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道固鼓励她:“孩子的一片心意。”
姒墨心有余悸地转回去乖乖任念窈给她梳头发了。
沈道固搬了把凳子坐到热汤和姒墨之间, 先帮赵年儿说了句话:“我们凡间有一道名菜叫做佛跳墙,年儿她或许只是以此为参照迸发的灵感。”
姒墨皱着鼻子:“那这个名字真是很贴切了,我听了也想跳墙。”
沈道固把凳子又拿近了一点,附和点头:“可以理解。”
他从铜镜里看着姒墨清冷的眉眼, 在她的注视下把凳子又向前挪近了一点, 坦然道:“当然, 仙人或许看得出,这个汤不过是我想来找仙人的一个台阶罢了。我脸皮薄, 不好意思直接开口。”
姒墨扫他一眼:“那赵年儿其实没流鼻血喽?”
沈道固:“流了。”
沈道固镇定道:“这个倒是真流了, 万幸。”
姒墨拿起桌上的碧玉葡萄簪,敲了沈道固手臂一下。
沈道固笑着拿过她手里的簪子, 看着她的眼睛,温声道:“姒墨, 我知道我错了。”
“你其实救了灵均,他们跟在钱大娘身边也不会伤她。我一叶障目,却反来质疑你的真心,实在是我太自私了。”
姒墨垂下眼, 纤长的睫毛轻颤了颤, 不知在想什么。
沈道固不给她胡思乱想的时间,立即又道:“其实你很关心我的对不对?你一定是发现了我最近都睡不好,所以那时特意嘱咐我念护持咒, 是也不是?”
姒墨抬头, 目光接触到沈道固温和而直接的眼神, 下意识躲闪了一下。
沈道固没有退缩,注视着她白皙的脸庞,再接再厉道:“我只顾着自己心中的得失,对你的心意视而不见, 实在是很伤你的心。我来向你道歉,你愿意原谅我吗?”
站着的念窈缓缓停了动作,觉着有点不对。
这个人是不是在给我主人下心理暗示呢?是不是该拦一下?管它什么天道争论,全说成感情问题是吧?
夹带私货呢吧这是?
暖暖的冬日阳光斜照里,姒墨轻声道:“不怪你,我也什么都没有对你讲。”
念窈:?
主人?我十分容易被拐带的主人?你仔细听听这贼子说了什么呢?
沈道固就坡下驴,煞有介事地点头:“确实。”
姒墨微微惊讶,抬头看向他。
沈道固摸摸鼻子,笑道:“那上次仙人说要讲正则与灵均不同的‘道’来着,还作数吗?”
姒墨也轻轻笑了一下:“作数的。”
念窈把玉梳一扔:你俩挺好,你俩还闭环了。我是没招了。
*
正则与灵均的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讲起。
八百多年前的长白山深处,生长着地精一族。
地精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由于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故而又称为人参。
人参一族已在这片架木林中生活了千百万年,一代又一代的成熟化形,离开自己扎根的土壤,下山踏上修行之路。
他是在一个清晨忽然开了灵识。
以前懵懵懂懂的时候只知道饿,因此极力将根向远方延伸,如今一夕之间五感俱备,对什么都稀奇,原来自己白天最喜欢的让人暖洋洋的东西是那样一个耀眼的大球,原来觉得痒是因为有小虫子爬上来,原来到了晚上是黑乎乎的一片,怪不得这世界上有时热闹有时安静。
刚开了灵智的小人参,站在长白山上的黑土里,连一天一天看日月交替都觉得满足。
开了灵智,起码还要百年才能化形去探索更广阔的远方。
他满脑子都是治病救人成仙的希冀,头上紫白色的小花整日里开心得招摇着,却不防突然被猛兽误伤。
他还远没有成熟,几乎被拦腰折断的痛楚和恐惧盘桓不散,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会疼得死掉,然而却有一股温暖从自己的根上传过来。
那是生长在他身旁的一株人参,轻轻将自己的根须搭在他的根上,把精气和关心一起传给他。
他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把自己细细的根小心的缠在邻居友好的手上,在雪山上相互扶持着生长。
也许是因祸得福,这一代反而是他们兄弟二人最先化形。
那一日是长白山上难得的温暖天气,稀疏的阳光柔和的打在林中,在地上映出一个个墨绿的光痕,静谧的景致中突然出现两个青衫少年,其中一个看上去略稚嫩些,头顶上鲜红色的浆果还未来得及化去,满是喜气的喊另一人:“正则哥哥!”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斑驳的阳光下,灵均笑得有些傻气:“咱们可不就跟一个人似的。”
少年们一路从雪山上下来,托身为上山采药不幸迷路的大夫,救过奄奄一息仍不忘妻儿的农夫,救过垂死散尽家财的富户,救过没钱治病不想拖累儿女毅然赴死的老人……
只是救的人越多,灵均的心结越重。
人参一族的修炼方式最是与众不同,乃是入人界修功德。
取一根须救一善人为一功德,一万功德满,自然升仙。
很多次灵均对着自己的根想要下手,脑海里就浮现出那日被野兽抓伤的情形,那种撕裂般的痛和恐惧,从脑中一路蔓延开来,让他浑身冷汗津津,最终也一直没能下手。
正则抚着他的背安慰他:“没关系的,慢慢来。你如果有想救的人,就拿我救。”
下山一晃十几年过去,少年们辗转了很多个城池,在一个鸟雀稀少的清晨来到了怀荒镇。
镇子里有一个热情的厨娘。
少年们在这座军镇里短暂停留下来,也许是厨娘做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也许是喜欢听她一边干活一边絮絮叨叨讲自己那么争气的儿子。
那个男孩子他们也见过,聪明又懂事,每天下了学就会跑到银平酒楼里帮大娘干活,然后大娘就会竖起眉毛赶他快回去读书,这对母子几乎每天都要演一遍这样的场景,仿佛永远也不会腻烦。
那个男孩子还会喊他们哥哥。
日子就这么一模一样地一天天过下去。
直到那一天。
中秋之后的第二天。
镇东王府开了一场追月宴。
从暮色未合时开始,钱大娘就带着银平酒楼里的大家伙儿忙着准备晚上的宴席。琥珀色的草原上,袅袅炊烟盘旋而上。
达官贵族们穿着彩袍载歌载舞,姑娘们的长裙旋成一朵朵极艳的花,裙摆上的刺绣在篝火下流转着孔雀蓝与玛瑙红的浓重色彩。
正则和灵均就穿行在欢腾的人群和篝火之间,一遍遍给他们斟酒上菜。
偶尔隔着扭曲的火焰,他们能看到钱大娘的那个孩子头顶着一大盘烤羊灵巧游走的身影。
孩子也看见了他们,调皮地对他们眨眨眼,就接着送菜去了。他头顶焦香四溢的羊肉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溅起一阵热闹的“噼啪”声响。
那天酒楼里实在是凑不够人手,孩子就趁着县学放假帮他们一起忙活。
后来,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许像王府里的下人说的,孩子笨手笨脚打翻了食盒,烫着了镇东王世子刚驯服的一匹野马。
也许只是某一位贵人喝醉了酒,有点儿不高兴。
谁知道呢,虽然孩子从小就在后厨里爬上趴下,从没打碎过一只盘子。
但是反正,贵人总是很精贵的。
总之,那一声尖叫之后,孩子只带回来一只焦黑的手。
是他每天在县学里写笔记、抄课文的右手。
没有人给她一个说法,人们只说,快把你的孩子带走,不要惊扰了贵人。
孩子的哭声这么大,万一吵闹到了贵人,令贵人蹙了下眉头可怎么办呢?
正则和灵均不懂得人间的规则,他们只是两只刚刚从深山中下来的乡巴佬,刚刚才听说自己还被叫做“山野货”。
山野货的规则总是很简单,就像当初那只野兽差点将灵均划死,他修成人形之后也没有专门去找那只野兽报复回来。
野兽就是会偶尔伤到人参的。就连有些最爱惜山野货的动物朋友有时也会踩坏他的叶子。
他们又不是同一个物种。
但是人,怎么也会和野兽一样呢?
钱大娘总是哭啊哭,镇东王府的人再也没来找过她。
不是因为心虚,是觉得晦气。
那些夜不能眠的晚上,灵均悄悄问正则:“难道当初那只野兽也会觉得我晦气吗?”
正则只是长久地看着尚未清醒的孩子和悲恸欲绝的钱大娘。
正则觉得过去的十几年里学到的东西都没有最近这几天多。
他刚刚才学会:“或许人类和人类之间,比野兽和人参的差别还要大。”
孩子醒过来,再也不笑了。
钱大娘还是每天哭啊哭。
酒楼掌柜常常来陪她。
她们曾经是掌柜和大厨的关系,后来当了十几年掌柜和大厨,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掌柜是一个哪里都很好的人,开店开得好,安慰人也很尽心。
她说钱佑,孩子这么聪明,不出仕也会有出息的,他拿着咱们这笔钱,将来做个营生,日子肯定也不会差。
她说钱佑,不然我的酒楼就给孩子吧,我也年纪大了,你要好好的,孩子将来还指望你呢。
她说钱佑,这些天姒墨姑娘还总是惦记你呢,你要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咱们去求求她吧。
她们实在是想了很多办法,连只是几面之缘的姒墨也想到了。
她们没有想到,那天随手捡的两个少年,其实就可以帮她们。
连濒死之人都可以续命三年,区区一只断臂重生而已——
作者有话说:念窈:有人能管管吗?还有王法吗?
第52章
但这并不是一个很好做出的决定。
更聪明一点的正则, 因为更加聪明,也只想过陪着钱大娘安安稳稳地走完这一世,以后如果有机会了,也许会回来看看那个孩子。
他确实学会了很多人类的道理。
而且学得很快。
可是他到处也找不到灵均的时候, 没有想过灵均当年被野兽划伤的是脑筋。
划断了九条, 只剩下一根筋。
灵均就站在钱大娘那间小小的厨房里, 拿着钱大娘最顺手的那把菜刀,刀锋凛冽着干燥秋日映照的寒光。
灵均说:“钱大娘哭得太多太多, 做出来的菜也变得又苦又咸, 我都吃不惯了。”
他说:“正则,我有自己想救的人了。”
那一天, 是八月十九日。
正则并不是被感动了。这个孩子确实不该救。
他们从前在山上救了人可以一走了之,再没有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但是在怀荒镇里, 好多人都知道了那个孩子的事情,好多人都听到了大娘连绵不断的哭声,他们不能救这个孩子。
人类比他们从前认识得要更危险一些。
他们不能被发现身份。
但他那天抱臂靠在门板上,没有选择拦住灵均。
因为他们两只人参, 都有自己的修行要做。
他会积满一万功德升仙的, 到时候,那个怕疼的灵均怎么办呢?
灵均愿意跨过从前的心理障碍,这很好。
比被人类发现他们身份的风险稍微重要那么一点点。
孩子重新可以写字、可以读书、可以考取功名的那个晚上, 钱大娘对他们磕了三个响头。
正则想说:你们马上离开怀荒镇, 我们这就走了, 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但是灵均说:“我们要马上离开怀荒镇,不能被人发现身份。”
正则低头看了看灵均因为疼痛微微颤抖的指尖,于是闭上嘴,没有反驳他。
他们开始和钱大娘一起收拾行李。
他们犯的第一个错, 是以为十天也算作“马上”。
八月二十二日,钱大娘第一次带着她的草罐去衙署找姒墨。
她决定要离开这个埋葬着杨野的地方了,她想问一问,杨野也和她一样,走了吗?
那这个草罐,是谁送给她的呢?
