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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1章 赤鸟


    精纯的五行真元从缝隙涌入丹田, 勾勒出一个浅淡的婴儿轮廓,莫恙抱着从家园里弹出来的金乌蛋,直直从半空栽了下去, 幸而被燕凌云抓住, 找了一处高地,给他结阵护法。


    “压……压不住了……”莫恙全身被汗打湿, 脸色惨白, 灵力在全身乱窜,有种跟金乌蛋共鸣、要生出孩子的错觉。


    可是现在才刚黄昏,他一旦入定,必然要突破,没个几天几夜是好不了的,他们怎么躲避妖族的追杀?


    进家园也不行, 没有天雷接引, 轻则突破失败, 重则根基损毁。


    “你原地调息,我为你护法。”燕凌云一手拿剑, 一手轻缓将莫恙放下, 坐在了草地上, “其他有我。”


    莫恙漂亮的眼睛看着他,心里忽然生出了无限的勇气:“你们撑住。”


    燕凌云颔首。


    叶秋水活动筋骨:“要来刺激的了,总是跑, 我也受够了。”


    莫恙立马闭上眼睛,盘膝打坐, 牵引全身灵气, 专心打坐。金乌蛋在扶桑树边待的太久, 受家园恩惠, 又在莫恙不知道的时候被月蛟喂食了两人的血,已经和莫恙命理相连,甚至成了他突破的契机。


    他静心压缩真元,渗入金丹。


    燕凌云激发数枚防御阵盘,捏诀布置,蒋周围层层保护起来,抱朴剑一分为二,其中一把化作阵眼,护在莫恙周身。


    其他人也环绕周围,吞下破元丹提升一阶修为,补满小药,静静呼吸。


    白猿也被带了出来,它如今已是五阶巅峰妖兽,离六阶化神一步之遥,第六只耳朵已经快成型。


    白耳猿猴曾是藏山秘境守护神,体型庞大,天生长于速度且擅长隐匿,发起怒来凶残狂暴,杀的妖族和修士不在几人之下,而且它的孩子金丝小猴还留在家园,谁伤害莫恙,就相当于伤害它的孩子。


    黄昏到了最灿烂的时候,不出三刻,鹰族便如蛆附骨般追了上来。


    谷蓝把药鼎放在中间,莫恙突破,她就成了唯一的后盾,储物戒里有源源不断的灵草可供她炼化,冥离玉镯戴在腕间,助她更具效力的把灵气注入同伴身体。


    除此之外,她还要负责补充阵盘,以免防御大阵被妖族破坏。


    鹰族浮立半空,离他们很远,只为放哨。


    很快,天际出现了一道锋线,第一批妖族,驭使战象朝他们冲了过来!


    秦开带头冲锋,全身被金色甲衣覆盖,一人直迎锋线,金相无极绝阵发动,撞出长度足有数公里的杀线,金灵狂暴,瞬息绞杀前列妖族先锋!


    掩日刀镶嵌黑曜石,更兼破魔之效,所到之处如砍菜切瓜,更具力量优势的群妖被他撞得全身骨裂,刀柄变长为长柄刀,有如□□赫赫,风声刺耳,教人胆寒。


    杀得痛快!


    几日憋闷之气一扫而空,秦开越战越勇,甚至夺了一匹战马,直冲妖军主帅核心。徐饶在身后助他,山河钟与捣钟杵变大,与半空爆发出音浪,辅以地缚术群控,创造出很大的群杀机会,叶秋水反应极快,掠海伞疯狂旋转,收割大片大片的头颅,湘水绸横扫,威势惊人!


    燕凌云则与一出窍期妖修斗了个有来有往,甚至隐隐压过一筹。他们在此时被追赶上,就意味着从今晚开始,直到莫恙突破完成,都要死守此地。


    第一批,被杀尽。


    紧接着,第二批、第三批。


    调动过来的妖族越来越多,从前他们奔逃,大军追在屁股后面跑,现在停下来,它们才得以赶上。


    尽管阶级普通,但蚁多咬死象,威胁并不小。更何况还有高阶妖修夹杂其中。他们深谙队伍核心,集体围攻燕凌云,想把他拿下。


    可惜敌人没拿下,自己却送了命。


    “能坚持这么久,也算有些本事,我王欣赏你!”月上中天,妖族分神期使者赶到,妖瞳血红,斧头指向中央浴血而战的青年。


    燕凌云身上的血都是对手的,他双眼是灿烂的金,喝了一口酒,提剑看向半空赶来的使者,不由嗤笑:“一头棕熊,也在你王下摇尾乞怜了?”


    使者真身的确是熊,长得虎背熊腰,骑着斑斓真虎,听到燕凌云嘲讽,怒不可遏,当即提起战斧冲了上去。


    半空爆出金光,燕凌云横剑而抵,白衣凛冽。


    使者心中一惊,这到底是什么人,明明修为不过化神,落了他出窍一整个大境界,现在竟与他旗鼓相当!


    熊咆狰狞,燕凌云却依旧面色不改,丝毫不受威严挟制,剑势一转,如暴雨流星,振剑与他连过数百招,不落下风。


    底下妖族心神大乱,连使者都压不了这剑修,他们冲上去只能送死!


    就这一晃神,清光闪过,他头身分离,最后看到叶秋水身影掠过,脸上冷若冰霜。


    但形势对西霄并不利,他们尽管补给充裕,人却太少了,而且没有莫恙支持,其他人很难越阶而战,能顶住出窍、分神的,只有燕凌云一人。


    幸而几个时辰之后,短暂的日出结束,莫恙腿间的金乌蛋发烫,他闭上的眼眸亦微微一动,全身气机开始改变。


    去往中洲的两年、风云录的三年,莫恙突破金丹已有五年,中途虽然谈恋爱,但每日的修炼其实不曾落下。


    风云录历经磨难,给他的体悟不小,加之吞食鬼王,莫恙其实早就该突破了。原被压制的真元一释放,进度就显得尤其的快,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金丹中,莫恙的元婴已经初具雏形,是雕琢充实的时候了。


    天尽,厚重劫云被他招来,紫电雷光威势骇人,同样显现出天地异象。这异象依旧是996的代码,因为看不懂,更显高深莫测。


    “那是什么古文字?”有小妖害怕。


    他是个聪明的小妖,一直躲在后面划水,同伴往前他呐喊,同伴死去他倒下,现在在尸体堆里瑟瑟发抖。


    和他一起装死的朋友也大惊失色:“我们还是快跑吧。”


    雷电横扫而来,连使者都有些瑟缩,他们妖不像人,受天道宠爱,很害怕雷劫。离渡劫人太近了,很可能被连带着劈到。


    可想到太阳王暴戾,他仍未后退一步。


    “受死!”使者更加狂躁,也不管虾兵蟹将都在后撤,和高阶妖修发挥全力,以最快速度杀了这几人!


    “咚——”徐饶把叶秋水抓进了怀里,及时发动山河钟,挡下了这一击,吐出一口血。秦开退至结界中,与谷蓝同守结界,此时离莫恙越近,反而越安全。


    双方陷入了僵持,莫恙已经完全感知不到,听不到,他只飞速雕琢着丹田里的小小元婴,元婴长得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蜷缩成一团,闭着眼睛,握着手。


    这就是修士的第二条命,它甚至能发育成全新的肉身。


    只不过莫恙元婴皮肤此时一半红,一半蓝,同时带有金乌和月蛟的气息,家园里扶桑树亦破土生长,随元婴呼吸搏动,直至长到一人高。


    扶桑枝丫郁郁葱葱,无相织蚕终于结成了茧,在茧里静静休眠。


    【检测宿主已达到开启绝学条件,是否立时开启】


    【是/否】


    莫恙神念微动,选了是。


    云中阁是双心法,南天远与若在虚,若在虚就是治疗,是莫恙最大的依仗。即使他也可以输出,但在法诀多如过江之鲫,无限辉煌灿烂的修真界,南天远着实算不上多出色。


    但二者结合的绝学却不一样——游戏设定,只有云中阁精英弟子,才可以修习。


    绝学只有三个技能,却能逆转乾坤,倒转阴阳。


    又过一日,在翌日金乌初升的时候,莫恙腿间盘踞的蛋终于传来的细小却无比清晰的破裂声。


    ——与此同时,莫恙金丹破裂,丹中元婴陡然睁开了眼睛,双瞳一金一蓝,灵力浩然爆发!


    第一道紫电雷劫,首先劈了下来!有高阶妖修因为靠的太近,躲闪不及,也被劈焦了大半。


    “啊!”他发出惨叫,从半空坠落下去。


    “雷劫来了!雷劫来了!”


    “快跑!”


    不止妖修,西霄众人也在避退,方圆千里的草原都成了雷海,沉在混沌的紫灰当中。


    金丹破婴,莫恙的阵仗比当初燕凌云还要厉害,简直不像修士突破,更像什么重宝出世,引来禁则诛杀。


    “996!”莫恙睁开眼睛,问心琴挡在身前,差点没被这九天雷劫劈成两半,心知不妙,连忙后退几步,从背包里拿出了数几十种法宝抵挡!


    【检测到异常强烈能量波动,九天系统为您服务】


    996世界朝莫恙尽数开启,数据流在他身后犹如触须,编制出金色洪流防御,也只有如此,莫恙才能从这异常的雷劫中存活下来。


    他们已经是一体,莫恙生,它生;莫恙死,它死。


    直径数十米的紫灰雷光接连劈下,莫恙顽强坚持,丹田元婴随雷劫淬炼,逐渐强壮起来,皮肤也褪去了异色,只有双瞳中的神光越来越盛。扶桑再次生长,家园里同样发生了雷暴,幸而被996圈在了山顶,没有伤害到下方的生产区。


    金乌蛋也在寸寸皲裂。


    这场雷劫凶猛至极,原要好几天劈完的,却集中在了这半天,基本没有间隙。


    燕凌云身影在雷光下格外凛冽,虽喝着酒,手上却青筋毕露,牢牢盯着远处方向。


    终于,随最后一道雷电落地,爆开数百丈雷网,天空的劫云尽数散去。


    远处,莫恙气机大变,神识铺扫,在灰云中静静站定。


    元婴后期!


    不需任何寒暄,妖族与西霄齐齐朝他扑了过去,不过西霄是为保护,妖族是为诛杀。


    ——也或许不是。


    徐饶发现,他们看莫恙的眼里满是贪婪,心中一跳。


    莫恙却轻笑一声转身,随手拂袖,从拢起的袖口中放出了一道火红的身影,那身影那么小,却已经显出亘古的威严,无比明亮,朝天一声嘶唳!


    它身上还带着胎火,那是金乌为保护自己而凝聚,因为它们的幼生期无比脆弱,在太古谁都想吞噬它,把它掐死在摇篮里。


    察觉生命受到威胁,小金乌吐出胎火——无比纯正的太阳真火!


