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行瑀完全忽视掉了周遭一切异变, 愣愣地看着墨尔斯。
“首领……你……你怎么回事?”他脱口而出。这是他自从认出墨尔斯以后,第一次用旧日的称呼去喊对方。
墨尔斯不理会他,盯着沼泽发出了奇怪的声音。无声的声波变成了奇异的声浪,但却并不是什么婉转的歌喉, 反而让听者浑身发毛, 甚至产生晕眩。
他的脸也随之进一步变化, 耳朵变尖, 眼廓拉长, 皮肤在朦胧的光线下反射出质密的光。
无论怎么看, 也和人类相去甚远。
“唔。”李希捂住耳朵,跟着看向墨犊萨消失的水面。
女妖的尖叫尚且还不曾消失, 便再次随着一道黑影窜出水面而响彻天际。她狼狈地跳出水面跌落到岩石上, 试图用巨大的爪子遮挡住自己的面容。
“人鱼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突然意识到一件更令她恐惧的事, 不对, 人鱼怎能在陆地上行走!她放下手死死地盯住墨尔斯的双腿,那毋庸置疑的是一双人类才有的长腿。
人鱼这样的杀器要是有了腿, 那就变成了行走的杀器,尤其是针对她们女妖。
墨犊萨瑟瑟发抖地缩成一团。
“神殿的人,你拦住了吗?”墨尔斯轻蔑地扫了她几眼,“还是说沼泽女妖也就这点本事?”
女妖倍感羞辱,可她敌不过眼前这怪物,只能朝水面猛地挥手。广阔的水域腾起水雾, 一阵阵的水纹散开,有无数黑影潜行在水面之下, 顺着水脉朝远处的密林而去。
“它们会拦住神殿的人!”墨犊萨不甘地低头, “你还有什么吩咐?”
墨尔斯看向李希。
此时的李希却盯着他紧握的拳头,那里隐约沁出些许血丝, 可想而知对方有多么用力在克制。这家伙到底在克制什么呢?
李希不赞同地瞥了他一眼,摸上他的手。
墨尔斯原本收缩成极限的瞳孔缓慢恢复,眼里流露出柔软的笑意来,他低头凑到李希耳边,声音又低又沉:“放心,我没事儿。”
他松开那只拳头给李希看,手心因为忍痛的伤痕迅速弥合,几秒的时间就消失不见。
“墨犊萨可以看到西圣城的现状,”他语气温柔地对李希说,“现在你可以问问她了。”
女妖狠狠地咬牙,她抬起右手,手心水汽汇聚,形成了一个朦胧的水球。
“……你的问题。”她生硬地说。
李希心中最挂念的就是罗兰,但他对女妖心怀警惕,正是墨犊萨的同伴参与围攻西圣城,对方的话可信吗?
如果他的问题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弱点……
“人类就是如此虚伪,”女妖讥讽地冷哼,“既垂涎我们的力量,又排斥我们的与众不同。”
李希耸耸肩:“好吧,你能让我看一看罗兰的情况吗?”
墨犊萨翻了个白眼,手里的水球缓慢地流淌起来,几股细流腾起,竟然凝聚成了惟妙惟肖的人形。众人定睛一看,最中间能看出是一位老者,他被两个年轻的神职人员扶住,而和他们对峙的则是另外一个人。
李希心头猛跳,他凑近打量,那老者五官清晰可辨,正是枢机主教罗兰,扶着他的是赫顿和威纶。与他们对立的人,正是神殿圣子文卡马!
“这就是传说中的圣子,”女妖眼里闪过光,喃喃说,“要是能吞了他,我应该就能——”
“那我们倒是求之不得了。”墨尔斯抓住李希的肩膀把人拉回来,神情十分不耐烦,“你这能力实在鸡肋,竟连声音都听不见?”
女妖收回蠢蠢欲动的心思,憋屈地瞪他:“西圣城还在日冕女神的保护领域中,能窥见些许,已经多亏我吃的那么些人了!”
李希浑然不觉,犹自焦虑着。
哪怕不知道前因后果,也听不到声音,他也能感受到这场景的剑拔弩张。文卡马没有抓到他,同时还被困在西圣城里,这一定让他相当暴怒。
罗兰,他的这位老父亲不过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希里安?”墨尔斯用力捏了捏李希的脖子。
李希猛地回神,抿着嘴看他一眼。虽然他没有说一句话,墨尔斯却立刻就理解了他的焦迫。
“你知道吗?”墨尔斯拍拍他的脑袋,叹口气,“整个大陆只有四位枢机主教,在你看来他已衰老,但他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也代表了强大的力量。”
就算是普通人类,活到七十岁也足以自豪,何况执掌圣城长达半个世纪的红衣主教?
文卡马还够不上资格成为罗兰的对手。
李希回忆起罗兰沉静笃定的模样,心里渐渐安定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无能为力啊。
“城外的情况如何?”墨尔斯问道。
女妖的目光从少年身上滑开,鹰爪一样的手微动,水球迅速翻滚融合。罗兰等人的形象消失,水流转而凝聚成了城墙的模样,烟气弥漫,攀附在城墙的行尸时不时化为水汽从墙壁坠落。
不过和他们离开时相比,行尸的数量明显少了许多,城墙下方也只有一小群。女妖的纷纷离去,带走了大部分的行尸,只有狼人依然三五成群地蹲守在不远处,虎视眈眈。
危机并没有解决,但情况也没有变得更糟糕。正如临分别时罗兰对李希说的,文卡马在圣城,那么危机迟早能解决。
墨犊萨察言观色,她用粗陋的爪子捂住嘴巴,露出上半截完好的脸。鹰爪的粗苯可怖,反而衬托出那张脸蛋的细腻光洁,衬托出那双紫水晶一样的眼睛。
“我依约帮助了你的小情人,你该怎么回报我?”她的眼神妩媚的像钩子,勾向眼前高大的亚裔青年。
如果是从前的章行珏,他可能无法理解这些异族的心思。明明前一秒还像看到天敌似的,下一秒就能够无畏地伸出贪婪的爪子。
“你们先回去,带着大家返回空谷。”墨尔斯转头嘱咐章行瑀二人。
章行瑀神色复杂地盯了他一眼,一句话没说,掉头就走。张叔倒是犹豫半天,最终也闷头跟了过去。
“他们——”李希敏感地觉察出一丝不对头。
“人类呀,”女妖放下爪子,顺着清澈的水流摇曳,嗓音低柔带着讥诮,“就是这么虚伪……你看他们,明明你才是他们的保护者,可是在这两个人的眼里,你已经和我差不多啦。”
是的,李希感觉出了章行瑀和老张的疏远。
那并非是出于本心,而是人类本能地畏惧着未知。当你突然察觉身边一位熟悉的人露出令你陌生的一面,你就会感觉到恐惧,仿佛那个人已不再是故人,而是披着人皮的鬼。
一切信任荡然无存,荒谬而现实。
这也是李希一直担心的事情,现在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墨尔斯表情倒是相当平静。
“你不必挑唆我,”他看着女妖,“这片水域一定连通着外界,你告诉我,我就可以答应你一件事。”他不等对方狂喜,补充道,“自然,假如我办不到,你可以继续提,直到我觉得可以做到为止。”
墨犊萨气得要命,但她拿眼前这个人毫无办法,反过来说对方倒是能轻而易举地乾掉她。
天啊,这世界真不公平!
“你要与我定下契约,”她恶狠狠地盯着墨尔斯,“假如你违约,他就会成为我最昂贵的收藏品!”她指向一旁的少年。
李希无辜地挑眉。
女妖的契约也与水有关,她和墨尔斯分别伸出左手,一道水流的两端锁住了他们的尾指。她盯着自己慢慢恢复的细长手指,破裂的下半张脸露出大大的笑容。
“水域的出口要通过东边的地下洞xue,想要进入洞xue,必须穿过一段漫长的隧道,”她得意地在水下摇动自己的蛇尾,“如果你们想离开,那就拿走我的鳞片,握在手心就可以保持呼吸直到你们离开水面。”
随着她的话语,两片婴儿拳头大小的蛇鳞浮起,带着微光落在李希的手中。
女妖狡猾地舔了舔嘴角,“那么,现在轮到你实践你的诺言了。”
墨尔斯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说。”
“我要你的血肉!”墨犊萨迫不及待地喊道,“不要很多,只有一块连血带肉的就足够了!”她的脸因为过分激动再次开裂,像岩石风化剥落似的,异常丑陋。
但她不在乎!
墨尔斯确实是女妖的天敌,然而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她相信如果能吞吃猎食者的血肉,就能够得到真正的解脱。那时候她不必再拖着这副怪异可怕的身躯,不必和行尸这种恶心的东西混在一起。
她可以变成真正的美人,用美丽雪白的双脚,踩在陆地上。
“你答应我的,你答应了我!”
墨犊萨用另一只手抓住他的靴子,颤抖地仰头看向男人,但凡是正常的男性,谁能抗拒她祈求的目光呢?哪怕她是个怪物。
李希不满地低头看着墨尔斯的靴子。
“肉不行,”墨尔斯若无其事地挪开自己的鞋,“但我可以给你一些血。其实血与肉的用处一样,血液的力量甚至更加纯粹,你要是想成为真正的人类,总该改一改你那些习性。”
女妖未曾料到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愣住了。
墨尔斯安抚地看了一眼李希,用匕首划过手心,却将血灌进了一只瓶子里。
“是的是的,”女妖双手紧握,看着那小小的瓶子,血液的香气弥漫在水雾中,令她陶醉,“现在不是合适的时间,我要仔细算好星辰的轨迹,放在容器里确实更为恰当。”
她小心地接过那瓶子,眼角瞥过男人手心裂开的伤口,心中突然窜过一股强烈的馋意。
这怪物可真小气,就这么一点血——
假如她想点办法呢?
那些人的重要性虽然比不过小圣子,可水过留痕,如果全部都抓来,也能抵得上小圣子了。她已经完成了誓约,那么再次下手,谁足够聪明谁就能成为猎手。
到时候多少血肉都能紧着她吃呢。
“你是不是觉得,只有你可以看透人心?”她的头顶传来戏谑的声音。
女妖的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
墨尔斯轻轻合拢左手,水流的枷锁被他一把捏碎,下一秒,这只手就出现在了女妖的脖子上。
第72章
女妖是不会死的。
至少在墨犊萨的认知里是这样。当她第一天从沼泽的雾霾中诞生, 她就知道如果掠取生命力来让自己变得更像人类。
陆地在向她招手。
“咔嚓——”
墨犊萨的生命结束得极为突然。一声可怕的脆响,她的头颅便歪向一边,浓绿的血液从她的眼眶、鼻腔以及大张的嘴巴里涌出,在滴落到墨尔斯的手掌之前, 凝固成了玉石的质地。
女妖迅速石化。
李希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下一秒, 整个沼泽像地震似的疯狂抖动, 那些清澈的池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 露出遍布腐尸的淤泥池底, 如梦似幻的雾气散去,周围的绿植纷纷枯萎。
这才是沼泽的真面目。
“为什么突然杀了她?”李希看着那具青灰色的石像缓缓沉入淤泥中。
墨尔斯拉着他往远处走:“她太过贪心, 还想要通过控制基地的人来杀掉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誓约的链条, 他在那一瞬间感觉到了墨犊萨的杀意。
李希嘶了一声, 回头再次看了看女妖沉没的地方。难怪章行瑀这些行商都对女妖忌惮无比, 看墨犊萨就知道,真的是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啊!
他低头看手心的鳞片, 两片蛇鳞倒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依然闪烁幽暗的光泽。
“首领!”
张叔一行人高声喊着跑了过来。
“刚才山谷突然地动山摇,飞过一大群嗜血蝙蝠,”他睁大眼睛看向两人身后的沼泽,“这——沼泽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章行瑀敏锐地察觉到变化,快步走到女妖沉没之处。他探究地看向墨尔斯:“是你干的?你杀掉了墨犊萨?”
基地众人纷纷倒抽一口冷气。
“糟糕!”章行珩反应过来, “女妖一死,她控制的行尸就不再受控制, 梵蒂冈的人岂不是很快就会追过来?”