那一天,在衙署门口,来送舆图的梁为安摸着脑袋说:“姒墨姑娘吗?她昨天就出门了,好像捉到了什么野兽要去放生,你有急事吗?唔,可以等一等,月底的巴特耳大会之前她肯定会回来吧。”
正则想,那就等一等,他们备菜的时候听钱大娘絮絮叨叨讲过她那个殉国的丈夫的故事,他们愿意等一等,让钱大娘有一个真正的告别。只要孩子新长出来的右臂没有被人看见,再等十天也没什么关系。
反正也不见得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这里刚巧就有捉妖的人。
刚巧就见到了孩子新生的右臂。
那一天,是八月二十五日,天气有些冷。
正则刚刚在集市上买了辆驴车。
他本意想走得越低调越好,所以连宅子都没有挂出去售卖,每天除了跟着钱佑去银平酒楼做些收尾的工作,就是在家默默收拾包袱皮。
但人与人的社会里,很难像戏本子写的那样,一夜之间一户人家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隔壁的王大娘为了钱佑的孩子,都已经杀了自己好几只老母鸡,天天拎着鸡翅膀上这儿蹭饭来。
说是蹭饭,也只是怕钱佑一时想不开,来陪她说说话。
对门新搬来的年轻夫妇,男人从前是跑商的,夏天的时候去山里倒卖药材,那个活泼的小媳妇那时候就干脆搬过来和钱佑一起住了一整个夏天。
这几天男人每天夜里归家的时候,就顺手把钱佑第二天的柴都劈了,有一次正则还在柴垛里翻出来了一包天麻和连翘。
这样的人有很多,未必人人都这么亲近,只是连走街串巷的货郎路过这里都会特意给他们留一壶灌得最满的酱油葫芦。
钱佑要搬家的事情,也只瞒住了几天而已。
大家伙儿倒是都能理解钱佑的决定,毕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镇东王府又是皇亲国戚,想要远远避走是人之常情。
于是大家又不舍地帮钱佑打包袱。
孩子就躲在衣柜里。
正则打着哈哈往外撵人:“小孩子自尊心强,不想被人看见…那样的身体,咱们出去吧,谢谢谢谢各位,没事的,屋里的我们晚上帮着钱大娘自己弄就行。”
邻居们也一样理解,他们甚至刻意地进了这间院门都不再提什么“手”、“火”、“念书”之类的字眼。
但人不能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小小的衣柜里。即便是个小小的十五岁的孩子也不能。
孩子就这么,有一天忽然被人看见了健全的身体。
没有人怪孩子,连最怕出岔子的正则也没有。
他们决定不再等姒墨回来,钱大娘也放弃了她想寻找的答案。
他们决定八月二十七日一早,城门一开就出城。
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另一伙人做出了一个有关时间上的决定。
八月二十六日上午,柔玄镇和漠南草原里一西一北两个地方同时出现了“妖兽作祟”,原本在怀荒镇中的修行之人被分别请到两处助拳。
八月二十六日下午,怀荒镇开始全城烧艾草。
直到这个时候,正则和灵均才终于知道,原来怀荒镇里,真的有捉妖的人。
八月二十六日傍晚,钱佑敲开了掌柜的家门,送给她两株养在陶盆里的人参。
八月二十七清晨,钱大娘驾着一辆小驴车,慢悠悠出了城。
孩子小心翼翼地藏在堆堆叠叠的铺盖里,把自己的手脚都尽力蜷缩成一团。
一个缺了一只手的人可以用一些办法伪装成有两只手。
但是一个双手健全的人,很难伪装成残疾。
孩子把脸埋在被子里,从一个小小的缝隙间呼吸着怀荒镇最后一段空气。
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他的大英雄父亲埋骨的地方,是他与阿娘因为权贵而不得不灰溜溜背井离乡的地方。但他不敢哭。
车轮滚滚,他从那个扁平的小缝里看着颠簸而过的尘土石路,紧张地数着到城门的距离。
他忍不住屏起呼吸,过了一会儿听见熟悉的宋叔的声音问阿娘:“钱姐,这是要去哪儿啊,咋收拾了这么多东西。”
阿娘有些不稳的声音说:“小宋,这是我的通行符传,我们,要离开怀荒镇了,去投奔亲戚。”
宋叔刻意压低了有些惊讶的声音又问:“你们要搬走了?这是为何?杨大哥的…不是还……”
阿娘似乎是拉了宋叔一把,低声道:“别问了,我,我投奔亲戚去。”
宋叔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查看通行符传,然后又压低声音问:“你家那个小子呢?我看符传上也写了他的名字。说起来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王府那边派了两个人来一起看着城门,我们不得不查得比平时严点儿。”
孩子吓得不敢呼吸了,他感觉有那么几秒钟整个世界都停止了,然后他头顶的铺盖被掀开了一条小缝,刺眼的天光短暂地照射在他眼里,而后很快褪去。
阿娘抖着声音说:“在呢,他这几天病了,不敢见人,我才给他包严实了点。”
之后又是几道凌乱的脚步声和低语声。重新合上的铺盖没有铺好,缝隙比之前大了不少,孩子能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的小腿,这些五颜六色的小腿要么轻快地要么沉重地走来走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似乎只有阿娘和他两个人的世界停滞了。
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点想哭。
阿娘精心打理好的铺盖堆于是微微颤抖起来。
钱佑忍不住轻轻拍着高高的铺盖,就像那些打雷日子里她拍着小时候的孩子睡觉一样。
孩子深吸了一口气,抹了一把脸。他想,爹爹在那个晚上一定没有这样没出息地哭。
他刚刚收回了眼泪的时候,就听到宋叔的声音说:“走吧钱姐,到了外地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你家这小子是个有出息的,将来肯定有你享福的时候。”
孩子还没松口气,又听到阿娘说:“你这是做什么,我不要你的……”
“没多少,我事先也不知道你们要走,”孩子觉得头上沉了沉,似乎是宋叔也拍了两下铺盖,“给孩子的,将来有了出息别忘了你宋叔就行。”
孩子在层层叠叠的被子里,闷闷地“嗯”了一声。
小驴车的轮子在孩子默默无声的眼泪中重新转起来,驶出了朦朦天光中的怀荒镇。
城门对面的酒楼上,三楼雅间半开的小窗里。
一个年轻的声音道:“还挺聪明。”
他对面的镇东王冷哼一声。
这个宽袍大袖的年轻人笑着安抚镇东王:“王爷仁心纯善,何必在意两个凡人。只需要些许的耐心,那只人参必然是王爷的掌中之物了。”
镇东王抬了抬松弛的眼皮看他:“我已经不是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了,”他的声音像是被砂纸磨过,带着嘶哑的尾音,“你若是像我一样,每一天都能在晨起时听见自己的骨头咯吱作响,每一天都能听到你的老朋友和老敌人们的死讯,也不会剩多少好耐心了。”
那个始终坐在阴影里的年轻人轻笑了一声,转头对房中站立的另一人戏谑道:“高道长没有听到王爷的话吗?还不早早下去等着我们那位无辜又好心的掌柜,为王爷分忧的机会可来了。”
留了一脸长髯的高道长对他们二人分别行了一礼,转身下楼去了城门——
作者有话说:谁来了?小朋友们谁来了?
请大声喊出他的名字!
哦我还没公布过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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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房内重新安静下来, 只有镇东王时不时干涩沙哑的清嗓声。
年轻人指节分明的手指端着骨瓷茶盏,也并不喝,只拿在手中轻轻地摇,看着热气盘悬着升腾。
他叹气道:“烈酒伤身, 王爷喝得太多了。”
镇东王冷哼一声, 沙哑道:“我们草原部族的酒都是热气养身的, 你们中原人的茶才是伤身,喝一口教我一整晚都睡不安稳。”
“原来是茶让王爷睡不安稳啊, ”年轻人挑眉, “不是……”
他举着茶杯点了点将军府的方向,又点了点怀荒镇衙署, 最后点了点自己。
“不是我们让王爷睡不安稳吗?”
镇东王锐利的视线凝视他。
年轻人喝了一口杯中的清茶,垂眸轻笑道:“圣人想把他的龙椅坐稳, 不倚重我们这些中原世家,难道还能倚重远在此地、行将就木的王爷吗?”
“陇西林家三代殉国时,王爷冷眼旁观,那确实是个拿回军权的好机会, 可没成想让一个后辈女郎林又安稳住了战局, 真把柔然打回了郁对原,”他坦然回视镇东王,“王爷那时没有出手挽狂澜于既倒, 如今军中还有王爷的位置吗?”
“清河沈家的白马侯沈司徒致仕了, 可王爷也见过他家那个小子了吧?王爷府上堆金砌玉几十年了, 养得出一个沈少卿这样才高雅望的子孙吗?”他说到这里,终于抑制不住话语间的嘲讽,哈哈大笑起来,“王爷的孙子, 还在烧人家小孩子的手臂点蜡烛玩呢。”
“你们的圣人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还能传回到你们那些不成器的子孙手里吗?”他向前探身,低声问道。
镇东王手中的酒碗颤抖着几乎将酒全都洒在桌上,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看着对方对自己摇头轻笑。可他除了剧烈的喘息,夹杂着胸膛里风箱一样嗬嗬作响,已是什么都做不了。若是他年轻时有人敢这样和他说话,如今他手中用来喝酒的容器早就换成那人的头颅了。
可英雄迟暮。
可叹英雄迟暮。
长安中的圣人,是不是也和他此刻一样,天天面对着这些贪得无厌的世家?
年轻人不再管镇东王,放下骨瓷茶盏,站起身,站在窗侧的阴影里看了一眼楼下。
城门口,那位银平酒楼的掌柜正背着一个小包袱,故作镇定地给城门官解释:“阿欲咄照顾他怀孕的娘子忙不开身,我帮他送一趟药材去,人家主顾早订下的货。”
那位老宋看了一眼高道长的脸色,拦下了她。
掌柜下意识要回头走,高道长一甩袖子挡住她:“王爷丢了贵重宝物正在排查,你行迹如此可疑,打开包袱让我看一眼。”
掌柜额头沁出汗来,嗫嚅道:“都是些药材,不值钱呢,哪能有宝物呢?”
城门口不再放行,人越聚越多,许多人打听着往掌柜这里看来。
年轻人步履轻快回转到桌前,慢条斯理地取出手帕擦了擦桌上倾洒的酒:“王爷怎么还当真了?不过是说笑罢了。圣人天威赫赫,大魏必将延绵万代。”
他一面往镇东王的杯里重新倒酒,一面不经意道:“不过,若是秦皇所求成真,岂不比传承万代更好,也不至于二世就……”
他看了眼镇东王毫无触动的脸色,自嘲一笑,换了个说法:“若是圣人有了长生的机缘,那拓跋家…才真正叫做永掌天下呢。”
楼下传来打斗声。
镇东王眼皮微动,终于抬手接过他递来的酒碗,一饮而尽。
年轻人看了一眼镇东王低头时的花白发辫,想起刚才这老人听不懂秦皇的典故,又忍不住笑了一声,不愿再与他说话,回到窗边看高道长与那只人参打斗去了。
镇东王在他身后哑声问:“你呢,你又是为了什么?”
“我自然是为王爷分忧啊。”年轻人随意答了一句。
他抬眼闲闲看向远方,却渐渐蹙起眉头。
“怀荒镇里,为什么有一只狐妖?”他忽然问道。
镇东王不解:“什么狐妖?”
年轻人回头:“王爷不是说把怀荒镇中的修士都支走了吗?为什么有一只狐妖刚刚风遁到了城外十里处,正往城中而来?”
镇东王听了这话,不以为然道:“世事总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一并除去不就好了?”
年轻人不理会他这句话,径自描述道:“十四五岁,约六尺七寸,圆眼尖下颌,行事活泼,身旁跟着一位气质出尘的高挑女子。她们是谁?”
镇东王原本有些不以为意,但这年轻人蹙眉逼视他的时候竟然有一种隐隐不可抗衡的威压,像他幼时遇到的那头野狼。
镇东王下意识摸了摸身下椅子的扶手,还是叫来人如此这般地问了。
下人答:矮的那个听着像沈少卿带来的侍女,偶尔出入县衙的时候见过,似乎正是这般模样。
年轻人倚在窗边,口中喃喃:“沈道固……沈泉、花妖……昆吾山。”
他又确认了一遍:“怀荒镇近日,没有任何志怪传闻吗?”
