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坏事的刘彻毫无心理负担地用姐夫平阳侯顶锅,但就算是侯爵,也不能随意踩踏人家的秧苗啊!
一年的收成都指望着田里,但听闻这一伙人是侯爵,围拢过来的百姓们都有些害怕,李盛扭头看看刘彻,再看看韩嫣,这两人都是出生富贵又年轻气盛,可能是拉不下面子?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要补偿人家的意愿。
这就有点无耻了!
怪不得史书中都记载你们这群人“扰民甚重”,还曾经被人“疑为奸盗,聚少年欲攻之”,合着只干坏事不善后啊!
果然,法治科普任重而道远,刘彻和韩嫣这种贵族子弟都纨绔惯了,很需要教育啊。
这不行啊!你可是皇帝,你得了解民情啊!
李盛一扇翅膀,从刘彻肩膀上飞起来,飞到韩嫣身边的树枝上落下,翅膀尖尖指了指他腰间的囊袋。
韩嫣有些疑惑地把囊袋从腰间金扣上解下来,小鹰又拍一拍那上面的系带,韩嫣瞄了一眼刘彻的脸色,顺着小鹰的意思解开了。
李盛弯下身子瞅了瞅,不愧是史书留名的“得宠于武帝”,帝王近臣果然豪奢,这都是金质弹丸啊!
刘彻对于自己在意的人,向来很大方,何况韩嫣从他六岁陪伴至今,两人十几年同窗学习起居作伴,关系非比寻常,如今韩嫣才二十岁,在汉武帝的提拔下,已经是“日益尊贵,官至上大夫”,出身贵族又多有赏赐,韩嫣有钱得很,《西京杂记》中记载韩嫣常常以黄金为弹丸射猎鸟兽。
长安城中有歌谣曰:“苦饥寒,逐金丸”,长安城内的孩童只要听说韩嫣出来打猎,常常蜂拥跟从以求散财。
已经四个月的小金雕,爪爪也不小了,李盛想伸爪子进去抓一把,袋子口太小了,不好操作,于是他张开鹰喙进去叼了颗金弹丸出来。
成年金雕的喙长度能达到六厘米,李盛现在还小,只叼了一颗出来,他看韩嫣还呆呆的,伸出翅膀拍拍这傻子的手——伸手接着啊!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叼了三颗金丸出来,每颗都有小指肚大小,应该足够补偿这一片秧苗的产出了吧。
看着那只鹰朝着自己飞过来,为首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些害怕,但那只鹰在他头顶盘旋了两圈,扔了点东西下来,他大着胆子借助,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金的!
李盛把三颗金丸扔下去,在空中叫了两声,又飞回了刘彻的肩膀,扭头蹭蹭他的下巴:喏,学着点。
李盛觉得平阳侯应该感谢自己挽救了他的名声。
刘彻是出身好心气儿高,锦衣玉食地长大,自来高人一等,一时间难以与平民百姓共情,但是他不傻,一看这情况,便朝着韩嫣看去,韩嫣心领神会,立刻扬声道:“我等无意伤及田地,这些尔等便收下吧。”
一群人呼啦啦又跑了,到了中午停下来的时候,刘彻把小鹰揽在怀里细看,越看越觉得小鹰不凡,他一边用兔子肉投喂小鹰,一边给它顺顺翅膀上的羽毛,扭头问韩嫣:“该给小鹰起个正经名字。”
韩嫣正在烤鱼,闻言把手里的活儿交给亲卫,转过头来认真考虑这件事,俩人头对头,开始琢磨给小鹰起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李盛吃够了,蹲在刘彻怀里听着他们商量,一边听一边在心里纠结。
“玄飞?”——太普通了。
“墨羽?”——跟毛色相合,但不够霸气。
“金鸿?”——嗯,不够特别。
“鸣云?”——有点简单了吧?
“金曜?”——这个不错,就是跟本鹰鹰的种类名字重了,他本来就是金雕啊。
“元曜?”
这个可以!
刘彻自己是很偏爱“元”这个字的,看他的年号就知道了,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
“元”字几乎贯穿了汉武帝的整个执政生涯,以汉武帝的年号为名,很有意义啊。
“曜”字也挺不错,有日光之意,且日、月、星都可以被称为曜,这个字够霸气,有格调,而且很特别!
“噍!”李盛赶忙叫起来,用翅膀尖尖碰碰刘彻的手背,这个名字好,就这个了!
刘彻低头看小鹰,栗褐色的眼睛正专注地看向他。
他试探着叫了一声“元曜?”
“噍!”
刘彻笑起来,果然,小鹰注定是属于他的,他也最喜欢这个名字。
于是李盛就有名字了——元曜。
但是刘彻不怎么叫他大名,他似乎更习惯叫自己的小鹰为“阿曜”,就像私底下他会叫韩嫣“阿嫣”一样,对于亲近的人,他总是更随意一些。
“阿曜,回来了!”刘彻在马上,抬头看向远处的小鹰。
“噍——”李盛回应一声,随即在空中调转方向,扇动翅膀俯冲下来,在离着人十米左右的地方收势急停,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刘彻的手臂上。
刘彻伸出手给小鹰揉揉翅膀根,捏捏翅膀尖尖,被小鹰回蹭了两下。
“回宫吧。”一行人策马回程。
皇帝陛下出门游猎,虽说是借着平阳侯的名号,但宫里两位太后也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次一回去,王太后就把儿子叫去了,劝他收敛些,本来就年轻不能服众,老出去折腾,那些老臣嘴里更有说的了。
李盛是跟着刘彻一起去的太后宫里,刘彻进去跟母亲说话,李盛就蹲在屋里的灯架上乖乖待着。
他从王太后的话里感受到了她对韩嫣的些许不喜。
“弓高侯家的那个韩嫣,虽说你喜欢他,但也不可太过了,整日带着你出去胡闹。”
“你也该多去看看皇后,那是你祖母心尖儿上的人,哄好了她,你祖母岂有不高兴的?你闹了一场,连你舅舅都受了连累。”
刘彻敷衍过去,拉着一张脸出来。
李盛跟在他旁边低低地慢慢飞,他知道王太后为什么不喜欢韩嫣。
一部分原因是韩嫣自己情商有点低。
王太后在进宫之前曾嫁给金王孙,生有一女,为讨刘彻欢心,也为了巴结王太后,韩嫣打听得此女就住在长陵邑,便悄悄向刘彻禀告,刘彻亲自前往,带着金氏女来到太后的长乐宫,一起拜见王太后,当即封金氏女为修成君。
但实际上,这件事经不起细想,长陵邑离着长安可是很近的,韩嫣都能轻易找到金氏女,以王太后的权势,难道寻不得?可见是王太后有意隐瞒。
而韩嫣这场自以为是的讨好,却在不自觉间得罪了王太后。
另一方面,王太后是有族人的,但王氏族人的子弟却不是特别出众,在皇帝跟前的脸面显然不如韩嫣,王太后多少就有些不满。
且王太后跟全天下的家长一样,觉得自己家孩子最好,但凡有什么错处,都是他身边的人带坏了,很不幸,跟刘彻玩得最好的小伙伴,就是韩嫣,这就被迫背锅了。
刘彻压着一张低气压的脸去了椒房殿,太皇太后还在,他不能不顾及。
其实,他跟陈皇后,也是有过甜蜜时光的,毕竟两小无猜青梅竹马,馆陶长公主在他的皇位继承中也出了大力,阿娇娇蛮可人,满心满眼都是他,年少时情窦初开,谁能不心动呢?
可随着他长大,即位,掌权,阿娇还是那样,刘彻的心境就变了。
昔日的娇蛮成了如今不合时宜的“不懂事”,他需要子嗣,登基三年,后宫未曾有孕,他心里是很有压力的。
毕竟,老刘家是真的有皇位要继承啊!
当年窦太后就曾经想让梁王继位,若是他久久不能有子嗣,他说不定也要被逼着立皇太弟了!
可阿娇过于妒忌,但凡他宠幸旁人,总要给他脸色看,说话间,也总是把昔日的推举之功挂在嘴边。
刘彻也是千娇万宠长大的,他母亲得宠数年,后来姨母入宫,又连生四子,他从出生就没受过什么挫折,就算后来筹谋皇位,也是顺顺当当的,一次两次还行,长此以往,他也厌烦了皇后的骄横。
刘彻去椒房殿,李盛自己回了未央宫休息,第二天,他就听到宫中传令,皇后要遣出一批不常得到召见的宫人。
这些宫人中,有些是伺候过皇帝的,毕竟不同一般宫女,刘彻也去送行了。
其中有一位宫人,并不在遣出之列,却面见皇帝请求出宫。
她长发流波如瀑,身姿飘逸动人,在一群人中很有些显眼,一双盈盈泪眼,痴情不舍地望向刘彻,拜别君王时,粉腮垂泪梨花带雨。
分明舍不得,却含泪请求皇帝赐她出宫的机会。
刘彻看向那一头秀发,忽然想起来了,这是去年他在平阳公主府临幸过的歌女——她叫卫子夫。
第222章
美人含情相望,泪水涟涟,分明是痴情不悔,却又哭求请出。
刘彻这种经典款霸总,果然被这欲拒还迎的老套路吸引了——“子夫得见,涕泣请出,上怜之,复幸”。
李盛蹲在大树枝杈上现场吃瓜,不由得感叹,卫氏之起势,真是时也命也运也。
刘彻是最典型的封建贵族,这辈子仅有的憋屈都在窦太后身上了,新政失败就算了,皇权更替不是那么简单的,败了就要服输认错,刘彻有这个心里觉悟。
可是男女之事上呢?刘彻现在已经不肯再受掣肘,馆陶公主助他上位,他也按照约定给了阿娇皇后的位置,尊荣无限,可他终究是皇帝,他需要子嗣。
更重要的是,他的子嗣,并非只能是皇后所出,尽管,这是窦太后和馆陶公主都心心念念的事情。
卫子夫出现的时机其实正好。
从感情上,刘彻前几天刚从陈皇后那里受了憋屈,正需要一位善解人意温柔聪慧的解语花,卫子夫是难得的灵透美貌。
从时势看,不久前刘彻刚刚出兵救东瓯,这个小国并入了大汉的版图,登基仅仅三年,能有拓土之功,可见少年天子聪慧有为;眼下,刘彻已经组建了“期门军”,有了自己嫡系的核心军事力量,在外朝,经过三年的抗争和筹谋,他终于能把持一部分军权,已经有了作为君主的话语权。
虽说还不能抗衡窦太后,但是一个后宫女人的事,他还做得了主,来日卫子夫恩宠渐盛,这时候的刘彻,已经能保护她了。
刘彻带着卫子夫去了漪澜殿,李盛跟在后面慢慢飞,到了殿宇内,他落在围墙上,就着日光低头梳理自己的羽毛,耳边能听见刘彻心情舒畅的笑声,还有女子踏歌起舞的脚步声。
李盛是很敬佩卫子夫的,帝王心深渊似海,在“涕泣请出”时,谁都不知道刘彻听到这话的反应,但是她就敢。
历史上能在巫蛊之祸中狠下心调动卫队开武库,全力助太子起兵诛杀江充的皇后,其胆气智慧,远非寻常人可比。
卫子夫生于微末,机缘巧合以歌女的身份入宫,却在一夕之幸后被少年天子抛之脑后,若她就此认命,也不过是在宫中蹉跎一生,既然如此,索性就赌一赌,若是帝王仍存怜惜之心,那便是另一番天地;
假如上天不佑,皇帝许她出宫,她赌输了也不亏——皇帝已经不顾念她,那在宫中虚度华年也是毫无用处,她的两个兄弟卫青和卫长君都受恩在建章宫内当差了,从平阳公主府的马奴到皇宫的侍卫,也算是翻身改命了,至于她自己,既然没了前程,倒不如出宫去另谋出路。
好在,她还是幸运的。
漪澜殿内传来水声,围墙上的小金雕往这边扭了扭头,张开翅膀飞走了。
到了晚间,刘彻在未央宫正殿加班,李盛蹲在旁边的架子上陪着,被系统告知,卫子夫有孕。
果然是好运气。
刘彻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意义非凡,而且,他也需要向刘彻证明自己的不凡之处——他需要积分,需要帝王更多的信任和破例。
但现在还为时过早。
李盛看一眼外面已经黑透了的天色,暂且没动作。
大概二十多天后,得知脉象已现,这天一大早,刘彻刚醒过神来,就被小鹰带着往外走。
“啾啾!”走啊!