这话一出, 在场的人都犹疑地看向墨尔斯。
张叔眼里闪过一丝黯淡。
“你故意的?”章行瑀质问他。
李希不忿地往前走了一步,被墨尔斯制止。
高大的亚裔男人立在那里, 缓缓地扫过面前的所有人。这些人是他的族人,在过去都是他肩膀上的责任。此时他的感觉是割裂的,对于这些人而言,他是一个消失了许多年不再值得信任的前首领,可是对他来说,记忆并没有中断。
“女妖虽然死了,不过失去控制的行尸威胁性反而更大,”他叹口气,“你们抓紧时间离开吧。”
章行瑀蹙眉:“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们已经开始怀疑他,解释有用吗?”李希忍不住讽刺。
人心就是魔鬼栖息之地。
“可是你明知道梵蒂冈在追我们,而且还是因为这个小子,”章行瑀指着李希,“为了他,你已经彻底成为梵蒂冈的走狗了吗?”
墨尔斯握紧李希的手,把暴怒的小个子拽进自己怀里,下巴顶着李希的头顶无所谓地笑:“对啊,我就是圣子大人的一条狗。”
李希翻了个白眼,仰头用后脑勺怼他。
“沼泽很快会彻底干涸,你们直接跨过沼泽就能离开,”墨尔斯抱着李希往后退了几步,和章行瑀对视,“我答应过给你交代,但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变成了什么。”
章行瑀一瞬间就懂了,这人要离开。
“再见了,小瑀。”
墨尔斯抱紧怀里的人朝后仰面倒下去,在他们的身后,是沼泽中更深的一处水潭,唯一保留的水源。水潭深不见底,两人落入水中,几乎没有溅起什么水花,立刻消失在众人眼前。
“首领!”张叔惊慌失措地扑过去,水面平滑如同镜面,完全看不到水面以下的东西。他几乎立刻就想下水救人,被章行瑀拽起来。
“他们不会有事的。”他紧紧攥着张叔的胳膊,眼前闪过墨尔斯看向他的眼神。
墨尔斯到底想和他说什么?
他惦记的这两个人,此时已经潜入了更幽暗的水域。正如女妖所说,他们顺着水潭进入了一个地下隧道。
李希握紧手里的鳞片,嘴里吐出一串气泡。神奇的是,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呼吸,仿佛有源源不断地氧气从水中被送入他的身体。
他愣愣地侧头注视着带他往前游的人。
或者说,人鱼。
对方黑色的发丝如同雾气,顺着水流在两人身后摇曳,发丝缝隙露出一张俊美的脸。这张脸属于章行珏,但带上了人鱼的某种特质。
比如狭长的瞳孔,虽然拥有蜜色的皮肤,但表层仍然有一层质密的膜反着光,以及像金鱼尾鳍一样舒展的耳朵。
对方冲他龇牙笑,露出满口尖锐的细牙,看起来会让密恐患者崩溃。而他那条颀长又硕大的黑色鱼尾几乎要融入这幽暗的水环境,只在搅动水流时发出沉闷的响动。
‘说实话,多少有点吓人……’李希忍不住想。
墨尔斯眯起眼睛,勒住他的腰身猛地往前一蹿,如同水中的一道黑影一样急速掠过。
不知过去多久,也许有一个小时,李希从昏沉中精神一振。他发现周围逐渐明亮,从深绿色渐渐过渡到半透明的祖母绿。
头顶有光线!
哗啦——
墨尔斯带着他一头钻出了水面。
“咳咳咳!”李希咳嗽着,搭着他的肩膀拼命呼吸新鲜的空气。这可真奇怪,他在水下明明可以呼吸,仍然有种憋气到现在的窒息感。
墨尔斯伸手将头发捋开,发现自己的手变长变粗,长有尖锐的指甲,同时手指之间有蹼相连。他仔细打量指甲,发现这些深色的甲片上有细细的血管,竟然是有剧毒的。
他挑眉想到,这幅身体倒是不错,武装到了每一处细节。
“咳咳……”李希喘匀气,抬头打量四周,“这地方真的能通往外面?”
周围是一个巨大的洞xue,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在音乐厅一样绕梁三日回音不绝。洞xue的顶端太高,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藤蔓。刚才在水下时,他感觉上方有光源,可现在仰头找了一圈都没找到。
墨尔斯轻轻捂住他的眼睛:“你的感知能力应当很强,可以试一试。”
是吗?
李希怀疑地闭上眼,首先感觉到墨尔斯皮肤的湿滑,这种感觉超越了皮相,仿佛带他回到了西圣城那个水池。随后他穿过了人鱼的手指,飞向了洞xue的高处。
这个洞xue一半是礁石嶙峋,一半淹没在碧色的潭水中,那些垂挂的藤蔓像蛇类一样交缠在一起。他随意地从那层叶子旁飞过,闻到蛇信草的腥味,这是一种需要新鲜空气的卷须藤本,因茎叶蜷曲如同蛇信得名。
“有蛇信草!”李希拉下墨尔斯的手兴奋道,“就在最高的那个地方!”
找到了出去的地方,他们反而不再着急。这个幽深的深潭将他们的踪迹掩埋,梵蒂冈要想找到他们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
李希爬到岸边,小心地避开地上尖锐的礁石。他转身看向水中的人鱼,对方斜靠在礁石上,坦露出精壮的上半身,那条华丽的黑鳞鱼尾在浅水悠闲地摇曳,这一幕就像油画,充满了奇诡的美感。
“老鱼,我觉得你得上来晾晾干,”李希蹲着,垂涎地摸了摸他的胯骨,那里是人类皮肤和鱼鳞交接处,“我有种感觉,等你晾干尾巴就能变回人类的形态。”
大概那地方比较敏感,手指接触的地方抽搐几下,被人鱼警告地摁住。
“别乱动,我在水里能够储蓄力量。”
墨尔斯眼神倏忽加深,忍耐地用力捏他的手指,直到少年龇牙咧嘴抽回手,他才暗自叹口气。
“我们还去贝斯德吗?”李希跟着叹气,“我等于和莱娅的灵魂做了约定,一定要弄清楚诺玛的死因,找到那个大恶魔……”
他不确定自己如果失约会有什么后果。
“当然要去,”墨尔斯淡淡说,“不但我们去,章行瑀他们应该也会想办法甩掉梵蒂冈,去贝斯德和我们会合。”
李希不敢置信:“他都怀疑你还会去?”
“莱娅是他的情人,”墨尔斯伸手碰触他的下巴,抹去那里欲掉的水珠,“如果我出事了,你会放弃寻找真凶吗?”
李希不太喜欢这个假设,但这个假设让他立刻就代入了。换成是他,他一定会排除万难前往贝斯德,哪怕孤身一人。
“以梵蒂冈那些人的思路,贝斯德仍然是我们首选的目标。当然,他们还是会留人手以防万一,我们做些伪装就能解决。”墨尔斯沉吟,“关键看章行瑀,他大概会脱离大部分单独离开。”
未来还有各种麻烦在等着他们解决。
李希的思绪转了一圈,又想到了罗兰。他只希望神殿能尽快派人去解救西圣城,但危机解决以后,文卡马绝对不会放过老头。
在遥远的西方,四座圣城拱卫的中央神殿教区如同王冠上最昂贵的那颗宝石。
这座城市以白色和金色为主,在正午的阳光下,反射出足以驱逐一切黑暗和不祥的白光。到了夜晚,神殿最高处的灯塔发出万丈圣光,笼罩住整座城池,远处密林里的生物都不由自主地退缩回更深处,以免被灼伤。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展翅穿过神殿重重的回廊和立柱,从那些身着各色披祭的神职人员中间飞过去,一直一直往上,直到来到最高处的六棱花窗前。花窗的中间有个更小的六棱洞口,便于光线穿透,白鸽便从这洞口钻入,来到空旷的礼拜堂。
在这礼拜堂里竟然有许多白鸽,它落在同伴中间,大摇大摆地啄食地上的谷物。
“格雷,你应该先给我递信。”
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响起,洁白的袍角落在鸽群旁,鸽子们却没有受惊。来人俯身捧起那只带着灰羽的鸽子,从它的脚爪上取下精致细长的金管。
这双手布满了周围和老年斑,让人联想到死亡。不过它们的动作却很灵巧,飞快地拆开黄金质地的细管,从里面取出一张小小的字条。
“哎……”
伴随着悠长的叹息,声音的主人抬起头,眼睛蓝得极为耀眼,和他衰老的脸庞有种怪异的反差。
“冕下?”
马克西姆斯揉了揉眉心,把纸条递给守在旁边的圣骑士,“恐怕得劳烦你们过去一趟,西圣城被狼人和行尸包围,文卡马困在那里无法离开。”
圣骑士不由大惊。
“四大教区的周边,我们都有定时清理,怎么会发生围城这种事情?”
马克西姆斯双手垂下,松松地合拢。洁白的袍袖遮盖住大部分皮肤,只露出他食指上的权戒。他垂眸看着地上这群白鸽,喃喃自语:“是啊,好多年了……怎么会呢。”
第73章
这个世界充满了死亡和毁灭, 大片的原始森林为黑暗生物提供了栖息之所,而多年以前城市的道路,则渐渐被荒草侵占,直至消失。
为了维护主要道路的安全, 从马克思姆接管梵蒂冈开始, 他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每年数次派遣圣骑士以及梵蒂冈人员来往于这些道路。清理那些植物、路障倒在其次, 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沿路清理周遭的黑暗生物, 留下梵蒂冈的守护印记。
安全的交通才能促进商队往来, 如同血管中的血液缓缓流动,把物资带到聚居地, 人类世界得以茍延残喘。马克西姆斯当然不会自大地认为梵蒂冈就是救世主, 但某种意义上, 他确实统治了东大陆的三分之一。
现在他的治下却出现了意外, 本不该出现的变故。
“你带着骑士团尽快出发吧,”马克西姆斯叹口气, 面容因为忧虑显得更加衰老,“一定要查清楚狼人和行尸出现的原因。”
“是,冕下。”圣骑士很快离开。
马克西姆斯看向头顶的日冕女神,神像手捧日轮和月轮,教义中解释这两者代表光和暗,教众往往理解为正义与邪恶。然而, 真挚的爱情之中亦有算计,崇高的道德未必没有卑鄙, 而邪恶里偶尔也会开出善之花。
世间的事, 哪有绝对呢?
他慢慢朝外走去,从白塔下来时正好碰上梵蒂冈接济的孤儿。这群穿着白色麻料长袍的孩子迎面撞见他, 都吓得停下脚步,忐忑不安地行礼。
“冕下——”
除了最小的那个,孩子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明显的敬畏,或许畏惧更多一些。
马克西姆斯冲他们笑,从眉梢到眼角绽开的浅笑,带起一条条深刻的纹路,立刻将那份庄重肃穆化为了慈爱。
“午饭吃了什么?”
他俯身抱起了一个最小的小家伙,和对方明亮的浅褐色眼睛对视。
“豆子,肉肉……”小孩嘬着肥短的手指,含糊地笑。
马克西姆斯眼角瞥到那个大男孩紧张的表情,拍拍小孩的脑袋将他放下去,小孩果然笑嘻嘻地扑到那男孩的腿上。
他扯了扯嘴角:“去上课吧。”
孩子们迫不及待地行礼,然后脚步匆忙地赶去远处的日冕女神殿。那里有助祭会带领他们学习一些最基础的文化知识,等到十岁时统一进行选拔,资质更为优秀的将会进入神殿成为学徒,而剩下的则被安排去外城接受骑士训练,接受第二轮选拔。
他看了一会儿,转身继续走着,不免想起他的教子。文卡马小时候十分好学,虽然身份特殊,依然跟着梵蒂冈救济的孤儿们一起去上课,后来又去了外城。
马克西姆斯记得自己曾对文卡马说过,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得有所取舍。此外,梵蒂冈也没有过圣子加入骑士团的先例。
‘一定要遵循先例吗?我不可以做第一个人吗?’
这是文卡马当时反问他的话。
在马克西姆斯的印象里,圣子是一类重要但且模糊的存在。他从没有向自己这位教子强调过圣子的职权,因为他认为文卡马可以从梵蒂冈生活中自行领会这一点。
比如别人对他无比尊敬,哪怕他毫无贡献……比如他即便获得了人们的尊敬,也没有因此得到更多的权力。
文卡马很聪明,他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并没有像别的圣子一样顺服,而是对自己的教父提出了质疑。
‘如果我变得强大,那么我不就变得更有价值了,更有地位了吗?’