镇东王摇头。下人也摇头。
年轻人转回阴影中,低声念了一句让人听不清的“原来是她”。
他又向远处看了一眼,见那两名女子几乎盏茶功夫就要进城了,自言自语道:“现在倒还不是时候。”
于是从袖子里取出两枚骨片,随手扔向楼下打斗正酣的高道长。
高道长正将将手持八卦铜镜把那只人参妖本体定住,抵挡着参须围剿而来的攻击,二人原本就打得一片混乱,可这两枚骨片仿佛长了眼睛一般,穿透所有凌乱的飞石参须,直接砸在高道长脑门上。
高道长接住落下的骨片,抬头看了一眼高窗。
窗口黑洞洞。窗中空无一人。
高道长一咬牙,将八卦铜镜收回来,反而卷了旁观正吓得瑟瑟发抖的掌柜,堵了嘴扔进身后的马车里,抬头眼看着人参妖捂着断臂就地一滚,没了踪迹。
他回身厉声驱赶远远躲在四周的人群:“都滚回家去。有贼人偷了王爷的宝物逃走了,若有议论者、滞留者,一律按同谋处置。”
见此变故,镇东王拍案而起:“这是做什么?为何放跑了人参?”
阴影里的年轻人慢条斯理地正了正宽袖,低笑一声:“放跑了吗?”
少倾,从昆吾山回来的姒墨和念窈穿过了城门,对城中的艾草味道皱了皱眉。
两步远的一架奢华马车里,高道长正死死捂住掌柜的嘴。
念窈脖颈处开始微微泛起白毛。
姒墨只好转变了原来的方向,将她带到一处无人的房屋后,直接遁回了衙署。
又少倾,梁为安带人敲开了三楼这间小屋的门。
酒香弥漫,房中只有镇东王一人。
“听说王爷方才在城门口大张旗鼓抓什么贼人,这有些不合律法吧?”梁为安行了个礼,开口不软不硬问道。
“那就让你的主子再去圣人那里参本王一本。”镇东王喝了口茶,连眼皮也没抬。
梁为安拱手笑道:“不知王爷丢了什么东西,是如何丢的?我们也好帮着一起找找。”
“哪里敢劳烦你们,青翼军都是帮大魏守国门的精贵人,”镇东王低头摆摆手,示意送客,“本王自己家的事,何须用人?”
梁为安指尖轻敲身上铠甲:“哦?原来是王爷的家事啊,这两天怀荒镇里烟熏火燎,末将还当是镇中数万百姓的事。”
镇东王忽然暴起,将桌上茶壶劈头盖脸扔向梁为安,怒目道:“你这样无父无母的小小杂种校尉,若在以前,连抬头看我的资格都没有。如今也是你们得势了,竟然都质问到我皇室头上了?滚!”
梁为安正了神色,推开身边属下递来的手巾,自己抹了把脸。
他直视镇东王,目光沉静:“王爷的家事,末将不便再过问。但若是他日再涉及我怀荒镇百姓,末将就必然要借一借的大魏法度的‘势’了,还请王爷担待。”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带人出了屋子,去楼下马车里救出掌柜。
只留下镇东王一个人目眦欲裂地坐在这间照不透阳光的阴暗房间中。
这以上的种种变故,身处其中的钱大娘和正则灵均都不知晓。
城外树林中,正则从地下跌跌撞撞地钻出来,还没站稳,他怀中忽然跳出一个人,一把扶住他:“你怎么样?为何不让我出来帮你?”
正则用独臂推灵均一把:“别管了,快和钱大娘汇合,离开这里。”
灵均咬牙,把变回人参的哥哥揣在怀里,有意在林中兜了几个圈子再赶去先前约定的地方。
没有人。
整个林子里都没有人了。
只有一根刻着“镇东”字样的鎏金羽箭,斜插在染血的老树根旁,入地三分。
灵均呆立原地,半晌握住拳,肩膀微微颤抖。
正则化出人身,靠在老树上,叹了口气:“走吧。”
“走?”灵均看向他。
正则捂住还在流血的手臂:“那个道士难保不会找来,我们该离开了,走吧。”
他向灵均伸出手。
灵均怔怔看着他,摇摇头,指着地上的羽箭:“他不会找来的。他在等我们自投罗网。”
正则忍着手臂上传来的钻心疼痛,咧开嘴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原来你看得出来啊,我还以为你被我养傻了。”
“我不傻,”灵均还是摇头,“我不能走。”他低头看着地上的血迹。
正则“嘶”了一声,垂下手,皱眉:“你再说一遍?”
灵均看向他:“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抓钱大娘和那个孩子,是为了引出我们。我不能走。”
正则叹气:“我不是真的让你再说一遍。”——
作者有话说:终于考完了一门很重要的考试,呜呼
第54章
正则一拳砸在粗壮的老树上, 手臂传来的抽痛让他忍不住烦躁:“我不明白,灵均,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一切都在变好,你也救了善人, 功德到手, 他们抓走那两个凡人是另外一回事了, 和你没有关系!我们只要去别的地方继续修行就好了!”
“不是的,”灵均上前几步, 撕下衣角给正则包扎起手臂, 他的声音低微而坚定,“哥哥你先走吧。我要去救他们的, 你若是往西等不到我,就回长白山上等我。”
正则看着他的头顶的发旋, 忍不住怒意:“你知道什么叫‘自投罗网’吗?那只是两个凡人,你只是和他们相处了几年而已,就要为了他们冒性命之险?你忘了自己的千年修行了吗,你是人还是人参?”
“哥哥, ”灵均抬眼看他, “你就从没想过天下万种精怪,为什么独独我们人参一族最是与众不同吗?”
北风被树林切割成耳边连绵的呜咽声。
灵均一字一句道:“他们修道也好、修心也好,只有我们一族修的是救人的功德, 是不是因为天道注定我们一族修的就是甘愿为人奉献的善心呢……我如果今日眼睁睁看着无辜稚子因为我死去, 那我以后如何面对自己的本心?”
正则已经没有力气生气了, 他闭眼哑声道:“我们有多少先辈都是死在了救人的路上,我只想和你安安稳稳活到证道。”
“难度小的就救,难度大的就逃,修行难道修的是投机取巧吗?这样别说凑满一万功德, 就算是救了十万个人、百万个人,我也不觉得我证的是真正的‘道’。”
“哥哥,”灵均神色复杂地看向正则,“你才要问一问自己,你是人还是人参?你都从人类那里学会了什么?”
“我族先辈证道者寥寥,到底是都死于贪婪的人族?还是,他们也曾像哥哥一样聪明,逃出了自己要修的‘道’呢?”
树林间重新归于沉寂。一只乌鸦从林间深处掠出,落在枯枝上,压得枯枝微微颤动,发出细微的“嘎吱”声。
乌鸦也同他们一样静静地伫立着,脑袋微偏,木楞楞转动着漆黑的眼珠,什么话也不讲。谁也不知道这一族从亘古以来的累累白骨中究竟都见证过什么。
这是两只人参的第一次争执。
第一次争执,就是关于生与死。
终于是灵均回避了对方灼人的视线,他神色放软了一分:“我方才不该那样说你……我也不知道我们谁才是对的,怎么可以大义凛然地指责你呢?”
他摸摸自己的鼻子:“我刚才是不是有点太大义凛然了?我不一定能活多久啦,你就先别忙着生我气啦。”
正则错开眼:“还好。 ”
“不太好,”灵均抬起手把他的头转回来,“或许千年之后你到了九重天上就知道我们谁才是对的啦,到时候你万一还在生气,不肯告诉我怎么办呢?”
“不会告诉你的,”正则皱眉“嘶”了一声,“没轻没重的,压到我耳朵的伤口了!”
“我砍点自己的须子给你吃对你的伤势会有帮助吗?”灵均眨眨眼睛,问。
“有帮助的话我打小就把自己四肢全砍下来给你治脑子了。”正则骂他。
灵均就笑。
良久,正则低声问:“明知会死,你也一定要去?”
灵均点了点头,头顶的发旋儿毛绒绒的。
“走吧。”正则抬起独臂胡乱揉了一把。
灵均惊讶看向正则:“你也……”
“我也是‘人参’,又不是‘独活’。”正则打断他。
他想笑一笑,却又牵动了他耳旁的伤势,痛得他呲牙咧嘴:“……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一个种族的名字叫独活,这好听吗?”
他一边自强不息地用嘴撕开伤药盖子,一边骂骂咧咧:“人族不知道自己是万物之灵吗?不知道他们起的名字就会被天道认定吗?都是些什么不负责任的人啊……”
灵均接过对门阿欲咄送他们的伤药给正则上药,两行清泪无声扑进落叶中。
头顶已经站立半晌的乌鸦这时忽然张口,拉出嘶哑诡异的调子:“八月三十一——不来——收尸——”
二人都是一惊,抬头望去,那只乌鸦已经化为一根黑色羽毛飘忽忽落在地上。
*
“巴特耳大会那天,镇东王府里究竟是如何打斗的,混乱中钱大娘也讲不清楚。只不过镇东王那伙人一直以为只有一株人参,这才给了钱大娘捡走其中一个的机会。”
“被捉住的灵均,”姒墨叹了口气,眼角泛起淡淡的红痕,“他是怕疼的那个啊。”
再修行百年千年的人参,其实被钉起来的时候,也不过只有一个盒子那么大。
那么大的人参,能流多少血呢?
每天都来取血的话,很快就流干了。
血流干了之后,他们就喂它妖血。
高道长和他带来的小道士不参与这种事,镇东王府原本养的那些方士能有多大能耐?尽是捉了一些尚未成形的低微小妖,搅碎了就往他早已被割得支离破碎的身上灌。
那些还没褪去羽翼或是连话也不会说的小妖,他们在鼎里爬来爬去,他们在哭。
到后来,方士们都要用竞宝的方式来决出每日来给他灌血的人。谁今日得的宝物最拿不出手,就要接下这“辛苦事”,掩住口鼻和耳朵往鼎里加上新捉的小妖,拿金杵一个个把脑袋敲碎了,和着前一日、前前一日、不知尽头的日子里留下的残破妖骨、皮毛、妖尸,碾得烂烂的,好方便“喂”给他。
他每天都能听到尖利的叫喊和哭声,方士嫌弃的呸呸声。
他哭不出来。
他的根须不自觉地吸收这些小妖模糊腐烂的血肉。
高道长只来看过他一次,似乎欲言又止,但最终只是沉默着走开了。
再后来,他流出的血开始变黑,但是那些人类的眼睛已经被五光十色的宝物迷住了,再分辨不出颜色。他们眼里只有贪婪。
细碎的灰尘被周遭弥漫的带着炭火温暖的稀薄烟雾簇拥着浮沉,镂空窗棂下,姒墨和沈道固二人对坐,相顾怅惘。
“你该救他的,我才是错得离谱。”良久,沈道固低声道。
他闭了闭眼,长叹了一口气:“灵均,也是决定回来救钱大娘的那一个……怪不得他那时说‘正则才是对的’,他该恨的。”
他为救人族而归来,却被人族一点点折磨得坠入深渊。
姒墨垂眸,眉间寂寥:“我救他,是因为我本可以救他。”
她下意识摩挲手腕上两只茶色镯子,缓缓道:“钱大娘曾说,她找过我两次,只是命运没有眷顾她。”
“灵均被抓之后,她又来找过你?”
沈道固说完就否定了自己:“不对。那时你日日都在衙署中,而且你虽然不知道镇东王府被抓的妖物就是灵均,但也很快开始为他们筹谋。钱大娘若是想求你,一定求得到。”
他猛然抬眼:“是巴特耳大会之前?因为念窈受不住城中的艾草,你带她出城的那一段时间。”
他忽然懂了姒墨眼中的悲哀,他心中一颤。
姒墨闭眼,颔首。
“钱大娘那时被抓了,是银平酒楼掌柜来的。”
被梁为安救走之后,独自在家翻来覆去一晚上的掌柜终于鼓起勇气去求姒墨。
可还是在衙署的门口,署吏说:“姒墨姑娘吗?她昨天回来过,不过念窈姑娘好像对艾草过敏,今天一早又出城去外面玩了。”
所以正则和灵均独闯了镇东王府。
世事就是这般阴差阳错。
“不怪你。”沈道固干脆撩起衣袍单膝跪在姒墨面前,望进她低垂的眼里。
“天道垂怜,让他们遇见了你。若你不来怀荒镇,他们连一个为自己报仇的机会都未必有。”
“是你带我来的怀荒镇。”一滴晶莹的泪珠落在天水碧色留仙裙上,姒墨吸了吸鼻子道。
“对,是我,”沈道固微笑,“所以我偷两壶正则孝敬你的参茶也是应当的。”
姒墨茫然看向他。
沈道固柔声道:“你已经救了他们,他们现在在钱大娘身边呢,天下之大,哪里都能去得;好人坏人,将来还会不断地遇见。就算是千年后才能重逢,正则也会一直等他。”
他把手肘撑在膝上,故作自恋道:“我若是不邀请仙人来怀荒镇,他们何来这一分生机呢?”