“阿曜,你这么着急做什么?”刘彻在后面跟着,他还没用早膳呢。
小鹰把刘彻带到了漪澜殿,卫子夫正在铜镜前梳妆。
“陛下到!”
卫子夫跪下迎接,谁知还没弯腰就被一只翅膀挡住了——是的,一只灰褐色带着白色斑羽的翅膀。
李盛把人拦住,然后就开始绕着卫子夫飞,一圈又一圈。
刘彻有些懵,带着人都进了殿内,他就看见小鹰停在了卫子夫面前的案几上,一个劲儿地盯着卫子夫的小腹处看。
难道?!
刘彻内心激动不已,但又有些激动,他面上不露声色,只是让人传了医者来。
“禀陛下,这位贵人有孕半月有余,但脉象还浅。”
“好,赏!都赏!朕有孩子了!哈哈哈!”
刘彻放声大笑,登基三年来,他临幸过的宫人不少,但都不曾有孕,他心怀隐忧,每次想起来都不安,如今,他终于有孩子了!
但有人高兴,就有人不高兴。
闻听卫氏有孕,陈皇后阿娇简直是气急败坏,她这几年来延医问药,花费可不少,皇帝来椒房殿的次数也不少,可她一直没有身孕,这也就罢了,毕竟宫中得幸的女人不止她一个,都没怀上过,可这次,居然让一个出身低贱的卫氏歌女捷足先登怀有身孕!
阿娇从小就是锦衣玉食金尊玉贵,她是馆陶公主唯一的女儿,从小就被母亲带着进宫,窦太后看着她长大,宠得心肝一般,说起来,比一般皇子都要得宠些。
可日子太顺了,她自己就没什么心计,如今着急起来,也只能哭着去找母亲。
馆陶公主比女儿更心狠手辣,卫氏在未央宫,她们的手伸不进去,那就先把卫氏族中最出挑的人灭了——“大长公主闻卫子夫有身,妒之,乃使人往建章宫捕卫青,执囚,欲杀之。”
卫青当时正在建章宫中当差,还不怎么显眼出名,只是一个平常的侍卫,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抓走了。
李盛在后面旁观了一切,但他没有出手——既然卫青暂且安全无恙,他不想抢了旁人的机缘。
“卫青友骑郎公孙敖与壮士往篡之”,卫青人缘好,有个过命的好友,冒着生命危险带着人,愣是把人从大长公主手里抢回来了。
这事儿传到刘彻耳朵里,自然是气愤不已。
卫氏身怀有孕,倘若卫青真有个万一,卫氏受了惊吓伤了胎儿怎么办这可是他盼了好几年才来的孩子!
还是说,他的好姑母就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他也拿馆陶公主没办法,窦太后端坐宫中,他能怎么办?汉朝以仁孝治国,他什么也做不了。
他只能加倍补偿卫氏,以此来表达自己对皇后的不满。
“以卫子夫为夫人,尊宠日隆”。
“召卫青为建章宫监,侍中,随侍身侧,及母昆弟贵,赏赐数日间累千金”。
公孙敖也因此得益,被刘彻升官了。
——救了卫青,算是保全了这一世的富贵平安。
建元四年十月,刘彻按照惯例,接受了各位诸侯王的新年朝拜。
跟后世不同,汉代时,国朝使用的历法每年是以十月为开端的,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最后一个月是九月,他们在秋天告别这一年,然后在冬日迎接新的一年。
这一年来朝拜天子的诸侯王中,有刘彻的异母兄长,江都王刘非,刘非大刘彻十二岁,当年景帝登基三年便爆发了七国之乱,十五岁的刘非便请命领兵随军出征,平叛之后,景帝赐予这个儿子天子旌旗以作表彰。
由此可见,这位江都王是有些名声权位的,并非那种籍籍无名的边缘旁枝。
刘彻在去岁便开始修建上林苑以便训练私兵和游猎享乐,如今上林苑已经修好,见长兄来长安,他便兴致勃勃地邀请这位江都王去上林苑游猎玩耍。
刘彻在出行之前,先派了自己的小伙伴韩嫣去上林苑巡视一番,李盛跟着去了,韩嫣乘着马车在前面,李盛悠悠闲闲地在后面飞。
刘非就等候在大道旁边,远远望见一支上百人的骑兵队伍,护卫着一辆奢华宽大的马车疾驰而来,以为是皇帝銮驾,便让自己的随从退下,他自己则整理衣冠准备跪拜见礼。
李盛隔着老远瞅见了,立马一个急停,钻进马车叼着韩嫣的衣服把人拽出来——别睡了!赶紧的!你的催命符来了!
历史上,韩嫣并不知道外面的江都王给他跪了,一路不停地直行而去。
而江都王后面得知自己居然大礼参拜了韩嫣,自觉脸面丢尽,于是跑去找王太后哭诉,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告状去了,委屈得不得了:“臣一介宗室亲王,居然还不如宿卫宫中的韩嫣尊贵!干脆让陛下收了臣的封地,臣也来京城做一个侍卫好了!”
王太后本来就对韩嫣有意见,这次事情后更是成见加深,不久后,便以“韩嫣随意出入后宫永巷,与宫人有私情”的罪名把人杀了。
“上为谢,终不能得,嫣遂死”——刘彻亲自前往谢罪求情,也没能改变韩嫣的死局。
由此,西汉时太后威势之重,也可见一斑。
但这次不一样了,离着刘非还有一大截距离,李盛就叼着韩嫣的领子把人提前拽出来了:你赶紧跟人家客气着点儿吧!
韩嫣也是世家子弟,礼仪规矩是不缺的,何况又是小鹰阿曜亲自把他叫出来。
当初卫夫人有孕,还不等医者把脉,小鹰元曜便能提前察觉,带着陛下前往提醒,再加上之前的一些事情,韩嫣常在刘彻身边,自然知道元曜的不凡之处。
这会儿被拽下来,他见了江都王,赶忙上前见礼,好声好气地跟人说话。
李盛还钻进马车,从车厢壁的暗格里叼了一块前两天就准备好的圆形玉佩,扑腾着飞在韩嫣旁边,把玉佩交给韩嫣,又冲着江都王刘非“啾啾”叫了两声。
这玉佩是李盛当着刘彻的面从内库里拿出来的,过了明路,是个双环形状,玉色透亮匀净,温润清透,是难得的珍品,给亲王当礼物也不掉价。
韩嫣能被汉武帝带在身边这么久,脑子是很灵光的,见此便立刻把玉佩接过来,当做礼物双手送给刘非:“久闻江都王英武刚烈,年少时便有战功,在下仰慕已久,今日得见,实在是高兴。”
帝王的宠臣韩嫣,待自己这样亲近,江都王也很高兴,跟皇帝近人打好关系很重要的好不好!
汉代削藩一直都有,看着如今这位陛下,也不是位省事儿的主儿,跟皇帝身边的人打好关系,将来若是有什么变动,也好有个缓和。
于是两人明明是初见,双方却都很客气殷勤。
谦让一番后,刘非也坐上了韩嫣的马车,两人一起往上林苑去。
刘非很有兴趣地跟韩嫣打听起那只鹰。
“是一只大雕,陛下的爱宠,很是聪敏通人性,陛下颇为看重,您万万不可将它看作一般鸟兽”
马车上的韩嫣说完,掀起帘子看了看外面飞着的元曜。
元曜今天好奇怪,但是感觉非常严肃呢。
李盛回头看他一眼:要不是我,这会儿你的生命进度条已经快走到头了,感恩吧,愚蠢的两脚兽,遇上本鹰鹰,你算是烧了高香了!
第223章
自从卫子夫有孕,可以说是荣宠不断,卫子夫初次有娠,未免有些焦虑不安,为了安抚她,刘彻特地把她的家人传进宫来陪伴。
卫家人进宫那天,李盛也去凑热闹了,他蹲在树枝上看着下面的一群人,第一个感受是,卫家人都长得好好看哦!
人是视觉动物,看到美好的事物就会心情愉快,而对于颜控,看到一排俊男靓女站在一起,这就是视觉盛宴啊。
——对,说的就是刘彻,他是个后世都有所耳闻的不折不扣的深度颜控。
卫子夫柔和端庄,她的小妹卫少儿明艳大气,卫君孺容貌逊色些,但眉目温婉淡雅,也是个气质型美人。
卫子夫的母亲卫媪已经年老,但从面庞眉目中也能依稀看出,她年轻时必然是个漂亮女子。
卫子夫有一长兄卫长君,身体不太好,系统告诉他是先天心疾,历史上也是早逝了。
卫青长相俊朗身形高大,这会儿看着姐姐眉目含笑,他素来是很乐天知足的性子,当年他是因为二姐卫子夫才能蒙恩入宫当了侍卫,但二姐却被天子遗忘再无恩宠,他经常为此不安,如今她身怀有孕,一生有了依靠,他也就心安了。
卫子夫还有两个弟弟卫步和卫广,这段时间没在长安,也没能进宫。
刚刚四岁的被母亲卫少儿抱在怀里的霍去病,都是玉雪可爱聪明伶俐。
卫子夫的胎已经八个月了,刘彻这些天盼孩子盼的,看着别的小孩儿都心里喜欢,见霍去病眨着一双大眼睛偷偷看他,看一眼,就缩回去把头埋进母亲怀里,然后过一会儿又偷偷从母亲的袖子下面钻出来看,他跟着母亲卫少儿在平阳公主府长大,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势的男子,还有姨母,他都不认识了。
刘彻就一笑,下来亲自抱了抱这孩子,心里想着,若是卫氏也能生个男孩儿就好了。
李盛也飞过去看,然后成功把小朋友吓哭。
啊啊啊好凶好大的一只怪鸟啊!
哼!无知的小屁孩!你还小,不能欣赏本鹰鹰的帅气酷飒,等以后你长大了骑马射猎,看着这么大一只威猛霸气的大金雕,就不信你不眼馋!
李盛傲娇地飞走了。
刘彻还有公务,带着人走了,留卫家人在漪澜殿继续跟卫子夫说话。
“阿曜!”刘彻叫自己的鹰,哦,对了,应该是金雕,去岁新年时,有一小国使者来长安,见了阿曜便一惊,说这种鹰因为颈环金黄羽毛,被他们部族称为金雕。
李盛连头都没回,抬起一只翅膀冲着他扬了扬:你先走吧,我在这待一会儿。
刘彻就看着阿曜特别敷衍地冲着自己摆摆翅膀,就继续在那盯着下面的人看,扭头冲着身后的太监春陀道:“你看阿曜,比人还喜欢看热闹,连朕都不理了。”
春陀只能赔笑,陛下能抱怨,他能说吗?
