怪,喝不了酒,一杯就醉了。他要是喝了这杯酒,就没法跟我们闲聊了。”
“咱们能换个话题吗?”李世民受不了了,“听说大梁蹋鞠盛行,好玩不?”
“这你也知道?”刘季奇道。
“蹋鞠起源于临淄,去年齐王来秦,聊起过齐国的风尚,说临淄到处都是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犬、六博、蹋鞠的……[1]”李世民学着齐王的语气,缓缓念出来,带着一点笑意,“魏齐交流频繁,大梁应该也有吧?”
“太子很向往那样的盛况吗?”刘季听出来了。
李世民大大方方地点点头:“我喜欢繁华热闹的景象,有烟火气。”
“那大梁还挺有烟火气的。那些年轻的、不用为生计所苦的豪族子弟或游侠儿,会成群结队的,像茬架的狗一样,闹哄哄地凑到一起,为抢一个蹋鞠跑上半天,热得满头大汗,时不时还要绊倒两个,因此打个群架……别提多热闹了,我能看上一个月都不带腻的!”
李世民想象了一下这场景发生在咸阳的画面,遗憾地表示:“可惜若是在咸阳,这群架刚打起来,卫尉就来抓人了。”
闹大了,李斯可就出场了,廷尉办案,一办一个准。最后打群架这帮人是刺字,还是割鼻子,是剁脚趾还是砍脚,就得看具体情况了。
“要是这样比的话,那确实大梁更适合生活与游学。我还特地去了文台和夷门。文台已经烧毁了,看不出本来面目,也没有建新的。
“夷门挺高,据说信陵君就是在那里亲自驾车迎接隐士侯嬴,而后听取了他的建议,才成功窃符救赵的。[2]我去大梁之前,就想去这两个地方看看。看了以后嘛,嗐,就这样,没我想象的好看。”
刘季一口酒一口肉,眉飞色舞,吃得喷香,没注意李世民略微古怪的神色。
这段话乍一听,就是个普通的游学感悟,没什么特别,但扒开这几句话仔细一瞅,从字里窥出字来,每句都赤裸裸地显示着一个意思:秦国是大boss!
大梁标志性建筑文台是怎么毁的?是因为秦国。信陵君曾经对魏王说:“秦七攻魏,五入囿中,边城尽拔,文台堕,垂都焚,林木伐,麋鹿尽。”[3]
说这话的时候,秦国还在打魏国,就没停过。
而信陵君为什么要窃符救赵呢?还是因为秦国。
对,就是那场秦国围困赵国邯郸的战争。
同一场战争,在不同人口中,真的完全不一样。
如果以信陵君为主角来讲这个故事,又是另一番惊心动魄的传奇。
彼时赵国危在旦夕,向魏国求援。平原君赵胜的夫人,是信陵君魏无忌的姐姐,于公于私,信陵君都想帮忙。
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却又因畏惧秦国中途按兵不动。信陵君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隐士侯嬴献计,他让信陵君求助魏王宠妃如姬。信陵君曾帮如姬报过杀父之仇,可利用其感恩之心窃得兵符,又推荐力士朱亥同行。
信陵君按侯嬴的计策行事,成功拿走兵符赶到军营。朱亥当机立断杀掉晋鄙,信陵君趁机拿出兵符接手魏军,挥师救援,击退秦军,成功解了邯郸之围。[4]
很精彩吧?但李世民是秦国太子,自然偏向秦国,复盘的时候,也只会想若不是秦国内部出了问题,将相失和君臣矛盾导致白起被逼自杀,这邯郸怎么可能就打不下来?嬴政又怎么会被丢在邯郸受苦?
很多人赞叹于信陵君的礼贤下士力挽狂澜,李世民虽然也赞赏敌人的能力,但更多时候,他会忍不住去想,去心疼当年在那场战争里惶惶不安的幼小的嬴政。
如果他们父子俩的年纪倒过来,能有机会让二十来岁的李世民回到那一年的邯郸,遇见两三岁的小嬴政,他会做什么呢?