这种骨子的不驯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
马克思姆斯诧异不已。
不过那是他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张小脸蛋,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文卡马和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很多事情因此而改变。
马克思姆斯笼着手朝西教区走去,那里分布着研究所和神学院。阳光直射,他眯起那双蓝得发亮的眼睛,苍老的皮肤却愈发显得透明,毫无血色。
他径直来到研究所,这里和西圣城的几处研究所不同,地面建筑物规整,地下还有更宽广的面积,光是研究员就足足有一百来人。神学和科学在某些时代并不分家,比如此时的中央圣城,也许最先进的生物研究就在这里了。
“冕下!”一名研究员跑来,胳膊还夹着厚厚的实验记录本。
马克思姆斯看向他身后的甬道:“884号样本怎么样了?”
“经过检测,胚胎已经着床,”研究员跟在他一侧,一边走一边汇报,“样本目前正在沉睡,唯一的麻烦就是靖子提供者……”
“有什么问题吗?”
研究员迟疑片刻,小声说:“样本不肯放手啊,再这么下去,培养池的水就要发臭了。可胚胎未着床之前,我们也不敢强硬分开他们。”
马克思姆斯摩挲着手指,渐渐回忆起884号样本的模样。
那应该算研究所里经过几代繁衍,外形最趋近人类的……人鱼了。
“另外提供者的哥哥刚修行返回圣城,”研究员声音低落下去,“我们不得不告知实情,他向我们索要提供者的遗体。”
马克思姆斯便知道他们的难处了。
人鱼是母系社会,一个小群落往往是由三条雌性人鱼和十数条雄性人鱼组成,虽然并非一夫一妻的制度,但雌性人鱼对伴侣的占有欲非常强。哪怕是经过研究所的数代繁殖,人鱼这种本能依然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因此想从样本手里夺回提供者,难度很大,也很危险。
他们走进甬道深处,穿过几扇厚重的大门,直接前往地下室。越往下走,空气里的水汽就越浓重,却并不像清晨落在草尖上的露珠,或者森林里包含氧气的湿润,是非常黏腻而冰冷的水汽。
夹杂着淡淡的鱼腥。
马克西姆斯慢悠悠地走着,不知从哪处通风口吹进来的风拂过胡子,他摸了摸手上的权戒,刺眼的光从权戒上发出,如果利刃撕碎了甬道里的昏暗。
研究员原本正滔滔不绝地介绍最近的成果,他被白光刺到,下意识遮挡的同时,突然看见空气中扭曲的黑雾,那些黑雾如同一条条黑色细长的鬼影在白光中翻滚,无数模糊的人脸拼命地往外钻,试图扑向他们!
“啊—————”他吓得大叫,差点摔倒在地。
鬼影张开黑洞似的嘴巴,无声地嘶吼,又像在哭嚎。但最终黑雾在白色圣光下败退,如果纸张燃烧的灰烬被风吹散……
研究员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浑身水淋一样。
“这——这都是怨灵么?”他这才意识到什么,低头看向手腕,灰色的探测器不知何时竟然已经粉碎了。
马克思姆斯沉默地重新合拢双手,权戒上的黑曜石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光泽隐约暗下去一些。
按理说怨灵这种东西在中央圣城无所遁形,偏偏最近越来越多,清理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源源不尽啊。
“最近提供者损耗如何?”
研究员擦着冷汗爬起来,嘟囔道:“您也知道……那些人鱼在发青期几乎是没有理智的,我们也想人为乾预,但风险太大了……难免……”
也不是每条人鱼都像884号样本那样,日常还有类人的意识,在人鱼看来,她们不过是正常交,配,谁知道水中的□□行为会害死人类呢?何况提供者往往还服用了一些刺激性的药物。
“走吧,我去看看。”
两人加快脚步来到地下室入口,打开门,里面是一个完全开阔的空间,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水池。这些水池的四壁都是玻璃。世人恐怕很难想象,这种末世前最常见的材料,如今集中在中央圣城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用来制作鱼缸。
从这里下去还有一层,专门用来观察鱼池。
地下室的四面则是一个个研究室,有些是普通的石墙,有些则使用了隔音玻璃。研究员们穿着统一的制服穿行在期间,周边不断地传来水花拍击的声音。
“冕下——”研究员递给马克西姆斯一副耳罩。比起西圣城沉重的头盔,显然耳罩就轻巧多了,不影响他们对话,但却能隔绝人鱼的次声波。
马克西姆斯戴上耳罩,目光投向远处的一个独立的水池,那里围了不少研究员。他走过去,研究员们纷纷散开,露出漂浮在水里的884号样本。
这是一条红色的雌性人鱼,算上鱼尾长两米四五,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她有一头绿色的水藻似的长发,在水中柔软地铺散开,上半身裸露,十分消瘦,鱼尾呈现晚霞的浓郁色泽,侧鳍和尾鳍和塞壬那种薄纱似的鳍不同,更类似于金枪鱼的尾鳍,线条锋利,随着水波缓慢沉浮。
她的五官与人类无异,唯一的差异就是头骨略显狭长,皮肤泛着淡淡的蓝色。
此时这条人鱼紧紧地抱着一具男性尸体,双目紧闭,鱼尾微微蜷缩。马克西姆斯认识这具尸体,不久前,他还在这个年轻人的带领下,旁观过884号样本的受精过程。
死之前,他是一名研究员。
给他带路的年轻人打了个冷战,也许是想到了同事的悲惨遭遇,他紧张地往后退了半步。
出事那天他在轮休,等他赶过来的时候,眼前的人已经被狂躁的人鱼裹挟到深水中,水浪翻腾,白色的泡沫遮挡住视线,而一直对交,配并不积极的人鱼却和对方抵死缠绵——
当然缠绵的结果就是他这位可怜的同事成了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因为一直没办法使人鱼安静下来,这样的意外又让研究员们恐惧,导致直到人鱼出现怀孕反应,他们也没能把同事的尸体抢回来。
马克西姆斯并不知情,他最近几年身体衰老得很快,病痛不断,研究所不敢轻易地打扰白塔。也是因为文卡马离开,他才勉强出来。
他对着人鱼沉思片刻,示意一旁的人用长棍轻轻触碰水面。
水面还未起波纹,一直沉睡的人鱼猛地睁开眼,抱紧怀里的尸体猛地翻身扎进水池深处,溅起的浪花劈头盖脸扑向众人,唯独马克西姆斯淡定地站在原地,带着腐臭的池水就像被无形之物阻挡,在他身前就溅落到地面。
就在研究员刚刚松了口气的时候,一道橙红色的影子极快无比地从深处掠来,眨眼功夫冲出了水面,朝他扑了过来。
“啊——”
“亨利快躲开!”
研究员纳闷地抬头,迎面正对上人鱼裂开的嘴巴,几排密密麻麻的牙齿夹带腥臭的风,他几乎能看见上面细小的带有毒液的血管,死亡瞬息而至,他却因为恐惧,连躲闪都做不到。
“米莉亚。”
马克西姆斯呵斥一声,戴着权戒的手拦在了研究员前方,人鱼便狠狠地咬合,牙齿穿透教皇的手掌。
“冕下!”
周围人都慌了,人鱼的牙齿是带有剧毒的!
马克西姆斯纹丝不动站在那里,手掌轻轻地扣住人鱼的脸。他很少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884,对方那双暗红色的眼睛对上他,里面的仇恨令人心惊。
很快人鱼就松口,捂住脖子倒在了水池边,不断地从嘴里咳出鲜红的人类的血。
马克西姆斯这才想起来,米莉亚毒不到他,却会被他的血液伤害。
这是十分奇怪的血亲现象——人鱼的毒液无法伤害到她的血亲,血亲的血液对她们来说却是剧毒。这种现象在自然环境中少见,是属于实验室里的特殊产物。
那名叫亨利的研究员短短的时间经受了两次惊吓,一时之间只觉得心跳如雷。他迟钝地看了看在地上抽搐的样本,又看了看教皇冕下流血的右手,脑子里闪过曾经听闻的八卦。
据说教皇曾经和实验室里的塞壬有过后代……
难道是真的?
不光是他这么想,此时在场围观的众人,目光都变得复杂起来。
教区的研究所研究的项目的确以人鱼的繁衍为主,但提供者多半都是圣城外的流民。塞壬的外形可以说比大部分人类都要美丽,那有什么用呢?在世人眼里,仍然是动物,是怪物!
试问正常人谁会愿意与野□□合?
马克西姆斯低头看向脚边的人鱼,红色人鱼痛苦地咳血,鱼尾痉挛扭曲,不断地拍打着地面。她用全身在挣扎求救,显然并不想死,可她也没有试图去祈求老人,反而朝亨利伸出手。
亨利惊吓地缩回腿,眼看那只手颓然落地,虽然有尖锐的指甲和蹼,那仍然是一只小小的手。
不知怎的,他心中腾起些许不忍。
对,这毕竟是他一直经手的样本!
第74章
亨利突然清醒过来, 猛地爬起来冲同事大叫:“快点去取血清来!”
恐惧在现实面前也得溃败,他想起人鱼肚子里还有胚胎,顿时像要失去孩子的父亲,焦急地催促着医生。
研究员们脚步匆匆, 研究所的所长逆着人流挤过来, 见状差点昏过去。
“快!快把样本抬到观察室里去!”
他一看, 教皇的洁白法衣上都是血, 再次狠狠地倒抽一口冷气, 哆嗦指向亨利:“快——快给冕下包扎!”
“不用了。”马克西姆斯脸色苍白, 眼神晦暗。他用戴着权戒的手轻轻覆盖伤口,白色的圣光柔和散开, 密密麻麻的血洞肉眼可见地开始愈合。
亨利很少有机会看见这种神迹, 就像先前看见怨灵一样震惊。他不由地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毕竟如果人人都拥有冕下这样的能力, 世界似乎也不再需要“科学”。
马克西姆斯看他一眼,摇摇头:“神的力量需要信仰, 而信仰……已经越来越少了。”
人这种生灵,除非灭绝,如若令他残喘,繁衍生息,终有一天还是会走上相同的道路。他们改天换地,从大自然的崇拜者变成傲慢的造物主, 凌驾于所有生灵之上——这是刻在灵魂里的本能。
即便现在,为什么信徒们遍布大陆, 拥有力量的依然是少数人?
因为大多数人信的仍然是人。
亨利似懂非懂, 崇敬地望着老人:“那您的信仰一定非常虔诚。”
虔诚?
这词几乎逗笑了教皇。
马克思姆斯摩挲了手指上的权戒,黑曜石黯淡的光泽正在嘲笑这句赞美。教皇和主教们倘若没有各种圣器加持就无法输出神力, 他们与神明之间的联系比一张纸还薄呢。
不像那些神明造物……
他的目光转向那些大大小小的水池。虽然说大多数野生人鱼的智商还不如孩童,未开化且野蛮,但它们强有力的身躯,两套完整的呼吸系统,以及在寿命上无限的可能,都让这些生物有别于地上的一只蚂蚁,或者餐桌上的家禽牲畜。
如果再人为乾涉,则会诞生出更加可怕……更加完美的,塞壬。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成果。
马克思姆斯心里再次升腾起隐秘的渴望,几乎让他发抖。不过在外人看来,可能也只当做是老年人的四肢颤抖罢了。
同时,他又很痛苦。
“后面的事情你们处理吧,”他听到自己苍老的声音,“要小心看护她。正好趁此机会把那个年轻人带出来交给他的家人。”
面前的研究员脸上闪过恐惧,还有一丝物伤其类。
马克思姆斯并不在意,他离开研究所回到地面,伤口早就愈合,唯独法衣上的血显得十分刺眼。他迎着光返回礼拜堂,打算通过祷告缓解心里的情绪。
半个世纪前他绝想不到自己会乾出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违背信仰和良心。可是时间这东西实在比恶魔还可怕,能够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他被各种欲裹挟,一步步走到今天。
甚至死亡都无法令他解脱。
马克西姆斯能感受到整个东大陆的变化,邪崇的势力越来越大,而日冕女神的力量则日渐衰落。十五年前他还能坦然地面对这种无能为力,毕竟他终究是人,人所能付出的不过就是几十年的生命罢了。
文卡马却认为这是一种逃避。
历任教皇权力交接的那段时间,相当于整个教区的巨大空隙。
光明与黑暗总是此消彼长,如果换作几十年前,黑暗总是不敌教区的,那倒也无妨。现在不同了,假如马克西姆斯去世,能够与他力量比肩的人,暂时还没有,那么在下一任教皇接过权柄前,中央神殿和四大教区将岌岌可危。
甚至教区还不算什么,东大陆那些人类聚居的城市和村落才会面临灭顶之灾。邪崇和黑暗生物会不顾一切从密林、河谷,从躲藏的地方钻出来,趁机入侵人类的地盘。
因此文卡马要求自己的教父振作起来,努力治愈疾病,与时间较量。
马克西姆斯不会把所有的责任都甩给文卡马,如果他内心没有动摇,没有贪欲,又怎会被年轻的教子说服?
