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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吻◎


    第四十三章


    在国外集训的时候, 唐婵为了让自己专心,不能每天给沈昱珩打电话,只在睡之前花几分钟给他挑一支口红。


    开始的时候还是一支一支挑,后来觉得沈昱珩涂什么颜色都好看, 她越买越多, 到回国的时候, 已经攒下一大堆,能让他一天涂一种, 半年内都不重样。


    唐婵时间不多,来不及给这堆口红裹上精致的包装纸, 一股脑塞进自己的大包里背过来。


    她凝神注视沈昱珩的表情, 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吗?”


    拎着一大包口红,沈昱珩的神色和平时不一样,收起身上那股懒散劲儿, 他薄唇微抿,定定地看着她。


    这些口红是她花了将近两个月时间挑的,每一支都是精挑细选, 他不说话,唐婵忽然有些委屈, 酸楚的味道从胸腔蔓延至嗓子眼儿再到眼眶。


    她长途跋涉一个人回国,时差都还没倒过来,身体极度疲惫,刚才又在医院和妈妈意见相左, 已经偷偷哭了一次, 想找沈昱珩的时候他还不在锦阳市, 她急匆匆地跑过来才赶上他的生日。


    今天一整天她过得都不顺利。


    唐婵现在的情绪特别敏感, 她使劲眨眨眼睛不让自己丢人地哭出来, 喃喃道:“你不喜欢……”


    她努力调整自己糟糕的心情,其实沈昱珩不喜欢也正常,又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他一定早就收到更多其他礼物。


    还是忍不住失落,唐婵泄气地垂下头,慢吞吞地把背包的拉链拉住。


    拉拉链的时候,手腕被握住,唐婵被他拽了一下,扯进怀里,磁性的声音在她耳畔环绕,“怎么办?喜欢到说不出话了。”


    一百八十度大反转,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唐婵眼睛微睁。


    她没有任何时候比此时更清楚地体会到这种感觉,偷偷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他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一句话能牵动她所有的情绪。


    唐婵的嘴角微扬,建议道:“你喜欢的话,可以每天换着涂,我觉得都挺适合你的。”


    大手抚摸着她的长发,沈昱珩低下头,嘴唇和她额头只有一拳的距离,温热的呼吸铺洒在她脸上,他用气音说道:“好,但是……”


    唐婵抬头,“什么?”


    “万一口红又不小心蹭到你脸上怎么办?”沈昱珩勾唇,拖着腔调,偏偏还摆出一脸担心的模样。


    就蹭到过一次,唐婵回想起来都觉得脸热,她把头埋到他颈间,蹭到脸上的意思就是亲,也就是说不小心亲到了怎么办?


    和平时因为各种原因的牵手、拥抱不同,这个行为明显超出了他们现在关系的范围,不可以主动,那如果是不小心超出这个范围,他们的关系是不是可能就会有变化,到时候也许就不用谈黄昏恋了。


    唐婵低声回答道:“擦了就可以,我不是很介意。”


    说完,她的心咚咚直跳,生怕在这个时候被他看出什么。


    低笑一声,沈昱珩问道:“真的不生气吗?”


    唐婵看一眼他的红唇,在心里默念清心咒,让自己不乱想别的,一本正经地回答道:“你又不是故意的。”


    松开她,沈昱珩垂眸,“那要是——”


    他注意到身后的环境,脏乱不堪,敛起心神,话题一转,“今天晚上回锦阳吗?


    太晚了,动车已经没有车次,开车回去需要将近四小时,司机师傅今天晚上估计都不能休息了,这个时间不适合回去。


    但其实沈昱珩这么问也有原因,宜临只是个落后的小县城,全县都没有一家干净像样的旅店,唐婵奶奶家几年前就拆迁了,都没有落脚休息的地方。


    也不知道是什么工作让他过生日的时候来这边出差,宜临肯定没法跟锦阳比。


    唐婵回答道:“就在这里吧,随便找家旅店将就一下,我们明天再回去吧。”


    “想不想去我家?”沈昱珩忽然问道。


    唐婵记得,他们领证那次,沈昱珩提过,他老家在宜临,但他似乎并不喜欢这里,总是闭口不提。


    她发现自己其实对沈昱珩一无所知,和外面其他人一样,不知道他的家人是谁,不知道他的出身怎么样。


    唐婵想知道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回答道:“想的。”


    周围一个人没有,环境黑暗,沈昱珩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就在这附近。”


    唐婵一怔,宜临县算是比较穷的地方,她以前听爸爸说过,爷爷奶奶那个年代,这里都有人穷的吃不起饭,后来受惠于国家政策,实现全面小康,人们的日子才渐渐好起来。


    而这附近,就是宜临县最穷的一块地方,说难听一点,叫贫民区,唐婵没想到沈昱珩家竟然在这一带,以前她总觉得沈昱珩是养尊处优长大的。


    但他现在比她爸爸还厉害,她怎么以前没听人说过呢?