    使者面上贪婪之色变为惊恐,慌忙的想要逃离,但那火焰尖却随风轻轻烧到了他的袖口。


    如坠太阳,他化为了灰烬。


    小金乌继续朝天嘶鸣,那声音嘶哑难听,像幼雏在尽力呼唤母亲,更像不计代价暴戾震慑妄想爬上王座的人。


    而随它一声声嘶鸣,藏在天边巨日中的硕大眼睛终于显出了原型。


    那是太阳王的眼睛!


    叶秋水心底一寒,难怪他们跑不出去,原来真有眼睛盯着他们!这就是上古神兽的手段?!


    金鹏虚影俯冲而来,小金乌尖啸着和它对冲,毫无惧意,胎火越盛,把它身影完全包裹,就像一个小小的太阳。


    比起金鹏,小金乌小得就像一米粒,但没有人能压制太阳的威严,它灼伤了太阳王的眼睛,赢得了胜利,奋力震开每一寸翎羽嘶鸣,朝下方妖族宣告自己的力量。


    即便沉睡千百万年,即便被埋在最深最黑的深渊,但太阳终究是太阳,总有一日会从深渊升起,带来无穷无尽的光辉。


    第132章 化妖丹


    金乌震慑群妖, 趁底下人不备,莫恙御剑抄起了鸟,直朝天际奔逃, 西霄其他人紧随其后, 配合十分默契,一会合便撕裂空间, 眨眼出现在了千里之外。


    莫恙突破时就发现太阳上藏有眼睛, 那应该是太阳王的天赋神通之一,现在他的眼睛被金乌刺伤,暂时失去了监控能力,所以彻底摆脱追杀之后,莫恙就开了家园,西霄众人原地消失, 彻底失去踪迹。


    这次他们摔在了小青山山顶, 徐饶掉进了湖里, 叶秋水落在岸边,用湘水绸把他捞起来。


    “安全……安全了……”叶秋水累极, 直接倒在了鹅卵碎石上, 瞳眸涣散。


    莫恙之前特意布置过山顶, 这是他和燕凌云住的地方,湖自不必多说,岸边盖了小木屋, 扎了秋千,地上也铺了圆润的石头, 种了碎花。


    所以一躺下去, 就闻到泥土的芬芳。


    叶秋水喃喃道:“你种的树, 长得还挺高的。”


    湖中心的迷你岛, 扶桑已经长得高过屋顶了,像盖子一样,沉沉的绿色郁郁葱葱覆着一方小小天地。从前西霄之人没上过山顶,也不知道这棵树就是扶桑。


    毕竟扶桑安静的时候,真的很平凡,树影罩着人时有些冷,却又格外的安宁。


    可这次突破时,莫恙就发现了——他的修为竟然跟树的成长挂钩了。


    也许是因为它本就是莫恙灵力和996共鸣诞生的树,它一长高,莫恙的修为就更精深;同时,只有莫恙突破,扶桑才能继续生长,算得上是相辅相成。


    这次金乌出生,莫恙作为以丹田供养家园、供养它的宿主,接连飞跃两个大境界,扶桑因此长大,可以后就没有这么轻易了。养树需要阴气,找不到充足的阴气,莫恙成长速度会远比不上其他修士,积蓄的真元再多,也无法突破。


    就和之前一样。


    不过也有好处,他后发优势,越到后面,修为越稳固。扶桑扎根越深,他越不可撼动。


    不过这些都是不能告诉别人的,莫恙喘着气,也蹲到岸边,终于放开了手。


    一团火从他手里飞了出来,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刚出生的金乌会裹着胎火好几日,以帮助他们度过最危险的破壳期,所以它现在还不能控制自己的力量,把莫恙的手都灼伤了。它一晃一晃的飞着,秦开不忍想接住,却差点被烧光了衣服。


    它甚至连自己的头毛都烧掉了,尽管裹在火光里,也看得出长得有点秃。


    莫恙看得心惊胆战。


    小金乌站在哪里,哪里就会燃烧,最后它踉踉跄跄停栖在了扶桑枝干上,扶桑安然无恙,静静承载着。


    金乌在火团里梳理翎羽,朝底下的莫恙和燕凌云叫唤,讨食。


    之前它的食物,都是月蛟存下来的血,所以它记住了血的味道。


    燕凌云神念一动,竟听懂了叫声里的含义,划出一滴精血,悬浮在了它的鸟喙前。


    他的血呈现金红之色,没有被太阳真火烧毁,小金乌含住了,一抖脑袋,喉咙里发出了含混的吞咽声,咂了好几下才吃完。


    然后,它又啄了片扶桑叶子吃,小翅膀悬停,像只鸡仔。


    奇异的是,随它进食,它周身胎火暗淡了一点。看来越饱足、越强壮,金乌就越能控制自己。


    月蛟从窝里爬出来,远远看自己喂养的小伙伴,盘成一团。


    金乌吃完,就挨着扶桑树,三只脚踩得稳稳的,渐渐闭上了眼睛。


    今日消耗太大,它刚出生不久,需要休息。


    不仅是它,众人连续两三天的厮杀,也十分疲惫了。


    幸而家园的灵气给养都十分充足,莫恙早为几人准备了沿着山脊的一路的小房子,所以看完金乌,他们都打算各自回竹屋,打坐休息了。


    “调息一阵,我再来。”叶秋水又看了几眼,没有修士会不对金乌感兴趣。


    “好。”莫恙施了点灵力,让扶桑枝叶靠拢,盖住了枝丫上的小小鸟,让它睡个好觉。


    家园受妖域极端寒冷的影响,也飘起了雪,却让人觉得更舒服了。


    灵流带起寒风,夜深,NPC也收拾收拾锄头,回莫恙为他们安的小家休息。


    ……


    一连过去好几天,西霄恢复过来,金乌也终于褪去了胎气,在燕凌云和莫恙的喂养下,渐渐露出了真容。


    真的有点秃丑秃丑的,脖子上几根短短翎羽,还是灰扑扑的,小翅膀也秃,眼睛芝麻大一点。


    虽然丑但它很勤奋,能落地之后,三只脚就在地上一蹦一蹦的,学习走路、飞行。没有大金乌教导,它常常摔倒,但摔倒了,也只是长嘶一声,声音嘲哳,然后用鸟喙支撑起小身体,继续一脚一脚朝前跳,胎毛都蹭掉了一块,在风中半飞不飞。


    莫恙逐渐感受到了金乌刻在骨子里的责任感,这几天一日出,它就会站到树梢,长长嘶鸣,像要把嗓子震沙,太阳真火明明灭灭,发亮发热,看起来很想绕家园飞一圈。


    可惜它现在还做不到。


    破壳爆发期结束,金乌重回虚弱,一起都要从头开始,现在顶多绕着扶桑树飞一圈。


    莫恙把摔倒的小鸟抄起来,揉了一下鸟头。


    其他人也终于能摸摸他了,哪怕燕凌云,都伸出了手点点它的脑袋。金乌站在石桌上,被摸得眯起了眼睛。


    “还挺暖的。”叶秋水握住了鸟腿,忍不住赞叹一声,“胎毛也慢慢要长起来了。”


    谷蓝也好奇的握了握。


    扫把混入其中,贴着莫恙看鸟。


    寒冷会加速鸟禽羽毛的生长,所以莫恙让996调了一下空间的温度,与妖域外更对接,更适合金乌生长。


    三条大长腿,以后都会穿上厚厚的毛裤,只露出脚爪。


    它也的确暖烘烘的,还有点烫,总之一想到自己摸到了太阳,莫恙心里就有点奇妙。


    小时候唱种太阳,现在好了,真的种太阳了。


    “古籍上说,金乌吸收日出精华,才能长得更快,以后每日日出,都可以放它出来。”徐饶道,“月出再放月蛟,终有一日,你这小世界会日月俱全,和他们灵力造的日月截然不同。”


    “灵力还有这用途?”莫恙好奇。


    徐饶颔首:“当然,我们此前在书院去的芥子秘境,那秘境里的日月,便是灵力幻化。”


    或者借外界日月、或者以法宝替代,总之,像莫恙这样能有逆天气运自己豢养真正日月的,五洲大概仅他一人。


    徐饶看得津津有味,小蛟爬到了他的头上,抓着他的方帽帽檐,像在荡秋千。


    不过开支也很惊人就是了。


    毕竟金乌也是要啃灵晶的,而且只吞食极品火灵晶。


    休整完毕,几人也该出去了,他们还没走出边境的岗哨区,需要加快速度。


    没了监视,这不是什么难事。


    临走前,莫恙把无相织蚕从茧里掏了出来。吐丝后,白蚕变得很虚弱,莫恙喂了它一点扶桑叶,让它吃饱,然后取走了无相蚕丝,去制衣工坊,给扫把织了一条手臂长的漂亮丝带。


    蚕丝轻薄如雾,是极品的法衣材料,织成品后,丝带云纹滚滚,飘若飞絮,莹散出点点银光,好看得紧。


    扫把骄傲的让莫恙给他系上了,大摇大摆在家园逛了一圈,让NPC都赞叹。


    虽然npc就那几句固定打招呼的台词,可让扫把美得冒泡。


    “哟!您的衣服真好看!”


    “早!扫把爷!”


    “今日来点什么?”


    它再走一圈,就为听“衣服真好看”这一句。小猴格外捧场,看着它路过,仙草都不浇了,吱吱跟在它后面。


    莫恙也连连夸它,扫把检查了一下它的茧,确认它有在练剑,就点点头柄,示意它继续游历,它会照顾好小家。


    莫恙乐了,拍拍它的扫帚。


    几人换上妖族服饰出去,重新进入了荒芜的冰天雪地中。


    这次,一路顺利,几日后,他们终于突破了岗哨区。


    莫恙修为在几日运用中彻底稳固,绝学板块彻底激活,不过想真正用出,还要不断修行。他问心琴也由系统升级完毕,投了好几件水系顶级法宝,终于升到了五阶,适合元婴期使用。


    前面仙尊亲自炼化,打了好底子,怎么升级,都不会差。


    “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按计划行事了。”叶秋水挑挑眉。


    离开岗哨区,就进入了百族之地,接下来碰到的妖族、妖城会越来越多,他们不可能以原本的面目行走。


    被看出是人修,可不是小事。


    “按计划,吞服化妖丹。”燕凌云分出丹药,一人一瓶,里面是谷族特意送来的好东西。


    莫恙犹豫:“变什么好?”