卫媪见皇帝走了,稍微放松了些,她一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物就是平阳公主,如今见了天子,大气都不敢喘了,方才只敢低着头,这会儿才上前来好好看一看女儿。
自从卫子夫被皇帝从平阳公主府带进宫,她已经快两年见不到女儿了。
“皇后可有再为难你?那日我听说阿青被抓走,吓得我夜里都睡不安稳,梦见你被皇后带走了,今日见了你气色不错,这才放下心。”
说着,卫媪的情绪便有些低落:“也是咱们家身份低微,一点都帮不上你。”
卫子夫赶忙安慰母亲。
李盛闻言,看了一眼旁边的卫青,和他怀里正在玩舅舅头发的幼年霍去病。
卫老太太实在是多虑了。
卫青和霍去病,将会成为将来的卫皇后和卫太子刘据最大的靠山,卫霍家族,将绵延数十年,是整个西汉王朝中最强大的外戚力量。
说起卫老太太的生平,也颇具传奇色彩。
史书上,她被记载为“卫媪”,“媪”即老妇人的意思,年轻时,她嫁给了卫姓丈夫,生下了卫长君和卫子夫三姐妹,随后丈夫早逝,她拉扯着三个孩子长大,在平阳公主府帮佣。
公主府人员众多,有个叫郑季的小吏来平阳公主府办事,遇到了正值壮年芳华仍在的卫媪,两人在一起日久生情,有了儿子卫青,卫青一开始是随着父亲回了郑家,但是郑季不把这个儿子当回事。
“青为侯家人,少时归其父,父使牧羊,民母之子皆奴畜之,不以为兄弟数”。
“民母”即郑季的正妻。
后来卫青不堪欺辱 ,便逃回了平阳公主府,为骑奴,也是在这段时间,他学会了骑马射猎,有了不错的武学基础。
再后来,便是大家都熟知的事情了。
至于卫广,卫步这两兄弟,就是卫媪的第三段情缘了。
西汉时民风开放,女子二嫁很常见,汉武帝的生母王太后还是二嫁之身呢,汉武帝还把异父的姐姐封了修成君,满朝文武都毫无意见,大家对此接受良好。
甚至政府还很鼓励寡妇再嫁,像卫媪这样,大家并不以为意,卫家的孩子们都健康平安地长大了。
而卫氏家族的女人们,似乎都有种潇洒果决的心态。
卫子夫孤身在深宫,敢冒着风险“涕泣请出”;
卫少儿,与霍仲孺相恋,生下了霍去病,霍仲孺跑了,卫少儿也不哭不闹,自己好好抚养孩子,把儿子养得性格开朗活泼可爱。
李盛猜测,霍去病那种勇往直前不惧生死的劲头,应该就是来自母系遗传吧。
卫子夫生下了一个女孩儿。
虽然有些失望,但这毕竟是第一个孩子,能生女儿,将来就能生儿子,刘彻还是很高兴的。
他给长女起名叫“刘珺”,意为美玉。
小公主很乖,慢慢长大一些后,高挺的鼻梁和狭长的丹凤眼一看就是随了父亲,刘彻也越看越喜欢,第一次当父亲,他经常忙完公务就往漪澜殿来。
“漪澜殿虽说意头好,但终究狭小些,如今珺儿还小,不宜挪动,朕已经命人把未央宫正殿后面的九华殿收拾出来,等孩子大了,便让珺儿住过去,你照旧住在漪澜殿。”
面对刘彻,卫子夫一向是百依百顺,何况这是件大好事,她低头逗一逗怀里的女儿:“看你父皇多疼你。”
“难道我只疼珺儿,不疼你么?这么多殿宇,朕让你住漪澜殿,你难道不明白?”
“子夫心中感念陛下恩德,也想着为陛下再添子嗣呢。”
声音渐渐低了。
啧,当着孩子呢,也这么不正经,李盛翻了个白眼,在外屋的架子上啾啾叫了两声,飞出去了。
不过,漪澜殿确实意头好——当年的王美人,如今的王太后,便是在漪澜殿中生下了如今的刘彻。
建元四年六月,大旱。
好在这些年来大汉一直休养生息,也有存粮能赈济灾民渡过难关。
史载“至武帝之初七十余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仓廪尽满,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可以说,刘彻即位后,接手的是一个富饶的大汉,文景两代皇帝的积累,为刘彻攒下了厚厚的家底,这也为后面攻打匈奴提供了物质基础。
今年旱灾严重,收成大损,很多地方连赋税都收不上来,还要中央财政支持。
刘彻开始研究着想兴修水利。
古代农事极度依赖天时,因此,水利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兴修较大的水利工程是从春秋开始,西汉武帝时期,开始了全国兴修水利的高潮,秦汉以来,汉武帝刘彻是兴修水利最多的一位皇帝,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李盛最近还挺闲的,这会儿正蹲在未央宫外面的灯架上,听着里面一群人跟刘彻在探讨修建水渠的事。
“昔日秦王嬴政便在关中修建了郑国渠,沟通泾河、洛水,途径泾阳、三原、高陵等县,有三百余里长,可灌溉四万多顷土地,如今陛下要修水渠,不如也以关中为始,修建漕渠,关中毕竟是都城所在,人口稠密,每年都从外地运输粮食,耗费巨大,若是有一条水渠,那就方便很多了。”
刘彻点点头,他也赞成从关中开始修,除了能运送粮食到长安,将来若有战事,或是开发西北,关中作为后方的物资供应基地和军事基地,必须具有一定的交通便利。
事情说完,刘彻放下政务,用了些茶点,让近臣们散了,留下韩嫣,姿态悠闲地开始对弈下棋。
李盛跟了好几任饲养员,看也看会了,这会儿就站在棋盘边上观摩。
刘彻很明显没认真,韩嫣跟他一起玩了十几年,当了他十几年的伴读,连下棋都是一个师傅教的,彼此也熟悉,不用假惺惺地让着皇帝,没一会儿就把刘彻围死了一大片,眼看着就要赢了,韩嫣抬头冲着刘彻一笑,抬手就要拾棋子。
刘彻看看旁边的金雕,忽然玩心大起,冲着李盛眨眨眼,又冲着棋盘使眼色。
李盛:啊,刘彻你真幼稚!
但动作却毫不迟疑,上去就一翅膀把棋盘掀翻了——搞事使人快乐!
刘彻指使小金雕干了坏事,还假假地惊讶道:“哎呀,阿曜真是调皮,这一局就算不了了,甚是可惜呢。”
韩嫣又不是瞎子,见这一人一鹰联合起来耍无赖,愣了一下,朝着刘彻无奈道:“陛下也太不讲道理了!”
又转过头伸手指着小金雕:“昨日我还专门带了好肉来喂你呢,小没良心的!”
李盛一点都不心虚,扇了两下翅膀回到架子上梳理羽毛去了:他们老刘家的皇帝,棋品一向都很无赖啊,你不知道吗?
说起来,当年刘彻的老爹汉景帝刘启当太子的时候,跟吴王世子刘贤下棋,刘贤悔棋,刘启不让,两人闹起来,刘启还“失手”用实木棋盘砸了刘贤,刘贤当场就寄了。
因此,后世传闻,汉景帝人称“大汉棋圣”。
可见棋品差是祖传的啊!
第224章
“阿曜呢?今日没在正殿陪伴陛下吗?”
韩嫣进殿来时,刘彻正在案前查办公务,忙得抬不起头,旁边的春陀见主子不答话,便上前回话道:“您来晚了,元曜刚出去玩儿了。”
刘彻抬头哼一声:“阿曜现在整天往外跑,果然长大了就野了,小时候还不大会飞的时候,还不是我把它抱来抱去的,还专门陪着它在外面学飞,这现在羽毛长齐了,就把朕扔下,整日自己出去玩儿。”
韩嫣在刘彻对面跪坐下,接过笔来,开始陪老板加班。
“阿曜是金雕,天生就是要驰骋天穹的,在这宫里闷着,未免太委屈它,再说,阿曜不是还给陛下带了礼物回来吗?您这件大氅上边的狐狸领子,不就是阿曜叼回来的白狐?多好的皮子啊!”
刘彻抬手摸摸脖子上顺滑厚密的狐狸毛领,这倒是没说错,阿曜长成大金雕后,经常出去打猎,带回来的狐狸野兔,都是皮毛油亮的上等货。
而且特别贴心,上次他不过就抱怨了一句少府送上来的皮子不够厚,做袖筒护臂都不好,第二天傍晚,阿曜就带回来两只肥肥的野兔子,一只雪白,一只灰银色,绒毛丰密,不知道阿曜怎么猎的,只有头上一点伤痕,旁的地方毛皮完完整整。
做了两幅袖筒,他自用了灰银色,那副白色的,却好好地凭空不见了。
过了半月,他去上林苑视察,见着那副袖筒被卫青用作了护臂。
刘彻当时心里就有点吃醋:明明是给他猎的兔子,他出工出力的,刚做好了,元曜就拿去送给旁人了!
韩嫣在旁边看着也挺酸的:明明是他先遇到的阿曜!当时小鹰被摔到树下的草丛里,还是他第一个上去把小鹰捧起来的呢,平时也没少给喂好吃的,怎么阿曜不说给他送一副袖筒啊!那卫青才冒头多久啊,阿曜就这么喜欢他了?
卫青倒是挺高兴,见皇帝姐夫问他,还上去显摆了一回:“是阿曜拿来给我的,我那日射箭伤着了手臂,第二日阿曜就把这护臂叼来送我了,也不知道它从何处得来。”
何处?我这处!
不过这会儿刘彻正看着卫青顺眼,些许小事,也就算了,他把心里的酸劲儿压了压,开始慢慢地骑着马问起骑兵们的训练情况。
上林苑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期门军和建章营骑都在这边训练骑射,卫青虽说出身微末,但确实难得的骑射俱佳,卫氏温柔和顺,又能为他绵延后嗣,他也愿意抬举卫氏的兄弟,也是为公主和将来的皇子做打算。
“噍——”随着一声清越的鹰啼声,天空中出现了金雕的身影。
李盛在建元三年被刘彻带回宫中,如今已经是建元五年的春天,他已经成年了,生活环境安稳优渥,吃得好自然长得好,他还是金雕亚种中最大的亚洲金雕,成年后的大金雕威猛霸气,张开翅膀后臂展已经超过了两米,体长足有一米。
金雕在外面玩够了回来,在未央宫的殿前落下时,有时候会故意耍帅,灰褐色的大翅膀带起一阵风,殿门前的风铃都被吹得响动不停。
“阿曜!”刘彻抬头望去,小臂上已经绑好牛皮护臂。
金雕在空中盘旋滑翔,慢慢落下来,在刘彻的手臂上站稳,低头蹭了蹭刘彻的侧脸,栗褐色的眼睛转过头来看向韩嫣,兴致勃勃地冲着他“啾啾”叫了两声。
在这个时代,猛禽对于男人的吸引力,不亚于后世的跑车,且因为猛禽稀有,这种诱惑更胜一筹。
后边一群骑兵郎官们看着这么一只彪悍凶猛的大鹰乖乖落在陛下小臂上,真是眼馋得不得了。
那坚硬的喙、那锋锐的爪子、那铠甲一般丰密油亮的翅羽,在他们眼里真是魅力无限,充斥着一种野性粗犷的美,阳光下,颈背上的金黄色羽毛越发华贵耀目。
可惜,这是陛下的鹰,若是卫青或是韩嫣的,他们还能求一求,凑近了好生瞻仰欣赏一下,陛下的爱宠,他们就不敢冒犯了。
不过,这只叫“元曜”的鹰倒是很通人性,经常来陪他们练习射箭。
卫青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刘彻很惊奇:“阿曜怎么陪你们练射箭?”