“那还是我先留在你家的呢,你才能带我来怀荒镇。”姒墨还带着点鼻音。
“对,”沈道固点头,“所以年儿孝敬你一些‘姒墨跳墙’也是应当的。”
“那你祖父若是……”姒墨张口。
“快别往上捋了,我祖父一把年纪,都剃了头发当和尚去了,可消受不起这碗福气。”沈道固恳求般摇一摇她的袖子。
姒墨终于被逗笑了,她抬手揉了揉模糊的眼睛,沈道固下意识去摸袖筒里的帕子,迟疑了一下,终究只是站起了身。
他走到桌边,探了探赵年儿那一大碗“姒墨跳墙”的温度,回头招呼姒墨:“温度晾得刚好了,快来用吧。”
姒墨面露难色。
她试图挣扎:“我现在身体已经很好了,一会儿正打算出门打两套军体拳,真的不是很需要喝这个了。”
沈道固冷静道:“你哭得嘴唇都发白了。”
姒墨咬唇,向后靠在妆台上,从善如流改口:“你说的没错,方才的确是我在硬撑,我其实虚得已经快要晕过去了,哎,头也疼坐也坐不住,你们凡人是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做‘虚不受补’来着?我恐怕是也无福消受这些大补之物了。”——
作者有话说:真的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喜欢钟钟写的东西,真的很感动
为了你们的每一个评论、每一个订阅、每一瓶营养液和投雷,钟钟鞠躬!
真的谢谢大家。
这个故事看男女主感情线也能看出来,才刚刚渐入佳境而已hhh,一半都没有写到,钟钟会努力写好接下来的每一段情节每一个人物的!一定不会辜负大家!
第55章
沈道固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 也不戳破,转头出了门。
念窈从他们讲故事开始一早就出去找梁为安了,沈道固这一走,屋子里只剩下姒墨一个人, 她心有余悸地摁了摁胸口。
然后房门就又被一把推开, 赵年儿带着一身寒气冲了进来:“姑娘, 我对不住你!”
姒墨:“?”
她抬头看向赵年儿身后老神在在的沈道固。
沈道固一摊手,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我就是告状去了”。
赵年儿声泪俱下:“姑娘, 我的厨艺竟害你至此吗!我真是十恶不赦!”
姒墨艰难道:“……那倒也没有。”
赵年儿黯然:“我果然除了杀人什么也做不好, 我连做的汤都恶心得姑娘胸闷气短,我何必汲汲营营留在姑娘身边, 我何曾对得起姑娘?”
姒墨迟疑着拿起勺子:“也……没那么不好。”
赵年儿伤神:“姑娘不必安慰我,想我一生自诩游侠儿匡扶正义, 却从不曾为身边人做过一件善事,我做汤也正如我做人,只贪浓烈新鲜,到头来只是混乱得不堪一品。”
姒墨舀起一勺汤:“……话也不是这么说。”
赵年儿抬头, 期盼着看向姒墨。
姒墨张嘴。
赵年儿屏住呼吸。
姒墨吃了一口。
赵年儿泪眼婆娑。
沈道固鼓掌:“好!”
小屋内掌声雷动。
姒墨放下勺子, 对感动得热泪盈眶的赵年儿温柔道:“其实你的为人我们都看在眼里,纵然从前走了些弯路,但是我们其实都很认可你骨子里的正义。像沈道固, ”她抬头看了一眼转身欲逃的沈道固, 直白点了他的名字, 破灭他的幻想,“他也是个不习惯直抒胸臆的人,就像这汤,他想借此与你拉近关系, 却一直不好意思开口,你愿意给他这次机会让他也尝一尝你的用心之作吗?”
赵年儿回身死死拉住沈道固的衣摆:“我愿意!姑娘,我十分愿意!”
重拾做人信心的赵年儿离开之后,姒墨和沈道固分坐小桌两旁,久久无言。
“其实还行。”半晌,沈道固等喉咙里的腥甜褪去后,开口打破沉默。
姒墨伸手把碗往他那边推了两寸。
“其实也不是特别行,”沈道固立马改口,“我一般都是鼓励式教育。”
姒墨轻笑。
“其实还行。”她轻声说。
融融天光里,两人相视而笑。
“那正则和灵均所坚持的道,”沈道固忽然问,“谁才是对的呢?”
姒墨愣了一下。
沈道固指腹无意识地摁在紫檀木桌上:“那时仙人说不能为他传道,是有什么深意?”
姒墨移开视线:“没有什么深意,只是我也不知答案是什么。”
窗外侧柏孤影摇曳,她有些出神:“我幼时……”
我幼时学道五百余载,却是固执地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而今回首琢磨天道为何,竟然只记得茫茫然一片空。
不知对错,不辨情理。
一声轻微的咳嗽溢出她唇间。
“我先前从未与你讲过,我现今七百余岁,其实……连一次天劫都还没渡过。”
“无论是天生神祇,还是飞升成仙,每千年都要忘却前尘往事入凡世渡一世天劫,渡不过的神和仙就会一世世沉沦红尘之中。至于我,”她自嘲一笑,“他们都说我连一次天劫都渡不过,我想也是。”
“我从前以为我知道天道是什么,言霁叔从小就教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我以为只是我选择不做善人而已,”她回头,重新看向沈道固,“可是我在人间半载,忽然在想世上真的有‘顺应天道,不争不执’的善人吗?这世上会不会本应就有对与错,有情与理,有亲与疏?”
“我不传道,是我忽然发现,我从前以为的道未必就是正确的,”她轻笑一声,“尤其是那晚你问过我之后。”
沈道固指腹微微收紧,认真道:“道固也有一点愚见,能否与仙人探讨一二?幼时祖父教我这句话的时候,曾以农人举例:只有农人顺应天时、地利去耕耘,才能期待丰收,这不是天道在偏爱他,而是他的行为与自然规律达成一致后,产生的必然结果。”
“天道不因人的跪拜乞求而赐福,也不因人的身份尊卑而区别对待,而‘善人’之所以能得‘常与’,是因为他言行举止都与大道相合,故能‘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顺应天道规律应得的结果,而非天道的额外奖赏。但依我看来这天底下岂非全是‘善人’?饿了都知道吃饭,下雨了都知道往家跑,”他笑,“仙人,道固是哪一步想错了呢?”
姒墨挑眉:“这不是还有不接受自己老去想长生的,和强求身外宝物的吗,”她托腮,“可听起来他们也没有很被‘不与’,甚至几乎是顺极了。”
沈道固:“他们如今都已经尸骨无存,这不正是应得的报应?正则灵均二人虽然无妄之灾,但未尝不可说经此一事后他们离仙缘更近了一分。”
姒墨出神:“所以我也是天道中的一环吗?”
沈道固奇道:“仙人为何不觉得自己是天道中的一环?”
“我……”姒墨恍神,“我应当不是。”她喃喃。
她垂首看着桌上温着的茶壶,那里泡着正则留下的参须。
世事如此玄妙,人的一个念头、一丝欲望,交织糅杂、环环相扣,于是世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不同的故事。
但古往今来,历史循环往复,这其中又充斥了满篇的必然。
“仙人既然迷茫于‘善’与‘不善’、对与错、情与理、亲与疏,道固倒是有一个建议。”沈道固收回手,宽袍大袖掩住了他微微僵硬的指尖。
姒墨看向他。
“这个建议仙人也曾对正则提过,”沈道固说话时微微向前倾身,两人之间的距离在不自觉间拉近,近得姒墨能看清他眼中自己的倒影,能感受到他呼吸间微颤的笃定:“仙人何不亲入红尘,历人事、悟世情,直到不再有疑问,真正当做凡人来活一世呢?”
暖烟袅袅。沈道固就坐在这一片朦胧的光影里,目光直直地看进她眼底。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微妙的拉扯,冬日暖阳的暖意混杂他身上清冽的气息,无声笼罩着她。
“既然仙人没有渡过千年天劫的把握,不如就先放下前尘往事模拟一世,也算是做了一回弊吧。”沈道固在天光与暖烟中微笑。
他容色清绝,此刻眉眼间却如同初春消融的雪水般温柔,姒墨被他这般神色望得心头一颤,竟有些怔然,唇瓣微启,终是轻声道:“让我…再想一想。”
“好。”沈道固温柔一笑,他周身那份不自觉的紧绷随着她这句并非拒绝的回应终于散去,肩线放松下来,忽然又提起另一件事,“对了,关于人参的故事,依道固看来却还没有结束。”
“灵均的仇报完了,那个孩子的一条手臂,却还没有说法呢。仅仅是烧了祖宗和房子怎么能够?”
镇东王人虽老,野心却大,甚至不愿将长生机缘分给不成器的子孙后代,恐将来被分权夺势。因此那一晚的大火没能把他一串儿作威作福的子嗣都带走,实为一件憾事。
沈道固站起身,行了个告辞礼,抬头时轻笑:“也请仙人看一看,凡人伸张正义的手段。”
他这样潇洒地出了姒墨的小院,心中左右复盘着自己方才有没有唐突的地方,不注意险些被蹲在墙角的赵年儿绊了一跤。
沈道固神色复杂:“你今年几岁了?”
赵年儿踢踢腿:“我早就在这蹲着了,你自己走路不长眼。”
沈道固懒得和她计较,就要绕过她。
赵年儿撇嘴:“我就知道,你方才在姑娘面前装得什么似的,其实一点儿也不想和我好。”
沈道固皱着眉头绕回来:“我说,你还记得自己是男是女吗?我看你何止是忘了换回来,简直是乐在其中了。”
赵年儿完全愣住:“哎,你这么一说——”
“怎么?”
“我还真忘了可以换回来。”
沈道固敷衍拱手:“恭喜。”
“哎不是,”赵年儿拦住他,“我是真有事找你来着。”
沈道固:“什么事?”
“听说你就要跟梁为安一起去东边了,麻烦你照顾一点他。”赵年儿认真道。
沈道固上下打量一遍赵年儿,又上下打量一遍自己,最后选了一个最首要的问题:“你是以什么性别说的这句话?”
赵年儿翻了个白眼。
沈道固又指指自己:“梁校尉久经战场,我,一个长安长大的花拳绣腿公子,我吗?”
赵年儿瞪他:“你真看不出来?”
沈道固好奇:“看出什么?”