    唐婵的爸爸唐晋鹏是宜临县的一个传奇,白手起家开工厂,自己赚钱,还招聘县里就业困难的人,解决大家的温饱问题,在县里名声非常好,县城小,几乎人人都知道她爸爸。


    后来唐晋鹏创业成功搬到锦阳市,县里不少人也跟着他出去了。


    沈昱珩的成就比她爸爸还高,怎么会没人知道呢?他后来又是怎么去北欧的呢?


    他从来不提,唐婵隐约察觉到他似乎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事情,她也没有问,跟着他朝东边的方向走。


    这一片近年来也开始拆迁,到处都是废墟,只剩零零星星几家钉子户,打算要更多的钱,迟迟不同意签协议。


    盛夏时节,这里的氛围却让人心里发毛。


    蛙鸣声阵阵,在小巷里有回声,听起来十分诡异,再绕一个弯,唐婵听到叫骂的声音,她心里害怕,握着沈昱珩的手紧了紧。


    自己很害怕,但唐婵没忘记,沈昱珩应该更怕。


    她走快了几步,挡在沈昱珩身前,结果差点被地上的砖头绊到。


    眼疾手快地抓住她的胳膊,沈昱珩蹲在她身前,“上来吧。”


    凭唐婵的运动能力和风险规避能力,这根本崴不到她的脚,她奔波一天也确实累,但肯定不至于走不动路。


    她退后一步,“我自己走就可以。”


    “可是——”,沈昱珩转头,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好怕。”


    浅眸没有平时犀利的感觉,竟带着些许楚楚可怜的味道。


    他颔首示意道:“过来抱一下。”


    唐婵非常没原则地心软,脑子都没过就走上前,从后抱住他,“我不是在这儿呢吗。”


    顺势起身,沈昱珩背着她继续向前走,一手托着她,腾出另一只手握着她的胳膊让她抱住自己的脖子。


    叫骂声离他们越来越近,应该是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唐婵已经没心思和沈昱珩聊天了,拿出手机准备报警,但不说清具体状况,派出所都不会出警。


    可真要路过那里,她又不会打架,可能保护不了他。


    偏偏沈昱珩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直冲冲地往前走,唐婵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还有别的路可以回去吗?”


    她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一个人打不过那么多人。”


    忍着笑,沈昱珩摆出一副很担心的样子,“就这一条路。”


    踌躇间,那群人的声音越来越近。


    一个骑着摩托的光头忽的从侧面的巷子冲出来,紧接着,后面的人跟着涌出,一群人围着一个穿着褐色上衣、破洞牛仔裤的青年。


    那青年浑身脏乱,头发都缠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很长时间没修理,头发遮住眼睛,看不清长相。


    唐婵愣住,大脑深层的回忆碎片拼接在一起,小时候,她见过一次和这差不多的场景。


    八九岁的时候,她和父母教练一起商量过,决定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并且她已经拿遍青少年组滑雪比赛里的所有金牌。


    那时她已经很少去学校了,时间安排和普通学生不一样。


    宜临天气比锦阳平均气温还要低十度,冬天经常下雪,她的滑雪就是在这里启蒙的,她爸爸的朋友在这里开过一个滑雪学校,都是市里的孩子们到这里学习,因为只有这里的气候条件可以满足滑雪条件。