    “一般同族的人才会聚在一起,草原上最多的就是狼了,就变普通的狼族吧。”秦开道。


    谷族炼制的化妖丹效力能持续一月有余,莫恙吞下,想象自己是一匹狼,渐渐地,暖流涌向四肢百骸,他尾椎头颅忽然剧痛,忍过小半柱香后,全身冒汗,慢慢睁开了眼睛。


    这一睁眼,看见对面的人,就忍不住嘴角抽搐,笑出了声。


    第133章 草原


    吞下化妖丹后, 内心产生的幻视,会直接决定最后变形的效果。


    莫恙变得还算成功,不过因为中途开了点小差, 有些小细节还是不够完美。


    现在他的尾巴从尾椎骨长出来, 是毛茸茸蓬松的一大团,棕色的, 跟松鼠一样, 拖在地上。原本的耳朵消失,变成了头顶一动一动的毛耳朵,在寒风中微微合拢,耷拉着。


    除去身体,他的脸也换了,变成了一张普通的少年脸, 瞳珠微微泛绿, 很具妖族特征。顶着这样的外表出去, 大概连亲妈都认不出来。


    可对面几人问题就有点大了,秦开用力过猛, 整个头都变成了狼头, 眼睛囧囧有神, 看着莫恙:“我变化得如何?”


    莫恙:“……”


    和他相反,叶秋水用力过轻,皮肤上只长了一层毛, 看起来像炸开的蒲公英。她摸摸自己:“我的耳朵好像还没出来,怎么还掉毛了。”


    莫恙:“……”


    谷蓝变成一匹又干又瘦的小狼妖, 窝在山洞里, 抱着自己的药鼎。


    徐饶好一点, 正常狼族形态, 而几人中最有妖族气息的,当属燕凌云。


    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莫恙觉得很陌生,甚至心中一跳,莫名紧张起来。


    坐在山洞阴影里的,是一个普通狼族壮汉,随意盘膝坐着,身躯却像小山一样,带着迫人的力量和灼热,烘得莫恙身上都是狼味,被他抓到了怀里。


    面前一张普通平凡的脸,如刀削斧凿般坚硬,铁灰色的眼睛深不见底,眼下一道刀痕,带着苍凉血腥之气。


    莫恙被吻了吻嘴唇,微微有些抗拒,因为他不熟悉燕凌云现在的样子。


    “如何?”


    “很像……很像。”莫恙心说没想到主角才是捏脸大佬,这和之前妖族追杀他们的几个狼妖,简直一模一样。


    燕凌云便淡淡的笑了,他铁灰色的头发潦草扎起,银灰的狼尾搭在肩上,把莫恙拢在了怀里,手臂圈着他的腰,让他渐渐适应。


    变形最不成功的叶秋水,只能吞回复丹药,重新再来一次,终于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狼女。


    秦开:“我便这样吧,化形化一半的妖族也不少。”


    众人皆同意,谷蓝看着他的狼头,不由自主盯着他的狼牙。


    “……”秦开摸摸她的脸,“我会每日洗漱。”


    众人把昂贵的灵貂衣装脱下来,换上了平凡的兽皮衣装,绒毛变成了灰兔毛、灰狐毛,保暖效果差多了,但走出边境很少罡风,仅是低温,倒也还能忍耐。


    来之前徐家为他们做了许多身份伪装的计划,如果扮做客商,那就豪奢一点;如果扮做普通妖族,那就低调一点,应势而变,全看需要哪种。妖族百族,这个百不是一百,而是泛指,可能是几百,可能是几千,总之荒北疆域辽阔,到底有多少个族群,连妖族自己都数不清楚。


    他们没有强有力统治的手段,也就无法验明身份,混进去并不难。


    这次他们给自己准备的身份是:离开偏僻族地,想要重新寻找居住地的孤狼六人组。


    这样的事在荒北屡见不鲜,不会惹人注意。


    徐饶拿出了徐家在储物戒里准备好的板车,板车上装载了不少谷粮和肉食,用粗布一盖,妖马一拉,就是他们所谓“离开族地,族人赠予的物资”了。拉板车的两匹妖马是莫恙提供的,除此之外,他还召出了坐骑板块的好几辆车马:


    【一星坐骑·追风马×2】


    【注解:这是一头跑起来就不想停下的快乐小马】


    【三星坐骑·荒野骨车×4】


    【注解:不要看车车丑,车车很坚硬】


    【特殊技能:1沉地/2狂野冲撞】


    荒野骨车就是《九天》游戏开蛮荒地图时官方推出的,莫恙开箱连开了8辆出来,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荒野骨车车身小、车轮大,车身呈流线型,车轮由上好玄铁所造,可以轻易滚过任何复杂的地形。


    拉车的是蛮牛,跑得没有马快,但很稳很有力,连跑一个月都不会累。车厢泛青,装饰着兽骨,正好能容两人,能横躺竖坐,但更多的就干不了了。


    把物资板车围在中间,燕凌云开路,秦开断后,叶秋水徐饶各护左右,一行人就驭使骨车,继续往前。


    996始终开着探测,他们没有迷路。


    荒原气候果然恶劣,赶路第一日,他们遇到了冰风暴。


    莫恙开了坐骑的沉地技能,骨车牢牢扎着地,没有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却发出让人牙酸的嘎吱嘎吱声。


    外面的风暴十分恐怖,冰屑夹杂着罡风砸在地上,四辆骨车靠在一起,是这冰天雪地中唯一的温暖。他们要停在原地,等着风暴过去。


    莫恙点了灯,挂在车顶,车内一下就明亮起来。


    荒野骨车是战车,车里密封得很好,一丝风也透不进来,只有前方有推拉窗,现在也被关上了。除此之外,就是一张小床、一张小桌,紧靠在一起。


    燕凌云坐在床沿,伸手便能碰到车壁,可见空间狭小。莫恙坐在他腿上,被从后抱着,衣衫半解,轻轻和他接吻。


    莫恙已经会控制尾巴尖了,蓬松的绒毛,轻轻蹭了蹭燕凌云的脸。


    “好看吗。”莫恙美滋滋问,他现在也有大尾巴了,像养了一条猫猫,随时随地可以玩。


    “好看。”


    莫恙更加开心,乖巧的张开唇齿,让青年进来,搂着他的脖子。


    然后,他的漂亮尾巴,就被他的手捉住了。


    燕凌云压着他,将他抱平在了小小的小床上。


    ……


    *


    翌日,冰风暴过去,骨车重新出发。


    他们虽一路平行随着地裂前行,但地裂并不是直线的,妖族尝试拔出地精所造成的巨大震荡,和真正的地震不一样。连行三日后,他们碰到了第一处转弯。


    不过这处转弯,不是震荡形成的,而是妖族刻意为之。


    妖族也不是蠢货,失去监视能力后,他们填平地裂的速度陡然加快,甚至重挖了一条新的,想引君入瓮。


    可惜996的探测波纵波能到达的地方特别深,远远超过元婴化神期的神识,反馈回来的地形图,轻而易举戳破了这小小把戏。


    他们填充地裂,不是填满,而是在地裂中间卡下巨石,再层层往上铺,每层间隔数十米。


    底下的深渊仍在,只是地表伪装得天衣无缝,往下几十米,都是铺在巨石上的泥土。


    没有被迷惑,西霄朝着正确的方向加紧奔袭。


    两日后,他们终于撞上了草原上的普通妖族,不过不是什么良民,而是一群游荡的马匪,看他们物资丰厚,起了歹念。


    叶秋水:“可笑。”


    莫恙看着骑马在他们周围狂欢环绕的马匪:“最好不要用灵力。”


    化妖丹只会改变他们外表,不会把丹田储存的真元也变成妖力,所以他们要压制实力,只以武道防身,就和普通妖族一样。


    妖族也要有灵根,才能变成妖修,这群麻匪显然不是。


    “交出粮食,允许你们留一件衣服!女人归我们!”为首的马匪叫嚣,但话还未说完,叶秋水便骑着一匹妖马,拎着狼牙棒,直接朝他杀去了。


    马匪首领大骂了一声,和她对冲,原以为轻松能将这小小狼女撂倒,却没想直接被一棍子打翻了下马,砸得血肉模糊。


    叶秋水冷笑一声,骑马踏过他的尸体,继续朝下一个杀去。


    马匪生性凶残,妖族马匪更是不知死活,见此不仅不恐惧,反倒被激起了杀虐之心,近百妖族齐齐涌了上来。


    狼牙棒是在莫恙家园的武器铺订做的,莫恙可以朝NPC定制妖族武器,品阶不高,制作粗糙,却正适合他们使用。妖族不用剑,所以燕凌云改用长刀,足有四掌宽,一刀带走一个。秦开将战甲隐藏,同样用粗刀,狼头咆哮,很有妖狼韵味。


    谷蓝用护爪挠人,只差上嘴咬了。


    徐饶则是跟在“哥哥姐姐”后面的小废物,笑眯眯的抡着狼牙棒划水。


    论武道和经验,这些马匪都是来送菜的,不多时,便全军覆没。莫恙还给燕凌云配了重弓,最后的马匪想跑,被他一件射穿了背心。


    眼中冷光残狞,真像土生土长的妖族。


    不仅他,莫恙还是第一次知道,其他人的演技都这么好,一点人修的马脚都没露,招式和套路皆朝着粗犷而去,秦开还割了几个妖头,作为战利品,挂在战车头威慑。


    叶秋水松动筋骨:“妖族打架,真是废力。”


    莫恙心说可我看你明明很享受,几人里最莽的就是你,初见时那个冷若冰霜,优雅自矜的叶秋水,好像渐渐褪去了伪装,露出了原本的颜色。


    打完这一队马匪,或许是血腥之气还没散去,也或许是秦开挂在车头的战利品起了作用,接下来一周,他们尽管碰到了不少商队,却都远远避开了。


    直到途径一处山坡时,他们听到了喊杀之声。


    与此同时,996忽然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第134章 阿苏默勒


    996迄今为止, 给莫恙检测出了三个主角,一个是燕凌云,一个是仙尊, 一个是东方衡。


    莫恙觉得以后说不定还有六七八个, 跟葫芦娃一样,过一阵来一个, 全看996高兴不高兴。


    果然, 下一刻,他又听到了播报:


    【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


    莫恙:“……”


    除了燕凌云,它没有一个导入成功的,而且就算是燕凌云,它能窥探到的剧情,也只有刚穿越界壁时, 看到的那个画面。


    两千年后, 天地崩裂, 燕凌云立地成仙。


    离现在还很远。


    不过被996捕捉到的,就算不是主角, 应该也是重要人物, 所以莫恙想了想, 主动提出去那边看看。


    “也好,说不定能得到些信息。”叶秋水同意。


    骑马翻过山坡,莫恙看到了下面的情况。


    山坡下, 枯草蓬生,遥遥看见一百多个人影, 是一支十几人的部族正在被百人的马匪围攻, 远远都能听到马匪的欢呼声, 就像猎人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那部族为首的是一个青年, 看样子也是一匹狼,颜色却干净得像雪一样,灰白短发,穿着兽皮短打,眼眸像是寒冰,反射着清冽的天光。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青年难以一眼看透,似安静,又似残狞,越看,越像蒙着一层雾,最后只看到他灰白被风吹起的短发。


    更奇怪的是,他那十几个族人竟然全都是兔族,一双双红红的眼睛,雪白的尾巴,尽管痩,但每走一步,都莫名让人流口水,瑟瑟发抖团在青年的后面。


    几人神识极佳,都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们想要什么。”青年问。


    马匪贼首抬了抬鞭柄:“你,可以走,你的族人,留下。”


    “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有意思,看在你和我同族的份上,你敢和我比一场吗?”