他又能做什么呢?
他能改变那场战争的结局吗?
第79章 你会跟我走吗?
如果李世民能找到那时候的嬴政,年纪过小的孩子会跟他走吗?
他琢磨这事不是一回两回了。想的多了,有一次李世民真的问出了口。
“阿父……”
“嗯?”
“倘若我长大以后,遇见了小时候的你,就在邯郸,你会跟我走吗?”
“你长大以后?”嬴政当时的反应是从地图里抬起头,放下竹简,瞅着矮矮的小太子,煞有介事地端详了一下,继而目光从他还没有褪去圆润的脸,转移到毛茸茸的脑袋顶,微小地叹了口气,“想象不出来。”
“那就想一下嘛。”李世民扒拉嬴政的手臂,“如果我要带你走,能成功吗?”
嬴政迟疑了一会,不是不知道答案,而是不想打击他。
李世民便也叹起气来,愁眉苦脸,为还没开始就夭折的幻想真切地伤感了一阵子。
“我就知道,那时候你和祖母相依为命,又怎么会跟别人走呢?”
“你并不是别人。”嬴政安慰了一句。
“那你会跟我走吗?”李世民盯着他问。
“但,你不能指望一个两岁幼童,认出你是谁。”嬴政实话实说。
“那我……我要是把你拐走呢?你会哭吗?”
“我没你这么爱哭。”嬴政没料到这个诡谲的话题能扯这么远。
“所以你不会哭喽?”
“……不会。”
“那我可以一把把你抱走吗?”
“那不叫抱,那叫‘偷’。”嬴政冷漠脸。
“我抱你怎么能叫偷?”李世民自下而上地望着他,一贯无辜的表情,若无其事地说着奇奇怪怪、胆大包天的话。
“你的意思是,你要从赵家偷孩子?还是身份比较特殊的、有秦国王室血脉的孩子?”嬴政没什么耐心陪他畅想这种三岁小孩过家家的故事。
“我觉得是可行的。”李世民挪了挪位置,抄起胖凤凰小木剑,指着那地图上邯郸的方位,一板一眼地论道,“彼时赵国自顾不暇,邯郸乱成一团,无论魏无忌的援兵到没到,只要我能通过赵家,找到你藏身的地方,就有机会把你带走。”
“不偷了?”嬴政没好气。
“能骗何必要偷?”
“怎么骗?”
“那还不简单,我只要说我是秦国宗室,是秦王派来的使者,奉命带公子离开邯郸。阿父觉得,赵家会不会信?”李世民主意多的是,转眼就冒了出来。
嬴政竟然真的顺着他的话,思量了一番。
就冲着这小崽子几岁大就能忽悠得韩非一愣一愣的本事,荀门上下跟乳燕投林似的被一网打尽,三公九卿一半(可能还不止一半)都跟他迅速熟络的现状,区区赵家,那还不是一骗一个准?
况且,血缘关系是很微妙的东西,二十岁的太子,比现在还要意气风发,龙章凤姿,那往赵家一去,就算吕不韦和子楚都在,恐怕也得信他确实是秦国宗室。
“不对,我本来就是秦国宗室,实话而已,怎么能算骗人呢?”李世民连忙改口,越发理直气壮了。
嬴政只想终结这个话题:“带走之后呢?你要去哪?”
“那就得取决于战事发展到什么地步,以及我可不可以干涉那场战争了。”
“你还想干涉战事?”嬴政侧目,“怎么干涉?”
“我能不能伪造虎符?”李世民举手。
“……”嬴政深吸一口气,“你是不是想挨打?”
“开个玩笑嘛。阿父你好严肃哦。”
“你知道虎符的重要性吧?”
“知道啊。信陵君都能窃符救赵,我不能造符破赵吗?”