赵年儿烦躁一挥手:“反正你照顾他就是了。”
*
和延二年秋,镇东王府诸子嗣因府中不慎罹火患,遂暂徙居于城南之别业。时值怀荒镇于北境修筑长城以御外侮,柔然部族乃改弦易辙,自东道进袭怀荒镇。
此举迫使历年盘踞野狐岭之匪徒为避边防之严,提早自城南入城,竟误入镇东王府之城南别业。
其间,匪徒不慎引火,火势骤起,幸府中女眷警觉,奋力营救,终得脱险。然镇东王世子及亲信数人,因前夜宴饮过量,酩酊大醉,未及逃生,不幸罹难于火海之中。
镇东王府一岁之间竟两遭火厄,时人流传镇东王府当离位而犯三煞,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此事后载于《子年遗事》,与兴光年间武库连续失火、建武年间崔相府三遭雷火并称“本朝三大火异”,世以为天道幽微之证——
作者有话说:感谢阅读,鞠躬
第56章
九月十四, 秋风瑟瑟,行军时卷起的砂砾打在马鞍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前两天你不在,老胡跟我抱怨呢, 说咱们把他家腌菜的缸都征走了, 这几天吃饭都没味儿, 说要去讹你的饭。”梁为安伏在紫骅骝背上,一边观察着野狐岭上的痕迹, 一边和沈道固闲聊。
“征他腌菜缸干什么?到时候兵士还要将头钻进缸里监听柔然挖地道的方向, 万一不喜欢他家这种腌菜呢,不分心吗?”沈道固皱眉。
“喜欢的话也挺分心。”梁为安闲搁楞牙。
沈道固就知道他纯是闲得没话找话了, 于是懒得搭理他。
二人从昨日起带着一百多轻骑巡视野狐岭,因为前一阵林将军发现了柔然试图向东绕过怀荒镇段长城的痕迹, 因此身为厉锋校尉的梁为安便带人来侦查柔然动向。
本来沈道固并不该参与这类战事,但怀荒镇段的长城正好包含东向的结束点,他也要来看一看如何与山势结合好不留隐患,因此一并随行。
梁为安的屁话还没说完:“沈少卿, 不是我说, 柔然人真能有那个脑子知道挖地道绕过咱的长城吗?他们生活在沙漠里,上哪儿学这门技术啊?不能挖着挖着回自己老家了吧?咱们修那个炉子我看是白费力气了,还不如答应老张太太借给她烤红薯。”
沈道固被他连念了两天, 终于拱手认错:“梁校尉, 我前两天没跟着你们一块儿在反地道口修建窑炉和鼓风囊实在是知道错了, 还请放过道固吧。”
梁为安一拍身下的紫骅骝小跑了几步,得意洋洋:“这才对了,谁不想翘班和姒墨姑娘一起吃饭,你小子凭什么独享清福。”
他忽然停下来仔细检查地上一丛颜色不均的草地, 身旁的副手趁机跟过来劝诫他:“校尉,收一收嫉妒之情吧。”
梁为安顺势踹了那人一脚,指着草地问他:“正好,你来说一说这是柔然人留下的、还是野狐岭上那伙盗匪留下的痕迹,什么时候留下的?”
副手闻言俯身认真拨了拨草皮,观察了片刻,甚至捻起一撮土在指尖搓了搓,答:“看着像盗匪。近半月天都没下雨了,应当是三日之内才踩过的。”
然后又被踹了一脚。
梁为安恨铁不成钢:“人蹄子马蹄子踩出来的还要上手才能摸出来,爷我白带你这么久了。”
副手辩解:“万一柔然人不是骑马来的呢?”
梁为安有点儿上头:“来徒步?锻炼心肺来了是吧?你也和那帮盗匪打过这么多年交道了,连他们的习惯也认不出?”
那人得了批评,乖巧耷拉着脑袋立正站好。
梁为安还想再骂他几句,忽然回头望向山脚,眉头深深蹙起。
“怎么了?”沈道固也勒马站住。
“太吵了,”梁为安收回视线,抬头看向空中来回盘旋的鸟群,“野狐岭的飞鸟太吵了。”
沈道固神色一正,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有大量人马出行,才会惊得飞鸟不敢归林。
这时,远处地平线上突然扬起一道尘烟。
梁为安骑上马,登高远远望去。沈道固只来得及模模糊糊看见人影的时候,梁为安已经低声道:“至少三千骑,是柔然最精锐的黑狼旗。”
他脸上的懒散收得干干净净,望向山脚下那道逐渐升腾越来越粗的烟尘线,轻轻“啧”了一声。
“我就说,”他叹了口气,收起马鞭,“早起的时候被营帐绊了一跤,我就知道这趟差事果然还是不能太顺当。”
他吩咐已经上马的副手:“你执我令旗登山,以旗语指挥,做出大军调动的样子。”
然后他的目光扫过身后自己的骑兵。
这一百来个年轻人,最大的不过三十,最小的才十七岁。他们眼中有着难以掩饰的恐惧,但握着缰绳的手依然坚定。
远处柔然阵线逐渐清晰,骑兵在夕阳下排开,像一道移动的高墙,长枪如林,旗旌如云。大地在铁蹄下颤抖。
梁为安声音稳稳指挥道:“分散入前方黑松林,人衔枚,马摘铃。每匹马尾后绑上树枝,等我号令,每十人为一组,轮番出现在山脊上。”
命令一道道传下,训练有素的骑兵迅速行动起来。
沈道固神情却没有放松:“疑兵之计?可柔然三千骑兵占尽优势,未必会信。”
“他们必然不信,”梁为安神色郑重,“接下来就要看来的是我的哪位老朋友了。”
他忽然笑了一下:“沈少卿,三千对一百,今日未必走得掉了,却是连累了你。”
沈道固也笑:“这时候说这个。”
他看向怀荒镇的方向,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两人透过松枝缝隙向外望去。只见柔然骑兵黑压压涌来,前锋已至林外三里外。
梁为安一声令下,一百骑兵按号令行动起来。
柔然大军显然发现了异常,速度慢了下来。一名身披狼皮大氅的将领举起弯刀止住队伍,那人生得鹰鼻鹞眼、身形高大,脸上有一道从眉骨直到下巴的刀疤。
“来的是郁久闾乌孤,咱们的生机来了。”梁为安忽然笑了。
沈道固挑眉:“何解?”
“我擒过他的小儿子,看到他脸上那道疤没有?那也是我的杰作,他恨我恨得入骨,这就是咱们的生机。”梁为安黑黑的眼睛里神采奕奕。
且不说郁久闾乌孤对于山上的旗号和人马是如何犹疑试探着前行,这厢梁为安下马,又让人牵来了自己的另一匹座驾。
他拍了拍陪了自己多年的两位好伙伴,低声道:“靠你们了。”
紫骅骝跟他最久,脾气也像他,此刻只是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蹄子轻轻刨着地。
“好孩子。”梁为安卸甲,将盔甲绑在紫骅骝背上,又将披风系在黄骠马脖子上,吹了一声悠长响亮的呼哨。
两匹马如闪电般射出。
“是梁为安!”柔然阵中有人惊呼。
梁为安作为青翼军的厉锋校尉,回回开战就属他冲杀得最凶,柔然军中不仅人人都认得他,对他的两匹宝马也熟悉至极。
郁久闾乌孤的眼睛顿时亮了。他太熟悉那分头跑开的两匹马了——紫骅骝和黄骠马,整个漠北都少见的宝马,与梁为安向来形影不离。
“果然是疑兵,他想突围!分头追!”郁久闾乌孤不假思索地下令。
柔然骑兵如潮水般分作两股,向着那两骑追去,阵型瞬间出现了混乱。
他们的中军空了。
梁为安笑骂一声:“还真够配合的。”
他一步跨上副手的战马,向前挥手:“随我冲!”
没有呐喊,没有号角,一百骑兵如幽灵般从藏身处扑出,直插因为主力去追“梁为安”而变得空虚的柔然中军,他们身后扬起高高的灰尘,声势浩大,如同巨石坠山,滚滚而来。
“是魏国大军!梁为安!他在后面!”有柔然兵被声势吓住,回头惊恐地大叫。
梁为安一刀斩落三名柔然骑兵,换了他们的好马,甚至还有功夫和身旁的沈道固抱怨了一句:“今天风还挺大,没了甲怪冷的。”
混乱像瘟疫一样在柔然军中蔓延。前去追击的部队迟疑着勒马,中军阵型被彻底冲散。
郁久闾乌孤听到身后的骚动,猛地回头,看见那杆熟悉的魏国大旗在自家军阵中飘扬。他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那两匹宝马上的根本不是梁为安本人。
梁为安高立于马上,斩杀一名柔然士兵后抽刀回身时正对上郁久闾乌孤暴怒的眸子。烈烈狂风中,他无甲无袍,墨发凌乱,却露出了一个意气风发的笑。
“回援!回援!”郁久闾乌孤掉转马头,气急败坏地大喊。
柔然大军的战马相互碰撞,甚至有人因此坠马,失控的马匹于是继续冲散了阵型。郁久闾乌孤急于生擒梁为安,一时间穿越不过混乱的大军,竟高举手中弯刀将挡路的柔然骑兵一一挥开。
梁为安哈哈大笑:“你们的将军疯了,专杀自己人,还不快逃,等着被我魏国大军收割吗!”
果然有许多柔然骑兵动摇了军心,见左右混乱无比,又惧怕魏国后方尘土飞扬的大军,开始溃散而逃。
郁久闾乌孤气急,如何勒令也管束不住军队,只得咬牙闷头冲到梁为安面前挥刀便砍。
梁为安格住他的弯刀,趁机骂了他一句:“傻狗。”
郁久闾乌孤:“!”
气煞气煞!他挥刀更无章法,一味地大开大合,几乎只为宣泄胸中怒火。
梁为安已无战甲,格挡时难免左支右绌,但还是抓住时机又骂了他一句:“丧家傻狗,大势已去了。”
郁久闾乌孤气红了眼,狠狠一夹马背撞向梁为安。梁为安是半路抢来的马,本就不大合用,一时之间避让不及,只堪堪躲开了致命的弯刀,在左臂上留下一道血痕,险些握不住缰绳。
这时一柄软剑从郁久闾乌孤侧脸划过,削下他半边胡子。
梁为安趁机稳住身形,对郁久闾乌孤笑道:“我有帮手,傻狗没有。”
郁久闾乌孤气得双目赤红,盯住突然介入的沈道固,对方一袭黑衣黑甲执剑端坐马上,方才那记偷袭快如电光,被削断的胡须此刻才飘飘荡荡落在他膝头。
郁久闾乌孤短暂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应当从无甲的梁为安下手,弯刀挟着风声劈下,却再次被软剑轻巧缠住。剑身顺着刀势蜿蜒而上,直刺他手腕。
郁久闾乌孤急忙撤刀,梁为安却已从另一侧策马逼近。没有战甲束缚的梁为安反而身形格外灵活,长刀直取他肋下空门。
郁久闾乌孤暴喝一声,猛地勒紧缰绳,胯下战马人立而起,铁蹄朝着梁为安的马头踏去。梁为安急扯缰绳避开,刀锋在郁久闾乌孤胸前只留下一道划痕。
就在这个间隙,沈道固的软剑又至,这次剑尖直取他咽喉。郁久闾乌孤仓促后仰,剑尖擦着喉结掠过,留下一道血线。
梁为安见状大笑:“都说打狗要看主人,如今主人亲自来打,野狗还敢龇牙?”话音未落,刀锋再至,与沈道固的软剑形成夹击之势。
郁久闾乌孤在马上被二人逼得节节败退,心头邪火骤起,干脆不管不顾将后背留给沈道固,贴着马背一个侧身,弯刀划过梁为安心口。
“嗤啦”一声,浅长血痕洇出。
郁久闾乌孤后背受击,猛地吐出一口鲜血,但他却怔愣了一瞬,反而高声笑道:“哈哈!你们魏国无人了!竟让……”——
作者有话说:感谢阅读~
第57章
同一瞬间, 沈道固从马上跃起,翻身挟住身旁一个正冲往梁为安方向的柔然士兵,将他掷于马下,顺脚把他掉落的长枪踢向郁久闾乌孤头颅, 令郁久闾乌孤没能说完这句话。
他顺着战马冲刺的力道, 飞快解下身上战甲, 扔给梁为安。
这一系列动作迅如疾风,几乎是郁久闾乌孤的“让”字刚落下, 他便高喝道:“将军怎能无甲!”