衰老和病痛会消磨意志,把好人变成恶人。
他再次抬头看向日冕女神,总觉得那双雕刻得线条柔美的眼睛正盯住他,像毒蛇一样冰冷。
“罗兰老伙计……会怎么想呢?”他喃喃自语。
文卡马突然去了西圣城,这举动本来就不寻常,更别提还被狼人和行尸围城。罗兰和他早就有了分歧,经此一事,怀疑在所难免,但他怀疑到什么程度了呢?
他神经质地盖住自己的权戒,为心里一瞬间升起的恶念感到心惊。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密林商道上,李希正和墨尔斯提起罗兰。他们一人骑着一匹马,披着灰扑扑的斗篷,像行商一样在马背两边挂着筐子,盖布的一角露出野物的羽毛。
“贝斯德有希里亚那样的女巫吗?”
墨尔斯抬手拂开低垂的枝丫,免得刮到只顾和自己说话的某人,“如果你只想找人占卜,倒是有不少,但希里亚那样的可不好找。”
他语气平淡,“不是才问了女妖?”
李希小心瞥他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才道:“墨犊萨死了啊,万一她给西圣城外的同伙传递了什么信息,让别人给她报仇怎么办?”
他来这个世界没多少时间,但罗兰对他的意义不同。罗兰一直都知道他的存在,哪怕他身处异世,这让他心里很难不把对方当成可敬的长辈牵挂。
“女妖这种东西都是划地而居,也没有同伴意识,墨犊萨的死只会让她们有危机感……而且中央神殿派去的人也快到了。”
话是这么说……
李希蹙眉,他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文卡马那个狗东西还在城里,让他怎么放心?
“不知道贝斯德里的占卜师水平怎么样。”他打定主意要求一个心安。
墨尔斯当然不满他对教区的惦记,又无可奈何:“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性命吧,别忘了我们去贝斯德的目的。”
他们是去驱魔的,可不是游玩!
李希闻言握住垂挂在胸口的坠子,脸上出现跃跃欲试和忐忑不安两种矛盾的表情。
墨尔斯忍不住摇头。
“小鬼,我警告过你多少次,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李希翻白眼,“千古名言我知道——”他拖腔拖调的,却因为年少并不让人讨厌,差点逗乐墨尔斯。
“我希望你保持警惕,甚至畏惧一点都不是坏事,”对方狠狠揉了揉他的额头,又顺着下来,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捏了他的脖颈,“贝斯德里的恶魔远胜过莱娅身上的附体,整个城市就是它的猎场,在那里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可疑对象,而是一整座城市。”
李希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是因为墨尔斯的碰触还是因为他说的话。
贝斯德也叫商人之城,顾名思义,是东大陆最繁华的商贸城市。它位于一片地势缓和的平原,四周数条河流交汇,自然农牧业也发展得不错。
人们在这里生活要比在其它地方容易的多。
李希勒马停在山坡上,远远就望见高大的城门。和西圣城华丽充满宗教意味的城门不同,贝斯德的城门十分粗犷,由巨石垒成,城楼上插满了密密麻麻各色彩旗。
“那些旗子代表各个商行马店和驿馆,不用进去就能知道里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货源。”墨尔斯驾马停在他旁边,心里难免感慨,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这里,贝斯德比他记忆中起码扩大了三四倍。
李希看着稀奇,这里似乎不分内外城,城外的平原全部都是一块块的农田,远远近近还有许多石头房子,如同童话。宽阔的城门道两旁栽种了鲜花和树木,车马和人群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这儿实在很接近他印象里城市该有的模样。
“走吧。”墨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的马屁股,两人便驾马冲下了山坡,很快便汇入了城门道的人流里。
贝斯德在早晨和傍晚分别开门一次,方便那些居住在附近,只是进城办事或者贩卖鲜货的人。队伍并不是安静的,也并不太嘈杂。
“……我有三个月没来了,城门费怎么算的?”前面两个富商打扮的人并肩走着,他们的仆从牵着马跟在后头。
“涨了三成,唉,”另一人叹气,“生意不好做啊,不得不涨价。”
最先问的富商却拍拍胸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外头不太平,能有个安稳买卖的地方就不错了,没得挑!”
“你说的是……”
李希跟在后头听得津津有味,闻言凑到墨尔斯那边小声问:“咱们装作行商要交多少钱?”
他还有些常识,知道城门费也分不同类型,平头百姓和商人自然不同,而商人里也分行脚商和大商人几个档次,倒不算胡乱收费。
墨尔斯被他的气息吹得痒痒,眼里带着点笑意,低头在他的鼻尖上亲了一下。
“大约三分之一吧,没几个钱。”
他们这种和古代的货郎差不多,赚的就是个辛苦钱,买的东西也就图个新鲜。墨尔斯身材高大健硕,气质杀人不眨眼的,充个猎人十分合适,他们带的也都是一路在林子里猎到的野鸡野鸟野兔子。
李希打开随身的钱袋子往里看,莱娅给的金沙丢给了章行瑀他们,金币收在老鱼那里,自己这儿只有些散碎的铜币,数出六七个,也省的一会儿当众掏钱。要知道城门附近是偷儿最多的地界。
除了钱,他还有一个最担心的问题。
“我这样真的不会被认出来吗?”他探头试图看清城门外贴的那些布告,然而人头躜动,实在难以分辨,“会不会有寻人或者通缉令?”
进出城门必然要经过守卫检查,到时候他该如何遮盖自己的发色?
“放心,贝斯德不会让你脱帽子,也不会搜身。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别做贼心虚。”墨尔斯伸手把他的兜帽拉低,兜帽里还缠了缠头,只露出李希那张强生惯养的小脸蛋。
这话说的!
李希立刻心虚地拽拽兜帽。
“想赚钱的地方,自然不会像教区那样严苛,”墨尔斯低声说,“他们唯一防范的只有恶魔。”
啊这……
李希嘴角抽抽,所以说唯一防范的也没有防范住吗?
前方终于轮到两个小商队,只见两排守卫拿着眼熟的器具挨个检查商队的成员、马匹和货物。
他们手里的东西有点像低配版的金属探测仪,每扫过一个人,上面的石头就会闪过绿色光芒,扫了五六个人以后,那石头的光就渐渐黯淡,这时守卫便会从随身的腰包里掏出一块新的替换。
李希恍然,这大概也是炼金产品?上面的石头就是能源石。
他记得自己最早还是在汤姆那里看到过这东西,只是用在了“手电筒”上充当光源。
“下马!”
两名守卫来到二人面前,表情麻木地命令道。
李希赶紧翻身下来,十分配合地伸开手臂,任由对方胡乱扫过全身。这些守卫大概整日都做着同样的工作,如同他印象里的安检人员一样,区别在于这里没有微笑服务,于是守卫们都是一脸了无生趣。
“行了,去前面缴费吧。”
他们甚至都没有掀开看看筐里的东西,只要不含魔气就行。
李希心想,难怪被恶魔混进去,这世上多得是掩盖邪恶的方法啊。
两人牵着马步行入城,在踏进城门的那一刹那,一股强烈的阴冷的气息冲向他们。
“恶魔!”
李希眼神霎时凶恶。
第75章 (已修)
墨尔斯及时按住李希的手:“别碰它。”
它指的是李希脖子上的圣物, 那东西一旦激活,就会被教区的那群猎犬感应到。
李希缓缓地松开手,神情依然警惕。
他环视四周,人群密集, 各种声音汇聚在一起十分嘈杂。除了他们, 别人似乎都没有察觉这城市的上空正被一团淡淡的黑雾笼罩, 阴冷而不祥。
“它发现我们了么?”
墨尔斯目光平静地注视前方, 带着李希慢慢走着:“应该还没有。记住我的话, 提高警惕, 别和我分开……假如我们分开,哪怕只有一刻, 你也要小心。”
李希有点不安, 他抬头看看男人, 由于视线遮挡, 只看到对方坚毅的下巴。
“连你都可能被附体吗?”
墨尔斯握住他的手:“恶魔附体就是趁虚而入,谁也不能说自己毫无破绽。”比如他, 如果把他的心剖出来,很可能已经千疮百孔,而他的弱点是那样明显。
“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他观察了一下上方那层薄薄的黑雾,“你能找到这黑雾的源头吗?”
李希跟着认真看了半天,那雾气淡到几乎没有, 随着人流忽而吹散,忽而聚集, 但如果逆着流动的方向去远眺, 黑雾在这条长街的尽头是有浓有淡的,往右侧一方显然更加浓郁。
“右边!”他低声说。
贝斯德不分坊市, 四处都可开店经商,不过物以类聚,时间久了同类型的商家自然而然凑得更紧,有利于汇聚人气。比如直通城门的这条街,两侧最多的便是车马行。
如果想要住宿,则要前去城市内部,李希指向的正是旅馆最多的一片区域。他忍不住想到女巫酒馆惨死的莱娅,心里几乎要生出几分畏缩。
说实话,在那件事以后,他都宁愿露宿野外也不愿去住什么酒馆。
“这城里来往的总有驱魔队吧?至少也应该有驻城的日冕教助祭,竟然没有人发现?”
李希时不时瞥一眼黑雾,越看越感觉离谱,“明明这么明显!”
“也就是你看着明显而已,”墨尔斯叹气,“你还是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
民间的驱魔队都是东拼西凑起来的,成员的水平往往参差不齐。他们不像梅格丽手下那些沉默修士,兼具了战士和修士两种职业,一支队伍就足以守护一座百人的村庄,对抗狼人和行尸更不在话下。有时候遇到邪崇入侵,能遇到巡逻的梵蒂冈驱魔队真的是命不该绝。
这毕竟还是少数。
李希内心很纠结,他对梵蒂冈怀有深深的畏惧和警惕,总感觉那是一汪看不见底的死水,然而这世界妖魔横行,又少不了梵蒂冈。得用的修士数量远远不足,就是因为梵蒂冈尸位素餐,不在要紧的地方发展……
算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穷者不过独善其身罢了。
两人对外称是行脚商,于是便在一条街上找了一家门面狭窄的旅馆。
这间门面不过三人宽,上面的招牌摇摇欲坠,被两侧豪华的招牌挤到几乎看不到,门口也没有招揽住客的店员,甚至还远不如女巫酒馆有派头。
李希怀疑这是不是商队的落脚点之类的,但他侧头一看,墨尔斯满脸嫌弃,不情不愿地抬脚跨了进去。
“……”看来不是了。
他耸耸肩,牵着马等在外面。
墨尔斯很快走出来,脸色倒是好看许多。他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麻脸青年,对方无精打采地接过李希手里的缰绳,牵着马前往不远处的寄养点。由旅馆出面去寄养牲畜马匹,他们会得到相对优惠的价格。
“看起来还行啊。”李希这才走进旅馆“大”堂。
这间夹缝里的旅馆整体呈现长方形,往里走能看见尽头的柜台,以及柜台一侧的楼梯。除此之外就是柜台后头的一扇门。
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他们头顶有一盏华丽的水晶吊灯——积灰很多。
总体看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看着挺干净。
“欢迎欢迎,”身材矮小的中年老板挤在柜台后热情地招待他们,“马匹和货物交给我侄子,你们尽管放心!他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去看一下!”
随后他轻咳一声,满含期待地望着墨尔斯,搓着手问道:“客人们要住几天?”显然他认为墨尔斯才是付钱的那一个。
李希见状很不服气,亏这人还是生意人,明明钱袋在自己腰上挂着!
“他才是头儿,”墨尔斯抱臂冲着李希抬下巴,“你问他。”声音粗鲁不耐烦,一副胸大无脑的打手模样。
老板愣住,犹豫地看向李希。
“那……住几天呢?你们看样子头一回来,贝斯德可是东大陆最热闹的城市,吃喝玩乐样样齐全,总不能囫囵来一趟呀。”
李希其实也不知道住多久,他瞥了瞥墨尔斯,见对方事不关己地靠着柜台,胸肌在半敞开的前襟里挤出性感的凹陷,顿时无语。
“先订个五天吧。”他快速扫过墙上的价目表,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币,数出四十枚作为押金。
老板耳朵微微动弹,立刻摸清了李希随身有多少钱,一下热情许多。
“要带早餐吗?”他翻开面前油腻腻的簿子介绍,“你们两个男人出去吃一顿像样点的,起码也得花六七个铜币,五天加起来就不划算了……不如也在我这里吃,两个人一天加三铜币,花样多味道好,有家常的煎蛋血肠,也有咱们这儿的特色。”
他郑重强调,“早餐费用在最后一天退房时结算。”
这种规定也是贝斯德才有的,很多人进城时除了货物两手空空,等走的时候倒能赚不少钱,总归不至于赖账。
李希胡乱点头。
“你们要什么房型?”老板又问。
李希已经累了。
他怀疑地问:“还有房型——?”