振振有词的小崽子真的好欠抽,嬴政默默咬了咬牙,沉声与他理论:“信陵君的下场怎么样,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他让魏国将士回去,自己怕被清算,躲在赵国没敢回,呆了有十几年吧,后来秦国频频攻打魏国,魏王不得已,请他回去,然后就有了五国伐秦,蒙骜将军退守函谷关的事。”
“最后呢?”
“大秦用反间计,离间魏王和信陵君,说他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魏王就夺了信陵君的兵权。信陵君不再上朝,终日苦闷,饮酒作乐,死于酒色。”
李世民语气平平,不带什么褒贬,随口道出曾经翻云覆雨、叱咤风云的信陵君的结局。
“自他窃符起,这个结局就已注定。你可明白?”嬴政凝视着他的太子。
“嗯嗯。”李世民乖巧点头,“一个贤名远播、甚至能与后宫宠妃勾结偷窃兵符的公子,还是魏王的异母弟,说调兵就调兵,置魏王于何地?他有这样的结局,确实早就注定了。”
“那你还敢提伪造虎符?”嬴政瞪他。
“说着玩的啦,虎符哪那么好造?材质要顶级的,刻铭文也需要最好的工匠,没有秦王的命令,谁敢造这种东西?”李世民很遗憾。
嬴政直接扬声:“蒙毅。”
“臣在。”蒙毅火速切换到上前待命模式。
“传令少府,尤其是墨家的玉匠铜匠木匠,但凡太子与他们提起虎符、印章、铭文之类可疑的话,务必禀报于寡人。”嬴政果断无比。
“臣领命。”蒙毅低头应声,先退几步,才转身离开。
“诶?”李世民目瞪口呆,叫屈道,“我只是随便说说啦,阿父怎么可以这样怀疑我?”
“这不叫怀疑。”嬴政的心酸无法对外人道也,他平静地表示,“我只怕我的命令晚两日,仿造的虎符就问世了。”
“怎么可能?这可是虎符,伪造虎符等同谋反,要抄家灭族的,谁有这个胆子?”李世民睁圆了眼睛。
“你。”嬴政定定地看着他。
“我好冤枉,我什么都没干,我连虎符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太子委委屈屈地嘟囔。
“你迟早会见到的。”嬴政云淡风轻,“只是不许做这种匪夷所思的事。”
“都说了我只是想想而已……”李世民沮丧地垂着脑袋,半个身子都靠在嬴政身上,用脑袋抵着他的手臂,蹭来蹭去,不甘心地咕哝,“我又不能真的回到二十年前……想想也不可以吗?”
嬴政本想斥他荒唐,告诫他不可做违法的事,伪造虎符可不是小事,闹大了嬴政都未必压得下来,但他话到嘴边,忽然心里一酸,有点说不出的滋味,便沉沉叹道:“往者不可谏,你读了那么多儒家经典,连这个道理也不明白么?”
“就算读再多书,我也想安慰那时候的你呀。”李世民仰脸看着他,不假思索道。
嬴政的斥责和告诫便堵在了喉咙口,再也说不出来了。
……
“信陵君,真是可惜啊。”
“什么?”走神走到天边去的李世民猛然回神,顺口接了句,“你是说他的结局吗?”
“可不是吗?”刘季用饵饼卷着肉脯,抹上豆酱,卷起来一口吞掉一半,风卷残云的同时,还乐呵呵地说道,“他那样有大功又有大才的人,就不该郁郁而终。可惜,太可惜了。”
“你很倾慕信陵君?”
“这是自然。各国的王孙公子里,我最看得上眼的就是信陵君。——没有说你们秦国不好的意思。”刘季不怎么走心地补了一句,听不出一点畏惧,反倒轻松得宛如调侃。
“站在魏国的立场来说,他确实做了最好的选择,虽勾结后宫窃取兵符,但以魏国当时的情势,唇亡则齿寒,若不救赵,赵亡则魏亡。”
李世民并不忌讳讨论那场失败的战争,也不吝啬客观评价与称赞当年秦国的大敌。
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唯有吸取这些教训,才能不犯重复的错误。
“呦呵,难怪你这么小一点儿就册封太子了,聪明得很嘛。”刘季又塞一口,嘴里鼓鼓囊囊的,连忙以酒送饭,吃得爽快,心情大好,趁着酒兴就开始侃大山。
“信陵君什么都好,就是结局差了点,最后没有搏一下。”刘季笑道,“若是我的话,最后绝不会交出兵权,束手待毙。”
“你想造反?”李世民兴致勃勃,“篡魏王之位?”