梁为安二话不说披上战甲, 再次挥刀,沉重的甲胄加身, 他动作不见半分滞涩,反而如虎添翼。刀锋破空之声骤然凌厉, 直取郁久闾乌孤面门。
郁久闾乌孤举刀相抗,却被这一击震得虎口发麻。他再想开口,却已经分不出心神。
已经勒马回转过来的沈道固软剑在此时悄然而至,一剑直刺他握刀的右手腕脉, 郁久闾乌孤不得不撤刀回防, 梁为安的长刀却已变劈为扫,狠狠斩向他腰间。
“噗——”刀锋入肉。
郁久闾乌孤摇晃了一下,险些栽下马背。他勉强稳住身形, 猩红的眼睛死死盯住梁为安, 还想说些什么。
梁为安却不给他任何机会。
“该结束了, 丧家之犬。”他声音冷冽如冰,与方才的戏谑判若两人。
话音未落,沈道固的软剑又至,精准缠上郁久闾乌孤的脖颈。
与此同时, 梁为安的长刀再次举起。
刀光剑影交错而过。
郁久闾乌孤僵在原地,手中的弯刀“哐当”落地。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鲜血从喉间汹涌而出。
这位柔然猛将,终究没能说完他未竟的话语,轰然坠马,气绝身亡。
梁为安勒住缰绳,染血的长刀斜指地面。他低头看了看地上郁久闾乌孤的尸身,又抬眼望向远处溃散而逃的柔然军队,轻轻吐出一口气。
“清理战场。”他淡淡道,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路过沈道固时,他低声道:“多谢。”
*
深夜,林家。
烛火温软,将小厅映得暖意融融。
忙于战前调度许久都没有露面的林又安难得卸去肩甲,只着半旧青衫坐在主位,总算能安安心心吃一顿饭。
小厅里人不多,只有相熟的几人,热热闹闹围坐着,餐桌中间也像胡人的习惯一样摆了只炙羊羔。
林又安执起青瓷酒樽,对桌上的沈道固、姒墨、蒋玉霄、梁为安、念窈、赵年儿依次举杯,温和道:“前两日为安与道固在野狐岭击退柔然,这一战以少胜多漂亮极了,更是斩杀了柔然大将郁久闾乌孤,十分值得庆贺。虽然柔然今年动作频频,但有你们这样的人才为我分忧,我心中也算踏实多了。”
林又安抬手饮尽杯中酒,众人也都一同举杯。
梁为安乐呵呵的:“只是场小胜而已,将军都连着夸我两天了。哎呀,可怜我的紫骅骝被砍伤了腿,将军会拨经费为它养老的吧?”
林又安笑他:“你少去袁纥娘子吃两回零嘴,自己就养得起了。”
梁为安纠结了一番:“那我还是养袁纥姐姐吧。”
众人笑开。
蒋玉霄侧头看了一眼林又安,开口道:“不过这的确只是一场小胜,改变不了大局,漠南的烽烟才刚刚升起。”
林又安放下酒樽,点头道:“玉霄说得对。按理说大战之前,我不该私下宴饮,但沈少卿,”她忽然正色,看向闲雅卓荦的沈道固,“今日设宴,实在是我有事相求,大战之后我未必还能有机会再讲。”
沈道固挑眉,没有提林将军怎么说如此丧气话,只道:“将军何必如此客气,但说无妨。”
林又安颔首,又看向梁为安,温声道:“梁为安,讲一讲你的身世来历。”
梁为安正美滋滋吃着炙羊排,忽然被点名,慌张愣住:“我吗?”
林又安颔首。
梁为安四下看看,在桌帏胡乱擦了一把手:“讲……能讲吗?”
林又安看着这个少年像只被火燎了的虾子,好笑道:“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是个傻子?这间屋子里无人看不出你的身份。”
梁为安下意识看向姒墨,看看念窈,又看看抱臂的赵年儿,神色逐渐安定下来,挠挠头:“也是啊,难道我之前只瞒住了沈少卿一个人?”
沈道固不尴不尬地朝她笑笑。
念窈反应过来是在说什么事,用力地一点头,头上毛茸茸的花球招招摇摇:“我和主人看你第一眼就知道啦!”
赵年儿不自在地摸摸鼻子:“我……有经验,所以能看出来。”
梁为安视线从席间扫过。
这里有待她如子侄一般的林将军夫妇,有从相识起就给她缝补衣裳的赵年儿,还有对她说“我看你也不比林将军差多少嘛”的姒墨和念窈。
那些个夜晚,她都会因为想到他们的善意而睡得更香,但她以为那是她独守的秘密,只用来窃喜就足够了。
原来,原来是两方人共同的心照不宣。
她擦了把模糊的眼睛,清亮的声音在这间温暖的小屋内讲起。
“我是密云郡人,我们家住在密云郡的乡下,世代都是猎户。我天生力气大,能偶尔打到些很值钱的猎物,家里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我有一个哥哥,他没有我力气大,就给人家做做账房,偶尔也会进山。”
“有一次冬天我哥自己进山的时候,被别人放的捕兽夹子夹伤了腿,走不了了。我们那边的人都知道,山里过夜的是要死人的。正好那时候乡里一个……陈癞子也在山里,就把他领出了山。我哥当账房的时候读了一些书,说,说救命之恩要涌泉相报,就跟他说要把我嫁给那个癞子,报答他的恩情。”
“那个癞子我们都知道的,因为老是赌钱被兄弟早早分了家,早些年娶过一个老婆被他给卖了,平时又瘸又脏,就去山上捡别人陷阱里的猎物和偷东西过活。我当然不愿意嫁给那种人,但是乡里的里正听说了这件事情,特意上门来,说我哥哥有君子遗风,还要推荐我哥哥当官。”
“母亲和哥哥高兴极了,知道我不愿意,怕我坏了好事,就把我锁在柴房里。他们收了那个癞子带来的离娘肉,一口一口贤婿的叫他,告诉我这是我们梁家的荣耀,梁家等了几代人的机会。”
“我本来已经认命了,但是成亲的前一天晚上,乡亲们在我家里吃席,我在柴房里隐隐约约听见他们聊天,说怀荒镇有一个女将军接过了青翼军的战旗,不仅在五万柔然大军的日夜攻城之下守住了城,还把他们赶出了漠南,杀了柔然人十几次。”
“我想我和林将军一样是女子。林将军看到了漠南十万里山河,而我能看到最远的东西就是柴房对角的那把扫帚。如果我今天认命了,我将来一辈子能看到的距离也不会比一个柴房更远。我也想看到更高、更远的地方,我也想和林将军一样上战场杀敌,我也有我自己的理想,不是阿母和哥哥的,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理想,我想让更多的人都能看见我的理想!”
“我发了狂劲儿,趁着他们喝多了睡死了,直接砸倒了柴房的门,”她讲到这里得意极了,“他们老说我傻,我可不傻,我怕他们追上我,还特意把猪圈里的猪全都放了,门板也带走了,我骑着门板顺着河就飘远远儿的了。”
“我跑出了镇子,听说怀荒镇在西北,就一直往西北跑,一直跑到这儿来。听说林将军的军营还招人,我就报名参了军。”
林又安叹了口气:“这孩子,密云郡离这儿三百多里,她一个人、两条腿,真不知道怎么活着摸过来的。”
梁为安就傻笑。
念窈问:“那你本来的名字也不叫这个了?”
“我本来没有名字,大家都叫我梁二娘子,”她看向林又安,“我加入了青翼军的那天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梁为安。”
林又安正色道:“她能做到校尉,不是因为我看她同为女子而有意偏袒,是她自己一场一场杀出来的,”她也看着梁为安,眼中有一丝追忆,“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百夫长了,受了伤,灰头土脸,只有一双眼睛亮亮的,我知道那是一双不认命的眼睛。”
梁为安叉腰道:“我不认命,也不怕死,我只怕将来被擒让人发现身份时,人家说我不够勇猛,丢了林将军的脸,丢了天下女子的脸。”
这段话掷地有声,小厅中短暂沉默了一刻。
林又安问沈道固:“沈少卿觉得这个故事如何?”
沈道固叹气:“唯有四个字而已,‘可怖可敬’。”
林又安目光深沉:“男人的大义,竟然是要牺牲一个女子的一生才能成就的,沈少卿,我觉得这个世道不该是这样的。”
“在怀荒镇里,女子可以经商、可以读书、可以继承田产,我已尽了我全部所能。可是怀荒镇之外呢?我也出身中原士族,我知道天下女子都是被怎样教养长大的。九州之大,我力所能及之处只有怀荒镇这几千亩地,但那些我去不到的地方,总有政令、思想、甚至歌谣可以触及。昔日朝堂之上只有沈司徒和沈少卿愿意为我说话,如今沈少卿又愿意主动替梁为安遮掩,我今日才敢对你陈这一番情。”
她站起身,对沈道固深鞠一躬:“我也相信唯有沈少卿的才能可以助我这个不切实际的理想走得更远。诚然今夜我让梁为安自陈身世,有以弱挟义之嫌,但世上每时每刻不知还有多少‘梁二娘子’,又安代她们恳求沈少卿,能否帮一帮她们,拨正这个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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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暗示过几次,大概在20、21章,不记得后面具体哪里应该还写过,赵年儿出场也写过几笔
暗示不是很多,因为本来就不想强调她的性别特征,她是个战士
第58章
沈道固并没有立刻回答。
他静静坐着, 烛火在他清绝的侧脸上投下摇曳的光影,长睫微垂,遮住了眸底流转的复杂情绪。
席间的静默随着炙羊肉下的炭火声哔剥声散开,和着窗外遥远的风穿过枯枝的呜咽。
沈道固忽然轻轻笑了一下, 端起温润的青瓷酒樽, 起身。
“林将军、梁将军。”他对林又安和梁为安各行了一个弟子礼。
“两位将军非是以弱挟义, 而是以‘真实’震撼了道固。道固往日居于庙堂之高,所见所闻, 无非经义典章、权谋心术, 自以为窥见普世道理。而今来到怀荒镇,见了将军, 见了梁校尉,才觉得真真切切看见了人间万象。”
“道固亦有母亲祖母, 却从不曾想到过她们与我看见的世间、听到的声音有如此不同,道固前十九年岂非如同巨象盈室而熟视无睹,对占据天地间一半的道理都浑然不觉?两位将军今日为道固开智,于道固有师恩隆重。”
“至于将军的理想, ”他脊背挺拔, 一字一句道,“怎么能说是将军一个人的理想?对于任何耳聪目明之人,这都该是再自然不过的天地本心的真理, 难道有何等人要主动蒙起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道固愿为世间所有的真理执旗开道, 不单是对将军的承诺, 亦是发自道固本心。”
他将杯中酒饮尽,深深一揖到底。
林又安缓缓直起身,她眼中光亮闪烁,却再次问道:“得沈少卿此言, 又安心中欢喜。但你可知你要撼动的,是何等厚重的壁垒?”
“非止于律法,非止于习俗,乃是千载以来,沉淀于人心、铸成了规矩的东西。这是一座不知由何而始的山,令许多人生来便只能看见方寸之地,你若想移开他,则荆棘丛生、巨石当道,每一步都似逆流涉川,举目皆敌。儒生口中的天道伦常、帝王的权衡离心、史书的断章取义,你不怕吗?”
她的话语没有激昂,只有一种冷静的陈述,却比任何慷慨陈词都更厚重。席间残余的暖意仿佛被这番话语驱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直面庞然巨物的肃穆。
沈道固脸上浮现出一丝极淡的笑意:“道固只想做正确的事。”
“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
但奇怪的是,这句话说出,他心中并无太多沉重,反有一种久违的畅意。
或许从祖父教他天下间的第一句道理开始,教他守护的就不是某一姓之王朝,而是人心中那一点不灭的火种,是本就该属于百姓的、选择的权力。
小厅中烛火温柔,梁为安悄悄拿袖子抹了一把眼睛。
夜色更深,漠南的夜空旷远,寒星如钉。命运的洪流依旧奔涌向前,但在怀荒镇这小小的漩涡之中,一些微小的、却可能影响未来的沙砾,已经开始悄然移动。或许在九州大地上,这样无人知晓的沙砾每时每刻尚不知其数,它们散落四方,沉埋各处,终将有一天当千千万万的沙砾汇聚,便能成势而起,逆卷洪流,会重塑这九州大地的河床。
“主人,他们……真的能做到吗?”马车碌碌,念窈靠在摇摇晃晃的马车车壁上,小声问姒墨。
“什么算做到呢?”姒墨的声音在寒风中显得空灵而笃定:“若想这世间顷刻间如九重天上一般澄明朗阔,那一定不能。起码林又安做不到,沈道固也做不到。但若是天下女子的处境因为今日之誓有了一丝改善,那算不算做到了呢?九州星野看似恒久不变,实则每时每刻皆有星辰生灭。变革之机,往往始于微末,今日种因,或许是为了他日的觉醒。”
念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看向赵年儿:“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从梁为安讲完身世起你就怪怪的了。”
赵年儿怔愣着抬头,昏暗中看不清她脸上的神情,只有那惯常带着风霜与坚韧的轮廓此刻柔和了些许。
“我……我有很多想说,”她的声音有些干涩,带着一种难以启齿的滞重,“姑娘,等回去,我可以说给你听吗?”