中年胖子顿时不满,不过这种情绪里又夹带一点心虚:“我们这儿小归小,也有三种房型供你选择!单人单间不带卫浴,双人双床带卫浴,双人大床带小客厅和阳台——这只有一套。”
李希退到大街上抬头一看,这一排建筑天花板都很低矮,最高五层也不过像人家三四层。所以说那个豪华套房大概就是第五层那一间,有个只能容纳一个人的铁艺半圆形小阳台。
“就要这套。”墨尔斯看着外头沐浴在阳光下的少年人,开口说。
老板精神振奋,他就知道!花钱拍板的果然还是大高个!
李希走在前面,两个人开始爬楼梯,木制的楼梯狭窄高陡,走起来嘎吱作响。一层楼梯的尽头有一扇很高的顶窗,昏暗的光线一缕一缕的,能照见灰尘飞舞。
楼梯太陡了,墨尔斯不用抬头就能碰到李希的八月半,这让他兴起逗趣的念头,拍了拍对方圆润小巧的腚。
结果差点把人拍跌倒。
“哎!”李希捂着腚愤怒地回头,“好陡的啦!不要玩!”
墨尔斯摸摸鼻子,顿时不敢笑了。
路过拐角时他能轻而易举地看到顶窗外的后巷,对面是一堵更高的墙。巷子里堆着许多空的木头箱子,安安静静。
李希呼哧呼哧爬到顶层,这旅馆属实太小,除了二楼隔出三间单人房,三楼和四楼也就一层两间双人房,五楼只有一间套房。就这么点房源,稍具规模的商队也住不下,难怪生意惨淡。
大概很少有人会在这么廉价的旅馆订“豪华套房”,房间的雕花把手都已经上锈。他们走进房间,格局倒是和末世前的旅馆差不多,进门左侧就隔出一小间作为卫浴,再往里是会客厅,其实就一个小巧的壁炉和两把沙发椅,最里侧用帷幔隔开的就是和阳台相连的卧室。
一张大约一米五的四柱床靠墙,对面是双开门的雕花衣柜,地上也铺了地毯。
除了陈旧没有其它问题,空气里也没有灰尘味儿,甚至小几上还有一瓶鲜花,假如野花也算的话。
“干净倒是挺干净的……”李希嘀嘀咕咕,随手在床上按了按,床垫很软啊。
他顿时有种想要躺下睡一觉的冲动。
折腾了这么多天,说他一点不累那就是假话,希里安这身体堪称弱鸡,白白嫩嫩丝毫经不起风雨,而他全靠李希的灵魂勉力支撑才没有半途倒下。
墨尔斯从背影就看出他的渴望。他掀开被子检查了一下,然后示意李希躺上去。
“我们下午或者晚上再出门。”
李希立刻脱了外衣滚上床,床上越是柔软,浑身上下就越是酸痛,叫嚣着抗议。他长长叹了口气,侧过去看着墨尔斯。
他还是有一点不适应老鱼的新外形。
“老鱼,你说这里还会有文卡马的陷阱吗?”他小声问。
莱娅的死对他影响太大,以至于让他对梵蒂冈产生了深切的恐惧。明明在那之前,他一直还对梵蒂冈有一点归属感。
最可怕的是,文卡马就是个疯子,他根本不在乎人命,随手就在他们所有可能经过的地方设下埋伏。如果他们没去,也不过就是多了几条冤魂。
而此时此刻,他和墨尔斯躺在这里的这一刻,是不是已经有另外一个“莱娅”痛苦地死去?
墨尔斯沉默不语。
贝斯德是他们预定要来的地方,所以这里毫无疑问……
第76章
李希振作精神思考:“女巫酒馆是那附近唯一的落脚地, 只要我们经过榕树大峡谷,难免要在那里停留。如果是更加繁华的地方,文卡马就不可能在每一栋房子里设下陷阱了……”
他想着想着,突然觉得不妙。
“我们离开的时候就两个人, 他会不会专门选择这种小旅馆呢?”
墨尔斯哼笑:“你别忘了, 走的时候我们和他打了一架, 他已经知道我们和自由民的商队一起离开, 我本来也没打算和你两个人行动, 势必要找商队同行, 因此大的聚居地才是他的主要目标。”
李希一口气不上不下。
他到现在也搞不清贝斯德的恶魔和文卡马有没有直接关系,但莱娅被恶魔影响, 乃至于惨死, 十有八九是文卡马一手策划。不管对方设了什么陷阱, 刀山火海他们也得来。
他郁闷地把头埋进墨尔斯的怀里, 像个小鸵鸟似的。
“对不起啊,老鱼, 你本来没必要涉险的……”
墨尔斯趁机把李希一把抱到身上,他胸膛宽阔健硕,稳稳地托住少年坐在腰腹部。
“你是我老板,我陪你可是要收报酬的。”
李希双手撑在他胸前,居高临下看着对方,手底下触感光滑坚实, 能感受到对方说话时胸腔的震动。男人仰面躺在他身下,黑发散开, 露出光洁的额头, 一双漂亮的眼睛含笑凝视着他,仿佛在鼓励他做点什么。
这倒是和他印象里的人鱼一模一样了。
“不要脸……”李希羞涩地捏捏墨尔斯的胸肌, 羡慕嫉妒,“我怎么感觉是被你白嫖了呢!”
墨尔斯哈哈大笑起来。
他起身把李希抱进怀里,狠狠揉搓李希的头发,简直恨不得把怀里的人变成小人偶贴胸口随身带着。
“别说冒险,就算是送死,我也不怕,”他额头抵着李希,直直地注视李希那双湛蓝的眼睛,“只要你在我身边。”
只要你还在我身边。
墨尔斯在心底反复默念,压下更深处的更阴暗的念头。
哪怕是死,李希也要和他在一起。
李希对此一无所知,他稍微和男朋友亲密互动了一下,就美滋滋地盖好被子准备会周公,陷入熟睡的前一秒,他还能感觉到身旁微凉的体温,以及墨尔斯温柔的注视。
多有安全感啊。
墨尔斯等他的呼吸变得规律,才小心翼翼地下床来到阳台边。他打开一侧的门,没有出去,而是靠在门边观察下方的街道,一看就是一个多小时。
太阳慢慢西斜,从城门那边的人流变少,人群逐渐朝各个驿站旅馆以及饭馆聚集,上方的黑雾也慢慢变得浓郁起来。也许异动就在今晚。
等到了黄昏,李希才睡眼惺忪地跟着墨尔斯下楼,准备出去觅食,顺便打探一下情况。
老板并不在一楼大厅,只有他那个麻子脸的侄儿靠着柜台打瞌睡,显然今天除了他俩,旅馆没有其他的客人。
“你想吃什么?”
墨尔斯走在他一侧,不动声色地把李希和大部分人流隔开。
李希左右打量,听说贝斯德附近的河流湖泊多,盛产淡水河鲜,这条街的后半截都是饭馆,很多家外面都摆着许多木盆,鱼虾蟹和各种贝类应有尽有。
西圣城的位置尴尬,森林资源虽然庞大,林子里也有湖泊,但可惜太危险,没有老百姓敢自己去捕猎,因此城里最多的还是各种养殖家禽和家畜。他搓了搓手,选了一家有两三间门面,生意看起来火爆的店。
“我们就在大堂挑一张桌子,这样能听到别人闲聊。”
他拉着墨尔斯走进去。
这家招牌上写着“坎贝湖特产店”的饭馆果然生意很好,他们的菜刚上来,大堂的空位就已经坐满了人。
“今天的珍珠交易量怎么样?”坐在李希二人正前方的一桌商人喝酒闲聊。
其中一人摇头,苦闷地喝了一大口苦荞酒:“别提了,前天我跳了不少好的母贝,也下了定金,准备今天去提了货走人,结果昨晚——”
其余人包括李希,都下意识地探身过去,屏住呼吸伸长了耳朵。
“昨晚又死人啦,”那人压低声音,声音带着说不出的恐惧,“珍珠交易区封锁了,说要挨个摊位排查,我的货也提不了啦。”
一桌人都倒抽一口气:“我们今天才进城,没看到城门外有告示啊!”
“你们动动脑子,怎么可能贴告示,”那人苦笑,“一直没抓到凶手,如果给外头人知道了,谁还敢来贝斯德。”
李希忍不住想问,墨尔斯捂住他的嘴,冲他摇头。
紧跟着邻桌的一个人替他问了。“这位朋友,你知道这次死的人是什么人吗?贝斯德的还是外头的?是珍珠商还是买家?怎、怎么死的?”
李希连连点头。
大概这事已经渐渐传开,另一桌的有个大胡子富商狠狠拍了桌子,大声说:“是个行脚商!”
众人面面相觑。
李希和墨尔斯对视一眼,只觉得后背发凉。
行脚商……不就是他们这种,最多一两个人……
“贝斯德的总督呢?”有人愤怒道,“这半个月已经死了三个外地人了,两个行脚商,一个商队采购,难道都没人管么?光是封锁消息排查有什么用,排查到现在了,还在死人!我们这些外乡人的命难不成就不值钱吗?”
“别提总督了,听说这里的教堂都没人,原先还有梵蒂冈的助祭,自从死了以后,也没见再派人来。”
“梵蒂冈怎么会放弃贝斯德呢?”
“真的是恶魔吗?我听说那三个人死状极惨……”
这时候有个穿着丝绸衬衫的年轻人站起来,环顾四周:“各位,你们还记得前几个月这里吊死了一个人吗?就是杀死了好些幼童的那个女恶魔。”
李希眉头蹙起,这人说的是小女仆诺玛?
“当时总督说那个女人就是凶手,是邪神的崇拜者,就是她杀了孩子们,因此判了她死刑,还焚烧了她的尸体进行净化,但是在那之后还在不断死人,死者也从幼童扩大到了成年人。”年轻人有理有据,“我怀疑恶魔根本没死,只是继续潜伏在贝斯德里。”
墨尔斯给李希叉了一块奶酪饼,低声说:“这人猜测的倒也不算错。”
就是猜错了对象。
第77章
李希无意识地摆弄刀叉, 奶酪馅饼切开的横截面缓缓软塌下去,经过炙烤呈现鲜嫩颜色的贝肉露出来,散发着辛辣的胡椒和罗勒味儿。
他还能回忆起在那间烛火昏黄的酒馆卡座里,莱娅提起小女仆时伤感的神情, 那是对某种旧时光的哀悼。诺玛在她的描述中是一个身材娇小的棕发姑娘, 总是倚在门边目送她远行, 渴望着和自家的小姐一起回到家里去。
但是在年轻人的口中, 诺玛是“那个女人”, 是邪神的门徒, 是恶魔的一员。
李希不由生出抵触的情绪。
自然,他心想, 人都是主观动物, 这些人并不知道内情也不认识诺玛, 当然会误会她。
可诺玛已经死了。死人无法为自己伸冤。
“先吃东西。”墨尔斯轻轻哄他。
李希低下头, 心中感到仓皇。他实在恐惧这样的一股脑的“指认”。于是他更加坚定要把恶魔消灭,比起消灭, 最重要的是让贝斯德的人知道凶手是什么存在,要还诺玛清白。
这样莱娅才能了无遗憾——尽管他知道莱娅的灵魂已经离开了。
接下来的对话没有什么新意,无非就是外地商人要团结起来,要去总督府建言,最好能把梵蒂冈的驱魔队请来,彻彻底底消灭恶魔。
“我们也应当尽快离开, 或者要通知外面的商队不要再进城,”先前的年轻人沉着地总结, “不能让贝斯德成为外地商人的坟场。”
说的虽然有道理, 可惜的是,新来的商人告诉大家, 贝斯德已经戒严了。外面的人固然进不来,免去了风险,可他们这些人又不能再出去,除非抓住凶手。
李希讶然,事态竟发展得这么快?