    “赌注是什么。”


    “你赢,我们走;我赢,你归顺我。”


    “好。”青年说。


    草原上的风很大,将乱草压得很低,春日即将到来,太阳有了一两分的热度,西霄的人穿着袄衣,在山坡眺望要发生的争斗。


    贼首的马膘肥体壮,披着战甲,吐着热气。骑马的贼首更是魁梧强悍,拿着双板斧,牙齿上还残留着撕碎猎物的血迹,寸寸筋骨都在绷紧,目光如电。


    青年却什么也没有,他缓缓佝下身体,眼中流淌着冰川反射一样的清光,盯准了贼首,那是准备冲锋的动作。


    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莫恙有点想笑,眼睛都弯了。


    这里血腥气尚存,很快会引来妖兽。妖修可以号令妖兽,普通妖族却未必抵挡得过成群结队的野兽,所以听到莫恙的话,兔族没有反抗,接受的很快,老老实实排队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莫恙还有六匹追风马,早就被他提前召出,沉默地护卫在周围。追风马看上去就是普通的妖马,在草原常常为妖族所驯服,只不过兔族太过弱小,所以连马匹也没有。


    他们也不敢骑,就只像俘虏一样,走在队伍后面。只有阿苏默勒,他们大着胆子向莫恙请求让他躺在板车上,由双马尾兔子照顾。


    莫恙同意了,他们也没再待在战车里,而是坐在了前头拉车的蛮牛背上。


    下面的兔子羡慕的偷看他们。


    穿得好,吃得好,有这么多粮食,还有这么多车马,是他们这些弱小族群做梦都想要的。


    在草原上,狼总是要比兔子活得好。


    莫恙发现他们很多都冻得不行,甚至连双鞋子都没有,全靠一身皮毛保暖,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人就坚持不下去,倒在了地上。


    倒下来的兔子精变成了兔子,僵硬的在寒风中蹬腿。


    “停下,生火。”


    在其他兔子绝望,想要努力把落下的同伴背着走的时候,却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


    寒冬过后的草原,自然是找不到什么柴火生火的,所以叶秋水从板车上丢下了好几捆柴火,点了两团篝火,一团给他们取暖,一团给兔族。


    板车离篝火也很近,双马尾兔子兢兢业业给阿苏默勒擦脸。


    兔子们不敢相信自己也能享受烤火这样的好事,一个个都悄悄变成了原型,挨在火堆边,红色眼睛静静看着火光,舔舐同伴。


    它们的三瓣嘴动了动,从雪下翻出枯死的草根啃食,莫恙看不过眼,给他们丢了一捆板车上的萝卜和板栗,兔子们都很瑟缩,却又很感激,低头轻轻吃这几个月来最好的一餐。


    今晚繁星遍野,西霄几人烤着篝火,传音通信。


    徐饶:“这队人来得正好,沿这条线走,我们不久就要进城打探消息,吸纳越多本土妖族,越不容易暴露。”


    叶秋水:“好主意。”


    “先打探清楚,他们是何人。”燕凌云添了把柴,“再做打算。”


    为了让阿苏默勒尽快醒来,谷蓝去喂了一颗丹药,不过因为不能让人看出端倪,她喂的是最低端的药丸,过了几日,他的意识才彻底清醒。


    这么晚醒,除去重伤,也跟青年长期的饥饿、亏损有关。


    这个可以用小药慢慢补,莫恙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食材。他连煮了三天的骨头萝卜汤,兔子们也蹭到了肉,因为没带那么多碗,这里也没木头,所以莫恙是直接拿了个大锅让他们一起吃。


    兔子们幸福的你一口,我一口,化作原型蹲在锅边,没一会儿就喝完了。


    篝火一晚上都不会熄灭,它们搭了枯草趴在上面,烤得皮毛都是暖烘烘的。有狼保护,还很安全,不用担心受到袭击,经过这么几天,它们已经放下了戒备,不由发出兔子细微的哼声。


    阿苏默勒就是听到这样的声音,渐渐醒来的。


    夕阳刚刚落下,地平线还带着一丝暗红,远远传来哨声,莫恙转头,就看到阿苏默勒靠在板车上,灰白短发黏在脖子上,静默的看着他。


    “你醒了?”


    其他人都被他惊动,转头看了过来,兔子们悄悄蹭过去,围在了他的身边,舔舐他的手心。


    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嗓音沙哑,像风一样,那双铁灰色眼睛却盯着他们:“你们是谁。”


    第135章 青草


    兔子好骗, 狼却不好骗,尤其是被996判定成主角的,莫恙早就把对阿苏默勒重视程度拉到了红线。


    虽然看起来惨兮兮的, 还没有天赋神通、修为, 流落草原,但万一人拿的是草根剧本呢?将来统一个荒北, 挥师南下, 冲垮世家王朝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好在其他人也没有燕北子弟一贯的轻视之心,就算面对小小一普通妖族,态度也始终审慎。叶秋水适时露出骄傲的神态,把狼族少女扮得惟妙惟肖:“我们是东南阿疆部落的狼族,要去妖都,闯荡出一番事业。”


    她又指了指阿苏默勒, 挑了挑眉:“你很勇敢, 也是狼族, 我喜欢你。”


    阿苏默勒静静听着,摸着他的兔子, 没有什么反应。


    叶秋水也不生气, 她高高坐在蛮牛上, 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阿苏默勒,忽然笑了:“我阿兄答应我,你要是愿意跟我们走, 我们就接纳你和你的族人,你要是不愿意, 现在就可以滚了。”


    他们狼族六兄妹, 燕凌云是大哥, 秦开是老二, 徐饶老三,叶秋水老四,谷蓝小五,莫恙小六。叶秋水人设不倒,燕凌云坐在篝火边,抬眼看了一眼,“嗯”了一声。


    他们连续这么多天追着地裂跑,996早就构建起了地脉运动的模型,辅以妖族地图,推算出地裂的初始点,应该在荒北东南的中心。


    而且很可能在妖城陶都。


    那就需要有土著来给他们打掩护,因为他们的人数和面目已经暴露,太阳王不会放过他们。


    叶秋水妙就妙在,明明是他们需要,话术一转,却变成了对方主动加入。


    她算准阿苏默勒会想保护族人,寒冬还未过去,跟着他们有吃有住,生命无忧,是上上之选。


    但没想到,阿苏默勒却下了车,带着族人,转身离开。


    兔子们都跟着他,毫不犹豫。


    叶秋水傻了:“你……”


    “我不做奴隶,”青年转头,冷冷道,“我的族人也不会沦为奴隶。”


    他灰白短发凌散,背影一往无回,莫恙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不是讨价还价。


    “等等,”他站了起来,“你误会了,我们不要你和你的族人做奴隶。”


    阿苏默勒停住了脚步。


    莫恙坦然道:“是你打动了我们。”


    “你们失去了草场,是吗,所以才会流落在草原。正巧我们要去陶都,想做些生意,你的身手很好,是我们需要的。如果你愿意加入进来,看来同族的份上,我们也可以给你的族人安排一些活计,虽然开始报酬不多,但之后我们的生意会越做越大。”


    阿苏默勒:“你想要做什么生意。”


    莫恙从衣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粗糙储物玉,给阿苏默勒晃了晃:“这里面,都是我们部落种的灵茶。”


    阿疆部落确有其事,在东南沿边,离他们登上高原的地方不远,所以走到这里,也很合理。


    青年看着莫恙:“你能保证,可以把我们所有人收下。”


    “可以。”莫恙点点头。


    他不太会骗人,所以说开茶铺,就开茶铺,之后他们离开,茶铺可以全交给阿苏默勒和他的族人,足够他们平静的在妖城生活下去。


    不然一群失去了族地的兔子精,不管在草原游荡多久,都很难争夺下一块宜居的土地,会被耗死在荒野上。


    莫恙想了想,不如打工。


    刷盘子也好啊。


    夕阳完全落下,远远传来孤冷的风,兔子们叠成一堆,抵御寒冷。


    青年思考了很久。


    终于,他点头:“好,我会信守承诺,绝不背叛你们。”


    事情落定,气氛为之一松。


    阿苏默勒抱起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为他们挡风。


    叶秋水装作轻轻哼了一声:“真是的,快回来吧,冻不死你们这些兔子。”


    *


    已经三月中,荒北的晚上却还是冷得吓人,太阳刚落下,北风便从荒野刮来,把篝火压得极低。


    “今晚有暴风。”徐饶看着暗淡的星辰,眯眯眼道,“规模不小,大哥。”


    阿苏默勒虽然回来,篝火却还是分成了两堆,他和他的族人待在一起,双方都更自在。


    前几日他没醒时,兔子们都围在篝火边报团取暖,今天他醒了,兔族人便围着他,和他互相传递草原上珍贵的热量。


    燕凌云擦拭弓箭,沉默寡言,很有大哥气质。


    他淡淡道:“腾出一辆车,给阿苏默勒。”


    “都听阿兄的。”叶秋水叫上瘾了。


    莫恙也跟着学:“都听阿兄的。”


    燕凌云看着他,手一顿。


    草原天气说变就变,没过一会儿,风就越来越大,夹带着冰雹。秦开去把追风马牵在一起,绳子系在板车上,妖马是系统出品,算特殊NPC,无知无觉,根本不会跑,反而会压着板车,看守物资。


    板车的物资被装在大布袋里面,用绳子牢牢绑住,与车身连为一体,比放在车厢里稳固得多。


    骨车同样围在板车周侧,和追风马穿插,燕凌云:“带着你的族人,上那辆车。”


    兔族只有十几个人,变回原型完全可以趴在小床或者桌子上,加上阿苏默勒,勉勉强强也塞得下。车里还有厚实温暖的被褥,绝对隔风保暖的车壁,可以让他们好好休息。


    秦开还给了阿苏默勒一套新衣物。


    阿苏默勒手摩挲一下衣物里侧上好的皮毛:“多谢。”


    “客气。”秦开顶着狼头,朝他颔首。


    除去战场,他对妖族倒是没有什么偏见。


    风暴很快袭来,因为骨车只有三辆,徐饶和秦开便挤去了莫恙的车,不过这是做个样子,莫恙和燕凌云,早早进了家园,打坐休息。


    一夜暴风,草原伸手不见五指,还有雷鸣电闪,十分恐怖。


    难以想象,没有马车庇护,行走在外面,这场风暴该会多恐怖。


    兔族和阿苏默勒经历过很多这样的绝境,但没有一次,他们度过得这样轻易。


    自从失去祖地,他们跋山涉水,想要去陶都,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温软厚实的被褥仿佛母亲的肚子,将他们覆盖,雷声、雨声、风暴声模糊不清,双马尾兔子的原型十分还很小,舔舐青年头发,长耳朵搭在枕头上,红眼睛一睁一睁,最后彻底闭上。


    翌日清晨,风暴结束,整个草原像被雨打湿,天际洗出剔透的青色。


    莫恙煮了一大锅萝卜骨头汤,补上昨晚没来及做的晚餐。


    “以后就由你的族人来做饭了,”莫恙搅肉汤,给他舀了一大碗,“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中午赶路。”


    青年点头。


    过了会儿,他道:“我们的食物有多少。”


    莫恙示意他看板车:“你可以自己去看。”


    照设定,他那个粗糙储物玉石是拿来放灵茶的,空间有限,所以物资都堆到了板车上。哪知阿苏默勒看过后,朝莫恙转头:“食物不够。”


    “嗯?”