姒墨静静地凝视着赵年儿,清冷的眼眸中沉淀了一种温润的悲悯。她轻声道:“好。”
而在林府门口,林又安并未立即回去,她依着门廊,望着空寂的街道和天边那轮冷月。蒋玉霄轻轻揽住她的肩。
一盏孤灯,两人对坐。
赵年儿垂着头,并不看姒墨的眼睛,几乎是自言自语道:“我的母亲,是幽州乐浪郡赵府的一个婢女。她很漂亮,很漂亮,又温柔。赵府的少爷有一天在书房里也发现了这件事情,但那天他的妻子正好去书房里给他送账簿,于是赵少爷的美事就被这么打断了……”
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母亲仗着有一张好看的脸不安分,想爬少爷的床被主母打发给了府里养马的马夫,他见到的每一个人都对他这么说。
他不知道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他见过母亲一边给父亲纳鞋底子,一边和他抱怨:“你爹啊,不知道两条腿怎么长的,每回鞋子都磨得两边儿不一样高,真是愁人。”他在院子里捉蚂蚁玩,一抬头看见母亲眼里的笑意是很温柔的。
他还知道母亲喜欢在院子里侍弄花草,常常说你爹总是不珍惜嗓子,一个马夫有什么要喊那么大声的,等这些金银花长成了好给他泡茶喝。
孩子还太小了,只能听明白别人喊他“那个漂亮的小野种”,这一定是在骂他。
他常常因此和别人打架,大人们通常都不会和孩子计较,渐渐也就不当面这么喊他了,但小孩子们是不知道分寸的,后来他也就成了整条街上最能打的孩子,经常带着一身淤青倔在院子里等母亲给他收拾,然后被母亲推推搡搡地带着挨个上门去道歉。
孩子最讨厌的就是道歉,他明明是靠自己的拳头打赢的,如果不是自己拼了命的打架,难道真要让那些野狗踩在自己头上撒尿?
父亲每次都会哄他,给他买街上的泥叫叫和糖人儿,他就会很得意地拿到那些孩子们面前炫耀,看那些孩子羡慕又畏惧的表情。
他知道父亲很会讨赵府的主子欢心,得到的打赏全是头一份儿的。
虽然隔三岔五就要和人打架,但习惯之后这样的日子也并不是很难过。
孩子以为自己早晚有一天能把整条街上的人都打服,然后把整个镇上的人都打服,然后把整个乐浪郡都打服,到时候他们一家人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但就连这样不算好日子的日子也只过了六年。
那一天他被人追到了赵府后门,那些孩子实在是太卑鄙了,居然凑了七个人来打他一个,他抓起手边的一切去反击这帮小人,竹筐、竹条、水桶,阵势实在是搞得太大了,等到那个裹着披风的男人从马车上下来,让人把这帮孩子分开的时候,他还死死咬着一个孩子的小腿不松口。
他抬眼,认出来那是赵府的少爷,他曾经跟着父亲一起远远见过。
赵少爷拍拍他的脸,饶有兴趣地问他:“你是哪家的孩子,这么凶?”
他觉得自己的牙也咬得很酸了,那个被咬的孩子的哭声真是烦人,于是松开嘴,说了父亲的名字。
赵少爷好像回忆了一下:“你的母亲是……”
瘦弱的少爷摸摸手臂,孩子注意到少爷手臂上有几个暗红色的斑点,难道有钱人家的少爷也会经常做饭把自己烫伤吗?
“原来你都已经这么大了。”孩子听到少爷这么感慨。
那天回家之后母亲又骂了孩子一顿,一边哭一边骂,但孩子已经不把母亲的批评放在心上了。
他看着母亲依然美丽的脸庞,没有把遇到赵少爷的事情告诉任何人。
之后发生了一件对于孩子来说既有点好又不好的事情。
不好的是母亲一直哭,父亲还打了孩子一顿。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打,明明父亲当时什么也没说,还陪笑着给少爷送出了门。
好的事情是,从那之后父亲每天都会给这个孩子一枚铜板,让孩子只要家里来了别的男人就告诉他。
孩子忐忑地捏着第一枚铜板,给母亲买了一个小绢人。
母亲终于露出了笑容。
他觉得那时的母亲很美很美,她黑黑的长发并不像平时一样工整地束起,而且像瀑布一样扫在孩子的脸上,痒痒的、香香的,虽然母亲不知道为什么额头和嘴角都淤青着,但这丝毫不减损母亲的美丽。
母亲笑的时候眼角还红红的,但是眼睛是那么亮,比水井里的月亮还要亮,很久很久孩子才反应过来,是母亲又流眼泪了。
但是每天给一个孩子一枚铜板是很难坚持的一件事情,有时父亲出门时总是忘记这枚铜板,再后来就逐渐不再给钱了。
这个孩子等啊等,等到街上的孩子们又来找他打架,等到母亲又开始骂他,孩子渐渐感到失望,他再也不能每天都去那些坏孩子面前炫耀,也再没见过母亲那个美丽的表情了。
直到有一天,也许是邪恶之神俯视世间,偶然发现了这个贪婪的幼小灵魂,于是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从此邪恶在他身体里扎根发芽,滋长出罪孽的血肉。总之,这个孩子突然产生了一个很可怕的主意。
孩子告诉父亲,今天有一个披着披风的男人来找过母亲了。他期盼着还能拿到那枚奖励的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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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之后他的记忆就有些混乱了, 似乎有女人的哭喊声,求饶声,有他很熟悉的打架的声音。
他记得父亲走进去之后明明关紧了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里有那么清晰的母亲的表情, 他美丽的母亲是那么无助, 她想解释, 但是嘴只能用来痛得大口喘息,好像有血糊住了她长长的睫毛, 她迷离地想抓住什么, 但是整个世界上没有回应她的声音。
而孩子站在门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拿到那枚心心念念的铜板。
过了很久, 父亲打开了门,没有理会院中呆站着的孩子, 大步出了家门。
女人支着上半身趴在离门很近的地方,平静地看了孩子一眼,而后缓缓关上了门。
孩子从没见过那么美的女人,也从没见过那样的眼神。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那个女人。
他好像在原地只站了短短一个瞬间, 但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门在打开合上。很快身边就是来回跑动的人影、连成排的火把、还有血、血和白布、满地的血。
他只能看到一片乌黑的长发, 铺散在地上,折了几折,发尾吸满了血。
人们都说, 她用一支木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没有见过那个女人的尸体, 但他知道是哪一支木簪。
去年女人的生辰父亲亲手为她磨了一支木簪, 上面穿着打磨得发亮的、孩子从河边捡来的贝壳。
之后父亲总是喝酒,喝了酒有时会打他,他挨打的时候会想起那天在门外听到的声音,因为父亲有时打在他身上会打出同样的声音, 他逐渐可以拼凑出来那天门里父亲拳头的全部落点。醒来的时候父亲抱着他哭。
他从小不是一个乖孩子,所以一年之后,七岁生日的当晚,他自己跑了。
他知道怎么在街上混着长大,用了几年的时间走过几个城镇,学了很多打架的本领。他其实也并不比别的孩子聪明太多,只是不怕死而已。
不怕死的孩子就可以学得更快。
等到了并州的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几个忠心耿耿的小弟,都喊他赵哥。
他叫赵念儿,是那个女人给他起的名字。
赵念儿到了一个叫西河郡的地方,那里有一个魏小公子。
魏小公子也是在街上混大的,并不比他更能打,但魏小公子更有钱,十三四岁的年纪就知道带弟兄们去花楼消遣。
赵念儿带着人和魏小公子打了几场架,魏小公子说不打不相识,他们就成了朋友,是朋友就可以一起花魏小公子的钱去花楼。
但小孩子的钱也并没有那么多,那些小姑娘只肯让他们摸摸手,再多的就要骂人了。
赵念儿从来不去摸这些小姑娘的手,他总觉得这些小姑娘的脸上笑得太多了,话也说得太多了,一点儿也不好看。
赵念儿跟着魏小公子在西河郡混了两年,和这帮花楼里的小姑娘们混得很熟。
小姑娘们经常挤兑着魏小公子多花些银子,但却说赵念儿长得好看,愿意不花钱就让他摸摸手。
魏小公子从来不在意这些,该花钱就花钱,该喊赵念儿兄弟照样喊他兄弟。用他的话说,在道上混的,兄弟义气是摆在第一位的。
这些小姑娘们也有自己的脾气,有的人爱往人身上贴,有的人最会劝酒自己却一点儿亏都吃不着。
青青最喜欢弹琴,他们一帮人来玩闹的时候,青青最常做的是用木簪挽起头发给他们弹琴。
她弹琴的时候低着头,很认真地拨动琴弦,像那个女人给自己心爱的花草浇水时一样认真。
但青青也会靠在魏小公子身上娇笑着问他讨几个铜板的赏,还有一次赵念儿看到青青嘴对嘴地喂县丞的公子喝酒,他觉得青青做这些的时候也是愿意的。
就这样过了一年,还是两年,反正时间对于他们这些浪荡子而言总是没有意义。魏小公子的钱不会随着时间减少,花楼里的女孩子们也不会随着时间老去。
那些坐在阑干上梳着长发唱着“背灯和月就花阴,十年踪迹十年心”的女孩儿们,谁也不知道后来去了哪里。
花楼里总是有年纪更轻的、更会笑的女孩子。
就这样,赵念儿度过了他自认为生命中最是平静的一段时光。
可他的平静时光总是被女人打断。
这次打断他的是青青。
那天是并州难得的好天气,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鬼使神差地跟着青青上了楼,或许是青青已经有好几天没有笑过,她不笑的时候就有一点好看了。
但他不该上楼的,或许在青青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就应该掉头就走。
青青说:“赵大侠,求您带我走吧。”
他很少见到青青这样的神色,也不能说是很少。
花楼里的女孩子们常常会露出这样的神色,有一些是求客人放过自己的时候,有一些是把脸贴在姐妹后背偷偷拭泪的时候。
但她们从没用这样的神色这样面对过赵念儿。
青青那时就用着这样一副神色,从床头的夹层里翻出一个小小的包裹,很是郑重地把包裹打开,声音糯糯地哀求赵念儿:“这是我这些年攒的钱、珠宝、首饰,我本来想给自己赎身用的,只要赵大侠肯带我走,这些东西都可以给赵大侠。”
赵念儿觉得脑子懵了一下,他觉得自己有些没能理解青青在说什么,居然愣愣地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你……一直想给自己赎身?”
青青也愣住了,她好像第一次认识赵念儿:“难道赵大侠以为我天生贱骨头,喜欢做妓子不成?”