“安静——”一名巡逻官走进来,环顾一圈,大声说,“今晚贝斯德各条主街都要戒严,各位尽快回到住所不要外出,我们要逐一排查!”
前后店面都传来差不多的通知声。
店家慌乱地开始收钱,生怕有人趁机吃霸王餐。墨尔斯几口就吃完了馅饼,直接把钱丢到桌子上。他径自去拿了些油纸把桌上还冒热气的食物打包起来,拉着李希迅速离开。
此时的长街倒也称不上多乱,只是多了几队巡逻的守卫。李希看了一眼,见他们每个人都佩了长/枪,漆黑的枪身上有梵蒂冈的符文。
这种枪他在梵蒂冈见过,沉默修士用它来对付狼人,配套的都是银质的弹头。这种附魔的银家伙不仅对狼人有着极强的杀伤力,对付别的黑暗生物想必也有作用。
李希有点怀疑:“巡防这样密集,恶魔还会出现吗?”
墨尔斯拉着他避到路边,声音近乎耳语:“不能用人类的思维去琢磨恶魔……恶魔大约是无所畏惧的,只看有没有合心意的猎物。”
野兽还懂得躲避火光呢,李希心道,不过是因为这里没有足以和它抗衡的力量罢了。他就不信它敢在西圣城里撒野。
两人穿过街区,很快回到了小旅馆里。
旅馆似乎对外界的慌乱一无所知,老板依然不见踪影,他的大侄子仰头睡得口水都流下来了,呼噜声震天。两人如同学校里逃课的小情侣躲开门卫,悄默声从一侧的楼梯上去。
原本计划晚上出去寻找恶魔的痕迹,现在看来计划赶不上变化。
“……怎么办?”李希趴在阳台上看着下面,头疼不已。不仅是这条街,远处灯火通明的街区都次第暗下来,那是店铺提前关门的缘故,人群逐渐朝各家旅馆分流,整条街在很短的时间内恢复了安静。
墨尔斯直接把他扛起来往床上一丢:“能怎么办,不如睡觉!”
他像野兽一样扑倒李希,略长的黑发遮住额头,露出的眸子几乎在深夜里发出绿光,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人,仿佛要吃人似的。
李希整个被他压着,气都接不上,周遭空气似乎都被烧尽了。
两人就这么一直对视着,不知不觉便黏到一块儿去,就跟两块新鲜的年糕被反复捶打,软绵绵稠嗒嗒的,一扯便要拉丝——即便这样也分不开。
“啊……”李希声音几要变调,尾音颤巍巍的。
他浑身通红如同婴儿一般缩在被子里,汗如浆出,极力伸出手抓住床边,想要挣脱。下一秒就被更加修长强健的臂膀硬生生拖了回去。
两人大小迥异的手掌上下交叠,大的那只手背青筋绽出,恶狠狠地十指紧扣,伴随着某种节奏一张一弛。
不知过了多久屋子里响起沉闷的哼声,像小动物垂死低鸣。
李希头晕眼花倒在那里,浑身还在发抖,背后那只手带着粗糙的力度,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抚摸他的脊背。他流了太多汗,皮肤上每一个微小的毛孔尤在冒着水汽,被那手刮过,几乎要黏住。
他根本受不住这折磨。
“我腚儿都快肿了,你还来——”他哭着埋怨,“你快滚开,狗男人!”
墨尔斯虽然是条鱼,那也是男鱼,说他狗男人也不算污蔑。他不退反进,挂着汗珠压住这可怜的人,又凶狠地往前,怀里的身躯便抖得不成样子了。
他低沉地笑,很不是个玩意儿:“小鬼,我还没进去呢,只是蹭蹭都受不住?”
李希立刻想起那句经典的“我就蹭蹭不进去”,死鱼倒是做到了,可他还是被弄得半死不活啊!这是什么道理?!
人鱼,难道不应该都是受吗?!
他眼角挂着困惑又委屈的泪珠,无可奈何地睡着了。
墨尔斯坦然地光着下床,宽阔的背部线条流畅的收束至窄窄的腰身,又从最低的凹谷隆起,这副好身材从前一直吸引着他的心上人。今晚开始恐怕就是又爱又恨了。
他拧了湿手巾把李希收拾了一下,这才放过哼唧的少年,任由对方熟睡。
要不是戒严,他倒不敢这么折腾李希。
墨尔斯给自己擦了擦,换好衣服重新回床上,把被子翻了一面,这才斜靠着守着人睡觉。虽然恶魔今晚应当是不会露面了,他还是打定主意寸步不离。这种时候李希失去了意识也未必是坏事,陷入了深层睡眠,反而不容易被恶魔入侵。
他给自己找了个正当理由。
夜色愈发深了。
街道上并非全然安静,每隔两刻钟,便有两队守卫从长街的一头一尾往街心走,互相交错换方向巡逻。还有一两对人马举着照明用的炼金产物,一家一家旅馆的进行排查。
因此两边许多扇窗户依然有昏黄的光透出来。
墨尔斯听到两队巡逻在楼下小声交谈,打着呵欠,然后各自继续拖沓着脚步苦熬。随后这里就能得到好一段时间的安静。
大约过了几分钟,一声短促的细嫩的猫叫响起,似乎在后巷那里,然后跟着窜上屋顶,从后巷那头窜到长街这边。
墨尔斯挑眉,便看到一抹黑影从阳台上跃下,过了几秒,传来啪嗒的落地声。
他悄无声息地走到阳台边,藏在窗帘后往外看,街上这一段空无一人,随后又响起极轻的猫叫。很多时候深夜听到猫叫,意味着附近可能有黑暗生物,不过也有另一种情况。
“唔……”
床上的人发出含糊的声音,随后又没动静了。
墨尔斯笑了一下,靠着墙没有任何动作。
他又等了等,猫叫没有再响起,阳台外头却传来窸窸窣窣的摩擦声,就像有爬行生物正试图顺着墙爬上来。
“……靠……”
终于那团浓郁的黑影扒住了铁艺栏杆的下方,差点滑落,因此反射性咒骂出声。
声音发出的那一刹那,墨尔斯闪了过去,探身便抓住黑影,如同老鹰抓住猎物一样,力道凶猛地将之掼到地毯上,同时捂住了对方的嘴。
章行瑀瞳孔缩小,肾上腺素飙升到了顶峰,差点以为自己要被杀掉。
“闭上嘴。”墨尔斯膝盖顶着他的脊柱。?
章行瑀难以置信,他的嘴是张着还是闭着有区别吗?
难道他能够发出声吗?
第78章
章行禹直接放弃挣扎, 用眼神示意墨尔斯看外面。
外面传来一股熟悉的水泽气息,不久前他们在榕树峡谷那里还能时时嗅到。墨尔斯警告地瞪了章行禹,放他嘴巴自由。
“希里亚外头等你,”章行禹快速说, “她好像有事找你帮忙。”
墨尔斯诧异地挑眉, 手下一松。
他没想到章行禹这么快就赶过来, 而且还带着女巫……希里亚年纪一大把, 到底是怎么和这家伙会和的?
莱娅出事前还恳求他们, 让女巫帮她占卜女仆的命运。当时章行禹直接拒绝了, 因为希里亚正是为了躲避人群才去了自由民基地,何况她年纪大了, 并不适合再外出。
没想到章行禹还是把她带来了贝斯德。
章行禹狼狈地爬起来, 没好气道:“别看我啊!我也不知道希里亚怎么会突然出现……还是她带我们离开峡谷的呢, 不然我们要么在沼泽里打转, 要么被行尸吃了!”
他回忆起当时被行尸追赶,还得扛着老女巫带着族人东躲西藏的情形, 简直不堪回首。
“你先出去。”墨尔斯犹豫片刻,掏出几枚银质吊坠抛到房间四角,角落顿时亮起微弱的光芒,随即又暗下去。床上的人一点儿也没被打扰,依然好梦正酣。
“用得着这么紧张?只是去楼下而已……”章行禹嘴角抽抽。
墨尔斯想到莱娅,决定不和他计较。
两个人悄无声息地从阳台跃下, 贴着墙靠近了阴影里。一个比他们更矮小的阴影等候在那里,对方颤颤巍巍地抬起手, 两只手萎缩得像墓地里的槐树枯枝, 它们掀开黑色的兜帽,露出一张更为衰老丑陋的脸庞。
墨尔斯心里闪过疑惑,章行瑜的爱人就是她?这样的?
女巫佝偻着站着,可能她年轻时并不止于这样矮小,总之只能极力抬起头才能和墨尔斯对视。那双眼睛——那双紫色的眼睛,看着很洞彻世事。
“你找我什么事?”
他移开目光,语气带点烦躁。他并非针对希里亚,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甚至还亏欠对方。正因为这样,反而让他无法平静面对……愧疚和悔恨让他的后背一阵阵的刺痒。
“我要章行瑜的尸骨,”老女巫操着一口嘶哑古怪的嗓音说,“你是最后一个见他的人,你一定知道。”
有那么一瞬间,墨尔斯几乎忘记了呼吸。
章行禹张大嘴看看希里亚,又看向他,似乎遗忘了自己在西圣城外是如何愤怒地质问墨尔斯。刚见到墨尔斯的时候他确实恨不得杀了对方,但……但他大哥的死毕竟不能怪到墨尔斯身上。
何况墨尔斯自己都变成那个样子。
他不安地发出一声轻咳,想要打破目前这种凝滞的气氛。
这个夜晚总的来说要比平时安静。
李希有点担心今晚的睡眠质量,又害怕会睡得太沉,以至于遇上危险反应不及。他一边酣睡,一边为两人操心。
‘应该没问题吧?’
他模糊想。
就在临睡前,他还紧紧挨着墨尔斯,对方的体温有点低,可是那样贴在一起仍然令人安心。墨尔斯比他厉害多了,肯定没事。
李希陷入深沉的睡眠中,不知过了多久,才渐渐有了些意识。
他其实还想继续睡,可是有一道目光……
似乎有人在盯着他看。
“老鱼……”李希呢喃。他的声音太轻太软,如同梦呓。
墨尔斯当然没有回应。
李希双目紧闭,卷长的睫毛微微颤动,那一层薄嫩的眼皮下,可以看见不停滚动的眼球,似乎在努力想要睁开。
真的有人在看着他!
李希的意识突然清醒,恐惧攥住他的心脏。
那个人就站在他的右手边,贴在床沿,距离他放在被子外的右手只差毫厘。那个人的气息非常、非常冰冷,他感到自己的手臂上很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并且在往上蔓延。
那个人用更加冰冷的目光,居高临下地盯着李希的脸。
在黑暗里。
悄无声息的。
‘假的!这都是错觉!’
李希想到鬼压床,他眼下这种意识清醒身体却无法控制的状态,不正是鬼压床吗?
那阵冰冷的气息离他越来越近,就好像那人正在俯身,慢慢靠近他的脸。
不!
李希猛地睁开眼,一张死白的脸正贴着他,他正好和那双漆黑看不到眼白的鬼瞳对视。
那一瞬间,尖叫憋回了嗓子眼里,他脑子一片空白,下一秒就要厥过去。
白影突然消失。
李希呆坐在床上,冷汗一下全冒出来,汗透了白色的里衣。可能过了一分钟,或者十分钟,总之他抬起头,就看见那个白影安静地站在远处,就在隔开卧室与小客厅的帷幔后面。
他僵硬了。
那是个穿着纯白睡裙的女孩,或者吧,她浑身上下露出的皮肤都十分惨白——是那种一丝一毫血色都没有的白。同时她的眼睛又是黑色的,没有眼白也没有瞳孔。
李希不敢去看对方的脚,他高度紧张的大脑里疯狂闪过很多念头,大多都没什么意义。外国的鬼——外国的鬼和中国会一样吗?比如鬼都是踮着脚?
白影冷冷地看着他,周围开始弥漫起雾气。
李希这才发现,他其实根本看不清女鬼的脚,因为周围的雾气浓得几乎像一层浅水覆盖了地面,开始丝丝缕缕地往上漂浮。
如果把房间换成墓地就很和谐了。
至于为什么房间只有他,墨尔斯去哪儿了,李希并没有想到这些。很奇怪。
白影缓缓转身,开始朝大门走去。
李希裹着被子盯着她,刚要松口气,就被她后背的情形狠狠吓到。
那鬼的后背整个被掏空了——完全就是个空腔,在破碎的白色布料中,就像个血红的洞,又像一张血盆大口。
李希差点吓尿,但他坚强地忍住了,因为厕所就在女鬼旁边,他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过去的。
‘快走,快走啊!’
