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他询问什么问题,找寻什么话题,奚迟都毫无反应,像个木头人,呆呆愣愣,看上去精神不太正常。
其实奚迟并非是故意要跟父亲作对,他只是,真的说不出话。
不想说,也说不出口。
保持沉默到最后,他已经忘了说话的方式。
那些音节挤在喉咙里,化为破碎的呜咽,发不出声音。
父亲带他去医院,从阳川的医院到外地大城市的医院,他们去了很多个医院,从医那里得到的答复都基本相同:
奚迟的这种情况,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应激性失语症。
这种症状需要通过心理治疗和语言康复训练进行干预,然而奚迟的父亲嫌这两种方式都太慢,他问医:“有没有见效快的方法?”
于是奚迟开始吃药。
那些药的名字都太长太复杂,他记不清,总之李叔拿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吃完药后,他总是昏昏欲睡,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
不仅是嗜睡,奚迟还觉得自己渐渐变得迟钝。他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在急剧下降,脑海里像有一层朦胧的雾,无法去思考什么。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是常有的情况,奚迟一天天消瘦下去。他讨厌吃药,吃完药后他的心情并没有变好,反而更糟。
奚迟休学在家静养,他一直在吃药,这些药的副作用令他更难受,可惜似乎没人去在意他的难受。
在长辈的认知里,药都有副作用,可以忍,只要奚迟能够恢复正常开口说话,这些都不算什么。
比起副作用,他们更关心的是奚迟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尽早回归到正常人的行列里去。
在失语的那几个月里,奚迟就像是活在一片黑暗的深海里,四周寂静,耳鸣的压迫让他头痛欲裂,切断与世界的联系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轻松。
他不想跟人打交道,只能通过沉浸在幻想世界里来麻痹自己,他清醒的时间里就抱膝坐在沙发上,呆呆地蹲守在电视机前,盯着播放那些他曾经最喜爱的动画片的电视屏幕。
曾经喜爱的,现在也回忆不起当时喜欢的心情。
奚迟觉得自己很可悲,他竟然连一个愿意对其开口讲话的人都找不到,迫使他开口说话的动力还是来自外力的折磨,他受不了这些折磨,开始吱哇乱叫。
叫着叫着,好像就能发出声音,零零碎碎地蹦出几个字之后,逐渐又变成了通顺的语句。
“你看你这不是能好好说话吗?”父亲这样对他说。
这话你有资格说吗?奚迟心想,明明跟这个人什么关系都没有,是他自己逼迫自己开口而已。
奚迟终于能够正常地去上学,他带着父亲沉重的期望,再度变回了一个普通而又不起眼的学。
一个在大众的认知里,在社会的法则里,可以称得上为“正常”的正常人。
第76章
上高中以后,奚迟开始戴起了眼镜。
他欺骗父亲说他近视,其实他根本不近视,奚迟戴的是没有度数的镜片。
只是想找一个借口,借此戴上黑框眼镜,模糊自己的面容与五官,进一步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成为班上的透明人。
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关注和目光,他只希望别人不要注意到他,就好了。
为此他戴上了眼镜,过大的镜框动不动就歪掉,可却能很好地遮掩住那张脸。
奚迟很满意。
高中三年,他度过了透明人般的活。
一个人趴在桌上睡觉,一个人去学校食堂吃饭,一个人坐在操场看台的树荫底下……没人会来跟他多余地搭话,就连老师也很少找他——也许是因为老师从李叔那里知道了他曾经的病史,对待他的态度总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他得过失语症,还是心理原因上的,老师自然会认为他的心理不太健康,有病。
所以老师不敢管。连带着整个班上的同学也不会管他。
没有来自其他人的多管闲事,奚迟反而觉得没有压力,轻松不少。
这样就好了。奚迟想。
只要和任何人都没有交集,他就不会产任何焦虑的感觉,他就能独自一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沉浸在不知所谓的幻想中。