刘交本默默听着,突然脸色一变,紧张地出声道:“三兄,这种话不能乱说……”
“怕什么?人太子都不介意。”刘季多刁的眼神,马上就看出李世民不在乎这个,也就敞开了聊,“交了兵权就只有等死了,傻子才交呢。”
“三兄,不是这样的,若信陵君起兵,魏国内乱,秦……外敌会趁虚而入的……你之前不是这么对我说的吗?”
刘交急得鼻尖都冒汗了,险些没刹住车,说出不该说的那个词,但半截字音发出去,虽然及时改口,在坐的也都听得出来,他原句是什么。
赤松子噗嗤一笑,美滋滋喝着酒,不怎么饿,咬兔肉干磨牙玩。
“哎,小子,你是想说秦国会趁虚而入吧?”他戏谑着,逗弄听话的小孩玩。
自家孩子太聪慧欺负不了,当然就只能欺负欺负别人家的了。
“我不是有心要挑衅……”刘交着急忙慌地道歉,生怕李世民责难。
李世民却只摆摆手,毫不在意:“魏王为王多年,信陵君若要反,必须速战速决,不然等周边国家(特指某虎狼之秦)收到消息,必然发兵。”
“我之前也这么觉得,信陵君可能就是顾忌太多,才没有携大胜之喜,回大梁夺位。”刘季思量道,“但我去拜祭他时,遇到了他从前的门客张耳。此人听闻我是特地从楚国而来,十分感动,还收留了我几个月。言谈之间,甚为感佩信陵君……
“既如此,有兵权,有贤名,有能力,得人心,出身高贵……一个国君该有的,他都有,那么就可以拼一把。只要动手够快,让你们秦国反应不过来就行了。——你觉得呢?”
李世民边点头边道:“我觉得可行。如果这时候造反,成事者约有七(成)……”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与刘季几乎同时住口,齐刷刷地转头向外看。
某人已至。
第80章 秦王不高兴
赤松子心头一跳,意识到不妙的时候动作没跟上,便显得比他们慢了一拍。
唯有刘交是真的慢,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只循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
玄色便装的男子静默无声地立在那里,刘交从来没有见过他,但只看了这一眼就匆忙低下头,心脏扑通扑通乱跳,下意识就想到了这个人的身份。
“参见秦王。”
郑重与淡然的声音合在一起,兄弟俩起身行礼。
一模一样的礼节,由他们两个人做出来也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阿父!”李世民乐颠颠地跳起来,把嬴政拉过来坐,“我们在讨论信陵君呢,这是刘季和他幼弟刘交,来求学的。”
“哦?求学?那怎么不去太学?”嬴政似笑非笑地看向这兄弟俩,余光扫了一眼刘交,就落在了年长的刘季身上。
本来坐得肆无忌惮的刘季不得不端正了些,不卑不亢地回答:“太学每个月初一才设一次考校,还有十来天,我们两袖空空,怕是坚持不到下个月初,就想着能不能先拜师,再入太学。”
“是这样的,我们的钱花完了。”刘交小声补充,他显然有些怕嬴政,但兄长在侧,他怕刘季一个人的话不足以取信秦王,就鼓起勇气附和。
嬴政微微颔首,表示知晓,也不给予评价。
他这样冷静观察而不置可否的反应,往往会给人莫大压力,哪怕是赤松子,已经这么熟了,都略尴尬地搓了搓手,解释道:“太子与客人方才在替信陵君可惜,议论若是易地而处,篡位的可能有多大。”
嬴政哼笑一声,看小孩殷勤地给他倒酒盛汤。
蒙毅从侍女那里接过两个三层大食盒,把里面的热食点心果子一样样摆出来,很快就摆满了两张桌子。
他坐下来,向对面不安的刘交一笑,后者也局促地笑了一笑。
“可能有多大?”秦王幽幽地问。
赤松子看这满桌吃食,嘴虽然馋,心却有点打颤,硬着头皮说实话:“七八成吧。”
“信陵君?”