“可是我看你和老魏、县丞公子他们……”
赵念儿看着青青的神情,意识到自己不该说下去了。
有一缕没挽好的长发从青青脸侧垂下来。
青青抬着头看他,眼睛里有碎掉的月亮,她忽然变得很好看很好看。
有那么一瞬间,眼前的女人和自己记忆里的一张脸重合了。
他感觉到一种熟悉的无措,好像有什么东西又从他的胸口升起来。
他太熟悉这个眼神了,是失望,是天上地下再也没有了自己的去处,这个眼神从他六岁开始的噩梦里再次出现在了他眼前。
“赵大侠如果从六岁就被家人卖进花楼,被铁棍打着长大,也会高高兴兴伺候人的。”
“县丞公子愿意为你赎身啊,他不是说要纳你做妾。”赵念儿觉得自己的头开始痛了。
“做妾。”青青冷笑一声,她好像发现了面前这个“义薄云天”的大侠不过是纸糊的罢了,她站起身,高高地俯视男人,把他死死压迫在椅子上。
“但凡有条活路,哪个女子愿意做妾?哪怕是嫁给一个货郎、一个马夫呢?我会有一个把我当作人看的家、我自己的家!如果我将来的丈夫肯爱重我就更好了,我也一定好好的敬重他,如果不肯也没关系,我会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子,把她当作下半辈子的念想,我一定把她教养得干干净净的……”
“别说了!”赵念儿实在忍不住了,他不知道这种手脚冰凉的感觉是恐惧还是什么,他的头快要炸了,面前美丽的青青在他的视线里扭曲变形,一会儿是那个女人在说话,一会儿是欲择人而食的猛兽。
他踉跄着起身,碰翻了青青的铜镜,碎裂的镜片在地上映出无数个他煞白的脸,像是要把他吸进去。
赵念儿踉跄着撞到门口,嘴里喃喃:“老魏有钱,对,老魏说要送我一把镶满宝石的匕首,那把匕首足够你赎身了,对,我去找老魏,他能救你,他会救你的……”
青青在他身后摇头,似乎是哭了,但他已经不能分辨。
他下楼随手抓住一个弟兄问他老魏去哪儿了,这地方太可怕了,他不能再待下去。
“魏哥最近看上一个小娘,正在营条街……”
他推开那个小弟,一路跌跌撞撞往营条街去。
魏小公子带着十几个弟兄把一个小姑娘堵在营条街的街尾,先前这小娘已经闹过了一回,他正准备享受自己应得的胜利果实呢,忽然弟兄们就被人推开。
魏小公子一开始以为是闹事的,正要教训一下这个不长眼的东西,忽然认出来是自己的好兄弟。
“赵老弟,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病了吗?”他问赵念儿。
赵念儿看看那个小姑娘,又看看魏小公子。他忍不住抬手摁住自己的额头,他觉得今天一切都不对劲,所有人都不对劲。
老魏在他面前一直是一个最讲江湖义气的好兄弟,他怎么会带着这么多人去围堵一个弱小的小姑娘。
老魏脸上的神色也是他从没见过的,他的好兄弟脸上怎么会有这么淫邪又恶毒的表情,像赵少爷那样的表情。
他觉得头更痛了。
他实在是弄不明白这个世界,干脆直接把自己的来意说了。
“赵念儿,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个傻子啊。你就算喜欢青青,早干嘛去了,现在让我为了你得罪县丞公子?”他听见老魏用从没有过的语气说,“再说了,那小贱人自己攀上的高枝儿,心里指不定多得意呢,你倒是个痴情种。”
“就像这个婊|子,刚才还打了小爷一巴掌。”老魏的声音好像是从天上传来的,他听得模模糊糊,“我今天就教教你,好兄弟,这就是女人的手段,装清高拿捏你呢。但小爷我可不吃这一套,怎么样,现在不也被我治得服服帖帖的了嘛。”
可是他明明看到那个女孩在流眼泪。
可是那个女孩明明在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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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似乎有人在拉自己, 一开始只是轻轻地拉扯他,好像在说一些什么,但他什么也听不见,然后又有人扑过来抱住他的腰, 后来渐渐能听到了一点儿, 是很多人在喊他:“别打了赵哥, 别打了!再打就要出人命了!”
他觉得自己还不是很清醒,摇摇晃晃从魏小公子身上下来, 往城外走去, 竟然没有一个人敢来拦他。
等他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乐浪郡的一扇柴门外, 手里拿着魏小公子那把镶满宝石的匕首。
头顶的月亮升得很高很高,又高又亮。
他把匕首收进袖子里, 才看见自己拳头上还有已经干涸了的血迹,他于是仔细回忆自己有没有真的打死魏小公子,但他实在想不起来了,只好烦躁地敲响了那扇门。
门开了, 门里是一个有些陌生的微胖男人, 岁月在这个马夫脸上刻下了油腻的沟壑,他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和记忆里的男人还是很像的。
“见鬼了, ”他听见那个男人嘟囔着转身往回走, “还真他娘的有点儿像我。”
赵念儿握着袖子里的匕首, 一步步跟上这个对他毫无防备的男人,他知道一刀割开这个男人的喉咙会更加保险,男人的力气并不比他小,如果一下没能杀死他, 自己不一定会有再次出手的机会。
可是,那样不对。
那样不对。
这个洞应该是在心口,血应该慢慢洇出来,把周围的衣服都染上红色,像那个女人以前浇花的时候慢慢渗进土地里的水。
于是他举起匕首,对着男人的后心狠狠地刺了下去。
魏公子的刀都是很好的刀,又漂亮又锋利,但他是第一次用刀杀人,刀锋卡在了肋骨间,他使劲往里捅了几下,男人随着他踉跄往前扑了几步,但男人还能挣扎,甚至还能保持站着。
他感觉到男人马上就要回过身了,那把刀却连拔也拔不下来,于是他干脆放弃了刀,狠狠踹了一脚男人的后腰。
男人被他踹出去很远,撞翻了墙角的空酒坛子。他趁机在地上四处寻找能用的棍子或是铁锹,但只找到了一些碎砖。
他捡起最大的一块砖头,这时男人已经向他扑了过来,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拳头就要落在他身上,他没有眨眼,他打架从来都是不怕死的。
拳头落在他的身上,他的砖头也一下一下敲在男人的头上,这块砖被他敲得越来越碎,最后他只能用还沾着魏公子血的拳头接着一下一下捣男人的脸。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动的,但他一直到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才停下来。
他坐在男人的尸体上喘着粗气。男人满脸都是血,脑袋瘪进去一块,比任何时候的那个女人都丑陋极了。
他看见尸体旁边很多很多碎掉的砖块,于是他回过头,想起来是有一年春天,那个女人说想在门口盖一个小花圃,于是他们爷俩一起去赵府捡了砖块给她围花圃,那时候他们大喊大叫地干活,女人就在阳光下看着他们笑。
他想起来,有一段时间,那个女人也是很爱笑的。
他爬到花圃旁边,花圃里早就没有种东西了,只有杂草横生。
他能想象到男人一定是嚷嚷着枯枝败叶的看着晦气,一边把女人曾经种在这里的花全都铲了,也许还试过卖给邻居,不过邻居也会嫌种花人晦气不肯要。
他把脸贴在花圃的地上,终于安心地睡了。
赵念儿像其他所有远行归家的游子一样,仔细洗去满身的尘土,换了干净的衣服,热了点儿锅里剩下的饭菜吃。
只除了院子里多躺了一个死人。
他在每个屋子每个角落都仔仔细细地找过了,那个女人没留下一点东西给他。
他其实没抱希望还能找到女人的那支木簪,但别的呢,她给自己纳衣时用的针线呢?她那只剪花枝的小剪子呢?她最宝贝的那张他第一次写了自己名字的小纸条呢?这不是随手塞在哪里就能留下来的小东西吗?她不是说过绝对不会丢的吗?
她明明说过的呀。
他在死人的旁边站了很久很久,再次确认这个男人真的死得很丑很丑,他忽然想起青青最喜欢戴木簪。
于是他闯进赵府,抢走了最烈的那匹马,一路飞驰到西河郡,又抢了一个叫青青的妓子,然后一路向东,到了一个他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城镇。
他把从赵府抢来的钱全留给了青青,自己带着一支木簪、一把匕首和一匹马继续上路了。
这个世界一定还有很多男人等着他去杀。他不想带着那个女人给自己的名字去杀人,那个女人从前最不喜欢他打架,每次都会一边给他擦脸一边骂他。
但这个“念”字,是女人留给自己唯一的东西了。
于是他给自己起名无念公子。
赵念儿拔下头上的木簪,双手捧着簪子,缓慢地放于身前地上,而后深深伏地,磕了三声响头。
“姑娘,”他恭敬地对姒墨说道,“我找到我一直在找的那根木簪了,我要的是……
我要的是这天下的女子都可以说‘不’!
我要的是每一个女子的声音都被听到!
每一个女子都可以像梁将军一样反抗自己的命运!
像林将军一样延续家族的使命!
像姑娘一样有责罚我的能力和权力!
我要的是世界上再也没有我这样自以为是取走她们簪子的人!
我要这世上的每一个女子都能用自己的双手挣得公平!”
这个长相酷似自己母亲的游侠儿深深以头抢地,他刚才说那些话的时候语气坚定地如同铸铁,但此刻跪伏在地上,身体却颤抖得像初生的鸡崽。
他不是在哭,而是身体里有一种“伟大”要冲出来,这伟大燃烧了他的血、灼伤了他的内脏、扼住了他的喉咙、吞噬了他的灵魂,他的每一寸肌肉都战栗着才能克制住不从震颤的胸膛里喊出声来。
他知道从此刻起那伟大将永远伴随着他,在他每一次入睡前对他低语、每一次握刀时给他信念,从此融于他的骨血,与他密不可分。
他只恨自己的身躯太小,就算整个炸开也无法将这伟大散播出去,让更远的地方看到、让更多的世人听到。
他跪伏着、颤抖着,这一次不再是因为恐惧,不再是因为愤怒,而是终他浑浑噩噩的一生,终于在这个北方边陲,这个草原上寒风呼啸的地方,找到了他一直在苦苦追寻的那根木簪。
房内孤灯如豆,将赵念儿伏地的身影拉得细长。
姒墨静静看着伏在地上的游侠儿,烛火在她眼中流转,如同包含万物生灭的星河。
她终于开口,声音依旧如清泉漱石般泠泠,却又融入了夜色的温柔:“那位公子,你杀了他吗?”
“什么?”赵念儿肩头的颤抖还没有平息,他缓缓抬起头。
“那位赵府的公子,你亲手杀了他吗?”姒墨问。
“没有,”赵念儿声音里有一点呜咽,“我回去的时候,他早已得花柳病死了。”
“这样啊,”姒墨轻轻颔首,她伸出素白的手,指尖在昏黄光晕中泛着玉石般的光泽,“来。”
赵念儿膝行上前,下一刻,一只微凉的手轻轻落在他的发顶,初时带着夜色的清寒,令他不由自主地一颤,可随即,他感受到一种深沉的、仿佛能抚平灵魂褶皱的安宁,缓缓流遍他四肢百骸,像是回到了……六岁时那次母亲轻轻怀抱他时一样的安宁,那时院里的梧桐树正开着淡紫色的花。他以为他早已忘记。
“姑娘,您不责怪我的罪孽吗?”他抬头虔诚地望着姒墨,脸上泪痕与碎发交织,眼中的狂热尚未褪尽,却又掺杂了巨大的迷茫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祈求。
“你今日对我说这些,是为了减轻罪孽吗?”姒墨轻声问他。
“不是,”赵念儿下意识回答,烛火毕剥了一声,他低声重复一遍,“不是,”这个游侠儿眸中的迷茫渐渐散去,“是我找到了我的信念。我的罪孽我必然背负,但我的信念也将化为我的骨血,指引我的余生。”
“那么我为什么要责备你呢?这世间任何的罪孽也不会因我的注视与否而减轻丝毫,”姒墨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收回手,“接下来,你想要做什么?”
“我想,”赵念儿握紧双拳,目光灼灼,“我听说今年柔然人因为我们修建长城而震怒,将要大举来犯,我想和梁为安一样留在这里,帮林将军守住怀荒镇。”
“等到战事平定,我应该会继续行走天下,去践行我的信念。其实我很羡慕沈大人,他聆听过那么多圣贤教诲,轻易就可以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站在那么高的位置上,轻易就可以以笔墨为世间划下新的规则。”
“但我也会用我的方式为九州种下新的种子,那些他看不见的地方,我会去替他看;他的政令无法触及的地方,我会带去他的声音。”
他轻轻将头伏于姒墨膝上,声音轻如耳语:“我会常常回来看您的。”
“好。”姒墨望向远方苍穹。
窗外怀荒镇特有的裹挟着砂砾的风霜,永不停歇地呜咽着。北风卷过草原,翻滚着青草与铁锈的气息,苍穹下又有一颗曾经迷失的灵魂,终于在此刻得到了安息。
天际泛起一丝若有若无的鱼肚白,长夜将尽。
而风沙再起时,柔然大军已然兵临城下——
作者有话说:赵念儿的故事形成的非常早,在动笔写姒墨她们来到漠南之前其实就已经写完了赵念儿这段身世,灵感是曹植的《白马篇》,想写一个“游侠儿”的故事,写的很顺,几乎是一天就完成了,也写出了心里真正想写的东西。说起来梁为安的故事也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写的,包括后面还有一个没出场的人物叫盼夏,哦还有阿鸾,个人故事都早于正文他们第一次出现,也确实是想把他们的故事好好的带给大家,才在卡文的时候坚持再坚持住的。后面想到把赵念儿性转留在姒墨身边,没想到和大家相处的都还不错。
又说起来钱大娘她老公杨野的人设也是出自于曹植的《白马篇》,但是完全不一样的基调,也是给我写爽了。贴一个《白马篇》吧。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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