奚迟将精力全都放在学习上面,的确,从小到大他都成绩优异,唯独这点,他是从没让家人操过心的。
高考的时候,奚迟的发挥也很出色,顺利地考进了阳川大学。
父亲得知这个消息后,可能是因为意料之中,所以脸上并没有露出太多惊喜的神色,他只是叮嘱奚迟,暑假要多跟朋友和同学出去玩玩,不要总是一个人闷在家里。
他连一个可以谈得上的同学都没有,更别提朋友了。
但是奚迟不想扫了他的兴,准确地说,奚迟不想再听他念叨自己,所以每天在李叔的目送下出门,假装是跟同学出去玩。
实际上,他只是在小区附近到处转悠,或者乘地铁公交去市图书馆,在那里坐着读一个下午的书,直至太阳落山,才慢悠悠地打道回府。
这样的欺骗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但父亲希望奚迟这样,那奚迟只好假装配合他。
奚迟的暑假就是由欺骗组成,打造了一个专门讨人欢心的谎言。
让父亲误以为,他的儿子一点儿也不孤僻;让父亲误以为,他的儿子有许多关系好的同学和好友;让父亲误以为,他的儿子是一个拥有正常社交能力的人。
谎言一直持续到新开学的那天,奚迟去报道,他穿着最普通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戴着其实一点都不合适的黑框眼镜,成为了整个寝室里最不起眼的那个人。
偏偏他的室友们个个都很热情,来自五湖四海,有着奚迟听不懂的方言口音,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从你家是哪里的到你高考数学多少分,聊得热火朝天,寝室里根本一秒钟都没有安静过。
等到他们终于说完,扭头一看,嘿哟,才发现寝室靠门的角落里站了一个人,杵在那跟木桩似的。
奚迟压根插不上话,他局促地站在原地,双手绞在一起。
室友们也见怪不怪,朝他笑了笑,又转头继续凑到一块去聊天。
开学没过几天,奚迟又成功变成了班级里存在感最低的透明人。
奚迟觉得自己的大学活跟高中其实没什么区别,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不同的只在于学校变大了点,班级的人变少了点。
唯一他不能适应的地方只在于,寝室活。
从小学到高中,奚迟都是走读,这是他第一次住寝室。
跟他人在一起活的感觉并不怎么样,奚迟只觉得是种折磨。
因为要早起上课,所以奚迟尽可能保持着固定的作息时间,晚上十一点熄灯前必定准时上床睡觉。
可他的舍友们就没有那么准时,一人坐在电脑前沉浸在游戏里打打杀杀,一人跟语气甜腻地女友煲电话粥,剩下那个甚至还没回到寝室。
他们似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奚迟的存在,一点儿也没考虑过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打扰到奚迟的休息。
如果室友们只是闹一两个小时,奚迟觉得他还能忍受,然而好不容易等到深夜熄灯,他们上床之后又开始畅谈,聊得忘乎所以,不知天南地北。
奚迟被他们弄得睡不了觉,连续一段时间下来,只觉得精神衰弱。
于是奚迟只好跟李叔说,他不住寝室了,他要搬出来住。
原本奚迟只是想在校外附近租个房子,谁知道父亲大手一挥,直接买了一套房子给奚迟。
其实奚迟也可以回家居住,反正有司机可以接送,本质上都一样,然而奚迟不想再回到那个家去。
就这样,奚迟搬离了那个寝室,开启了他的走读模式。
自这之后,奚迟跟班级同学的接触就变得更少,他能见到同学只有在上课的时候,跟每个人都不相熟,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国庆放假前夕,由班干部组织牵头,他们班级要在私底下举办一个聚会,目标是加深彼此之间的认识,增进感情。
奚迟本来想拒绝,可这个消息不知怎么就传到了李叔的耳朵里,再由李叔传达给奚迟的父亲,上大学之后,他们对于奚迟的一举一动就格外关注。
在他们的逼迫和百般要求之下,奚迟只好硬着头皮出门。
可他没想到,聚会的地点,竟然在阳川大学西街的酒吧。
奚迟连衣服都没换,完全没有打扮,就这样穿着白T恤和运动长裤,走进酒吧。
这是奚迟第一次来酒吧。
里面氛围昏暗,绚烂的灯光不停地变换着颜色,嘈杂的乐声和人声听起来很吵,几个卡座都被他们班级的同学给占领了,奚迟很容易就找到他们的位置。
“啊?你来了。”班长看到奚迟,朝他打了个招呼,“快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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