“不……”赤松子心道难怪今天右眼皮一直跳,怎么就没预料到还有这么一出呢,光顾着看云气了,这么倒霉的事怎么还带发生两回的?关键是跟他有啥关系啊,讨论造反的也不是他。“是他们俩。”
“才七八成吗?”刘季和李世民均有点不服,异口同声地质疑。
赤松子无奈地揣手,七八成还不够吗?两位活祖宗!当着凶残的秦王的面能不能收敛一点?
嬴政微妙地看着他们,跳过自家糟心又熟透了的崽,主要是在观察刘季。
这人容貌很年轻,给人的感觉却成熟老练,圆滑事故,似乎有理的时候会得理不饶人,无理也要辩三分,有些放浪不羁,从容豁达,好像融合了道家和纵横家的部分特质,却又偏向率性的游侠,颇为复杂。
身高不到八尺,大约七尺七寸,额头饱满,鼻梁高挺,目光有神,是相师见了必夸的那种面相。
“你不是会相面吗?你以为来客命数如何?”嬴政轻描淡写地发难。
来了,要糟。赤松子轻咳一声,举起杯子磨磨唧唧,看似在饮酒,实则想从窗户跳出去驾云逃跑,乘奔御风,连滚带爬离开秦国。
然而他并不会驾云,也不会御风,更没办法当着秦王的面瞬移逃跑,消失得无影无踪。
“哎呀,这……这不好说。”赤松子支支吾吾。
“怎么个不好说法?”嬴政淡漠地望过去。
“人的命数吧,其实是会变化的……”
“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嬴政面带轻嘲,“莫非当初论及太子,你在说谎?”
“不不不,我哪敢说谎?我不要命了,敢对秦王胡诌?”赤松子和其他方士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真的不是靠坑蒙拐骗营生的。
他说李世民是紫微星,李世民真的是;他说有血光之灾,真的有血光之灾,不是瞎蒙,也不是欺诈,他真真切切算出来的,也确确实实会发生。
所以嬴政才能放任这酒鬼在咸阳大吃大喝,啥正事也不干,这看起来不符合嬴政物尽其用的原则,但这人处于己方阵营,关键时刻也许能派上用场。
对于人才,嬴政很有容人之量。
“那么,有何不可说?”
刘季不明所以,好奇道:“这位酒友会相面?”
“会一点……一点点……”赤松子讪讪,竟有点坐立不安。
“我的命不好吗?怎么足下一副不可言的样子?”刘季摸不着头脑,“总不能是我短命,相师看出来了,不好意思告诉我吧?”
“短命倒没有,你命还挺长的。”赤松子本能反驳了一句。
刘季长出一口气,拍拍胸脯:“那就行。虽说生死有命,但我还年轻,现在要是就死了,总归有点儿不甘心,怎么也得等到五六十的,把想干的事都干完吧?”
赤松子不那么正经地笑了一下:“五六十还是没问题的。”
他绕着圈子兜来兜去,就是不肯说些更直白的话,与初见蒙毅那次完全不同,这不能不引起嬴政的疑心。
“我来之前,召见了奉常。”嬴政平静地丢下炸弹。
奉常的专业技能也很过硬,但他的知识储备太杂,言语没有那么过激,不像赤松子那样算得精确迅速,什么话都敢说。
但秦王问了,奉常也不敢不答。
赤松子的脸色变了一变,他也不是神仙,不可能什么都靠算,况且嬴政就在他面前,刘季和李世民的眼睛还刁钻,他也不好做多余的事。
刘季模糊地意识到了哪里不对,但初来乍到,摸不清秦王的秉性和套路,也只能静观其变。
李世民想的要多一点,杂七杂八的前世今生在脑子里一转悠,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若无其事地问:“历法的事讨论出结果了吗?”