    “食物不够撑到陶都。”


    莫恙:“你知道陶都在哪里?”


    “知道,”阿苏默勒道,“在蝎尾星尽头,很远的地方。”


    莫恙想了想:“如果不够,我们会打猎。”


    阿苏默勒:“……”


    他定定的看着他。


    莫恙没注意到,煮完一大锅后,让双马尾兔子和另一个兔子帮忙,把汤分完了。


    萝卜骨头汤好喝极了,连续几日的食补,让所有人的脸色都红润了点,喝完收拾好东西,便又重新出发。


    兔子跑得太慢,所以它们还是呆在马车里,其他人骑追风马,在草原上呼啸着追逐,速度极快。


    马蹄溅起草叶,朝天嘶鸣一声。


    巨日从天尽头升起,莫恙畅快的跑在最前,小金乌揣在怀里,吐纳吸收日精,燕凌云和他并行,背着弓箭,轻易就能射下一只飞鸟。


    莫恙侧头看他,露出笑。


    燕凌云弯起了唇。


    叶秋水就在后面捡货,随后一丢在板车上:“晚上加餐!”


    一场暴风过后,荒北似乎在渐渐回暖。


    枯草尖端沾染了清新的水汽,传遍全境,荒土一夕之间变得柔软,静静等待着草种破土而出。


    因为他们是绕路,伪装从北去往陶都,所以路程加长,时间就更紧张,中午基本不会停下,也不吃东西。


    兔子们正在养身体,眼看要养得好一点,又要饥一顿饱一顿,莫恙忍不住投喂了一袋红萝卜。


    马车里的兔子吱儿吱儿小声叫,一双双红色的眼睛看着他,扒在车壁,接从窗口掉下来的萝卜。


    然后吃得很香。


    双马尾兔子耳朵竖起来,莫恙伸手从窗口探进去,还能摸到它软软的兔耳朵,兔耳朵也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


    桌子上铺了被褥,还有新的布匹,不会弄脏。一袋红萝卜被吃的一干二净,渣渣也不剩,它们还会洗脸,所以虽然干瘦,身上却很干净。


    沐浴着阳光,互相舔舐。


    ……


    喂完兔子,莫恙心满意足离去。


    阿苏默勒却握着缰绳,寒冰般的双眸看着他背影,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


    燕凌云回过头,似随意,和他对上了视线。


    第136章 陶都


    四月, 荒北彻底入春,太阳变得金黄灼热,一望无尽的绿草拂地, 铺向光辉灿烂的远方。


    夜晚寒气渐渐退去, 转而整夜整夜的下雨,雨丝缠在风中, 像起了一场大雾。


    这是荒北难得的好时节, 绿芽嫩草刚从地里冒出来,掐一把能冒出水来,兔子们四散着在草地上啃,啃得很兴奋。


    最艰难的时候总算过去,整片大地都在复苏。


    妖族也渐渐从洞窟里走出,巡逻属地, 赶走不速之客, 守卫自己的草场。


    西霄一路往陶都赶去, 路上遇到的妖族越来越多,有的冷冷警戒, 有的二话不说直接一箭射来, 大声驱赶他们。路上很多游商, 基本成群结队,每支商队光护卫就有上百,越发衬得他们单薄。


    不过他们的人设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土狼。


    人多也带来了消息, 那就是太阳王的受伤程度,比他们想象的还严重。


    妖族内部等级森严, 太阳王即位之后, 规定天空是他的领域, 不归顺他、没有通行证的人不能随意飞行, 每日监视着茫茫草原,哪个妖族不服从,便会调动鹰族,追杀到天涯海角。


    但现在,妖都发了禁空令,除非他的亲卫,所有人都不准御空,违者格杀勿论。


    这说明他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对荒北的监视,只能以这种方法,延缓他们的速度。


    这是一段相当宝贵的时间,996又测算完毕,让他们不必跟着地裂的高危区走,妖族很难找到他们。


    等到陶都,以他们现在这幅模样,混在妖精堆里,那就更不可能了。


    为此,一到晚上,莫恙就会屏蔽阿苏默勒那辆马车的感知,由燕凌云撕裂空间,加快他们的旅程。


    他们都是普通妖族,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这样的日夜兼程,终于再有一月,西霄就会到达目的地。


    越靠近陶都,他们路上碰见的车队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中最夸张的,是一支三万人的妖族车队,最中心的马车华丽无比,坐着一个病弱清秀的妖族少年,远远看见他们,指了指,打了个哈欠。


    然后立刻就有护卫冲来,围住了西霄全队。


    燕凌云拉了拉马,巍然不动。


    “这是怎么了,草原这么大,我们也没挡他路啊。”叶秋水传音。


    “不知道。”莫恙也愣住了。


    这样的车队,说明主人起码也是中等部落王子级的贵族,最好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


    阿苏默勒也骑在马上,平静如初。


    两方对峙,几百人护卫如摩西分海,全身覆盖战甲的护卫长走近,拿着一卷轴画像。


    莫恙心里一跳。


    这个小护卫长修为不过四阶,金丹后期,姿态却傲慢极了,仔细打量几人,冷冷轻哼一声。


    “把武器放下,抬高脸。”他打开了卷轴,一一比对。


    莫恙心说难道是太阳王发了画像来抓他们吗,可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这是仙侠世界又不是武侠,修士改变样貌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甚至拿了法宝,连灵魂波动都改了。


    不过在神识扫到画像的时候,莫恙思维一停,又面目扭曲地松了一口气。


    画像上的人不是他们,而是一个极为俊美的妖族男子,长得风流多情,唇角眉梢似笑非笑,还是全身画,长长的尾羽说明他是一只青孔雀。


    不过莫恙越看,越觉得有点诡异的熟悉。


    燕凌云也多看了两眼。


    “见过他吗?”小护卫长冷冷问。


    “没有,大人。”莫恙摇头。


    “料你们也不知道,”小护卫长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你等长得太丑了,少主命你们停在原地,日落后才可以继续走,不然进了少主神识的感知范围,脏了他的眼睛,格杀勿论。”


    “低贱的下等妖。”小护卫长啐了一口,马蹄重重撅起沙尘扑了最丑的秦开一脸,随即带人扬长而去。


    莫恙:“……”


    秦开额间青筋直跳,却按捺住了,只是狼头有些狰狞。


    叶秋水忍不住想笑。


    “那个,”徐饶眉头狠狠皱了下,最后找到了一个形容词,“那个妖族,是他的男宠吗。”


    妖族果然奔放,画像上的男子虽然俊美异常,但……穿的很不正经。


    好吧,莫恙心想,是根本没穿。


    也不是很刺激。


    没有他见过的好。


    莫恙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燕凌云轻轻一笑,看了看他。


    他顿时脑袋一懵,头顶都冒烟了。


    *


    为不生事端,几人当真没继续往前走,而是停在这片山坡,打算休整休整,猎些新鲜肉食,享受一下春光。


    莫恙陪燕凌云去打猎,走远了后,他就抱到了燕凌云的背上,燕凌云反拿着长弓,背手将他背稳了。


    莫恙脑袋贴着他的侧脸,心里很开心。


    燕凌云侧过头,吻了吻他的鼻尖。


    两人虽然不说话,莫恙却觉得安心,想一直和他抱着。


    燕凌云亦是。


    新婚燕尔,焉能分离,只是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


    春天草原上的动物都要繁衍交配,这片地虽然是无主的,燕凌云打猎也十分有节制,打了几只便停下了。


    剩下的时间,他将莫恙抱到草地上,在青葱纤细的胡木下,半蹲着,和他接吻。


    莫恙搂着他的脖子,背靠着树,和他亲了好久。


    他摸到了他的弓箭,还有他的肩,也被吻遍摸遍了全身,发带都散乱了。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第137章 铺子


    妖域高原地形奇特, 从西北到东南划开一条弧线,东、北是戈壁高山,西、南则是茫茫草原, 西霄就是从东南底部翻上的高原。


    东南中部, 恰好能看见戈壁与草原交汇的奇景,地裂在这里戛然而止, 没有再撞进深深的高山群中, 而交界的地方,静默矗立着妖族建立起的超级大城:陶都。


    草原乱草蓬飞,陶都就像一艘巨船,时时刻刻都可以启航,城墙巍峨,旗旌飘扬, 在午后反射着炫目的阳光。


    996播报个不停, 莫恙暂时把它按灭了, 把杂念清空,和同伴一起进城。


    进城要先登记, 守城的妖族是鹰族, 盘问得很仔细。


    “从哪里来?”


    “南边。”


    “南边哪里?”


    “南边阿疆部落。”


    “那就是南部沿边了, ”鹰妖眼睛微眯,“什么时候出发的。”


    “去年秋冬。”


    “秋冬你们不留在族里,在草原过冬?”


    莫恙心里一咯噔, 以正常妖族的速度,不撕裂空间, 起码半年才能从南部赶到东南中心, 可就像守卫说的, 他们为什么不再族里过完冬再走?


    燕凌云不紧不慢:“族内叛乱, 我们带着物资脱离,才来陶都碰碰运气。”


    “来这里做什么?”


    “做点小生意,卖灵茶,够我们兄弟姐妹几人吃喝,就够了。”


    那守卫目光扫过阿苏默勒、兔族:“这些是你的手下?”