——总不能是自己当靶子吧,就算阿曜肯,估计也没人敢。
李盛骄傲地啾啾叫了两声,张开翅膀飞出去,向刘彻展示了一下。
上林苑也是皇家园林,各种花木也不缺,李盛从旁边的花树上叼了一大朵开得正好的红色海棠花,随着一声鹰鸣,下面的一排骑兵都拉弓搭箭做好了准备,只是箭头冲向地面,以免一时失手伤了大鹰。
在高空,金雕把海棠花放开,自己则稍收翅膀调整姿态,迅速直线下潜,稳稳落到了地面上。
在海棠花下落的一瞬间,底下的骑兵们拉开弓箭,伴随着凌厉的破空声,一只只羽箭冲着那朵海棠花射去。
但花被带得太高了,最终,只有一只羽箭射中了花柄。
刘彻看明白了,阿曜是迎着日头放落的花,要射中,首先就要眼睛好,能迎着日光看中目标发箭,其次还要有臂力,才能把箭放得又高又远,最后,还要有准头,那花远远看过去都只有一个点了,隔着那么远射中一朵花,这可不容易呢。
“方才是谁射中了?”
“臣张次公,拜见陛下。”一个穿着红衣的郎官翻身下马,跪伏见礼。
刘彻眯了眯眼睛:“张次公,朕记得,你父亲叫张隆是吧?当年是父皇身边的卫兵,出身轻车兵中的武射吏?”
“陛下说得没错,张隆确实是臣的父亲。”
“好,起身吧,你父亲当初便因擅射而得了父皇赏识,你如今也是骑射出众,不坠先辈声名,不错,赏!”
“谢陛下!臣誓死为陛下效忠!”
张次公很激动,今日能得陛下青眼,是他没想到的意外之喜。
他望向在一边的树杈上梳理羽毛的大金雕,真是他的贵人,啊不,贵鸟啊!
在上林苑游览的一会儿,跑了马,刘彻便带着车驾回宫了,李盛玩了一天,也有些累了,懒得再飞,钻进车厢里摆烂,摊开两只大翅膀冲着刘彻嘤嘤叫撒娇,想让饲养员给按摩一下翅膀。
刘彻把大金雕费劲儿地抱过来。给他揉揉翅膀根部,捏捏翅膀尖尖,梳理一下羽毛,擦擦背上的浮尘,正当李盛被揉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他听见了饲养员酸溜溜的质问声:“你怎么把送我的兔皮又拿去送给卫青了?”
李盛一个激灵醒过神来,扭头看向刘彻:天哪!你这么小气的吗?!
而且那是我猎来的兔子皮!我打的!我哒!
不过饲养员还是要安抚的啦!
李盛凑上去贴贴,又毫无尊严地被拉开翅膀像个大母鸡一样摆弄了一会儿,哎,算了,反正是在车里,就随他吧。
等回了宫,大金雕从马车车厢里钻出来,昂首挺胸地张开翅膀,又是一只威武霸气的帅气鹰鹰了。
不过,韩嫣干嘛也怪怪的,还用这个眼神看着他,跟怨妇一样?
第二天他就知道了,卫青进宫来看望姐姐和小公主,韩嫣碰上了,两人说话的时候,就一直看着人家手臂上的兔皮护臂。
明明就是一副很普通的护臂啊,甚至连绣花都没有!
行吧行吧,真是的,两脚兽真麻烦!
李盛当天就出去又打了两只兔子回来,一只灰色,一只灰白,直接送去了少府,等做好了,他用爪子勾着一副灰白色的亲自送去了弓高侯府上补给韩嫣。
真是,你都富裕得拿金丸打鸟雀玩儿了,家大业大的,缺这一副护臂啊?
第225章
最近宫里的气氛很沉闷,窦太皇太后生病了。
馆陶公主已经住在了宫里日夜看护,陈皇后也顾不上求医问神地求子了,只忙着去照管外祖母——老太后才是她们母女最大的依靠啊!
刘彻见祖母病了,心情也很低落,虽说祖孙之间政见不合,但是当年他七岁被立为太子,窦太后和馆陶公主都没少出力,他少年登基,也是祖母在后面为他掌舵,这些年来,祖母对他,是真心疼爱。
刘彻去太后宫里侍疾,回了未央宫便把宫人们都撵出去,自己招招手把阿曜叫过来,一边帮大金雕梳理羽毛,一边小声地说着儿时的旧事。
李盛对于这种事已经习惯了,从二凤、小朱、老四。到现在的刘彻,当皇帝嘛,压力很大的,经常有烦心事。
饲养员emo了,又不想跟别人说话,就抱着自己的毛绒绒念叨念叨,李盛非常熟练地把自己调成了省电模式,只需要乖乖被撸被抱着,然后时不时蹭蹭刘彻的下巴,用翅膀碰碰他的手臂,起到一个安抚的作用就行了。
但刘彻只沉默了一天,第二天,他就重新传召近臣,趁着窦太后病重,无法在插手朝堂,迅速果决地开始了第二次“尊儒”行动。
李盛站在未央宫正殿前的高墙上,望着一拨又一拨人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再远眺那边窦太后的长信殿,不由在心里感慨:帝王家的真情,或许是有的,但是这点亲情,放在王权政斗面前,就显得格外单薄了些。
窦太后重病倒下,且医者断言身体状况再难回转。
这对亲孙子刘彻而言,是一件哀痛之事;但对于急于掌权的少年天子来说,却是难得的机会,没了头顶上压着的太皇太后,刘彻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了。
刘彻是皇帝,年少而远志的他有自己坚持的政治主张,他希望复古圣王时代的礼学,他希望把私学重新统为官学,他需要人才,他大力支持兴教办学。
而“孔门”中的古代王官之学是诸家学说中保留最完整最系统的,有教材,有传承,这与他的政治主张不谋而合。
另一方面,他有着迫切的集权需求,年轻的帝王在心中已经描绘好了这个国家的新局面,他需要独断集中的权利,他才是这个王朝唯一的主人!
而在这一点上,时常随侍王驾的儒学,或者说经学学者们非常聪明,或许是为了迎合天子的心意,他们极度推崇《春秋》中的“大一统”观念。
无论是从办学传经,还是从中央集权,儒家学派的理念都非常符合天子此时的政治需求。
而历史上,儒学之兴,也由此而始。
建元五年三月,刘彻经过数年的努力,终于成功把其他学说都摒除在博士官之外,而独设《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即后代所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刘彻亲自为天下崇尚孔学的的经学生,铺上了一条金光大道。
夏四月,平原君薨逝。
平原君是王太后的母亲,本来就在窦太后床前侍疾,身心俱疲,如今听闻母亲亡故,王太后当即心气激荡晕了过去。
处理完平原君的丧事后,王太后也病倒了。
两位太后都凤体不安,宫中谁敢作兴?于是自四月来,宫中便一直这样沉寂安静着。
小孩子的感受是很敏感的,连漪澜殿的公主珺儿歪在乳母的怀里,感觉父皇今天有点可怕,一点都不笑。
她乖乖地眨着大眼睛,怯生生地看父皇在桌前坐下,不像以前一样闹着扑上去要父皇抱。
刘彻感觉额头一跳一跳地疼起来,王太后病得起不来床,他去探病,却仍拉着他的手让他一定要照顾舅舅田蚡,说如今太皇太后病重难医,当年老太后一手把田蚡和窦婴撵出了朝堂,如今窦太后已经无力干涉政事,不如就让田蚡复官。
刘彻听得满心不高兴,眼见着太皇太后时日无多,他如今大力尊儒已经是戳着老人家的肺管子推行新政了,朝中也有不少言论,田蚡才能是有的,且政治理念与自己相合,他肯定要用,眼见着太皇太后时日无多,又何必非得在这个时候多添波折?
而且,他毕竟是天子,中央集权是他想要促成的结果,他不愿见到窦太后干涉朝政贸然调动官员,压制他的军权政权,难道换个外戚,他就很欢迎了吗?
他不喜欢窦太后干涉朝堂,同样,他也不乐见王太后权柄过盛。
刘彻叹息一声,抬头看到珺儿正躲在乳母背后,有些害怕地看过来。
他笑了笑:“珺儿乖,来,父皇抱抱我们小公主。”
珺儿跑过去一头扎进刘彻怀里,小姑娘软软的身体还带着一丝蜜糖的香气。
“刚喝了蜜水吗?”刘彻亲自给女儿理了理头发,把刘珺抱在怀里掂了掂:“珺儿又重了。”
毕竟是盼了好几年的第一个孩子,刘彻还是很疼爱的。
历史上,这位卫长公主也最得汉武帝宠爱,“长公主”是越级晋封,且她的汤沐邑还是最为富庶的盐邑,两任丈夫皆尊贵无比,一个是第五代平阳侯曹襄,即平阳公主与第一任丈夫曹寿之子;曹襄病逝后,汉武帝为女儿做主赐嫁给了当时自己最为重新的方士栾大,还送了万金给公主,栾大最为尊贵的时候是封了侯爵,腰配六印的。
最后,就算栾大坏了事,尽管被骗丢面子很气愤,但看在长公主的面子上,汉武帝也默许了栾大的高规格墓葬。
卫子夫的诸多子女中,卫长公主是唯一一个死在巫蛊之祸前,没被牵连的。
李盛就在屋里的架子上站着看刘彻哄女儿,不得不说,这样看过去,小公主的眉眼真是像极了父亲,尤其是被逗得生气了的时候,那种冷着脸皱着眉一脸不耐烦的小模样,跟刘彻一样一样的。
旁边有宫女捧了水来给金雕喝,李盛喝了两口,就摆摆翅膀不要了。
现在他常去的地方,都建了像是单双杠一样的木架专门给大金雕用,漪澜殿这个更多功能一些——下边是个小摇篮,是刘珺刚出生那会儿刘彻让少府做的,现在刘珺已经躺不下了,倒是李盛,把这个小摇床当窝了,偶尔进去睡觉。
刘彻在漪澜殿待到晚上,到了晚间正用饭的时候,椒房殿来人请陛下:“太皇太后高热不退,皇后娘娘请陛下过去一趟。”
刘彻赶紧扔下饭碗去了。
皇帝走了,又听说太皇太后病势反复,漪澜殿中一霎时安静下来。
李盛理了理自己的羽毛,在宫里他是待够了,两个病号,现在他都不敢放肆地大声叫,憋屈。
明天就出门,先去卫家看看霍去病,不知道这次见他还哭不哭,先去帮助小朋友锻炼一下胆量,然后去上林苑找卫青和张次公玩儿!
第226章
上林苑中,韩嫣正在马上射箭,就听见空中传来一声熟悉的鹰鸣。
“噍————!”