    有一次,她训练完找他爸爸,他在这附近的小馆子和以前一起创业的旧友喝酒,说这家小饭馆的菜独一无二,让唐婵过来尝尝。


    中途她迷路,七拐八拐的,不知道绕在哪里。


    唐晋鹏之所以放心唐婵一个人走,就是全县的人都知道他家姑娘,他和这里的地痞混混都有交情,根本丢不了。


    但这一片地带,是唐婵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她还误打误撞地碰见一群混混痞子。


    那是一个冬夜,寒风像刀子似的吹,刮得人脸都疼,唐婵脚上穿着大棉靴都冻僵了,将近零下三十度的天气。


    她看见一群地痞流氓围着一个穿着单薄破烂的人,那么冷的天,他居然穿着单衣,那群人竟然还往他嘴里塞雪。


    唐婵哆嗦着手先报警再给爸爸打电话让他过来,那些人还在继续。


    但是那个气温,是真的可能冻死人的。


    她等不到人来,眼睁睁看着中间的人快被弄死了,唐婵把自己身后背着的雪板拆下来,浑身都在颤抖,抱着雪板靠近,闭上眼睛对着那群人一通乱砸。


    危机激发人的潜力,唐婵本身力气也不小,竟是把一块板都砸断了。


    鲜血从那人的头上流下来,周围人似是反应过来,一个人拿着管刀往她身上砍。


    中间那人却突然挣脱束缚,撞了她一下,位置偏移,但还是砍到肩上,鲜血汩汩朝外流。


    她失去行动的能力,那群人的注意似乎在那青年身上,变本加厉地朝他身上招呼,在她晕倒前,她听到了警车的声音。


    那是唐婵见过的最恐怖的时刻,现在回想起来还触目惊心,她不知道那个被打的青年最后怎么样了,但那是她第一次见识到人心还能黑暗到那个地步,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人吃人的地方。


    回过神来,唐婵的手在颤抖,“我先报警。”


    “报警!”那边有人听到她说话,爆了一句粗,“艹你妈的报警!”


    注意到他们,那群人朝她和沈昱珩围过来,唐婵挣扎着从他背上跳下来,挡在他前面。


    跑不掉了。


    沈昱珩看着眼前的小姑娘,眸色发漆,又对上摩托上那个光头的视线,眯起眼睛,眸光危险。


    那光头左臂纹着一条青龙纹身,光着上身,露出健壮的肌肉,他看清沈昱珩的脸,眼睛微睁,露出惊恐的表情,“三……三……”


    沈昱珩将唐婵牵到他身边,掀起眼皮,沉声说道:“滚。”


    他的气势陡然拔起,光头竟真的带着一群人走了。长发青年声音没有说话,跛着腿离开。


    场面瞬息万变,唐婵没弄清楚状况,正要开口问,沈昱珩已经先解释了,“你刚走神的时候,我答应给他们钱,他们同意了。”


    唐婵紧张地问道:“多少钱?”


    虽然沈昱珩不缺钱,但她还是忍不住担心。


    “特别多。”沈昱珩俯身凑近,“快倾家荡产了。”


    唐婵盘算着自己的小金库,也不多了,“那我下个赛季要不接些代言?”


    沈昱珩重新把她背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不想跟我离婚?”


    “不。”唐婵闷声说道:“我还是能养得起你的。再说,我不是还欠你钱了吗?我妈妈的住院费……养你也是应该的。”


    喉结滚了滚,沈昱珩沉默。


    唐婵趴在他的肩头,一晃一晃的像坐在摇篮里,昏昏欲睡。


    将近二十四小时没休息,唐婵眼皮打架,声音越来越轻,“我以前好像来过这里,也见过这样的事,那个人和刚才被打的男孩儿遇到的差不多,不是……我见到的那次更恐怖……”


    沈昱珩的脚步停下,身体僵住,唇缝拉直,侧头问道:“你同情他吗?觉得可怜吗?”


    唐婵困得意识都有点飘,合上眼睛,喃喃道:“我没有资格同情任何人,只是……不公平,不公平……”


    说话断断续续的,唐婵终于睡过去。


    沈昱珩继续朝前走,沿着这熟悉的道路,通往他曾经那个差点让人腐烂在里面的家。


    他刚到宜临的时候就让人把那里重新收拾好,这几天一直在里面住。


    将小姑娘轻轻放在那张单人床上,沈昱珩静静地看着她。


    此时他的情绪完全外泄,浅眸闪着危险的光,占有、疯狂、暴虐的情绪在眼眸里翻涌,像是即将突破什么冲出来。


    他盯着唐婵的粉唇,双手握拳,压制所有情绪,克制又隐忍地吻下去。


    作者有话说:


    为了鞭策自己写更新,我把火锅味的虎皮凤爪放在手边,鼓励自己写完一章就立刻吃,有点动力,写快一点,企图上午更新。结果呃……我上午写了一百字,呜呜,吃了一上午虎皮凤爪,王大宝是个废物……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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