    燕凌云点头。


    强大族群受弱小族群做奴隶不是什么新鲜事,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妖,守卫左看右看,看不出问题,才给他们发了通行证,准许他们进去了。


    还要按人头,每人交一块下品灵珠做入城费。


    燕凌云数够灵珠,交给了守卫。


    一颗灵珠对西霄来说就像米粒一样普通,凑足一百颗,才能换一块下品灵石。但对阿苏默勒这些贫苦的妖族来说,可能一辈子也凑不齐。


    “这些以后从你们的月例里扣。”叶秋水昂了昂下巴,也没有表现得太慷慨。


    “好。”青年点点头,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


    其他兔族都化作了人形,也看得目不转睛。


    陶都繁盛不亚于东洲的紫霄城,不过因为荒北物资匮乏,卖的东西层次相对低一些,种类却是十分的多、奇、怪,什么吃了让人皮肤变绿的红袖果,什么能搓出糖浆的蜂石……莫恙看到一处卖虫子节肢的小摊,虫子种类足有上千种,大到半人那么高,小到指甲这么小,可以打造成坚硬的铠甲。


    街上妖族擦肩接踵,装扮各异,顶着毛耳朵的、拖着毛尾巴的、脸上张细鳞的、身上还没褪羽毛的,等等等等,让莫恙觉得自己在看动物世界。


    “你踩到我了。”


    “哦,不好意思。”


    一不小心,他踩到了个滑溜溜的东西,是人家的“脚”,或者说蛇尾巴。


    五彩斑斓,粗壮有力,一看就很毒。


    那蛇妖冷冷看了他一眼,走了。


    莫恙心里有点麻,和燕凌云靠在一起,继续往前。


    徐饶:“我们先去找个住的地方吧。”


    陶都内带路导游的小妖不少,很快就有一只鼠精冒了出来,自告奋勇要给他们找地方。


    “有没有带铺子的,能住人的,有四个房间就行了。”莫恙想了想,“不要太贵。”


    “有的有的。”鼠精露出讨好的笑,他的门牙很长,身材也很矮小,看上去很不起眼,却掏出一个厚厚的小本本,里面画着他手下各式各样能牵到线的房子。


    作画的颜料特殊,虽然本子小,肉眼看到的细节却好像无限的。


    鼠精:“各位客官,你们要便宜的房子,那就只能去外城了。耒阳街的这一套,大小正合适,就是不太热闹,你们看怎么样?”


    莫恙:“先去看看吧。”


    几人穿越大半个外城,终于来到耒阳街。如鼠精所说,这里离主街太远,周围多是卖雕木的,所以人不多,不利于开门做生意,可恰恰合西霄几人的意。


    阿苏默勒默默看着。


    叶秋水:“我们卖茶叶,也不需要多少人。”灵茶叶在荒北,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房子也不错,共三层,一层是个不大不小的铺子,带一个小院子,一口井;二层两个房间;三层两个房间。


    院子四四方方,用青砖砌成,花架上养了许多草原上常见的仙人花,怒放着,仿佛把外面的喧嚣都隔开了。井和小厨房都贴墙建成,留出院子中间的位置,可以随时随地摆上圆桌,让所有人聚在一起吃饭。


    看着很温馨,莫恙当即就定下了,给了三个月八十块下品灵石的房租,又给了鼠精十块灵珠的报酬。


    二三楼四个房间也很整洁,基本没有什么东西,众人把行礼从板车上运下来,布置房间,秦开则赶车去车行寄存。


    虽然都是奇趣坐骑,但这里不好大变活马,收回系统,只好如此。


    二层阿苏默勒和兔子住一个房间,叶秋水谷蓝住一个房间,三层秦开徐饶、莫恙燕凌云分别占一间。房子建的很结实严密,晚上窗子一关,冷风半点都透不进来,买柴点进壁炉,一晚上都会是暖烘烘的。


    重点是安全感,漂流生活给不了的安全感。


    铺好兽皮床褥,挂好衣服,房子就布置得差不多了。兔子们很喜欢,欢欢乐乐的舔阿苏默勒掌心,又藏进他的床被。


    “该去收拾屋子了。”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的头。


    整个下午,他们将小房子收拾擦洗得焕然一新,投桃报李,莫恙采购回来,给了他们很多保暖物品,甚至还有能铺满整个房间的厚重兽皮地毯,足够兔子们睡在地上。


    灵茶也被他从粗糙的储物玉石里面拿出来,分成一罐罐,摆好在货架上,挂好了价钱,一打算盘,就能开业了。


    不过天也快黑了。


    晚上,就着黄昏,他们吃了丰盛的一餐。


    几个月吃好喝好,阿苏默勒的身体渐渐被养好,显示出了惊人的饭量。开始他刻意节制,直到被燕凌云发现,淡淡让他放开吃饱。


    一行七人,十八只兔子,围着大桌子,占满了小院。热腾腾的饭菜以盆为计端上来,有新鲜的红萝卜炖肉,有炒野菜,有大骨炖汤,莫恙在里面加了家园的灵湖水,对身体很好。


    桌上不吵闹,但气氛还挺好,真像一家人到了新的地方定居,要开始新的生活。


    黄昏打在小小天地的仙人花上,刚浇了水,水滴滴答滴答,折射出小小的彩虹。


    吃完饭,兔族收拾碗筷,欢乐的在小厨房收拾,少女少年们擦洗砖石,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晕,眼里还有明亮的希望。


    有兔子偷看西霄的人,发出兔子的吱吱声。


    晚上莫恙来送蜡烛。


    陶都终究是荒北城池,和修真界的其他城池不一样,到了晚上,寒风呼啸,又有风暴来袭,整个城池都陷入了苍凉的寂静中。


    戈壁上坞堡燃着点点火光,底下草原的房屋也燃着点点火光,除此之外,天色是泛着深蓝的黑,辽远没有尽头,远山也影影绰绰,传来若有若无的驼铃声。


    妖族们都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避风,早早睡下,阿苏默勒也点了壁炉,和族人一起取暖。


    莫恙送来一小堆蜡烛,他接过,说了声多谢。


    一点火光把他的灰白短发照暖了,连带着那双眼睛,也像褪去了雾,有了一点温情的色彩,安静而内敛。


    但莫恙恍然发现,他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站在门前,分明能把门框占满大半。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只觉得他像晨昏下草原上一块铁灰的石头,或者是一个流浪的将领,穿着铠甲,不言不语。


    可轻轻一嗅,就能嗅到冷冽的风和血的味道。


    莫恙回过神:“明天就要开张了,今晚好好休息哦。”


    阿苏默勒举着蜡烛,缓慢点了点头。


    莫恙就离开了,并未注意到,阿苏默勒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沉默许久。


    第二日,谷蓝秦开留守,教会阿苏默勒算数,以后他就是铺子里招待的人,其他人美其名曰去结交大人物、去找新进货的渠道,其实是去打探消息。


    而以后每月,不管兔族几人干活,莫恙都会给他们10颗灵珠,让阿苏默勒负责分配。至于他本人,每月有15颗。


    莫恙提前打探过,这个工资在陶都中规中矩,正合适。


    反正他们也待不了太久,临走时把铺子埋下,送给阿苏默勒,也当是给这段友谊画个句号。


    “我们先到处逛逛吧,从外城逛去内城,摸清一下情况。”莫恙对着其他几人传音。


    叶秋水:“想不到祖地会藏在这种地方。”


    燕凌云:“妖族必有布置。”


    地裂在陶都方圆几万里戛然而止,说明这一块就是地震的发源。但妖族也不是蠢的,地裂太长,其他地方他们只能匆匆堵住,这一片区域却彻底完成了填塞,将裂口尽数消抹,不似以前一般糊弄人了。


    所以要定位祖地,只能找其他办法,从内部下手。


    第138章 风尚


    几人从外城慢悠悠逛到了内城, 目观四路,耳听八方,慢慢对陶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陶都是妖族重城, 每年春秋两季, 都有大量商队来此交换物资,这些东南西北的妖族聚集, 陶都里的消息便十分灵通。


    其中又以茶馆为最, 荒北妖族喜欢喝茶喜欢到了一定进阶,尤其是灵茶,哪怕是最劣等的,价格也能翻上十倍,一壶灵茶在燕北卖一块灵石,在荒北就卖十块灵石。


    所以几人用几小罐茶, 成功打入了一间茶摊, 和茶摊上的妖族侃天侃地, 侃了一个多时辰。


    还真得了一个重要消息——


    太阳王要亲自驾临陶都了。


    燕凌云目光一动。


    “老哥说的是真的?”莫恙追问,“王上要来了?”


    抛出消息的熊妖点点头:“我骗你做什么, 但凡从北方来的, 或多或少都猜得到。知道直道吧?就是那条连通南北的主道, 以前那条路安全,鹰族会定期剿灭妖兽,我们缴些灵石, 都爱走直道。但今年一开春,直道就不让走了, 沿途的行宫也全开了, 你想想, 除了王上, 还有谁能住?”


    太阳王或许不会落地,也或许不会住行宫,但有他的地方,寻常妖族都不能靠近,避退三舍。


    这个消息有好有坏,好是确信祖地就在陶都附近,不然太阳王恺西萨不会如此急迫的要赶来;坏就坏在他修为高深,手段莫测,还必然会带来一沓妖族长老,他们的行动要加倍小心。


    “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熊妖“哥俩好”的揽住燕凌云的肩,“不然你看陶都今年怎么会这么多商队,价格也炒高了两三倍,都是来巴结的。你也抓紧时间,买些稀奇宝物,王上不敢想,可能和妖都的小管事打好关系,也少不了好处。”


    他的个头和燕凌云伪装的一样大,和燕凌云交谈几句,更是相见恨晚,忍不住分享起了自己的生意经。西霄和他掰扯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得以脱身,离开了茶铺。


    此时已经午后,街上的人更多了,处处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我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莫恙用手挡住太阳,“我还没吃过妖族的东西。”


    燕凌云:“好。”


    几人不知道妖族有哪些山珍美味,便朝着最繁华的街道走去,打算去酒楼看一看。路上边走边传音,讨论刚才的事。


    小摊小贩走街串巷,莫恙拔了根糖果子,和燕凌云悄悄十指相扣,听他们说话。


    徐饶:“太阳王来到陶都,未必是一件坏事,我们不知道祖地的所在,但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位置,留在这里静观其变,迟早会发现端倪。”


    恺西萨亲临陶都,必定是想巡视保护祖地,要是能打入内部,时时监视,那么找到祖地,只是时间问题。


    但做成此事谈何容易?太阳王狡诈暴戾,不会轻易相信于人。


    燕凌云:“要想监视他,并非没有办法。”


    徐饶看向他,他淡淡道:“回去再议。”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到了陶都的中心街,这里的亭台楼阁,与燕北颇有相似之处,富丽堂皇得无与伦比,香气也是最浓厚的,莫恙闻到烧烤的味道,就走不动路了。


    几人便往里走。


    不过越走,越觉得不对……莫恙被脂粉香风扑鼻,看着楼阁上衣着清凉的男男女女,耳根都红透了。


    好家伙,这是走到红灯区了!


    妖族风气奔放,那些男女倚靠在栏杆边,尽情舒展身体。其中一个少年,近乎什么都没穿,蜜色肌肤闪耀着太阳的光泽,耳边夹了一束仙人花,朝莫恙怀里,丢了一个香囊。


    “我喜欢你,上来玩吗?”