“阿曜!”韩嫣朝着旁边一伸手,身旁的侍卫立马递上牛皮臂缚。
韩嫣打了个呼哨,朝着天上的金雕伸出左手。
大金雕轻快地叫了一声。慢慢落下来,稳稳地站在了他的小臂上,啾啾叫了两下,亲热地蹭蹭韩嫣的下巴。
韩嫣拿过自己擦汗的巾帕来,给阿曜擦擦翅膀上沾的灰尘草叶,架着大金雕走到旁边,从侍从的手里接过水来放到阿曜旁边。
李盛低头喝水,喝够了就伸出大翅膀把水碗往外推推。
韩嫣每次见到阿曜这种跟人一样的动作都会非常感慨,果然是从小跟着陛下长大的,寻常鸟雀走兽可没这么通人性。
刘彻是起意要打匈奴的,虽说还没与外朝商议,但他的近臣们都深体上意,而期门军中的不少年轻士兵,都为此振奋不已:打仗,就意味着有军功,汉承秦制,军功够了,是可以封侯的!
因此,士兵们都训练得相当努力,李盛还看见那边一溜小将,手腕上坠着沙袋练习射箭,射的还是活靶子:旁边的士兵把干草团成的球一个个抛出去给他们射。
自从上次张次公靠着射术在陛下跟前露脸,这一伙儿人都憋着劲儿也苦练射技呢。
李盛扑腾着翅膀飞高,站在旗杆上向下望去。
如今正值春夏之交,上林苑中一片苍翠绿意,耳边传来年轻兵士们气势蓬勃的呼喝声,箭羽穿过空气的凌厉破风声,骑兵练习阵法时战马步调一致的踢踏声,还有两两互博的将士,旁边围着的人们的叫好大笑声。
李盛呼出一口气来,跟宫中的沉闷死寂相比,还是上林苑中气氛更活泼,连带着花草香的空气都更让人心情舒畅,李盛觉得自己连精神都变好了。
他畅快地飞了两圈,去找卫青玩儿了一会儿,给他扔了几次草球当陪练,然后就钻进林子里去了——本鹰鹰也有自己的训练计划要做。
这辈子既然穿成了金雕,拥有了绝对的空中视角,那当然是要跟着出去打仗的啊!
李盛跟着二凤打了许多年的仗,深知战场上刀枪无眼,就算他有系统开挂死不了,但是受伤中箭也是很疼很丢脸的!
他已经仔细想过了,如果要尽己所能,那就要飞到高空去侦察,要给汉军打信号,第一次,匈奴可能没防备,但是第二次第三次呢,对面肯定就认识自己这只显眼的大金雕了,那他在空中,就是活靶子啊,肯定要练习一下保命技能。
寻常射箭,从发箭出弦,到射中目标,是有一定时间间隔的,李盛需要做的,就是尽量让自己的动作更加敏捷迅猛,在箭射出时迅速拉高身体,或者迅速下落保证自己的个鹰安全,实在避无可避,也要尽量调整姿态保全主干躯体。
另一方面,他也需要锻炼一下在复杂环境中飞行的能力,行军路途中环境复杂多变,战场上两边打起来了,说不定他还得去捞人,在那种混乱的环境中,脑子要灵醒,动作要干脆。
上林苑中有一片林子,是很好的训练场。
在林中穿行,地方狭小,活动范围有限,为了躲避树枝,他要及时调整姿态,收拢或是张开翅膀,扬起头或者低下头都要他多练习,才能增强应变能力。
李盛飞了一圈就累了,这样飞既废精力又废体力,躲过了树干没躲过树枝,压低了身体却被勾住了爪子,想及时抬升,连翅膀都拍打不开,使不上劲儿,有时候还得努力把身子侧过来飞过窄缝。
他非常缓慢小心地飞了一圈,就已经搞掉了自己两根羽毛,李盛很不开心,他的羽毛都是又长又漂亮,他平时可珍爱了,每天都要去找人给自己梳理擦洗干净的,为了羽毛能更油亮坚韧,他还专门去吃蛋黄呢!
这一下子折了两根,真是把李盛心疼得够呛,他想了又想,还是舍不得,专门又回去跑了一圈,花了积分让系统给定位,把自己的两根漂亮华丽的羽毛叼回来了。
刘彻正在漪澜殿里休息,就听见外面一阵羽翅扇动的声响,阿曜回来了。
他一抬头,大金雕低低地飞进来落在架子上,嘴里还叼着东西。
而且阿曜看起来似乎不大高兴的样子,刚落上架子就低下头去看后背,还举起翅膀来对着日光细看。
刘彻过去就发现了问题:阿曜的背羽少了一根,翅羽有一根也折了一半。
这下不光李盛心疼自己,刘彻也心疼得不得了,赶忙过来摸摸断羽的地方:“阿曜,你疼不疼啊?”
李盛把嘴里的两根羽毛放到他手里,把头往刘彻怀里一歪,开始嘤嘤叫撒娇:啊啊啊啊啊老子好心疼好委屈啊!
刘彻好好的抱着阿曜哄了一会儿,又亲手喂了肉条,拿细毛刷刷了一回羽毛,用湿润的巾帕给金雕擦擦爪爪,又叫人去问韩嫣:“他不是在上林苑了吗?眼皮子底下也能叫阿曜伤成这个样子?”
韩嫣可冤枉死了,他当时见着那断羽都惊着了好不好,大金雕跟着他们出去射猎也好几次了,打遍野外所有狐狸兔子猪羊狗,全无敌手,这也没什么天敌啊,难道是更凶恶的猛禽?
后来还是看林子的老兵一层层禀告上来。
刘彻这才知道,阿曜自己跑进林子里玩儿了一上午,这才把自己弄伤的!
于是刘彻就伸手指弹了两下鹰鹰头。
“阿曜你也是,在外面飞多痛快,非得调皮去钻林子,该管管你了!再老是出去撒野把自己弄伤,就把你扣在屋子里闷着!”
李盛气个半死,我为了将来给你当侦察兵,千辛万苦地跑去林子里练飞,你不知道就算了,不知者无罪。
可是你居然还要关我小黑屋?!
你给老子等着!有你道歉的时候!
李盛被历任铲屎官宠坏了,上到二凤,下到小朱,哪个对他不是千依百顺?一直被惯着,脾气本来就越来越大,且受到猛禽生物本能的影响,再加上刚折了两根漂亮羽毛,本来就有情绪,刘彻这话一说,李盛立马就不开心了。
批评本鹰鹰?哼,听不了一点!
旁人都怕皇帝让着皇帝,小爷我可不惯着你!
铲屎官不懂事,就得教育!
被大金雕很不温柔地往胳膊上甩了一翅膀,刘彻有点懵逼地看着阿曜生气地飞走了。
这气性也太大了!
刘彻摸摸被扇了一下的手臂,连他亲娘王太后,亲爹汉景帝,都没动过他一指甲,从小都是千宠万爱的主儿,今天被自己养的金雕甩了一翅膀。
要是个人给他一下子,刘彻当场就得把这人拉下去问罪,居然有人敢冒犯他?!
这会儿被金雕扇了一翅膀,刘彻倒是没生气,就是感觉有点新奇——阿曜原来还会跟他生气呢,有趣,可爱,有性格,更喜欢了!
但是阿曜好像是真生气了——大金雕跑出宫去住了,找韩嫣住了两天,还去卫府找卫少儿看霍去病。
卫媪从儿子那得知这大鹰很聪明,还给深宫里的女儿卫子夫做了她从小就爱的点心,试探着装进饭盒里裹上包袱,大鹰看了一眼就用爪子勾住包袱飞走了,看方向,正是宫城。
李盛飞进漪澜殿,把东西搁下,刚把羽毛捋顺了,刘彻就过来了。
大金雕高贵冷艳地瞥他一眼,连翅膀尖尖都没动一下,只顾着歪头喝水。
刘彻在旁边越看越觉得有趣,憋着笑过去哄鹰,哄了一刻钟,大金雕才伸出大翅膀碰碰他的肩膀:算啦,小爷我大鹰有大量,原谅你了!
刘彻当着阿曜的面没笑,第二天金雕出去玩了,他当着韩嫣的面,笑得喘不上来气。
“阿嫣你不知道,阿曜昨日那个冷着脸瞪我的小样子,我摸摸羽毛都不肯,还伸爪子推开我,但是那爪勾都乖乖收着呢,推的时候都舍不得用劲儿,平日能一爪子挠破野兔的毛皮,那会儿推我的时候力气还不如珺儿,真是太有趣了!还偷偷瞥我一眼,就假装不在意地转过头去,哎呀太好玩儿了!”
韩嫣赔笑,心说阿曜那是在外边撒完气了才回去找你的,那天下午大金雕给我叼回来两只野鸡四只野兔啊,去找我的时候鸟喙上还沾着血迹呢。
不过李盛自己也琢磨了一下,直接去林子里冲,确实有点莽撞了,于是他开始在宫里练飞,下坠、猛冲、侧翼、低飞,宫里也有不少树木的。
刘彻都感觉自家鹰这饭量真是与日俱增啊,这腿脚也是越来越粗了。
建元六年五月,窦太皇太后去世。
窦太后去世后的一个月,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就被刘彻随便找了个罪名问责免官。
这两个人,是刘彻第一次尊儒行动失败后,窦太后任命的,如今人亡政消,窦太后没了,这两人也被免职。
那之前的窦婴和田蚡呢?
窦婴没能官复原职,毕竟没了窦太后这座大靠山。
但王太后还在啊,于是田蚡很快就登上了丞相之位。
如今王太后是天子唯一的长辈,又是生母,大汉以仁孝治国,天子又尊重太后,田蚡被身边人吹捧着,就有点飘了。
飘到什么程度呢?田蚡想拿考工的一部分土地,用来给自己建造宅院。
“考工”是少府管辖之下的一个机构,少府是专门奉养和服务皇室的,也就是说,是皇室专属。
田蚡性喜豪奢,如今又广收贿赂,家中金玉美人无数,豪宅天地遍布长安,这还不满足,居然胆大包天,想往皇帝的腰包里伸手了。
刘彻终于忍不了了:“不如舅舅把武库拿去用如何?!”
武库禁兵,岂是人臣能沾染的?!动了武库,与造反无异。
田蚡被外甥当头棒喝,这才收敛了些。
李盛冷眼看着,觉得田蚡这阵子确实是太过嚣张,他们家的管家已经开始计划着要强买旁人家的田,田蚡也不当回事,还收了贿赂试图举荐官员,左右朝廷用人,再放任下去,说不得就要卖官鬻爵,为祸长安,欺压百姓了。
于是李盛当晚就跑去田蚡的宅院,逮了两只乌鸦放在田蚡院子里叫,等乌鸦的叫声把人生生吓醒了,田蚡叫人出来查看,李盛又把两只乌鸦抓走,等田蚡回去躺下了,他又把乌鸦带过去叫。
这么折腾了四五回,一晚上疑神疑鬼,田蚡第二天就病了。
人干了坏事就会心虚,他把前阵子占的人家的一个花园都送回去了,还上书言辞恳切地给刘彻请罪。
刘彻看着他青黑的眼下,还挺纳闷,他记得昨日见田蚡的时候,这人还面色红润精神焕发呢,怎么就被他骂了一回,反省了一晚上就成这样了?他骂得应该也没有很凶吧?