他除了昆虫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没做过,不要找他!
李希随即想到他杀过狼人,但这女鬼怎么看也不可能是狼人,总不至于是来找他寻仇的吧?可悲的是,下一秒他便不受控制地掀开了被子,连鞋也没穿,跌跌撞撞地跟着女鬼的痕迹朝外走去。
这都可以!?
李希在心里鬼哭狼嚎,他并没有这种好奇心啊救命——
无论他怎么试图摆脱控制,最后都已失败告终,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拧开门把手,走进狭小的楼梯间,在这个过程里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楼梯间里空荡荡的,只有角落一盏壁灯提供昏黄的光源。
女鬼已经不见了。
李希就像正在进行第一视角恐怖探索类游戏,很快锁定了对着后巷的那扇顶窗。菱形栅栏窗格的长方形顶窗已经打开,夜风扑簌簌吹进来,吹得他肝儿颤脚又软。
‘不不,我爬不上去的,我不会爬墙——’
这么疯狂在心里咆哮着,他毫不迟疑地返回房间,拖着精巧的椅子来到了窗户下方。离谱到家了,这么大的动静难道都没人发现他吗?
他艰难地钻出了上半身,头朝下喘着气,在他摇晃的视野里,那白色的女鬼如同人体蜘蛛,扭着身体朝下攀爬。人类本能地恐惧异形,他感到头皮发麻,瞬间想到了莱娅死前的可怕模样。
然后他摔了下去。
那一刻他只有一个念头:不要!让他!摔到女鬼身上!
深夜的城市里空无一人,不仅如此,连一丝一毫活物的气息都没有。
一座正常的有活人居住的城镇,哪怕在最沉寂的夜半,也不该是完全寂静无声的。街道边野狗翻找垃圾的声响,夜猫踩过屋顶瓦片的动静,下水道里啮齿目动物探头探脑的声音,以及树上猫头鹰羽毛的摩挲声儿,这些交杂在一起,成了城市的催眠曲。
但此时此刻,李希就走在死城里,毛骨悚然。
雾气渐渐更大,他光脚踩在地上,柔嫩的脚掌磨得生疼。这种感觉提醒他,他并不是在做一个离奇的噩梦,眼前的一切极有可能是真实的。
也许是意识到这点,李希脑子里就像划过一道闪电,撕开了雾气。
墨尔斯呢?
他惊慌地想,墨尔斯和他一起躺在床上,他怎么可能放任自己就这么离开?
不过说到这个……
李希迷糊地停下脚步,环顾四周,这里是哪儿?
他孤零零站在路灯下面,面前是一条十分宽阔的路,道路两旁是一个个小巧的院子。显然这条街上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
白衣女鬼站在第三户的台阶上,侧头看向他。
李希有种很不妙的预感。
随即女鬼便冲他裂开嘴——是真的裂开的那种,舌头都快掉出来了。然后她整个鬼融化一般探进了门里。
“等等——”
李希吃惊地发现自己又可以出声了。他立刻拔腿往院子里跑,一只手胡乱在胸前摸。好在一切都是真的,他的日冕挂坠也在身上!
他解下挂坠,在心里快速地念着祝祷词,当然他不念也可以使用愿力,但他还指望着自己虔诚的态度能让女神不要吝啬,多赐给他一些神力。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恐怕他需要很多、很多的力量……真是太惨了。
李希翻进院子,发现木门虽然紧闭,但一旁的窗户却半掩,连忙打开窗户翻进去,刚进门厅,就听到一阵穿透耳膜的刺耳尖叫,不,那更像是尖啸,稚嫩的呆板的撕裂般的叫声。
令人不寒而栗!
他不由懊恼,为什么没有随身带着罗兰给他的弩,现在他只能依靠手里的挂坠了。
李希快速扫视了一圈,屋子里没有光,能隐约看见门厅厨房和餐厅,右侧的楼梯更加昏暗,叫声就从上面传来。很显然如果这里有人居住,那就在二楼的卧室里。
女鬼知道他会跟来,他掩藏踪迹已经失去意义。于是李希快速冲上楼梯,手里的挂坠亮起莹白的光晕,将他浅浅笼罩住。
他停在楼梯口,靠着墙转过身。
白衣女鬼站在楼梯里侧的走廊里,身后有两扇门紧闭,一扇门半开。她微微垂着头,惨白的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而在她前方,竟然凭空漂浮着一个几岁的女童!
第79章
李希感到胃部一阵一阵的痉挛。
那小女孩儿穿着棉布的睡裙, 四肢垂落仰面悬浮在半空,小巧的脸蛋正好对着李希。虽然周围光线暗淡,也能看到她淡金色的卷发,安静甜美的睡颜。
李希却无暇欣赏, 反而冷汗直冒。他脑子里不断闪回莱娅四肢折断的样子, 真害怕这小姑娘下一秒就会重复莱娅的可怖情状——
“你放下她, ”他试图用平静的声音诱劝女鬼, “她太小了, 你能图她什么呢?如果你有什么想法, 可以让我来试一试,好不好?”
女鬼冲她笑, 小女孩随之上下晃动, 发出稚嫩的呢喃。
“别!别冲动——”李希擦了一把汗, 眼睛被汗水渍得火辣辣的发疼。有这么一刻, 他又开始怀疑这鬼到底有没有自我意识,他和对方讲道理会不会是白费劲。
这鬼究竟要做什么?
李希和女鬼僵持住, 二楼走廊尽头的窗户半掩,一缕风穿来,女鬼的身形变得缥缈。李希不由被对方雾气一样的长发吸引,突然灵光一闪:“你是……诺玛?”
这句话就像触动了什么关键词,白衣女鬼突然抬起头,她面前悬浮的小女孩像木偶一样突然睁开眼, 眼球疯狂地颤抖。
“碰——”
女孩背朝下砸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她并没有翻过身, 而是脊椎反弓, 四肢反撑着地面,手脚并用爬向李希。她的小脑袋倒垂在地, 一头金色的毛茸茸的卷发也蹭在地毯上,似乎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她就像刚学会爬行的小动物,手脚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扒拉,然而短短几秒后,她就以极快的速度协调起四肢朝李希扑去。
“又来!”李希心烦意乱地往后退。
他不能再重蹈覆辙,这次一定要趁女孩身体还没受到致命损伤赶紧给她驱魔。
就在他举起挂坠刚要注入愿力的那一刻,他突然听到奇怪的动静,还来不及分辨,一双巨大无比的黑色爪子穿透墙壁,一下抓住了他的肩膀,将他狠狠地掼到墙上!
洪亮的喘息声呼哧作响,在整个黑暗的空间里回荡,李希眼前一片血红——尖锐的利爪深深刺入他的血肉,如同古代的酷刑,将他的身躯强行固定。
小女孩便发出刺耳的笑声扑过来,挂在了他身上。
她整个身体扭曲着,凑了半天才贴住他的皮肤,于是急切地用稚嫩的牙齿咬住,猛地朝后一撕,竟然叫她撕下好大一块手臂上的皮肉。
血水溅了她一脸。
李希短暂地晕厥几秒,又不幸地疼醒。那火热的小身体紧紧扒在他身前,倒垂的小脸蛋笑得那么天真无邪,可是张开的嘴巴里血呼刺啦,乳牙上还挂着肉丝,正在“咕吱咕吱”咀嚼。
咀嚼他的肉!
他脸色惨白,死亡的预感在他耳边尖叫,剥夺了他所有的思维。
完了,他这次真的会死……这与他当初在白塔为了救墨尔斯濒临死亡不同,那是拯救,是牺牲,是奉献,是他自愿选择的结果。
但现在他正在被虐杀!他会非常痛苦地慢慢死在这栋房子里,墨尔斯找到他的时候,说不定他已经只剩下骨头了,没有人救他……他会死得彻彻底底。
野兽慢慢自他头顶探出巨大的脑袋,前方白色的鬼影正慢慢接近,而被恶魔附体的人类女孩正在移动自己的四肢,别扭地想要翻转过来,好吃到更多的肉。
李希在绝望中意识到抓住他的是什么。
七魔王之一的暴怒魔王在人间的形象是黑色巨狼,抓住他的是萨麦尔。
他颤抖着捏住手里的挂坠,血顺着伤口一路流淌,挂坠幽幽地亮了起来。与此同时,正在琢磨怎么和老女巫解释的墨尔斯突然心神一颤,抬头看向阳台。
“怎么了?”章行禹跟着一起抬头,只看见被风吹到阳台的白色纱幔。
墨尔斯脸色刷的就变了,他猛地往上一窜,抓住阳台铁艺栏杆的同时翻了进去。
屋子里空无一人!
四柱床被褥凌乱,中间的小客厅里茶几倒地,其中一把椅子不翼而飞——他看向房间门,木质的雕花门敞开,风就从那里穿堂而来。
他脑子嗡嗡作响。
李希不见了。
“小圣子人呢?”章行禹背着希里亚女巫跟着爬上来,吃惊之余有点不安,“他是不是自己出去了?”
墨尔斯回过神,冰冷地盯了他一眼,捡起了之前丢在这里的一条挂坠。
他捏碎挂坠,房间四角亮起荧光,四周帷幔无风自动,在冰冷的雾气中,一道白色鬼影站在角落若隐若现,同时李希又重新出现在床上,只是神情古怪地呆坐在那里,盯着鬼影一动不动。
“这是回溯场景?”章行禹小声问,可惜没人搭理他。
希里亚从他背上滑下来,颤颤巍巍地用手去摸床沿,若有所思地说:“他陷入梦魇了啊。”
他们看到李希发呆许久,然后突然掀开被子下床,跟着鬼影走出了房间,没过几秒又返回房间拖着椅子出去,笨拙地踩着椅子从顶窗翻了出去。
墨尔斯立刻拿起李希的弩跟上。
“喂!”章行禹没拦住,焦虑地看向希里亚,“他就这样跟着?万一是陷阱怎么办!”
希里亚扶着床沿,闻言就问他:“如果跟上去就有机会为莱娅报仇,哪怕前方有恶魔的陷阱,你去不去?”
“……”
他当然要去!
章行禹瞳孔收缩,一咬牙,迅速背起她从阳台跃下。巷子尽头都是贯通的大路,他一路沿着路边跑到前面,果然看到墨尔斯朝城市中心奔跑的背影。
说起来也很怪,几分钟前,这条贯通东西城门的大路上恰好有一队守卫路过,可是现在他们正大光明在路上跑,前后左右都没有看见巡逻的队伍。
人都哪儿去了?
模糊的影像很快消失在路口,不过他们已经不需要指引。
章行禹停下脚步,愕然地望着不远处安静的街道,浓烈的黑雾笼罩住了半条街,一头黑色的巨狼忽隐忽现,抬起前肢,整个站立起来趴在其中一栋住屋的屋顶,张开的獠牙不断滴落口涎,化为黑色的火焰掉落在草坪上。
大片的翠绿草坪化为焦炭,腾起更加浓郁的烟雾。
“大魔王萨麦尔!”希里亚在他背上嘶哑地高呼,浑身发抖,“这座城镇完了!”
在西圣城的时候,大主教威纶曾为李希授课。
李希还记得自己回答过的问题,比如驱魔仪式分成哪几种,比如恶魔的等级。他们在审判所的地牢里遭遇了怨灵袭击,那是他头一次直面恶魔。
他还记得那张巨大的黑色石台,石台上方七魔王的雕像栩栩如生,萨麦尔的狼形和人鱼还有黑熊纠缠在一起,尖锐的石质獠牙正对着一具次级人鱼腐烂的尸体。
李希痛苦地想,他此时哪里有愤怒呢?明明就是恐惧……
‘真的没有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问。
黑狼拔出了爪子,李希惨叫着倒在地上缩成一团,意识溃散。巨狼居高临下地注视这渺小的生灵,半晌轻轻一拨,便把那被低等恶灵附体的小女孩挑开。
血液在这年轻人类的身下汇聚,浸湿了地毯。
黑狼咆哮一声,身体突然收缩成一团黑雾,随即就变成了人形。不过它的人形并不完整,还保留了巨大的犄角和粗黑的毛发,它并不在意。
人间并不能承受神魔的降世,要么附身,要么力量被部分压制。
萨麦尔低头看着李希,眼睛里只有冰冷的审视,他正在衡量是否要加重对李希□□的折磨。
他的使命是纵恶,诱导圣人的堕落。哪里有庞大的恶,哪里就会引来他的驻足。在梵蒂冈繁盛的将近一个世纪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降临人世,这是几十年来的第一次。
也许也是无数次的开端。
‘那么,我们从哪里开始叙旧呢,西圣城的圣子?’