    但那香囊没有能落到莫恙身上,燕凌云随手接住,碾成了粉末。


    他虽沉默寡言,却无人敢惹,那少年面色一变,接下来一段路,再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向莫恙示好。


    就算变作了妖族,外表普通,莫恙看上去还是和其他妖不同,就像一块剔透又有些朦胧的宝石,只是站在那里,就无端端想让人握在掌心,细细欣赏。


    细细看他的眼睛,细细哄他说话。


    “没想到这里的人也这么多。”叶秋水皱眉。未免多生事端,他们转小道离开红灯区到了其他主街,却立马被汹涌的人潮挤扁了。


    中心街物价高出其他地方好几倍,按理来说普通妖族来的不会太多,但今日似乎发生了什么,人流量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呼声鼎沸,下面普通妖族挤成一团一团的,楼阁上妖修也人满为患,还有很多妖在弹琴。


    莫恙耳朵都快炸了,荒北的妖族活得比较粗犷,弹琴这种事不太适合他们,尖利刺耳的啸声一阵阵传来,连徐饶都不禁皱起了眉头。


    “啊,这真是……”


    “好听!”他话音未落,旁边就有妖族突然呼喊出声,“太好听了!这就是人修的手段吗,实在是太美了!”


    莫恙:“……”


    荒北许多妖族,虽厌恶燕北修士,但对他们的东西,还是蛮喜欢的,这种看上去就很古朴神秘的古琴,就更喜欢了,今日很多妖修特意穿着从游商那里进来的长袍,坐在高高的楼阁上,边扫琴,边享受下面妖族的赞叹和注视。


    中心主街呈扇形分块分布,最中央是一座九层楼阁塔,檐角悬挂着百重青铜铃铛,青纱垂幔,远远能看到最高阁里有人在坐着。


    忽然,那高塔上,传来了一阵琴音。


    下面人群顿时沸腾,但很快又陷入一片寂静,连原本弹琴的人都停了下来,忍不住看向高塔,神色痴迷。


    莫恙眼尖,在一处楼阁上,看到了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个贵族少年。


    高塔上的人开始弹琴,或许是有前面的魔音灌耳做对比,这琴音格外旷远悦耳,令人沉醉。


    徐饶:“想不到荒北也有如此琴艺高超之人。”


    莫恙:“……”


    他传音道:“那是东方衡。”


    徐饶一愣:“什么?”


    莫恙看着高塔,从他靠近,996就不停的在播报:【正在导入角色东方衡……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导入失败……】


    恰逢此时,塔上青纱被风吹起,露出了弹琴人的真容,尽管隔得远,他们却看得清楚,正是那日他们被盘问寻找的“男宠”。那时候莫恙就觉得他长得有点眼熟,现在确认身份,估计是东方衡也服用化妖丹,混进了荒北。


    叶秋水震撼:“他为了混进来,竟然甘当男宠?”


    真的不会被东方家族的长老清理门户吗!


    塔上人桃花眼似笑非笑,一身青袍深衣,披散长发,俊逸风流,他的头上还保留着青蓝孔雀的冠羽,尾羽也从衣袍下拖地,在光下华美炫目,如天上星子。


    他们也终于问到了他的身份,不是男宠,而是高原西面孔雀王族的三王子,叫沈君予。那位贵族少年应该反过来,是他的仰慕者,大概是因为某种比较奇特的爱好,才画出了那种画像。


    莫恙松了一口气,要崩塌的世界观又好了。


    不过现在他更加好奇,东方衡怎么会到这里来?他又怎么莫名其妙混成了孔雀王族的王子?


    要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得和他见一面。


    燕凌云:“他以琴声做饵,与我们目的一样。”


    说罢,他弹出一道剑气,刹那间撕开一面青纱帘幔,切断了他的一根琴弦。


    琴音骤停。


    “是谁弄断了琴弦!”


    “可恶!”


    “刚才怎么回事?”


    塔上人却提起唇角,不顾下方惊异的呼声,起身离开了。


    见热闹没有,聚集在一起的妖族失望不已,渐渐散去了,西霄却还没有走,停在原地,不一会儿,便有一位貌美的妖族侍女垂首而来,朝几人作揖:“诸位,我家主人有请。”


    但她灵魂波动没有改变,莫恙认出她来了,是东方曲。


    西霄几人随她到了一座装潢华丽的酒楼,一路走上台阶,到了最高层,也是最隐秘的地方。


    从这间房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整个陶都,窗边已有人斜靠着等候,手指轻敲在长桌,长桌很大,摆满了美食珍馐,等着主人享用。


    东方曲带他们来到之后,就静静关门,无声离开。


    窗外等的人正是沈君予,或者说东方衡,他回过头来笑意深深,施法解开了一瞬伪装,熟悉的灵魂波动传来,让西霄确认了他的身份。


    东方衡饶有兴致,一个个看过他们:“你是燕凌云,你是叶秋水……你是莫恙。”


    莫恙变成狼,他顿感新奇。


    不过东方衡并未表露,他斟了三杯酒,放到桌面:“不必紧张,此处设了大阵,无人会察觉。”


    莫恙三个也不是扭捏的人,自若的坐下,同样在打量他。


    气氛一时诡谲,东方衡似未察觉,独饮了一杯,笑道:“你们的速度未免太慢了,我在妖域等了半年,才等到你们。”


    这话透露出一个信息,他不是三月开春后才来荒北的。


    莫恙想了想:“去年刚到燕北不久,你就来荒北了?”


    “自然,”东方衡看他,“你们不是?”


    事态紧急,徐家应不会拖延。


    是以东方衡回东方家不久,长老便叫他提早去到荒北,占据有利位置,最好先找到祖地,分一杯羹。


    东方衡没有拒绝。


    但看莫恙表现,似乎并非如此。


    莫恙摇了摇头,很诚实:“不是,我们三月才来的。”


    “之前一月,我还在结侣。”


    第139章 满盘


    结侣, 修真界的结侣不似凡人的婚嫁可以随意更改,一旦结成,就受天道约束, 违背者当受天谴。


    那一刹那, 东方衡的脸色变得无比恐怖,斜倚在栏杆边, 骨节分明的手执着酒杯, 却似袖袍鼓舞,风云失色,悄无声息的要将什么握成齑粉。


    东方家,徐家,或是燕凌云。


    东方衡何等聪慧,一瞬便想通了其中关节。


    他缓缓饮了一口酒, 看着莫恙。


    莫恙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看着自己, 顿了顿, 桌下的手却被燕凌云包住了,摩挲他的掌心。


    燕凌云同样放下酒杯, 里面的酒液分毫未少, 眸中似有金光涌动, 淡淡看了回去。


    莫恙已是他的道侣,谁僭越,他便斩了谁的手。


    包厢里静可闻针落, 忽而,东方衡笑了一声。


    他抬手, 重新给自己斟满酒, 没有再提及此事, 也没有虚与委蛇祝贺莫恙成婚, 眼中重新恢复凉薄轻佻,举杯道:“寒暄便到此结束了,我们来谈正事。”


    莫恙松了一口气,觉得气氛总算正常了一点,忍不住问:“你是怎么混成孔雀王族的王子的,你来荒北,没有被追杀吗?”


    之前太阳王的监视遍布荒北,按道理来说东方衡一踏进高原,就会被他察觉,然后追杀到死,但现在看起来他过得还蛮好。


    东方衡:“我自然也被追杀过。”


    但东方衡于阵法造诣非凡,很快便发现了金乌的奥妙,明白了太阳王的监视手段,以乾坤棋布阵瞒天过海,顺江流一路朝西,把真正的沈君予关在了法宝中,反扮做他,打进了孔雀王朝内部。


    这一出东方衡早有筹谋,沈君予作为孔雀王的第三子,地位不低,但也没高到引起别人注目的地步。他深居简出,仰慕燕北音乐,除了修炼,就是自娱自乐,甚少与外人交流。


    不过几天,东方衡便完全掌握了王府,对沈君予的几个心腹中掷下了乾坤棋,确保万无一失。


    且孔雀王朝臣服于太阳王,位处极西,和陶都在两个方向,基本不会引起太阳王注意,东方衡十分安全。


    至于他如何知道的陶都……东方衡善占星问卜,加以猜测推敲,大致便能有个方向。


    叶秋水皱眉:“那你无故来到此处,岂不是会弄巧成拙?”


    作为“沈君予”,不在极西好好待着,千里迢迢来到陶都,怎么看怎么可疑。


    “我自然有要事要做,”东方衡不疾不徐,“我来进贡。”


    “进贡?”叶秋水一愣。


    东方衡:“不错,进贡。孔雀王朝为求庇护,年年会向太阳王进贡,今年轮到沈君予护送,然而太阳王不在妖都,朝着陶都来了,我们自然也要跟上。”


    这理由十分正当,就算是他们,也挑不出毛病。


    东方衡看向燕凌云:“燕少主,我知道你们目的,恺西萨即将来到陶都,必然会召见我,这可是一个接触他的大好时机。”


    燕凌云:“你想要什么。”


    东方衡抚掌赞道:“爽快,那我便直言不讳。我能助你们套出祖地所在,作为报酬,你所得半仙器,分我东方家一件。”


    开口就是一件半仙器,徐饶出声:“此事我们怕是无权做主,祖地如何,现在还尚不清楚,如若里面只有一件半仙器,你我又该怎么分?”