第227章
建元六年七月,闽越国发兵进攻南越国。
闽越过起源于战国时期勾践所建立的越国,岁月更迭天地变化,在与楚国的大战后,失去家园的越人在如今的福建北部定居下来,与当地原住民逐渐融合成闽越人。
在秦朝末年,闽越王顺应民心起兵北上,响应中原起义,在楚汉之争中,闽越王无诸帮助刘邦战胜了项羽,因有此功劳,在汉朝建立后,刘邦封无诸为闽越王。
在数十年中,闽越逐渐强大起来,开始不安分,四处征战扩土敛财,他们这次的目标,是南越。
南越国是汉朝的藩属国,位置在后世的广东广西一带,相比闽越,南越就弱势许多。
但是南越跟汉朝老大关系好,因此,在受到闽越侵袭的时候,南越迅速上书请求大汉发兵来救援。
刘彻果断决定发兵前往南越,汉军兵分两路,一路由大行令王恢带领,自豫章郡出发;另一路大军由大农令韩安国率领从会稽郡出发,大军浩浩荡荡,威势逼人。
李盛跟跟着出城玩了一趟,看着旌旗烈烈威风赫赫,再花积分从系统那里看了看闽越和南越的地盘,觉得刘彻是有点太兴奋了——他觉得闽越那些兵力配不上这么大的阵势。
不过李盛也理解刘彻的心情,压在头上的窦太皇太后没了,大权在握,正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时候,这会儿闽越自己找死怼上来,那可不正好撞在刘彻的枪口上嘛。
三年前闽越围攻东瓯,刘彻只能持天子使节,令郡县兵力前往援救,顾忌太多,他连虎符都不肯轻易动用,如今既然已经无所顾忌,刘彻自然是要大发兵力,摧城压阵,打定了主意要好好打一场,拿闽越来立立威风,震慑一下周边的小国。
可惜,闽越没给刘彻这个机会——大汉一出兵,他们火速滑跪了。
闽越王的弟弟发动政变,把闽越王的人头送到了汉军大帐王恢处。
王恢见此局面,暂且按兵不动,迅速遣使把闽越王的首级送往长安,请求天子的下一步命令。
而就在此时,远在长安的刘彻正黑着脸看淮南王刘安送来的书信。
淮南王刘安是汉高祖刘邦之孙,算起来,是刘彻的叔父。
刘彻并不喜欢这位叔父,一来,政治立场不一致——刘安与窦太后一样,是黄老之学的支持者,刘彻刚即位的时候,刘安还曾多次与窦太后谈论黄老之学。
二来,这位皇叔雅好读书,善为文辞,流誉天下,颇有民心,还曾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在王府。
哪个皇帝会喜欢一个名声好才华高,还爱招揽人才的实权藩王呢?
何况,刘安这一封书信也让刘彻很不开心——刘安在信中上言,道闽越、南越这些小国有纠纷,只需要天子派遣使者去居中调停就够了,他们必然羞愧停战,何必兴兵作战,劳民伤财呢?且一旦交兵的先例,只恐将来战乱又起,百姓不得安宁啊。
李盛蹲在旁边的架子上,就看着刘彻的脸色立马沉了下去,于是他也飞过去一起看。
“你看得懂啊?真是跟小孩儿一样,看见什么都要凑热闹。”虽然这样说,但刘彻还是哄孩子似的,把帛书往旁边放了放。
李盛扭头啾啾叫了两声,伸出翅膀捂住刘彻的嘴,认真看起来。
这一看,李盛跟刘彻一样,对淮南王的观点嗤之以鼻。
见着大金雕无趣地拍拍翅膀飞走了,刘彻也哼笑一声,把帛书往旁边一扔,对旁边的近臣道:“淮南王真是老糊涂了。”
李盛在旁边赞同地点点头,可不是糊涂吗?
眼见着闽越狼子野心,打了这个打那个,岂是“喻以大义”就能教化劝诫的?人家憋着劲儿要称王称霸呢!
还说什么“恐天下兵乱再起”,这就是远离中央,不能及时领会领导精神的弊端了。
刘彻沉寂了这好几年,在上林苑训练兵士排演阵法选拔年轻将官,就是为了征伐匈奴平定国境,为人君者,岂有为避战乱而退却,苟求一时和平之理?
这会儿大军早就发出去了,淮南王再说也无用,何况,刘彻根本不理会。
很快,闽越王的首级送来了长安。
得知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压服闽越,刘彻当即下令罢兵,对于王恢请示如何处置闽越国,刘彻亲自写了诏书。
李盛蹲在桌边看着刘彻写,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感叹,怪不得后世都说,你老刘家世代皇帝都是天选政治家,你小子是真损啊!
讲道理,既然闽越王的弟弟杀了王兄投诚大汉,那这王位就该轮着他了。
可惜,刘彻他不讲理啊!
除了下令以闽越王的弟弟馀善为东越王,刘彻又另外立了一个王室——越繇王。
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岂有二王并立之理?
这是无解的阳谋,两王必然要争夺,闽越国注定会因为内斗而消耗实力,至于这两人会不会以国为重各自退让,呵呵,要是真大公无私,那馀善应该苦劝死谏,实在不行把人囚禁起来,而不是一言不合就给老哥把脑袋削了。
站在汉朝的角度,他们皇帝陛下做得没毛病,就是这招数有点流氓,苦主馀善可能有点憋屈,不过满朝上下都表示: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你就说有没有给你封王吧!封了不就行了?
后世打工人讲究做事留痕,就是要表功。
刘彻派了自己的亲信庄助前往南越,告以大汉天子护助之德。
南越王自然是感恩戴德,发誓一辈子都是大汉最忠诚的小弟,绝无二心云云。
除了去南越,庄助还受命前往淮南国见淮南王刘安,告知汉军大胜,实乃天子深谋远虑,德被天下。
——淮南王你就别操那没用的心了!
对此,李盛表示,刘彻你还真是小气又幼稚啊,这不就是去炫耀顺便打脸嘛。还专门让人家庄助走远路拐弯过去一趟,就为了去嘚瑟一下。
不过刘彻开心就够了,庄助回来后,刘彻还专门召见他,详细询问了一回。
李盛蹲在架子上看,刘彻的手指在桌子上以一种轻快的节奏敲击着,嗯,估计心里正在暗爽吧。
庄助汇报完走了,刘彻自己站起来去后面的暗室,让人点亮灯烛,墙上挂着一张地图,刘彻站在地图前面,盯着匈奴的位置看。
见金雕也探头探脑地进来了,刘彻把它抱起来在怀里,伸手摸摸阿曜的翅膀,因为地方小飞不起来,阿曜只能摇摇摆摆地走进来,显得有点憨憨的。
“阿曜,我一定会征服匈奴的!我会把他们赶跑,赶得远远的,让他们再也不能威胁汉国边境,再也不能肆意掠夺边地百姓,无论多么艰难,朕有生之年,一定要为大汉除了这个心腹之患!”
李盛扭头蹭蹭他: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
但是实际上,刘彻根本不需要别人来认可他相信他,他自己就极度自信,他相信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他的雄心和能力足够让天下人崇拜和敬畏。
刘彻确实很自信,他的这种自信,已经超越了古人对天象的敬畏。
刘彻尊儒,也尊重儒学学者,他与董仲舒曾有“天人三策”之论,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认为若有灾异,则是上天的寓意,君主应该仔细思考并为此做出行动。
但刘彻从未因任何天象而怀疑怪罪过自己。
后世曾经有人统计过,西汉一朝,有三十六次日食、五次大地震、两次山陵崩塌、三次彗星、一次流星雨、十四次火灾可以说天地异象常有。
文帝、宣帝、元帝、成帝等都曾下罪己诏,西汉一朝,共有二十一次罪己诏。
但是,西汉二百一十年中,刘彻一人就在位五十四年,从未因为灾异而下过一次罪己诏。
刘彻表示:朕就是最棒的!就算天有异象,那也是别人的错,朕不可能有错!
第228章
闽越臣服后,王恢和韩安国带兵回到了长安,在这一次行动中韩安国运气更好,首先由他传达消息传递首级,因此,因军功成功升任御史大夫,而王恢暂且却没能升职。
事实上,韩安国升官也不仅仅是只靠他自己的功劳——韩安国是田蚡派系中的官员。
刘彻登基的第一年,也就是建元元年,田蚡当太尉的时候,韩安国曾私下送了五百金给田蚡请求他美言提携。
按说,田蚡的太尉是刘彻亲自下令封的,当舅舅的去找皇帝外甥求个情说个话,这事儿就办了,可田蚡不,他去找了王太后,王太后再授意给刘彻,韩安国这才被起用为北地都尉,借着田蚡的光,他很快又升为九卿中的大农令。
那会儿刘彻就有点不大高兴,难道田蚡来找自己,当外甥的还会不给他这个面子吗?非得去找太后。
从那时候起,在刘彻心里,韩安国就是田蚡一派的了,如今虽说他大权在握,可顶上还有王太后,虽说韩安国这军功虚了点,但看在田蚡的面子上,刘彻还是把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之位给了韩安国。
这些都是小事儿,刘彻正面对的,是另一个让他憋屈得难受的大难题——匈奴再次请求和亲。
数十年来几代帝王,都是对匈奴一再忍让,每次和亲,都陪嫁大量金银财物,但匈奴却毫无契约精神,每次和亲后不过数年就翻脸不认,侵扰边境掠夺财物人口,刘彻已经忍够了。
但现在是出兵攻打匈奴的好时机吗?
其中,田蚡、韩安国一派认为,应当维持原有的政策继续和亲,匈奴如今兵强马壮,如若贸然开战,只怕胜算不大。
但王恢等人则认为,匈奴贪婪无耻,只有战争才能打服他们。
大臣们在未央宫正殿吵成一团,吵得正在屋里架子上梳理羽毛的大金雕都听烦了,拍拍翅膀飞出去了。
等天色暗了,他叼着一只野兔子飞回来,就看见大臣们已经都散了,只剩下刘彻自己坐在殿内,显而易见地心情低落。
刘彻心里烦,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了,又嫌烛光太亮,只点了殿中央的一架灯,李盛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刘彻独坐在殿内,昏暗烛光里,他的影子映在墙上,显得更加沉寂寥落。
“阿曜,我最终还是答应了匈奴和亲。”这会儿屋子里没人,刘彻声音压得很低,李盛凑过去钻进他怀里抬头贴贴他,贴近了,他觉得刘彻的说话声音都在微微颤抖,难过得都快碎掉了。
刘彻摸摸阿曜的大翅膀:“我还是赌不起,历代先王兢兢业业攒下了这些家底儿,眼下若是和匈奴开始,胜算太低,我不敢赌,若我执意和匈奴撕破脸却战事不顺,一场大战葬送了数十年的积累,将来我有何面目去见父皇?!”
李盛蹭蹭他的手心,对于刘彻这样的人,忍辱含辛地谋求匈奴施舍一般的和平,比杀了他都难受。
虽说汉代和亲一向是宫女加封或是宗室远支,但这份屈辱不会少一分一毫。
再难受还是要把日子过下去,刘彻挂着虚伪的笑容接见了匈奴的使臣,答应了他们的求亲,暗地里牙都快咬碎了。
刘彻emo了好几天,连吃饭都不香了。
见刘彻没胃口,李盛还专门跑了老远,专门猎了一只野山羊回来,这种山羊他幼时还在金雕巢穴的时候吃过,肉嫩味鲜,风味浓厚,系统也跟他说过,这种野山羊营养价值也很高,含有十七种氨基酸、亚油酸,比后世经过选育的南江黄羊还好呢。
阿曜辛辛苦苦猎回来的羊,刘彻还是给面子的,当晚,那只羊就被宫里的大厨好好整治了一桌饭食。
羊腿就架起来烤,刷上各种调料和酱汁,烤得金黄流油外焦里嫩;
把肉切成肉碎熬煮肉羹,浇在黄米饭上,谓之“淳母”,还是周代宫廷宴席上的八珍之一呢;
用网油把肉包起来烤制,油润香嫩;
还有煎羊肉,但是这个煎和后世油煎不一样,是干煎,最多加点水,烧到干,加入各种干料,香味还是很诱人的;
更有烹煮得软烂的羊汤,配着汤饼,也就是面片,吃起来暖和和的,如今已经进秋,吃一碗热乎乎香浓可口的汤饼,还是很舒服的。
就算汉代调味料比较少,但毕竟是以天下奉一人,又是顶尖的大厨掌勺,这一桌全羊宴还是很美味的。
刘彻还叫了卫青、韩嫣、庄助等近臣来一起享用,又让人给王太后、皇后和卫夫人都送些去——这会儿可没冰箱,肉食若不尽快吃完,很容易坏的。
阿曜飞出去一天半,才猎回来这只羊,累得回来就找他嘤嘤叫着揉翅膀,真是辛苦了,他可不能辜负大金雕的一番心意。
韩嫣用小刀从羊腿上片肉,还从贴着骨头的地方片了几块味道清淡的给阿曜投喂。
“这羊真是不错,也不膻,鲜嫩无比,不知道阿曜从哪里猎的。”
李盛骄傲地拍拍翅膀,他可是砸了积分,专门让系统从那一群里面挑了一只肉质最好最细嫩的羊抓的!