李希侧躺在地毯上,右手无力地摊开。他睁着眼睛,瞳孔却在慢慢扩大,眼前是血肉模糊的伤口,白骨斑驳可见。
叙旧……?
‘四十年前我曾见过你的教父罗兰,当时他很年轻,我也很年轻——’
恶魔粗壮的脚在他眼前来回踱步,皮肤黝黑,脚趾像兽类一样长,指甲尖锐,像钩子一样深深地抠地。
‘我是说,我的意识很年轻。’
‘当时一场人祸造成的瘟疫袭击了村庄,死了几百人,怨灵遮天盖地地在村庄上空盘旋不散,我就苏醒了。罗兰恰好带着驱魔队赶来了村庄,坦白说,我们的初次相遇不算太愉快。’
他停下脚步。
‘重点是,我刚醒就受到了重创,不得不再次陷入沉睡。’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想,我应当怎么回报可敬的罗兰阁下呢?他现在已经是枢机主教了,在你们人类里,称得上位高权重。我也借由别人询问他是否想要青春,长寿,诸如此类——你懂的,他已经很老了。’
‘但这老东西竟然什么也不求。’
罗兰……罗兰就是这样的人。
李希意识模糊,他浑身冰冷,确实已经快死了。他还没有和老鱼告别,罗兰白发人送黑发人该多难受啊……
萨麦尔打量着他,沉吟了好半天。
‘我并没有烦恼很久,因为人性嘛,不就那样?我都琢磨烦啦。他在乎什么,看重什么,我只要通通夺走,想必足以回报一二。’
‘我得手了一次,甚至不需要我出面,’他困惑地用尖锐的指甲点点下巴,‘但希里安竟然又活了。’
‘那股力量我闻所未闻,也不受限制,’
他就像突然惊醒似的看着李希。
‘呦,差点忘了你快没命。’
萨麦尔勾勾手指,李希就像垂线木偶一样被提溜起来,黑色的雾气钻入他的耳朵鼻子和嘴巴,仿佛给他注入了生机。
李希再次抓住即将消散的注意力,他猛吸一口气,然后剧烈地咳嗽,视野由模糊变得清晰。
恶魔那张恐怖的脸凑近,百思不得其解似的。
‘你究竟从哪儿来的,小圣子?’
李希虚弱地喘着气。他麻木地和恶魔对视,右手却悄悄合拢,濒死也没放手的挂坠一下子亮起,一道光划破黑雾,如同闪电一般射向萨麦尔。
关你屁事!
第80章 80
刺目的白光像利剑划破黑暗, 恶魔瞬间这道光撕裂,身体又化为浓雾四处溢散,坠落在长廊的另一侧,重新凝聚成实体。
“竟然是圣物, ”萨麦尔活动了一下还在冒黑烟的右手, 饶有兴致地盯着李希, “一个伪善的假神, 也能骗取这样多的信仰, 哈!”
他猛地挥手, 黑雾卷起地上的女童。幼小的身体悬浮在半空中剧烈地颤抖,仿佛正在被几股看不见的力量朝各个方向用力拉扯。
女童发出痛苦的哀嚎, 声音尖锐凄厉, 却在下一秒戛然而止——血肉炸成漫天血雨砸向了李希, 将他浇成了一个血人。
“不——”
李希趴在地上发抖, 手边掉了一块带着金黄发丝的头皮,他不敢去碰。
挂坠被污染了。
萨麦尔仰头大笑, 身形更加高大,如同阴影笼罩住了整个房间。
此时,黑暗中四处散溢着绝望和愤怒的怨气,萨麦尔就像身处盛宴,肆意吸取这些怨气,简直身心舒畅。这种享受, 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你们人类有时脆弱,有时倒意外的顽固, ”他动动手指, 看向一旁的白影,“你不去吗?他已经毫无抵抗之力啦。”
白色的幽灵悄无声息地从血泊上方飘过去, 停在李希面前,慢慢俯身去看他。
李希抓着挂坠木然地和它对视,目光又落在那些微微飘动的长发上。大脑里的思绪就像被一只手无情地拖拉出去,只剩下乱七八糟的空白。
但那些发丝一直在他眼前飘动,它们是棕色的。
“……诺玛……”
他喃喃问。
惨白的脸贴到他跟前,一股冰冷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
“诺玛,”李希拼命抓住即将溜走的最后一缕思绪,“你还记得……记得莱娅吗?”
鬼影停住了。
这片刻的停顿换来了李希短暂的清醒,他一下想起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挣扎着大喊:“诺玛,莱娅赶回来了!她赶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但她到处找驱魔队想要查清杀你的凶手!”
他的眼前似乎又浮现了莱娅惨死的那一幕,不由哽咽。
“莱娅为了洗清你的名誉已经死了……”
白影凝固在那里,过了几秒,又或者是很久,它逐渐显出了清晰凝实的轮廓。那确实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少女,个子不高,身材也没有很窈窕,她有一张圆润的脸庞,长了许多小雀斑,唯一让人赞叹的就是那头丰润厚实的长发。
诺玛的鬼魂飘浮在一旁,怔怔地看着李希。
死?
死亡明明是像她这样,没有来处也没有归处。在彻底消散以前,她只能孤独地在深夜徘徊,人间喧闹的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没有人看得到她。除了那些还不懂事的小孩。
可她的小姐怎么能忍受这种痛苦呢?
诺玛浑身发冷——这是极为可笑的,因为她早就死了——可她真真切切地觉得冷,既彷徨又无助。
她焦迫地想要询问这个人小姐的消息,声音却如一道白气,瞬间就散了。鬼魂无法直接和人类沟通,除非借助一些特殊的手段。
“你可别被人类欺骗!”萨麦尔不满地冷哼,黑气扑向了诺玛的鬼魂。
李希还在趁机喘息,想要擦干净手里的挂坠,却看见恢复人类模样的少女鬼魂被黑气笼罩,瞬间变成了黑色的鬼影朝他扑了过来。
在这短短的几秒内,李希突然想明白很多事。
为什么诺玛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会在死后化为恶鬼,还有力量对人类下手。没错,诺玛死后,城里那些孩子的确是被她所害,但她却是被恶魔蛊惑。
他握住挂坠绝望地闭眼,心里十分痛苦。
莱娅这算是白死了吗?
他确实帮莱娅找到了诺玛,可是她心里无辜的小女仆已经沦为了恶魔的奴仆,乾下了不可饶恕的恶事。这么一来,莱娅的牺牲又算得什么呢?
李希在最后一刻想到了墨尔斯,他心想,不管怎么样,他这一趟总算是改变了老鱼的命运,让对方不至于烂在那座水牢里。至于老鱼看到他惨死会有什么反应,他也顾不上啦。
鬼影即将啃噬到李希时,萨麦尔忍不住嘴角上扬,准备迎接这一刻。
一阵柔和的白色圣光从李希的心脏亮起,随即点亮了污浊的挂坠。白光温柔又坚定地吞没了鬼影,照拂整个楼梯间。
萨麦尔来不及离开,剧痛撕裂了他。
他大惊失色地捂住眼睛,哀嚎着蜷缩起来,身形不断地缩小再缩小,直至变成老鼠大小,吱呀乱叫地逃进了一旁矮柜的阴影里。
“罗!兰!”
怨毒的咆哮回荡着,恶魔早已遁走。
“小鬼!”
墨尔斯一脚踹碎了玻璃,从窗外翻了进来。他焦虑地搜寻室内,看到李希的那一刻瞳孔骤缩,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李希——”他踉跄一下扑了过去,把面朝下倒在血泊里的人翻过来,“小鬼!小鬼!”
他手抖得厉害,贴在李希的脖子上,却似感觉不到任何生机,想要凑近听一听对方有没有心跳,耳朵里却只能听到自己巨大的心跳声。他绝望地把人狠狠抱进怀里。
“咳咳咳……”
怀里的人突然咳呛起来,推了推他。
墨尔斯表情一片空白,呆怔地低头看着对方:“……李希?”
“你,”李希满脸糊着血,一脸痛苦地拍他,最后终于憋出一句话,“你他妈——松松劲啊!”
他下意识地双手松开,对方这才大口喘气。
“我差点被你给憋死……”
李希无力地靠着他,话说了一半,就愣住了。
墨尔斯跟随他的目光抬起头,看见站在楼梯口的两道身影。它们浑身泛着柔亮的珠光,看起来安静纯洁。一个大一些,一个则十分娇小。
竟然是诺玛和死去的女童。
墨尔斯不明所以,刚要开口,又猛地回头看向二楼一直紧闭的房门。只见两道白色的鬼魂穿过木门,一起走向了楼梯口。
李希自然猜到了它们的身份。
这里既然是住家,有小女孩,当然就有她的父母,小女孩被恶魔驱使,她的父母只怕遇难更早。
他好奇的是诺玛竟然能和女孩手拉手。
虽然说这个世界的信仰更偏向西方的神明,但因果报应的内核都相似,那么间接害死女孩的诺玛又怎么能和女孩这么亲密?
墨尔斯倒是没有这么多疑虑,他不明白前因后果,只根据眼前看到的画面判断。他打量了片刻这几个鬼魂,低声说:“看起来这个小丫头试图保护这家人,可惜没成功。”
李希睁大眼睛盯着诺玛。
是吗?
他追到这里的时候,以为是诺玛操控了女童……难道事实正相反,她是试图保护女童,只是能力有限,而自身都还被恶魔控制?
诺玛被圣光净化,又变成之前那个干干净净的棕发少女。她牵着女童的小手,眼含泪水地对李希点点头,似乎想要说点什么,又说不出口。
李希立刻懂了。
“莱娅是被贝斯德作恶的恶魔跟了上去,因为附身死的,”他不忍地看着诺玛痛哭的模样,“但是最后我净化了她,她已经解脱了,我向你保证。”
诺玛的痛苦并没有因此而减轻,她悲伤地流着泪,那些泪水像萤火似的,掉落在地毯上之前就悄然消散。
她用另一只手点了点李希的胸口,用口型示意‘罗兰’两个字,随后和一家三口消失在楼梯口。
李希怅然地注目良久,半晌问道:“真的有天堂吗?”
反正教义里是有极乐地这种描述的,没有忧愁没有痛苦,悠闲度日。
墨尔斯已经知道刚才那女鬼就是诺玛,冷酷道:“就算有,她也进不去,她杀了最纯洁的幼童这是事实。”
李希叹口气:“我还没问呢,她为什么会被恶魔蛊惑。”
“无非是贪婪,”墨尔斯语气很平淡,“死了不甘心,还想活。这样的想法被恶魔抓住,自然会帮她实现。”只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对方未必能支付。
他蹙眉环顾四周,“你刚才与大恶魔对峙,究竟做了什么?我们在外面看到圣光,笼罩住住屋的巨狼就不见了。”
李希这才有空去想刚才死里逃生的事,他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口,联想到诺玛消失前的话,突然有种心慌的感觉。
“我刚刚……”他把自己濒死之际,胸口突然冒出圣光的过程描述了一遍,“诺玛提示我和罗兰有关,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墨尔斯轻轻摸了一下李希的胸口,那里还微微发烫,有神力的残留。
“应该是罗兰给你留下的保命手段。”
他有了一个猜想,可是不确定要不要和李希说。万一是他多想,反而会让李希白伤心一场。
李希抬头和他的目光对上,心脏砰砰砰激烈地跳动。
什么保命手段会这么厉害?
他拼命回忆,在他离开西圣城之前,他去见了罗兰。老头拉着他说了好一会儿话,也轻轻地为了他整理衣服,拂过胸口。
老头不愿意离开,于是和他说话的时候就像在交代后事。
这时章行禹背着希里亚女巫上来,看着二楼血腥的场面吓了一跳。
希里亚颤颤巍巍地走到二人身边,苍老的面容凑近李希,那双洞察万物的眼睛倒影出他惶恐的脸。她伸出手轻轻碰触李希的额头,表情悲悯:“孩子,我看到了爱和奉献。”
李希浑身冰冷。
“您,您能帮我看看,罗兰教宗还安好吗?”
希里亚反问他:“心里带着欣慰和喜悦,哪怕死了,难道不算安好吗?”
罗兰死了!
李希鼻子一酸,眼前被一只大手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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