    尽管他们已经明确知道祖地状况,包括进去后会拿到什么,却一点没有显露。东方衡同样不显山不露水,只说道:“若只有一件,我们自然不会夺爱。与恺西萨接触并非易事,你们扮做狼族虽不起眼,但也无法靠近他,此事只能交由我。同样的,进入祖地的方法也只有你们知道,何不两方合作,优势互补?这才是上上之策。”


    他说的这话并非没有道理,徐饶也陷入沉思。


    却在此时,燕凌云问道:“你有几成把握。”


    东方衡思付片刻:“五成。”


    燕凌云:“若你失败,打草惊蛇,我们势必愈加被动,陶都也会立刻陷进警戒之中。”


    若是全城一一排查,严加盘问,他们未必能够蒙混过关。


    东方衡:“世上哪有万全之策,只看燕少主敢不敢赌了。”


    “你尽可一试,”燕凌云却并未为他所激,“但我等,也不会将赌注尽数放在你身上。”


    东方衡并不意外:“洗耳恭听。”


    “我等同入王宫,各尽其力,若你先得到祖地位置,对我有用,约定作数;若后我一步,约定作废。”


    双重保险,无论哪方成功,都有利可图。即使东方家后一步找到祖地位置,能保燕北平安,收获已算匪浅。


    所以东方衡没有异议。


    他目光幽深:“我倒是好奇,你们有什么办法能混进王宫。”


    陶都城主同样是太阳王臣下,早为主子准备好了别宫,地形错综复杂不说,守备也十分森严,再要靠近修为已至分神后期的恺西萨,得到祖地位置,难上加难。


    燕凌云却不再言语。


    几人草草对饮了几杯,西霄便起身告辞了。


    他们和东方衡暂且合作,却不代表从前一切一笔勾销,防范之心始终未曾削减。


    东方衡也不在意,目送他们离开。


    东方曲推开门,又悄然关上,西霄有其他人接引出去,她就始终守在门外,安静一如往昔。


    里面也始终没有声音,但东方曲知道,少主又在自己与自己下棋了。


    年少时他初学卜卦时,常因窥探天机而眼盲,便穿着素服,自己在房间,左右手对弈盲棋。


    他生来便是少主,无人敢与他玩乐。


    他亦不欲与蠢货相处。


    东方越是为他准备的新娘,但他不屑道侣,将东方越扶成了义妹。


    家臣再多,也始终是家臣,东方曲是他的女人,也只能是家臣。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了棋盘掀翻的声音,棋子陡然摔落,声音连绵不绝。


    似满盘皆输,了无意趣。


    门外守着的家臣都伏跪地上,东方曲亦是。但她终于确信,他是喜欢莫恙的。


    从一开始,就十分喜欢。


    第140章 美艳


    从内城回到外城小铺, 一层已经有了客人,正在挑选茶叶。


    阿苏默勒站在柜桌后,耐心等着他细细查看, 话不多, 却不让人觉得轻慢。


    几只兔子也窝在柜桌上,被养得油光水滑, 肥美圆润, 今天的好几个客人,都是被他们招揽进来的,挑着挑着茶叶,就忍不住摸一把。


    旁边有切成小块的胡萝卜,可以投喂。


    于兔族而言,这样轻轻松松就能得到灵珠的工作, 是他们以前想也不敢想的, 所以一个个都很卖力, 想要卖多一两份茶叶。


    燕凌云三人在外站了站,没有着急进去。


    好一会儿, 里面的人才买完一罐茶叶, 满意的走了。


    “第一日如何?”莫恙掀开布帘。


    阿苏默勒:“卖出了三十二罐, 共四百八十灵珠。”


    茶铺一月租金为二十七下品灵石,即两千七灵珠,折合一日要九十灵珠, 今天一日就卖了四百八,随名声打开销量还会逐渐上升, 卖灵茶果然很有赚头。


    需知每一罐茶, 都只有少少的一捧, 他交给阿苏默勒的那个粗制储物玉石里, 茶叶够卖好几年的,储物玉石里时间停滞,也不用担心会走味。


    就是进货麻烦了点。


    莫恙心想,以后得找个稳定的供茶渠道,让铺子能一直经营下去。


    今日开张第一天,莫恙给兔族和阿苏默勒各发了一颗灵珠做奖励,城内以金银交换的普通妖族不少,这笔零花够他们出去逛一逛。


    “你们要出去玩吗?”莫恙看着外面的夕阳,“离晚饭还有一会儿。”


    但兔子们都是老实兔,初来陶都的惶恐还没有散去,它们不愿意走出这方安全温馨的小家,所以都没有想要玩。


    阿苏默勒也把自己的灵珠交给兔族存好了。


    晚饭是他们最期待的事,双马尾兔子得了叶秋水给的菜谱,做的很香,他们吃的饱饱的,这才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回房洗澡、烤毛毛、和舔毛毛交流感情。


    一层茶铺空间有限,所以兔子是轮换工作,不过待在房间里的兔子也没有闲着,一直在做简单的编织和缝补活计,可以卖得一笔小钱。现在一天,角落的编织物已经叠成了小小的山。


    互帮互助,它们会过得越来越好。


    阿苏默勒添了柴,让壁炉更暖一点,然后靠着壁炉,躺在地毯上盖着被子,和族人一起享受安静暖和的时光。


    曾经的风雪凛冽,似乎都渐渐离他远去了。


    而此时,三层的房间里,西霄六人却聚拢一起,商议该如何混入王宫。


    燕凌云的方法非常简单,即他们先发制人,在恺西萨入住王宫前先行潜入,摸清楚王宫内议政厅、茶室、静室,这些他有可能与下属商议事务的地方,再藏入莫恙家园,观察外界。


    进了家园后,莫恙是可以看到外面的状况的,有时还能收到声音,但就算收不到,他也可以看唇语。


    简单往往有效,这个办法,于西霄而言,比贸然接触恺西萨要更好。


    之前在草原,太阳王之所以还能在莫恙躲进家园后发现他,是因为亲眼看到他消失在原地。这次如果莫恙占据先手,他再想察觉,就没那么容易了。


    当然,潜入王宫危险不小,恺西萨不可能只待在一个地方,他们也不能确保他就在一个地方商议政事,必然要出家园,适时移动监视他。


    那时受到的限制就大了。


    所以这次,潜入王宫的人只有莫恙和燕凌云。


    “如果发生意外,我还能传送回来。”莫恙想了想,“但人多了,就不行了。”


    系统传送能力有限,家园顶多带一个外来人员。


    月蛟和金乌不算,它们已经是系统的一部分。


    叶秋水看向他:“那你们一定要小心,我们会提前收拾好东西,如果情况有变,届时立刻离开。”


    “好。”莫恙点点头。


    接下来几天,他们都在铺子卖茶叶,卖吃食,表现得和其他妖族一样。


    莫恙上辈子吃过的新奇东西很多,比如蛋挞、蛋糕、奶茶,在修真界都是独一份,他教给兔族,在铺子前支了个摊,人气渐渐打出来,很快又多了个稳定进项。


    奶制品相当受欢迎,妖族都爱喝奶,而且嗜甜。


    而到晚上,西霄就会例行开会,996已经把陶都的地图全扫描了出来,包括王宫,他们对照路线,做了详尽周密的计划。


    三天后,莫恙对阿苏默勒和兔族说了这件事,他和“大哥”搭上了一个大人物的线,要出门一段时间,跑一跑新线。


    燕凌云难得开口:“去一趟,报酬丰厚。”然后又把一把崭新的标枪放在桌上,对阿苏默勒道:“你看家。”


    阿苏默勒握起标枪,道了声:“好。”


    做戏做全套,秦开特意去寄存马车的地方牵了两匹追风马回来,兔子们很舍不得“狼大哥”“狼六哥”,用自己的银子买了米面,做了一袋子饼叼给了莫恙。


    莫恙珍惜的收下了。


    兔子就舔他的手。


    两人踩着破晓晨光,很快消失在长街尽头。


    *


    一进陶都,盘下房产,就会得到通行证,凭借此证,进出都会方便许多。


    莫恙和燕凌云很快出了城,放出神识扫荡方圆百里,确认无人,便进了家园。


    一进去,月蛟便长长吟唱了一声,朝莫恙飞来。


    而金乌像个小光球,已经能稳稳站在扶桑树梢,微弱的照亮这一方山顶。


    湖水粼粼,倒映着暗淡的光,整个家园,都像处在日出前最后朦胧的昏暗里,只待下一刻,就有日光穿透千万里云层,红日当空升起。


    看到两人,金乌也长嘶一声,扑了扑翅膀。


    喂过一蛟一鸟血珠,莫恙又给扫把打了个全新的蝴蝶结,嘱咐它及时把这月月例送给白猿和小猴,便和燕凌云除尽衣物,泡进了木屋旁边的温泉池中。


    山顶木屋已成为他们定居的屋子,燕凌云在边沿挖了一个小小池子,搭上花藤,池底镶嵌火灵晶,和灵湖相通,只是水是温热的。


    月蛟和金乌时不时也会来泡泡澡,因为灵脉的缘故,家园灵流成风、水汽交流,池子里的水永远干净,它们都很喜欢。


    莫恙泡进去不久,就和燕凌云一起,吞服下了化妖丹。


    他们要重新变形。


    这次要变的是妖域以美艳著称的浮屠一族,浮屠是一种长翅膀的人鱼,天生会唱歌,性情又温顺,是做炉鼎和情人的最好选择。


    太阳王即将驾临,陶都城主搜罗了无数貌美的少年少女,莫恙不必跟着去选拔,但偷渡进入王宫后,为行走方便,伪装是必要的。


    他们也不可能拿狼族的脸去冒险,这个身份是干净的。


    莫恙全身都在疼,藏在燕凌云怀里忍耐,想象自己是一条漂亮的浮屠。


    终于,他长出来了,小腿被星点浅淡的蓝色鳞片覆盖,像花一般,在他腿、背上蔓延。他的身形也恢复了原状,线条柔润、丰美,手肘上长出了鱼鳍,像纱一样浮动,背后却有一对小翅膀。


    黑色长发散开,面容变得更加美艳,莫恙这时,已经和浮屠少年差不多了。


    但他看清燕凌云时,面颊却渐渐红了。


    “哇。”莫恙搂着他的脖子,看得目不转睛。


    燕凌云一头白发,散在水中,随意抱着他。


    他原本精壮的身躯也缩小一圈,变成了少年模样,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薄薄肌肉蒸腾出精悍的力量,手臂横在水池,侧头看他。


    他的面容改变,神态也变得冷淡高贵,很符合身份。


    莫恙差点以为他是另一个人。


    他现在发现了,大家个个都是奥斯卡,cosplay起来猛得雅痞。


    莫恙忍不住摸了摸燕凌云的脸,燕凌云眸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吻了吻他的嘴唇。


    两人接了一会儿吻。


    “出去了。”


    “嗯。”莫恙和他蹭了蹭面颊。


    燕凌云将人打横抱起,跨步上岸,莫恙双腿滴着水,头发也黏在身上,真像一条丰腴漂亮的鱼。即便青年给他穿好里衣,也总有种难言的情态。


    燕凌云看了会儿,忽而眉头微皱。


    “怎么了?”莫恙被他放在床上,擦拭水珠,身体热气腾腾,又暖又烫。


    “没什么。”


    莫恙懵懵懂懂的,也没有追问。


    燕凌云又吻了吻他,拥着他,很温柔,莫恙很快就放下了心,很喜欢他抱他,眼睛里映出他的影子。


    不过亲昵终究是短暂的,穿戴整齐后,莫恙出了家园。根据之前定位的地点,996开始读条传送。


    十秒过后,他出现在了王宫的议政厅,所谓天阶防御大阵,在996作弊一样的传送下,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当今世上能限制996的,只有半仙器、仙尊。


    莫恙四面观察一阵,一跃而上,跳上了大殿横梁。大殿装潢豪奢至极,横梁层层叠得,他站的这一条,头顶离穹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却已经够了。


    海蓝色帘幔高高垂覆,穹顶绘着神鬼图,因为没有人,大殿没有一点光源,显得格外阴森。莫恙看了会儿,在下个瞬间,又藏回了家园。


    此后,一连在家园待了半个月,五月下旬,太阳王终于驾临陶都。


    全城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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