“阿曜把羊抓回来也够累的,看这骨头就知道这羊可不小。”——这倒是,李盛在路上歇了好几回,还跟一只想趁着他休息偷袭抢猎物的大鹰打了一架。
刘彻心疼地摸摸阿曜身后断掉的一支尾羽,这一看就是打猎的时候伤到的。
不过阿曜真是贴心又能干,心里想的全是他,还专门去给他猎山羊吃,不愧是他从小哄着疼着亲自养到大的。
振作起来的刘彻开始努力工作,召见贤臣,讨论国策,训练军队,准备刀枪,购买战马,征辟人才。
但很多时候,有才华的人就有脾气,这一天,刘彻就被怼了。
这一年,刘彻提拔了一个叫汲黯的人为九卿之一的主爵都尉,汲黯之前当东海郡太守的时候,崇尚清静无为,为人也颇为倨傲不驯,史书中称他“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见了旁人的缺点就直言相告,很不给人面子。
但此人也比较耿直,凡事都是讲理,不会阿谀奉承,就算是见了天子的亲舅舅田蚡,也是不假辞色。
虽说这人脾气不好,但是品德高尚,且坚韧不屈为人忠义,勇义不凡,因此,在近臣庄助的劝说下,刘彻对汲黯,还是很尊重的。
但是汲黯这人,他不是一般的耿直——对于任何人的任何错处,他都会直言劝诫,不给面子,就算是皇帝,他也照怼不误。
刘彻与儒学学者谈论,谈及自己的志向,说想要效法当年的尧舜之君,大家都顺着天子的话,当然了您大才大德,必然是有为之君,千古明君啊巴拉巴拉。
但是当刘彻跟汲黯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汲黯可不惯着他,直接就说道:“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
——您可别装了,陛下您啊,内心欲望那么多,咱就别立这种无欲无求一心为国的假人设了!
李盛当时就站在殿内的架子上吃瓜,看着刘彻被怼得那叫一个难受啊,都快红温了,额头上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
哈哈,想不到啊,居然有这么猛的勇士。
再看汲黯,人家头不低气不乱,丝毫没有“不敬天子”的惶恐,这种人,内心有自己的坚持,毫不畏惧。
好在刘彻毕竟还是比较理智的,虽然生气,但心里知道这是个难得的诤臣,并没有处置汲黯,只是打算让人下去算了。
但很显然,勇敢无畏的汲黯选手还有话要说,他转过头来看向架子上的金雕:“陛下豢养猛禽,大建园林,修葺宫室,动辄出宫行猎,这难道不是多欲吗?就比如这只金雕,在宫中养着,空耗人力财物,又岂是淡泊勤俭的明君所为?”
这话李盛就不乐意听了,什么叫“空耗人力”,老头儿,你刚来长安没几天,人缘儿又不好,可能不太了解本鹰,你说话注意着点,小爷我可是很厉害很有用的!
说刘彻,可以,随便说;说鹰鹰,不行!
第229章
李盛觉得汲黯有点过分,骂完了刘彻,怎么还能再继续骂他呢?
再说一遍,李盛已经被历任铲屎官惯得脾气超级大,那是受不了一点窝囊气啊。
但是在汲黯这种大臣的眼中,尤其汲黯刚来长安不久,还没被人科普过这只金雕的特殊之处,按照以往的思维惯性,他认为被天子豢养在深宫中的宠物应该是温和沉静的,就算天性狂野不驯,也会被驯兽师靠着皮鞭和食物,驯成一副乖巧模样。
所以当这只大金雕突兀地腾空而起,翅膀掀起一阵风,把汲黯面前案几上的茶碗掀翻,又冲着他凶狠地瞪了一眼飞走的时候,汲黯被惊得愣了一下。
然后他更愤怒了:“陛下千金之躯,身系江山万民,怎可把这样野性的猛禽放在殿内?畜生毕竟是畜生,若是狂性大发伤了您,岂不是惹下大祸?”
对此,刘彻表示爱卿你实在是多虑了。
汲黯忠直耿介,且跟田蚡一向不和,无论是从朝廷派系,还是从个人才华素养,刘彻都还是很敬重他的。
阿曜是他最珍爱的大鹰,爱卿你也是朕尤为看重的肱骨之臣,可不能有什么龃龉啊——阿曜真的很会记仇的!
看在你关心朕的份儿上,朕这个当主君的,就勉为其难地跟你解释一下吧!
于是,刘彻很热情地跟汲黯科普了大金雕阿曜的事迹,尤其强调,阿曜可是会看他食欲不振,亲自给他打猎野山羊来吃的哦!
哎,可惜爱卿你来晚了几天,没能享用如此美味,实在是可惜,不过你放心,大金雕对朕绝对是忠诚爱护,绝对不会伤了朕的。
汲黯一个耿介孤傲的老头头,被年轻的天子强行炫耀了一波,麻着一张脸出了未央宫。
走到宫门,他看见那只大金雕正站在城墙的旗杆上,旁边的卫尉李广将军,正拿着手里的肉干试图把大金雕哄下来,还蹦了两下,真是不端庄,哼。
汲黯木着脸走了。
李广还在努力地哄骗大金雕下来,他眼馋这金雕好久了,可惜金雕更熟悉韩嫣卫青庄助他们几个,跟他不怎么相熟,也不肯落在他手臂上让他摸摸。
李广一向爱射,上次护从陛下去出去郊外打猎,这大金雕便远远飞在前面,见了猎物就在高空中鸣叫给陛下报信,可惜,那只小鹿被鹰鸣声惊着了,还不等陛下赶过去就跑了。
大金雕就很沮丧地跑回来落在陛下的手臂上嘤嘤叫,还蹭蹭陛下的脸侧,陛下还低声哄他——他从来没见过天子这么温和有耐心,可能哄大公主的时候也就这样了吧。
然后那只大金雕就再次飞走,等再看见一头野猪的时候,大金雕就不肯大叫了,只是短促地叫了一声,然后在空中不停地绕圈提示。
太聪明了!
谁不想拥有一只这样的猛禽爱宠啊!
李广哄了半天,大金雕还是不肯下来,他泄气地把手里的肉干塞给旁边的侍卫了,可能是金雕不喜欢吃咸肉吧,听韩嫣说阿曜最近爱吃切成细条的鸽子肉,下次试试。
但是李广没想到,还不等他准备好鸽子肉,他就要被派去出差了——公元前134年,二十三岁的刘彻改年号为“元光”,以李广和程不识为将军,派往北方边境驻守。
李广在后世的知名度更高一些,他是秦国大将军李信的后代,李信就以擅射出名,最厉害的事迹是在灭燕之战中轻骑抓捕了燕太子丹。
李广继承了家传的骑射武艺,在公元前166年,匈奴老上单于发兵十四万入侵萧关的战争中,杀敌无数,很快就进了汉文帝的眼,汉文帝很欣赏这个年轻小将,经常陪同文帝射猎,可以说颇有圣宠。
李广能力是有的,但是,这个政治头脑就差一点了。
七国之战时,李广一骁骑都尉的身份追随周亚夫作战,名噪一时,按说,封赏应该是数得着的,加官进爵就在眼前啊。
但是李广跟脑子里缺根弦儿一样,傻不愣登地接受了梁王颁发的将军印——从政治意义上讲,受了梁王的印,就是梁王的臣子了啊!
当时景帝刘启正被窦太后逼迫着立梁王为皇太弟,不得不含糊其辞地许诺,但是大家都能看明白,这明明就是汉景帝为了稳住梁王和太后的一时妥协之举啊,用膝盖想也知道,谁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亲儿子啊!
但是李广就把这句虚言当真了,他可能觉得,反正梁王就是以后的陛下,接受了他的封赏也没问题?
汉景帝可不这么想,李广是他的臣子,应该一心一意效忠天子!怎么能去接受梁王的官印?!
就算过了很久,他看到李广,就想到自己委曲求全的那些年,心里就别提多膈应了。
也因为这件事,虽说李广功劳不小,又历任上谷、上郡、陇西、雁门等边地,抵御匈奴,但景帝一朝,一直未能显贵。
汉武帝刘彻即位后,李广才算是翻了身,被皇帝任命为未央宫卫尉,守护皇帝寝宫——能担任这一官职的人,不单要武力超群在军中有威望,而且还要得皇帝信任。
相比李广,程不识就低调很多,但他跟李广平级,是另一座宫殿长乐宫的卫尉,同样深受刘彻信任。
这次是刘彻得知边疆有匈奴频繁犯边,他才派人去镇守。
但与之前只是派朝中的将军们前往,这次刘彻把两个自己最信任的将领派出去,更有一层深意——刘彻想探听更多的关于匈奴的信息,他在为将来的反击做准备。
李盛在宫中无聊,也跟着去了,为了照顾大金雕,刘彻又临时让韩嫣也跟着大军一起出发了,顺便还带了上林苑中的两支队伍,若是有匈奴侵扰,也能练练手。
李盛跟着跑远道,飞得很爽,晚上他跟着韩嫣一起歇息,白天就懒得跟大军一起同步前进了——在大金雕眼里,他们走得有点慢啊!
李盛就飞出去玩儿,时不时叼着个兔子山羊小野猪的回来,给自己加餐,顺便让韩嫣也沾光吃点好的。
“将军,阿曜回来了!”张次公也跟来了,他也爱射,一向仰慕飞将军李广,这次听说要抽调兵将跟随前往,他立刻就跟来了。
“噗通!”
地上扬起了一片灰尘,韩嫣一边伸出手臂让金雕落脚,另一只手迅速捂住了口鼻。
“是野山羊!”
韩嫣过去看了看,看起来跟之前阿曜带回去给陛下的那只很像啊!
有口福了!
“来人,架火烤羊!再把两位将军请过来,若是他们有酒,就请带了来同乐!”
野外条件有限,最方便的就是直接烤了吃,韩嫣还带了干料呢,他生于公候之家,从小娇生惯养的,这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家里给他带了不少东西。
李广很快就先到了,他也是生于世家见惯了好东西,但尝了这羊肉也忍不住赞了一声好:“真是好东西!我行军数年,这还是第一次吃旁人的猎物呢!”