“与历法无关。”嬴政回答。
“那与什么有关?”
“云气。”嬴政扫过众人似懂非懂的神色,落在赤松子身上,“先生可否为寡人解惑?”
赤松子不知道奉常都说了什么,但多少也猜得到。
毕竟是小半个同行,知识技能有重叠很正常。
“王上言重了。老夫有言在先,事在人为,天命也是人走出来的,没有永恒不变的命数,几位可认同这个观点?”
“认同吧。”刘季大大咧咧道,“譬如方才足下说我能活到五六十岁,但我若因此自得,出门直接找条河跳了,说不准今天就得死,哪还有五六十可活?”
“你不会游水吗?”李世民积极道,“那我建议你学一下,很有用的。”
刘季乐了,眉开眼笑道:“好,我有空练练。”
刘交小声道:“天命真的能改吗?可风霜雨雪都是注定的,并不会因为我怕冷冬天就不来了。”
“怕冷就多穿衣,砍柴捡树枝烧火,冬天多冷是老天的事,怎么过冬是我们的事。为者常成,行者常至。[1]你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白读那么多书了。”刘季毫不客气地教训弟弟,“难道因为天寒地冻,日子就不过了吗?”
“可若冰天雪地,总会有人冻饿而死。”刘交的声音更小,犹如蚊呐,“他们生来穷困,一生如此,这不是命吗?”
“人从出生开始就奔向死,难道知道以后要死今天就不活了吗?”刘季嗤之以鼻,“我从沛县带你到咸阳来,不就是为了改变你我的命吗?”
李世民却认真道:“若有雪灾,我们会赈灾的,虽然救不了所有人,但能救一个是一个。若耕者皆有其田,赋税再轻一点,活下来的人会更多。”
刘季与刘交俱是一怔,若有所思。
“太子倒颇有儒家推崇的圣君风范。”刘季捅咕了一下刘交,“诶,这是不是就是你喜欢的那种?”
刘交不好意思地小幅度点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2]小子受教了。”
嬴政冷冷淡淡地审视着刘季,不紧不慢地开口:“寡人以为,顺从寡人心意的,方可称之为天命。”
这话谁听了谁咋舌。
赤松子一言难尽地看着他们。这四个人,竟走的是四条道路。
儒道,侠道(存疑,这人太复杂),王道(民贵君轻,无可挑剔),霸道(真的老霸道了),彼此这么一碰撞,虽然都很克制,但总觉得秦王那边传递出来的低气压有点恐怖。
刘季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但百思不得其解,他寻思他也没干啥得罪秦王哪!难道就是单纯看他不顺眼?
那也太冤枉了!
“王上请放心,大秦统一天下的命数不会更改,天命在秦,不必担忧。”赤松子给了一颗定心丸,试图把这事糊弄过去。
“阿父,汤要凉了。”李世民漫不经心地随口岔开话题,笑道,“凉了就不好喝了。”
“可需要臣热一下?”沉默的蒙毅这才加入对话。
“不必。”嬴政收敛情绪,恢复成不动声色的神情,“用食吧。”
他一来,欢声笑语仿佛都被压了下去,刘季如芒刺背,只觉满桌美味都损了一半滋味。
直到荀子他们回来,与秦王父子见礼,得知兄弟俩登门拜访,直接请他们到书房开始考校。
嬴政不在乎结果,因为他可以决定结果。
他牵着孩子的手,来到院子里,而后松手看天。面色依然平静,李世民却看得出他不高兴。
太子瞄了一眼蒙毅,中郎的目光略略一抬,无声地示意这云气飘渺的天空。
跟李世民猜得差不多,那他还是直接问吧。
“阿父因何不愉?可是奉常说了什么?”
嬴政避而不答,沉吟道:“若我欲除掉刘季,你会赞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