说着,他看向一边正在悠哉哉梳理羽毛的大金雕,真威风啊,映着火光,翅膀上的赤褐色光润华丽,脖颈处的那一圈金黄色颈羽更耀眼了,真漂亮。
“不过,再往前面就要小心些了,匈奴那边有‘射雕人’呢!我之前就遇到过,他们可是很凶恶的!”李广过来吓唬大金雕。
大金雕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连翅膀尖尖都不动一下。
李盛:我可是在上林苑的林子里练了大半年,敏捷度点满了!现在的我强得可怕!
李盛还专门砸了一大笔积分让系统给他模拟过实战场景,只要不是李广那种神射手,按照张次公的数据建模演练,李盛的动作还是很快的,足够躲避。
就算是大批量箭雨,李盛现在的肌肉力量足够强悍,可以迅速拉高身体,射箭嘛,就是最简单的斜抛运动,到时候砸积分让系统验算时间和落点,李盛自信是可以保证自己安全的。
“李将军说的,可是您在上郡驻守时的旧事?”韩嫣捧哏道。
景帝时,李广曾任上郡太守,他与匈奴的一次交手,最为人熟知。
当时有一名“中贵人”,也就是皇帝的宠爱近臣,在上郡鲁莽出去,被三个匈奴人追杀,这三人,便是“射雕人”。
李广带了一百人前去救援,不料匈奴竟有数千骑兵在后面。
当时凶险万分,一百对数千,这就是送死啊!
但是李广却当即下令,让一百汉军迎着骑兵齐头并进,直到了离着匈奴阵营只有二里地,还下马解鞍,表示自己暂时不会离开。
这一举动果然迷惑了匈奴人,他们以为这是一小股诱兵,便不敢轻举妄动,只派了一名白马小将试探。
李广当即飞身上马,把白马小将射杀,而后又不慌不忙地回去。
见汉军这么狂妄,匈奴更加以为,汉军一方必然有大军伏击在后,便悄然离开了。
这一战,为李广的名号增色不少。
但后世人点评李广,说这一战同时暴露了李广的长处和短处。
他擅长射猎,心理素质强,有急智,带兵灵活机变;但相应的,也太过莽撞,行事太过冒险,只带着一百人就敢脱离大部队乱跑,如果那天的匈奴人就是莽上来打,那就完蛋了。
性格的体现是多方面的,李广治军也是比较随意,军中不设警报,人人自便,崇尚简易,关心士兵,愿意为他们行方便。
而程不识正好相反,他治军严谨持重,管教士兵很严格,要求严守军纪,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在李盛看来,虽然李广名声更响亮,但是实际带兵的时候,还是程不识这样的将领更保险更让人放心。
这两人,李广擅长带领小股部队奇袭;而程不识,则更适合统率大军。
但无论是谁,在这一晚上,都被烤羊香迷糊了,真好吃啊。
第二天,李广和程不识的部队就分开了,李盛跟着李广去了云中郡(后世内蒙古托克托县),而程不识,则去驻守雁门郡(今山西省朔州市)。
反正金雕脚程快,有的是时间,大不了在云中郡玩儿够了再去雁门嘛。
就在李盛快乐得公费旅游的时候,被扔在宫里的空巢皇帝刘彻正站在未央宫中,看着天上摇动闪烁的漫天星斗。
——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答曰“星摇者,民劳也”。
这预示着天下百姓会更加辛劳了。
其实,在去年,也就是建元六年,也曾有过天象预示,八月的时候,有一颗长星夜出当空,持续了一个月才消失不见。
“长星”,即蚩尤旗,它的出现,代表人间将有强者征伐四方。
无论是蚩尤长星,还是星摇民劳,似乎都预示着兵事将起。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从接下来的元光二年开始,刘彻,就开始了他执政时代中最频繁的一段战争时期。
——“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第230章
李盛在云中郡的日子过得非常逍遥自在。
士兵们尚且要守着边境线,但大金雕无所谓啊,他整天跑出去飞,云中郡位于内蒙古中部,归属后世的呼和浩特市,北依阴山,南临黄河,四季气候分明,日照充足,这会儿正是夏末秋初,天高云淡,温度和宜,李盛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偶尔还带些猎物回来。
他出去玩儿,韩嫣就跟着李广他们操练跑马,没两天就被晒得黑了一层,看样子还有继续变黑的趋势,晚上在屋子里摸着大金雕的翅膀叹息:“阿曜,还是你好啊,有毛毛遮掩,看我这脸上,都曝皮了,等我回了京,陛下和卫青他们肯定笑话我。”
李盛凑上去蹭蹭安慰他,你这纯属容貌焦虑,卫青比你黑多了。
不过这边日照是真的很强,李盛那天在外面打了只兔子吃了一半,就跑到树上睡觉,那棵大树上有个很大的窝,但是看起来很久没有鸟类住了,都结了蜘蛛网,李盛就在里面休息了一个多时辰,等睡醒了下来看,发现剩下的那半拉肉表层都快晒干巴了。
韩嫣以往也跟着在上林苑围猎,但在外面真正地跟着大军跑动还是第一次,那天跟着李广出去沿着边境查看岗哨,早上出去,夜里黑透了才回来,连眼里都没有光了。
李盛蹲在营帐门口的柱子上看着,觉得韩嫣现在的状态就跟后世超市里冰冻的死鱼差不多,废了啊。
韩嫣就算自小练武骑射娴熟,也从没这么跑过啊,连着急行军跑了一天,吃的是冷饼子喝的是凉水,颠得他从大腿到屁股都是麻的,人都累傻了。
连下马,都是侍从扶着这位小爷下的,韩嫣刚进屋就躺地下了,连晚饭都吃不下,被侍从伺候着换了衣服洗了脚擦了手脸,刚躺在床上就昏睡了过去。
跟多年屯守边疆的老资历李广相比,韩嫣这种久在京中安逸度日的年轻公子还是差得太多了。
不过韩嫣还是很有韧劲儿的,歇了一天,第三天李广出去,韩嫣又跟着去了。
年少志高,祖上又是以战功得封的弓高侯,陛下是势必要打匈奴的,韩嫣也想着能上战场攒战功,靠自己封爵。
知道上进是好事儿,李盛看着韩嫣夜里在灯下就着烛光,一边给自己大腿内侧磨破的地方上药,一边嘴里嘶嘶地倒抽凉气,心说坚持这几天不容易,得犒劳犒劳年轻人啊!
然后第二天就去捉了只蒙古黄羊,用爪子抓着黄羊回去的路上,又看到下面草丛里过去一只青灰色带着角的动物,系统告诉他那只是青羊。
李盛:青羊?没吃过,搞一只尝尝!
于是,把黄羊带回营地后,李盛又再次出发,去找青羊,眼下初秋,但吃了一夏天的草,青羊们已经长得膘肥体壮,李盛看着那只看好的大青羊,那两只角有点凶啊,螺旋状向着外面延伸,看起来很锋利的样子。
系统说那是一只公青羊,提示他母青羊更好抓一点,母青羊的角比较小,而且是向后上方伸出,伤害技能稍微降低了一点。
李盛拍拍翅膀,就要这只公的!他觉得这只青羊的皮毛一看就特别好,带回去给刘彻做皮袄!
金雕攻击地面上的动物,常规动作是先俯冲,用锋利的爪子刺穿猎物身体,然后趁着猎物吃痛回头的时候,用爪子攻击猎物的脸部,等猎物失去战斗力后,把猎物抓起来飞到空中抛下,彻底摔死。
但是看着青羊那两只大角,李盛有点犹豫,套公式估计不好用了啊,最好是直接把羊抓起来往下扔,他有经验,一旦被抓起来腾空,猎物就很难再反制了。
为了避免被两只大角扎穿,李盛在上面盘旋了好一会儿,终于,等青羊在溪边喝水的时候,他的两只角深深地低压下去,好机会!
李盛迅速下落,两只钢钩一样的爪子深深扎进青羊的靠近头那边的背部位置,不等青羊回头,金雕立刻使力气,带着青羊往上飞。
一时竟没飞动——这只青羊太沉了!李盛一上爪子就感觉出来了,这只青羊大概有刚才那只黄羊两倍重,得有个六十恭谨左右,看着毛毛那么厚,他刚才还以为是毛蓬的,结果这是实心儿地沉啊。
他有点麻爪,这还是第一次猎这么大的动物,刚才太激动了,有点莽了。
眼看着青羊就开始扑腾着挣扎回头,那两只角都快晃到眼前了,李盛心一横,先放开青羊,高高地飞上去,而后瞅准了位置果断下落,照着青羊的颈部就抓上去,借着下落的冲击,这一下子,爪勾直接抓破颈部毛皮,爪勾再抽出来的时候,已经带了血迹。
一击得中,不等羊回头,大金雕再次起飞。
青羊受了伤,有些动作不连贯,大金雕飞下来再次动作狠厉地一爪子下去,直接就勾到了青羊的颈部动脉,随着血喷射出来,这只大青羊也没了力气,轰然倒地。
猎物倒了,李盛也累得够呛,他本来就带着那只黄羊飞了一回了,这会儿又折腾,自觉体力不够了。
守在旁边歇息了一会儿,李盛从旁边抓了些树枝过来盖在青羊上,以免被空中的其他猛禽捡便宜。
把猎物盖好,李盛歇息一会儿,飞回营帐摇人。
李盛带着张次公和一队骑兵一起出了营帐,这边还是汉朝的领域,离着边境还远,不用太多人。
张次公看着大金雕把他们带到一处灌木丛后面,用翅膀指着地上的一片树枝啾啾叫。
张次公下马一看,是一只大青羊,立刻让人绑起来放在马后面,打算拖着回去,结果被金雕阻止了:这只青羊的毛皮尤其好,他还打算把皮子带回去给刘彻呢。
最后是绑在马身上带回去的。
反正都带人出来了,李盛打算再多猎一点,他高高地飞起来,在一个小山谷里发现了野猪的踪迹,于是迅速飞回来,带着张次公过去了。
离着还有五百米左右,张次公等人在金雕的示意下,下马慢行,搭弓射箭,猎得了三只中等大小的野猪,可惜最大的那两只都跑了。
他落在张次公的小臂上,被摸了摸翅膀:“阿曜,这么大的才好吃呢,那大野猪身上都带了一层泥甲,肉都老了,不好吃。”
回去的路上,张次公他们又射了几只兔子,几只飞鸟,其中有一种“榛鸡”,体毛棕灰还带着暗褐色横斑,就是俗称的“飞龙”,据说味道非常棒。
李盛当天中午就吃到了榛鸡,果然超级好吃!肉质细嫩香味浓厚,跟家养的鸡肉不是一个层次的。
接下来的几天,李盛每天都出去玩儿,遇到没见过没吃过的动物就要捕猎尝一尝,什么雪兔、水獭、貂熊、盘羊,除了后世李盛觉得可爱不忍心的,和自己亲身当过的种类近亲,其他的都没放过。
——就算他不猎不吃,难道这边的本土猛禽猛兽就不吃了?且再过一段时间,无论是汉朝边郡还是匈奴骑兵,都会大规模捕猎,死在鹰爪下和死在箭下也没啥区别,早死早托生吧。
有些毛皮,李盛觉得好,都会指挥着韩嫣把皮毛留起来收拾好。
一个月后,刘彻来信让阿曜回长安,韩嫣带着大金雕,和一马车的皮毛进了未央宫。
饲养员感动得不得了:“还是阿曜想着我啊!”
李盛喝了口水,看着殿内铺了一地的毛皮,不由得感慨:哎,这也就是古代,搁后世,这都够他被枪毙十回了,全是纯野生动物啊,都是保护名录,一马车都没一个低于国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